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区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高质量发展,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与协同水平,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基老〔2024〕236号),在前期《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23〕11号)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北辰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组建方式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将原“北辰医院医共体”与“北辰区中医医院医共体”合并,组建统一的“北辰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医共体由北辰医院担任总牵头单位,北辰区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服务协作单位参与共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公共卫生协作机构参与共建。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所管辖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均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在保持原有名称、法人资格、机构性质、人员编制、财政投入渠道及职责任务不变的基础上,实行一体化紧密型管理。通过多方协作,共同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整合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协作机制
北辰区中医医院作为医共体中医药服务协作单位,同时担任北辰区中医集群牵头医院,全面参与医共体管理及服务工作,牵头构建并完善覆盖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医共体公共卫生协作机构,负责为医共体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协助开展健康管理工作,并参与服务协同,形成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运行模式。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共体组建方式调整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与配套衔接,确保调整期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服务连续。医共体牵头单位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资源整合与服务协同,切实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北辰区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组建名单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北辰区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组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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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医院 |
成员单位 |
组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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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医院 |
北辰区中医医院 |
中医药服务协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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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共卫生协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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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公共卫生协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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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张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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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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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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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新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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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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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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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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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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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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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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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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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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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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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青新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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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堤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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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荣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