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安排,2025年8月起,实施了武清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营销能力提升行动项目。天津大美良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昽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吉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主体经遴选确定实施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昽森农业、吉丰农业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区级验收。本项目上级补贴资金共计160.45万元(含2024年度项目结转资金0.45万元),根据当前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拟于近期向通过验收的2家主体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其中天津市昽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3.3万元,天津市吉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3.85万元,合计10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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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举报时间: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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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