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
(2016-2030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6〕24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水 利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林 业 局
国 家 粮 食 局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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