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6〕343号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办学地址变更的请示》(云教报〔2025〕58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办学地址由“昆明国家高新区海源北路1268号”变更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1268号、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桥街1369号”。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