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22日—9月22日,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巡察组对市水产所党总支开展巡察“回头看”。12月26日,巡察组向市水产所党总支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任务。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所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副书记、市农业中心党委书记在巡察反馈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逐条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工作部署,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照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了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2.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整改责任。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中心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组长,听取整改进展,下沉现场督导,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水产所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汇报,深入淡水试验示范基地和滨海办公区实地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的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3.坚持强化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市农业中心党委成立巡察整改推动指导组,定期跟进指导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市农业中心纪委每月实地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及时跟进指导重难点问题,积极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见效。通过召开党总支专题会议、党总支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委巡察办、市农业中心党委汇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通报会议,接受全体职工监督,助推全方位检视、系统性整改。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坚持强化政治引领。所党总支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扎实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动员部署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靠前指挥,细化整改方案和责任台账,压实各科室整改责任,常态化调度重点科室整改推进情况。所党总支审议通过《天津市水产研究所淡水试验示范基地发展规划(2025—2027年)》,统筹部署年度科研生产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常态化下沉基地开展现场督导,推动规划任务落地实施。针对公务用车管理短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完成公务车辆GPS设备安装调试,修订《天津市水产研究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常态化、规范化。2.主动担当赋能种业。选优配强副科级干部充实基地力量。市水产所领导班子多次赴基地调研督导,谋划推进重点任务,为基地标准化改造、绿色生态养殖示范建设提供实施依据,夯实种业繁育、绿色养殖硬件基础。邀请国内水产科研专家实地开展技术指导,为基地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智力支撑;立足基地现有条件有序开展观赏鱼良种繁育选育试验,积累良种繁育基础数据。引进多个水产苗种,开展多种养殖模式试验,筛选适宜本地的养殖品种,为全市渔业产业升级、良种与新模式推广提供实践支撑。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种业相关政策,圆满完成2025年度种质资源收集、鉴定、保存等重点任务,科学谋划2026年工作计划,组建育种团队,强化种业人才技术保障,围绕重点养殖品种制定专项选育技术方案。依托水产种质资源库推进多个土著鱼类种质开发,为品种选育、基因挖掘筑牢科研基础。抓实对外技术服务,开展多品种种质检验;配合企业做好原良种场申报复审,进一步规范本市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3.紧盯整改蓄力发展。所党总支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规章制度,专题听取制度执行情况汇报,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工作标准。专题研究审议议题决策规范,制定标准化议事流程图,固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推动内部议事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紧扣科研发展核心任务,广泛征集意见、多轮研讨、审议并印发《天津市水产研究所2026-2030科技创新发展方案》,明确中长期科技创新路径与年度重点工作,为全所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制度化支撑。所党总支常态化推送申报指南、统筹申报资源,主动对接国家、市级科研专项,推动项目申报从被动应对向主动谋划转变。有序推进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扩充专业人才储备。加大青年干部培育力度,选派年轻干部下沉基地实践、赴国家部委跟班锻炼,依托青年科技项目全程赋能指导;细化出台《学科带头人培育管理办法》,健全人才培育体系,夯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基。积极搭建跨区域科研合作平台,通过博士服务团干部挂职、院所互访、技术交流等方式,深化津桂两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服务全方位协作,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产业赋能的实际成效。4.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所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工作推进会等,坚持每季度听取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部署推进举措,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带头强化理论及业务能力提升,参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读书班等学习培训,积极参与水产行业业务培训,深入渔业企业开展调研、学术交流,持续提升政治素养和水产科研业务能力。专题听取各科室年度重点工作推进、预算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及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等情况汇报,细化管控举措,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抓实分管支部的党建工作,定期听取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精准指导支部建设。所党总支书记与9个党支部书记开展履职谈话、谈话提醒,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副职开展履职谈话,层层传导压力,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5.推动渔业提质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树立大食物观、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建设海洋牧场等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渔业发展重点任务,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水产种业创新、渔业绿色发展的实际成效。牵头组建天津海洋生态科技园专项工作小组,明晰岗位职责,统筹研究科技园建设总体计划,梳理发展思路与核心任务,制定项目时间表和任务路线图,细化分解攻坚任务。主动对接滨海新区审批局、市发改委等职能部门,多方会商协调,破解用地报批堵点,明确办理路径。完成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控规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划拨决定书、规划用地许可等报批工作,顺利取得土地证书,为海洋生态科技园后续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优化完善园区建设举措与长远规划,依托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拟高标准规划建设海水种苗繁育车间、循环水养殖系统及配套试验设施,完成设计服务、政府采购及合同签订等工作,按程序向上级请示汇报,持续推动园区建设提速增效,为破解海水科研“打游击”困境、打通“养—繁—育”技术瓶颈奠定基础。积极拓宽内外协同渠道,集聚多方资源力量,达成多项合作意向,破解协作堵点,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夯实历史遗留工程闭环管理,顺利完成增殖站迁建在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按期实现在建工程整体转固,推动历史工程项目规范管理。海洋生态科技园建设在土地手续、项目申报、政企对接、资源拓展等方面取得阶段性突破。6.绷紧规矩筑牢防线。组织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树牢勤俭节约、从严资产管理的纪律观念。学习财会监督、国有资产盘活及公物仓管理等政策文件,提升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能力。专题审议资产出租相关请示,积极对接第三方运营机构,持续推进房屋测绘、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为房产出租奠定基础。全面梳理滨海办公区大额低效仪器设备,按规定无偿划转纳入公物仓,盘活闲置存量资产。所党总支书记及分管领导通过实地核查、专题听取汇报等形式,积极落实资产归口管理、定岗定人管护,压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强化岗位人员资产管理、经费管控业务能力,从严把控项目立项、审批、支出全流程监管,强化资金使用约束,持续推动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地见效。针对房屋租赁领域风险问题,所党总支纪检委员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函询核实工作、推动整改举措细化落实,实现巡察问题闭环整改,筑牢重点领域廉政监督防线。规范资产租赁流程,健全审批机制,全面提升存量资产运营管理专业化水平。完善收支管理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健全租赁资产精细化管理机制。通过规范租赁收支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切实守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底线,构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常态化防控体系。市水产所纪检工作小组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函询核实、约谈提醒,切实扎紧重点领域监督整改。修订完善系列内控制度,通过党总支会议形式,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财务及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内控专题培训、制度宣贯,强化全员合规意识,全面提升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优化财务、内审人员岗位配置,常态化开展内部审计,发挥内审监督作用。更新完善制式合同模板,细化合同关键履约条款,严格落实法务审核、全流程合规审查制度,堵塞内控管理漏洞。7.深化内控闭环管理。全面开展资产核查,摸清资产底数,按期完成资产台账梳理、盘点报告编制及上报工作。理顺资产管理权责,规范日常管护秩序;市水产所领导带队开展现场督导,逐项核对资产在用状态,切实保障账实相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资产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资产管理问题反弹。邀请常年法务律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培训,解读法务审核流程、关键风险点及前置审查工作要求,强化全员法务审核意识。聚焦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对外合作等重点领域,构建“项目立项、法务审核、集体决策、规范执行、履约验收、资料归档”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从源头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升单位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新修订考勤管理制度,规范人员日常管理;制定实施《天津市水产研究所消防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彻底消除消防安全监管盲区,以制度完善与硬件升级筑牢安全监管防线。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市水产所党总支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扣水产科研、示范推广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实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动巡察整改与基层治理、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切实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1.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常态化整改思想根基。组织各支部、全体干部持续强化理论学习,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渔业发展、种业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提升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市委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海洋生态科技园建设、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绿色养殖示范的务实举措,推动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2.压紧压实层级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牢牢压实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园区建设、财务资产、项目管理等高风险事项靠前督办、全程跟进。健全党总支统筹、支部落实、科室协同的整改责任体系,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督导,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3.健全长效制度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产业发展一体谋划、一体推进。聚焦资产盘活、维修预算、合同法审等关键环节,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补齐流程短板;建立整改“回头看”常态化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市水产所纪检工作小组职能作用,把内控制度执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纳入日常监督,以制度形式固化整改成果,将整改举措转化为规范管理、科研创新、产业发展的长效支撑。4.服务大局抓实整改,全力推动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贯穿科研生产、项目建设、内部治理全过程,紧扣“大食物观”、种业振兴、渔业绿色发展要求,统筹推进重点工作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天津海洋生态科技园挡浪墙、水电配套、海域工程等项目施工落地,提速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建设;持续做好种质资源“引、保、育、推”全链条创新,扩大近海生态养殖、海洋牧场示范规模;深化与滨海新区有关部门、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全力推进渤海水产研究机构落地,系统谋划“十五五”渔业发展项目,依托项目开展培训指导,强化人才培育与科技创新,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单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在服务乡村振兴、现代渔业产业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联系电话:022-88252084(工作日08:30—17:00)电子邮箱:SSCS@tj.gov.cn
2026-10-19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能源建设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王跃宏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1705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1040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昕艺桥公司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6年6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昕艺桥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73500元,被申请人能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2026-10-19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经企业申报,拟同意中铁一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变更通过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更名企业将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对天津市2026年第三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任何实名反映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系人:刘晓 卢姗 联系电话:022-58832971传真:022-58832970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智能科技处邮编:300051附件:天津市2026年第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2026年10月19日
2026-10-19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6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拟立项项目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市场监管业务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国市监办发〔2023〕36号)等有关规定,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单位申报、业务主管司局初审、专委会专家评审,拟对《承压设备用增材制造金属钢管与管件》等35项标准予以立项,现将标准项目名称、申报单位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邮件形式反馈至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异议提出人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1月4日联系电话:010–88652509 010-88652508电子邮箱:mrhb@samr.gov.cn附件:2026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拟立项项目清单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2026年10月19日 附件2026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拟立项项目清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制定/修订20260009承压设备用增材制造金属钢管与管件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制定20260010关键场所电梯分级评价与健康管理技术指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制定20260015连锁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制定20260017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检查技术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制定20260018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质量评价通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制定20260019汽车召回 产品安全故障信息备案技术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制定20260022汽车产品安全事件智能研判与辅助推理技术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制定20260035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案件快速处理工作规范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制定20260053气瓶充装单位远程评审技术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20260055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检测与评价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制定20260057特种设备综合统计指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制定20260058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工作规范江苏省广告监测中心制定20260060燃煤锅炉燃烧气体组分在线监测技术规范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制定20260074自动判定型安全阀离线校验装置功能技术规范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制定20260076煤化工装置承压设备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导则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制定20260077电子化签名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规范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制定20260108球罐检测机器人技术要求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制定20260113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数据质量控制指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制定20260116管道内检测数据完整性评价规范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制定20260129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检查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技术中心制定202601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通用管理规范中国计量大学制定20260144市场监管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设要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制定20260154基于流程工业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制定20260161桑蚕茧质量公证检验操作技术指南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制定20260163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制定20260170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管理规范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制定20260181市场监管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目录分类与编码规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制定20260182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制定20260185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人员能力评价方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制定20260197咖啡加工技术规范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制定20260200市场监管部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标识系统设计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信息化司制定20260210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划和财务司制定20260215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数据采集技术规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制定20260220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技术规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制定20260227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
2026-10-19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26〕39号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为加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6年10月14日
2026-1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振兴老字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津门老字号复核及新认定的通知》安排,我区组织已有5家津门老字号企业进行复核,经过初步复核,建议5家企业全部通过;组织2家企业进行新一批津门老字号认定。相关情况将在公示后,报送天津市商务局终审,现予公示。公示期: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7日。 天津市武清区商务局 2026年10月19日
2026-10-19 | 武清区商务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26〕266号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6〕5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统称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予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你单位要按照上报的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加快组织实施,积极出台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地方奖励资金,尽快形成实际工作量。参与试点工作的各城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高效协同,共同完成好各项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年度结束后及时编制自评报告,按程序报送至三部门。要抓紧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4张清单落实落地,形成氢能产业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立足建立完整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国内大循环,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合理布局建设重点项目,突出城市群特色和联动,防止“小而全”、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并严格落实到位;做好绩效管理,及时评估试点工作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要确保按规定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发挥奖励资金效益,切实降低用氢成本,并有效传导至终端产品消纳环节。对进展不及预期以及地方奖励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城市群,三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视情况采取扣减或暂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等措施。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氢能综合应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其他用途。试点工作中如有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三部门反映。特此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8月15日
2026-1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按照科技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6年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名单(第一批)公布如下(按专家姓氏拼音排序):陈洁、高琳、关玉春、韩春龙、胡海朝、胡金芳、菅喜岐、雷鸣、李志超、李稚君、梁爱萍、廖芳、林杰威、林松、刘臣臻、刘春平、刘辉、刘建文、刘蕾、刘卫朋、刘智、陆燕、马淑霞、宁丽、覃振、阮国岭、商汉章、石利军、宋鸿昇、宋静静、隋岩孙明涛、唐建捷、田晶、田芮利、王婷婷、王征、魏津瑜、魏巍、吴书娥、吴晓辉、肖敏、修春波、薛锐、杨慧珊、张嘉琪、张璐、张佩兰、张睿伟、张锐、张铁马、张雪囡、张琰、赵长啸、周志敏2026年10月19日
2026-10-19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孝老爱老购物季”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6〕4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线上线下商贸流通企业: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部署,以高质量供给精准适配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助力银发经济扩容提质,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组织开展2026年“孝老爱老购物季”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适老优品扩容 银龄生活提质二、活动时间2026年10月18日—11月17日三、重点任务(一)强化需求牵引和供给创新,提升适老产品供需适配水平。立足不同年龄、身体状况、生活环境老年群体细分需求,引导适老产品生产企业围绕健康监测、康复辅助、智能陪伴、适老家居、保健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服饰鞋帽等开发新产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三品”专项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适老产品研发验证,加快智能护理机器人、具身智能照护设备等迭代升级。支持历史经典产业、消费名品企业深挖孝老文化内涵,开发兼具传统工艺底蕴与现代适老功能的创新产品,打造一批兼具可靠性、易用性、人文性的适老化国货精品。发布《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复核结果,鼓励地方、商贸流通企业将通过复核的产品纳入促消费补贴范围。(二)打造多元融合体验场景,推动优质产品落地应用。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站点、老年大学等基层阵地,建设一批可体验、可试用、可租赁的适老产品体验空间。鼓励商圈、商超打造适老产品品牌专柜和适老化场景体验专区,优化线下门店适老化硬件配套;引导电商平台迭代长辈模式,搭建线上适老产品虚拟展厅,推广“线下体验、线上下单、上门服务”新模式;活动期间,对参与的适老产品实行统一LOGO标识(见附件),便于消费者识别、比较和选购。鼓励养老机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参考《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选型采购,实现场景应用与产品创新迭代良性互动。(三)构建多层次供需对接机制,畅通产业循环渠道。建立适老产品供需信息动态台账,持续沉淀老年消费需求清单与产品供给清单,形成供需动态响应机制。支持各地结合区域产业特色,举办银发经济产需对接会、适老产品采购洽谈会、智慧养老场景发布会等活动,组织适老产品生产企业与养老机构、社区、电商平台等面对面洽谈。鼓励开展聚焦适老产品的专项促消费活动,推动适老产品和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提升老年人就近体验和购买便利度。依托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基础,在试点社区、养老机构组织产品路演和体验活动,推动情感陪护机器人、日常生活辅助机器人等产品在真实场景中与老年用户面对面交互。(四)系统培育银发消费品牌,传承创新孝老消费文化。持续开展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支持更多适老品牌和产品纳入中国消费名品名单。探索建立银发产品认证制度,为消费者选择银发产品提供参考。支持各地举办银发名品故事展、传统适老工艺体验等活动,推动传统工艺与现代适老设计融合创新。深入开展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通过专题宣传、典型推广、服务创新、交流互动等形式,多样化推广数字技术适老化优秀成果。加强人工智能养老创新成果科普宣传,客观展示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应用成效,引导老年群体理性认知智能产品。加强活动期间适老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依法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行业协会发布适老产品消费指引,推广产品易用性、安全性评价方法,引导企业坚持诚信经营,树立国货适老品牌口碑,培育理性、健康、孝老的银发消费文化。四、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充分利用重阳节、全国“敬老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媒体资源、丰富宣传形式,集中推介优质适老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活动进展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孝老爱老购物季”活动知名度和影响力。附件:孝老爱老购物季活动LOGO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6年10月13日
2026-1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按照《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公告》的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邮编:300061电话:022-63083708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反映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10月19日
2026-10-19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