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党委统一部署,党委巡察一组对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开展农业行政执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6年7月30日——2026年9月20日。
二、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巡察一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马克思主义学风建设、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深化改革发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对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清廉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门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职工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渠道
1.联系电话:18202551911(工作日8:30至12:00,13:30至18:00);
2.电子邮箱:snyncwcgxc01@tj.gov.cn;
3.邮政信箱: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巡察组,邮编:300061。
同时,设置征求意见箱4个,其中一个设置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市农业农村委一楼大厅,另三个分别设置在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个办公区。
受理信访截止时间到2026年9月14日18:00。
特此公告。
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