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
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总工会关于
印发天津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好“十五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2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人社局要会同各相关单位做好工作,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计划落实情况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市人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总工会
2026年7月31日
天津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26-2030年)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要求,切实做好“十五五”期间我市工伤预防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伤预防监测体系,从源头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风险,提升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人社部发〔2026〕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工伤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5年降低10%左右;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发生率逐步降低,美团、饿了么等重点平台企业职业伤害发生率5年降低10%以上;
——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新发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发病人数保持低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1.市、区两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新增纳入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市、区两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工伤预防形势,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等事项。对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工伤事故,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或行业领域内采取警示、通报等措施,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2.市、区两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和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确保工伤预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市、区两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联防联控,紧盯危险化学品、制造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职业病危害因素等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做足预防功课,积极防范重大事故隐患。
(二)打造工伤预防多元共治新格局
4.构建“政府引导、用人单位负责、职工参与、专业机构辅助”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统筹督促本行业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未依法参保或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依法依规督促整改。
5.用人单位牢固树立工伤预防优先理念,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加大安全设施投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针对事故高发的重点岗位,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切实履行工伤预防主体责任。
6.鼓励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工伤预防工作。大中型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领同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工作,有效避免工伤事故发生。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制定行业工伤预防标准,组织行业企业开展宣传培训。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工伤预防工作提供宣传培训、技术咨询、效果评估等服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
7.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人社部门共享职工参保、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享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信息;交通运输部门共享交通事故信息;应急部门共享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信息;卫生健康部门共享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评估、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等信息,为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8.科学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市、区人社局在建立完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监测统计基础上,加强对工伤预防相关数据的分析,科学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市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根据基金收支、事故伤害、职业病发生等情况,将危险化学品、制造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即时配送等领域确定为天津市2026-2030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各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可结合本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情况,调整本区下一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项目。
9.精准定位工伤预防重点企业,各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要将工伤发生率超过全市水平和上年度发生工亡事故、工伤事故数量排名前50-100家企业或年度工伤数量3件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企业;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动态调整重点行业企业范围,科学制定工伤预防计划,有效降低工伤发生率。
(四)全方位开展工伤预防宣传
10.围绕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利用主流媒介和新媒体,推进工伤预防宣传全覆盖。依托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打造工伤预防宣传专栏,录制工伤预防宣传视频,多角度、全方位传播工伤预防政策知识。
11.每年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面向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技工院校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政策法规宣讲、职工权益保障解读、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等,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
12.常态化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区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企业、工地、园区、社区、院校、外卖站点等,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和条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物品等方式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职业病防治宣传,扩大工伤预防知晓度。聚焦本区工伤预防重点企业,有计划开展“点对点”宣传,协助企业制定安全整改和教育培训方案,力争五年时间完成重点企业全覆盖。
13.开展“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加强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提升劳动者健康素养水平。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素质。
(五)规范开展工伤预防培训
14.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聚焦危险化学品、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风险系数高、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行业,市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定培训大纲,融合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培训内容,相关培训可减免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学时。各区人社部门确定本区重点企业,统筹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实施指引、择优确定实施机构、规范服务合同、组织评估验收等工作;各区行业主管部门摸清应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健康管理负责人和班组长等)情况,主动参与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5.加强即时配送行业职业伤害预防培训,聚焦美团、饿了么等重点平台企业,探索面向平台企业管理人员和站点管理人员,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以骑手配送过程中道路安全规范、事故处理救护、职业相关疾病和伤害预防等内容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切实降低职业伤害发生率。
16.加强全市技工院校工伤预防教育,继续在本市技工院校开设工伤预防课程,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基础知识、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工伤事故应急处置等纳入必修课程内容,确保学生岗位实习前,实现工伤预防教育全覆盖。
17.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大纲》开展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提高职业健康素养和技能。
18.制定天津市一般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严格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白人”专项培训。
(六)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机制
19.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调节作用,市社保中心每年对参保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核定其本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形成用人单位“多支多缴,少支少缴”的缴费机制,促进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责任。
(七)建立工伤预防监测指标体系
20.市、区人社部门建立工伤预防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对工伤发生率高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时监测,归集工伤保险参保、伤亡人数、事故时间地点、职工伤残等级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基础数据。各区要掌握重点行业、企业、岗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规律,每季度对本区工伤预防情况、重点行业企业工伤事故情况、重点平台企业职业伤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到全区企业监测和重点企业监测相结合,为开展风险警示、精准开展工伤预防提供科学依据。
(八)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工伤预防”新模式
21.依托数字社保系统建设,推动建立工伤预防信息系统,对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监督、评估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实现项目实施与风险防控动态联动,提升管控实效。
22.探索发挥人工智能在工伤预防管理、绩效评估方面的作用,推广智能审核、智能评鉴、智慧核算等数字化经办模式,精准锁定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高发领域及核心风险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监测分析及风险预警。鼓励利用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应用技术丰富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内容。
(九)持续推进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3.培养工伤预防专业人员,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培养懂工伤、会预防的专业人员。增加工伤预防专家领域方向,通过遴选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方面的专家,充实专家力量,发挥专家在工伤预防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专业技术工作的积极作用。推动京津冀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共用,破解工伤预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工伤预防专业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部门联动,积极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实效。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全市工伤预防统筹工作,征集汇总工伤预防项目立项建议,牵头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伤预防实施效果评估验收;工信部门要督促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对监管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发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路、水路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交通事故高风险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维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有效运转、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应急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会部门要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职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
(二)规范组织实施。各区要认真落实工伤预防管理职责,按照我市工伤预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预算额度、重点行业工伤预防需求等因素,科学推进工伤预防工作。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天津市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流程,向区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工伤预防项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可以直接向市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单位应参照我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实施计划统筹安排,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监督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各区要严格落实工伤预防项目全流程规范管理,加强项目招标采购和服务合同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制度,强化绩效评价与费用支付挂钩,确保工伤预防费使用效能。建立工伤预防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可查询、可追溯的全过程管理。社保中心要严格履行项目协议,严把基金支付环节,坚决杜绝骗取套取工伤预防资金行为。
附件:工伤预防监测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