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区检验检测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天津市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津药监综〔2026〕14号)要求,现就开展滨海新区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9月14日—20日。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在此期间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
2026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
三、宣传重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宣传周”将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十四五”以来药品监管工作成效及“十五五”开局展望,集中展现药品监管部门全力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管改革等工作举措,进一步增进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深化科普赋能,深入开展“两品一械”科普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两品一械”安全相关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夯实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群众基础。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滨海新区2026年“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附件1),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等积极参与,确保宣传活动落地见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三)总结经验做法。请各单位、各部门于9月9日前反馈《2026年“宣传周”活动计划表》(附件2)。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宣传活动信息和照片,用于在广电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作宣传推广;并于9月22日前反馈《2026年“宣传周”情况统计表》(附件3),由药械监管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市药监局。
附件:1.滨海新区2026年“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2.2026年“宣传周”活动计划表
3.2026年“宣传周”情况统计表
2026年9月7日
(联系人:侯佳彤;联系电话:022-65305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