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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商务局202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 | 原文链接 | 天津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市商务局2026年度

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市商务局202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予以印发,请机关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请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做好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

                                                       2026年3月26

(联系人:法规处 范占杰;联系电话:022-63085703

(此件主动公开)

市商务局202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规划起步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和《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结合商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形式,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法规处、机关党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机关党办、人教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处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法规处、人教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织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学习培训

4. 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全年,机关党办、人教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 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领导集体学法活动,深入学习事关全局、影响重大的法律法规规章。(全年,机关党办、办公室、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宪法宣传周”系列学习宣传活动。(12月,法规处负责)

7. 组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专题讲座。(3月,法规处、人教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8. 组织商务领域立法现状及动态专题讲座。(4月,法规处、人教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9. 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4月,办公室负责)

10. 组织贸易政策合规专题培训。(5月,法规处负责)

11. 组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重要法律法规。(6月,安监处负责)

12. 组织民营经济法、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专题讲座。(7月,政务服务处负责)

13. 组织拥军优属条例专题培训。(8月,人教处负责)

14. 组织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9月,网信办负责)

15. 组织审计法专题讲座。(9月,法规处负责)

16.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庭审活动。(10月,法规处负责)

17. 组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系列宣传活动。(全年,秩序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组织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系列培训。(全年,法规处负责)

19. 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年,机关党办负责)

20. 组织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通过率达到100%。(按全市统一安排,法规处、人教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组织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上半年,法规处负责)

22. 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按全市统一安排,法规处负责)

三、广泛开展商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3. 各业务处室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广大商务企业和其他管理服务对象,广泛宣传本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出口管制、贸易政策合规、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等专题培训,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

24.各执法处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行政执法对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普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引导行政执法对象依法合规经营。(全年,各执法处室负责)

四、加强普法工作统筹推动

25. 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商务系统高标准启动“九五”普法工作。(全年,法规处负责)

26. 研究修订并组织落实商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全面落实全市统一的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全年,法规处负责)

27.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总结并发布行政执法示范案例。(全年,法规处、各执法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利用局OA内网、天津商务网、天津商务公众号、机关显示屏,开展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全年,法规处负责)

附件:市商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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