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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桂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8 | 原文链接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桂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桂庆同志任宁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华同志任宁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彦同志任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于文权同志宁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窦世文同志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洋同志宁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裴枫同志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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