账号登录
验证码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注册您的账号
关于印发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发改农经20211775号
发布时间:2021-12-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
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21〕1775号

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局)、水利厅(局)、林草局: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水  利  部
国 家 林 草 局
2021年12月7日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8552-111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8:00

商务合作:400-8552-101

Copyright © 2019-2026 北京慧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82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