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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区域规2024352号
发布时间:2024-04-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流域

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区域规〔2024〕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深入推进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我们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发改地区规﹝2017﹞213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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