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验证码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注册您的账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目录 2017年第1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16号

 

  按照《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已发布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组织进行了集中复审,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对《仓储拣选设备管理要求》等7项已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见附件)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0月12日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8552-111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8:00

商务合作:400-8552-101

Copyright © 2019-2026 北京慧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82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