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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尽早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请尽早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建质质函[2005]4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截止4月底,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已按要求上报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统计情况显示,你厅(委)尚未按要求完成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认定工作。建设部134号部长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施之后,我部又以建质[2004]203号文下发了《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审查机构认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各地在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完成对审查机构的认定工作是贯彻134号部长令、改变审查管理方式、加强审查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请你厅(委)抓紧完成该项工作。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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