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根据《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落实好市场监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要件齐全的即申即办,持续为经营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的登记服务。同时,紧紧围绕京津冀同城商务区建设,成立项目服务专班,为区内重点企业提供“标准化+个性化”登记服务,不断优化企业注册登记服务。
2.持续加强窗口行风建设。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培训5次,刊发《登记注册交流指导专刊》12期。结合群腐整治及窗口单位行风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制定窗口服务规范,坚持转变工作作风、高效服务、廉洁自律,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牵头制定“利企便民”办事指南,依托局公众号,明确市场监管领域审批及服务事项明白纸,实现“线上可查、线下可看”,提高群众办事透明度和便利度。
(二)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信用监管
3.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工作中加强“两库”建设;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组织全区23个监管单位和各市场监管所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会和培训会;组织并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有效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有序、常态化开展。我局抽查计划包括12个抽查大类,26个抽查事项。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红桥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4.全力推动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对市场监管所干部、大型企业、问题企业及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年报培训。从源头上规范了年报填报,进一步提高了年报数据质量。今年,我区经营主体年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企业年报率达96.35%,位列全市第2名,市内六区第1名;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5.24%,位列全市第3名,市内六区第1名。
(三)强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监管
5.充分发挥区食药安办统筹协同作用。健全区食药安委责任约谈、重大事项督办等7项机制,召开形势会商会4次,协调推动行刑衔接、内部举报奖励等重点工作。开展提醒敦促及责任约谈4次。完成62家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举报注册及公示工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各级干部130余人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2687人。持续推动属地包保责任落实。
6.扎实推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完成风险分级5924家,日常监督检查5682家,整改食品经营许可及预包装食品备案数据13条。开展特定休闲场所、早餐车等7项专项治理,处置问题18个。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推行“食安副校长进校园”工作机制,推行“标准化视觉管理法”,消除隐患211处,排除从业人员致病及时性风险3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成果得到国家局肯定和认可。本年度计划抽检3384批次,已完成抽检3384批次,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78批次。抽检淀粉、熟肉制品等重点产品143批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3万多批次。严密供货企业管控,完成7次共计100余批次产品供货任务。严控社会面风险隐患,发现涉嫌违法线索538条,责令整改460家次,立案23件,约谈7家次,圆满完成峰会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7.推动形成食安共治新格局。探索网红街区规范化治理新路径,对西北角街区食品安全问题全面起底治理,绘制精准治理地图,推动西北角街区环境与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成功举办第三届“寻味红桥·秋筵京津冀”地标美食品鉴推介活动,汇聚京津冀美食品牌62家,接待游客1万人次。开展宣传活动8场,发布食品安全报道及消费提示46篇。圆满完成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我区食品安全调研工作。《红桥区全力推动食安文旅融合发展》被评为2025年度全国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
8.强化药品风险防控。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以特殊管理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积极排查监管风险。开展清源行动、GSP符合性检查、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等专项检查,以医保药品、高值药品为重点,联合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药品、购进医保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单体药店、民营医院等高风险主体抽检频次,抽检“两品一械”291批次,发现不合格化妆品2批次,实现历史性突破。强化药物警戒监测预警,完善监测哨点建设,截至目前,指导全区经营使用单位共完成报送各类不良反应953例。相关工作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合发文通报表扬。
(四)发挥职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9.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OA线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8期,下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7期,有效提升各市场监管所、执法支队一线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开展“老字号企业驰名商标企业商标品牌保护专项行动”、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专项行动。加强运河桃花文化商贸旅游节举办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将打击商标侵权纳入“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打击整治范围,有效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市场秩序。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
10.优化消费环境。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建立我区“3·15”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完成4家企业“放心消费承诺单元”“放心消费承诺集聚区”现场复核转型工作。持续推动线下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及公示工作,开展盲盒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强对《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在我局微信公众号上增设“合同示范文本库”链接,同时形成殡葬、电商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专项业务指导。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牵头开展红桥区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1.积极推动ODR企业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已发展9家主体加入ODR企业机制,并对1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重新认定,本年度ODR企业发展指标及维权服务站建设已全部完成。通过近4年的努力,全区已发展ODR企业34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全区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12.促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12345热线、12315平台作用。做好全时段值守工作,确保12345热线、12315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共接转工单13718件,其中12345热线6076件,12315平台6673件,另将969件消费类来电、信函全部录入12315平台,做到投诉举报信息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
(六)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1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贯彻落实《红桥区“720 护鸟行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日安排执法人员参与千里堤地区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涉野生鸟类交易高发点位的市场及周边商户签订《拒绝非法鸟类交易承诺书》。结合“清风行动2025”、“网盾行动2025”,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宣传活动。通过“美丽红桥”公众号、千里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2次面向各个街道执法人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宣传教育与巡查巡护,在社区、市场内张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海报及条幅。
(七)多措并举维护民生领域市场秩序
14.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大力整治民生领域违法广告乱象,强化医疗广告、“三品一械”广告、普通食品广告、金融投资类广告、教育培训广告、互联网广告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共监测检查广告883条,开展普法宣传157次,制发广告发布活动重点内容提示3个,开展行政指导81次。我局联合区住建委,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播机构等18家企业开展“强化市场监管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宣讲会,对导向性违法广告、互联网违法广告、房地产违法广告、虚假广告等商业广告领域重点问题进行法律风险警示。
15.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紧盯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成品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儿童用品、羽绒服蚕丝被等纺织品、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产品销售环节,集中清查经营“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低速三轮、四轮车排查治理。完成2024年度区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实施2025年度区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结合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等专项治理,压实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责任。
16.开展民生计量执法检查。加强对电子计价秤、加油机、配镜三项(镜片箱、焦度计、综合验光仪)等重点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水产店、加油站、配镜单位、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计量器具1500余台。开展民用三表专项计量监督检查,检查供水、供气、供电服务单位8家次,抽查待装水表、燃气表表具20台。开展检验检测领域和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对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消防产品、燃气灶具等产品开展CCC认证检查53家次。开展认证机构“双随机”检查,对9家获证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计量业务、民用三表计量器具等业务培训3次,发放计量和认证工作业务指导4期。
17.紧盯重点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坚持每日对全区粮油、猪肉、鸡蛋等25个品种价格数据采集报送,及时了解价格浮动原因。加强明码标价检查力度,检查1442户次,下发提醒告诫函194份,实现监管端口前移,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有效防范恶意串通、哄抬物价行为发生。
18.加强群腐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强化殡葬领域专项治理,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辖区殡葬经营主体数据台账,并结合日常监管动态更新。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殡葬经营主体886家次,查处殡葬领域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8起。向辖区内殡葬经营主体发放《致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一封信》,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自觉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强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辖区内105家医疗机构、97家药品零售经营主体,开展价格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抽查检查221户次,签订承诺书202份。
19.持续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全区10家单位发布文件148件,严格审查拟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3件。加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宣贯力度,开展“送政策进机关”活动,发布宣传小课堂4期。
20.大力推进民生守护执法行动。开展整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整治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规范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组织商业秘密专题培训,累计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基地2家,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联系点30家。
21.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制发《红桥区2025年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对列入重点监管单位182家完成监督检查全覆盖。依托天津市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系统智能“预警”功能,对2111台套设备进行报检提示提醒,持续推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动态清零”。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电梯安全筑底、锅炉安全提升、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治理等专项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34家次、设备1012台套,发现隐患111项,均已整改完成。积极运用“三书一函”进行提醒敦促、约谈警示,下达监察指令书22件。在节假日及重点时期组织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保障节日期间设备平稳运行,圆满完成上合峰会期间特种设备保障任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业务培训14场次,发放业务指导7期,本年度6人通过B类监察员考核,3人通过A类监察员考核。
(八)全面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案件查办
22.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案件查办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严把案卷质量。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点深挖案源线索,截至2025年12月,共办结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20件(含吊销),罚没款42万余元。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柔性执法与依法处理相结合。截至2025年12月,共做出免于行政处罚决定案64件,给予经营者纠错机会,充分释放经济活力。
23.强化执法部门协同能力。面对我辖区复杂、重大案件,强化科、所、队间执法协同能力,集中商讨解决疑难问题9个。强化行刑衔接机制落实,健全与公检法司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认真核查处置检查建议书等司法建议书问题线索。截至2025年12月,共收到检察建议书4件,磋商意见函2件,移送涉刑案件3件,查办检察院反向移送食品案件3件,均给予当事人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与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三方签订的《跨区域食品安全守护、知识产权保护及广告治理合作框架协议》,持续聚焦深化食品安全守护、知识产权保护、广告治理一体化三大执法领域,为津冀两地构建跨区域保护、协同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二、严格规范开展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工作
2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出台《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明白纸,安排专门的机房和设备对各部门音像资料进行集中统一备份,确保相关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做好音像记录和保存。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严格落实《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市场监管总局42号令的实施意见》事项,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台账。
2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季度评查行政处罚案卷,加强执法监督,对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及执法检查进行台账式管理。截至目前共计开展4次案卷评查工作,发现问题146个,均要求执法部门按期整改。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案件互审联办工作机制(试行)》,共性问题提请会商,专业科室提出解决方案,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目前已召开两次互审联办会议,集中商讨解决疑难问题7个,疑难案件2件。同时,发布《行政执法工作指导》38期,分新法速递、执法实务、案例研究、复议指南等模块,将执法办案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复议答复模板等及时推送给各执法部门学习。
26.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通过2025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培训、考核,取得执法资格,新增执法人员10名,截至目前,共159名持证上岗执法干部。开展全局范围内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实务讲座》、《案件审核实务培训》及《市场监管系统和行政复议系统联合培训》共14次专题培训,持续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培训,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12期市场监管“你点我讲”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7.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为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保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加强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完成我局牵头的规范性文件《红桥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后评估工作。
28.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利用不同律所和职业律师所擅长的专业领域优势,积极转变理念,主拓宽工作思路,扩大委托代理诉讼律所的可选范围,广泛从区政府法律顾问、市场监管委法律顾问等律所中选择6家律所进入2025年我局法律顾问专家库,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合同审核、重大案件处置、法治宣传等方面的法律专业优势,共审查合同30份,出具重要制度合法性审核书面意见13份。积极转变理念,拓宽工作思路,尝试安排公职律师行政诉讼应诉制度,目前公职律师代理诉讼7件,均未结案。
29.强化复议诉讼组织力度。出台《行政诉讼会商规则》、《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则(试行)》,细化复议答复模板和材料规范,制发4类复议答复模板,并开展专题培训。与司法局联合签订《关于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端口前移,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2025年12月,我局接到复议106个,诉讼24个,未发生败诉或被确认违法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0.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普法责任落实。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世界计量日、认证认可日等各类宣传节点,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40余场次。与区司法局联合主办民法典宣传月专题培训活动,邀请资深商事法律专家为红桥区企业代表和执法人员60余人开展合同审核专题讲座。制作年报宣传短片《年报小窗口诚信大担当》在津云等多个平台发布,入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度企业年报宣传优秀展示作品。指导红桥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织开展3期知识产权“一月一链”培训活动。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