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01-30 | 国家外汇管理局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玉珠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玉珠同志任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冉慧同志任宁河区审计局副局长;高珊同志任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旭同志任宁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副主任。特此通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1-30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曹丽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曹丽华同志任宁河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兼),免去其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职务。特此通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1-30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产权组织)——联合国负责创新与创造的机构——已开放“202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申请。该奖项面向产权组织的194个成员国的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开放,旨在表彰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业务增长并创造积极影响的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鼓励符合申请资质要求的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访问产权组织官方网站(https://global-awards.wipo.int/)在线申请。申请可使用阿拉伯文、俄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或中文提交。一、奖项设置本届全球奖包括:10项全行业奖项:覆盖健康、农业食品、环境、创意产业及信息通信技术(ICT)等所有经济领域;1项主题专项奖:体育领域中小企业奖,奖项设置与2026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相契合;2项特别提名奖:杰出女性企业家奖、杰出青年企业家奖。二、评奖标准1.商业模式与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可行性;2.知识产权商业化方案的清晰程度;3.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情况;4.企业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贡献力度。三、获奖福利1.借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体系获得全球曝光与认可;2.享受为期6个月的一对一个性化指导项目,内容涵盖知识产权资产商业化运营与企业战略规划;3.对接投资人、企业、机构及服务提供商等资源网络,享受专属权益;4.受邀前往日内瓦,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期间出席颁奖典礼。四、申报资质要求(一)初创企业1.是合法注册的商业实体(需提交相关证明);2.员工总数不超过300人;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500万美元;4.提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创新型产品或服务;5.至少持有1项处于申请阶段的知识产权;6.具备早期市场活动,产品或服务尚未进入市场,或处于进入市场的初期阶段(正进行市场试点、准备开始经营但没有付费客户、或已与首批客户签约但尚未取得经常性收入)。(二)中小企业1.是合法注册的商业实体(需提交相关证明);2.员工总数不超过300人;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500万美元;4.提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创新型产品或服务;5.至少持有1项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6.产品或服务已进入某一市场或正向国际市场扩展(在一个或多个市场获得收益)。五、申报方式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26年1月15日至3月31日期间,登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官方网站https://global-awards.wipo.int/以线上方式向产权组织提交材料。注意:同一单位不可同时以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身份提交两次申请,应择一身份申请一次。具体申报资质要求及申报方式以产权组织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详见https://www.wipo.int/en/web/awards/global。如遇相关问题可以发送邮件至global.awards@wipo.int咨询。请完成申报的单位于4月8日前,将《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发送至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邮箱:zscqfgc@tj.gov.cn;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22-23039871 胡老师。
附件:
附件1.申报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宣传页.pdf
2026-01-29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工作需要,滨海新区对各区域申报的2025年12月就业见习补贴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拟享受补贴的企业名称、金额等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4日受理部门: 滨海新区人社局就失业管理室 联系电话:022-63001743邮箱:bhrsjjsygls@tj.gov.cn 附件:2025年12月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名单 滨海新区人社局2026年1月29日
附件:
2025年12月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名单.xlsx
2026-01-29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公告2026年第5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月27日
2026-01-29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年1月29日 来源:会计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管理,近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印发《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自2017年起,财政部连续9年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编报单位数量从48万份稳步增至61.5万份,基本实现对各级预算单位的全覆盖,内部控制在防范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同时强化内部控制成果应用,推动将内部控制成果应用于预算安排、绩效考核、监督问责等方面。
2025年10月,财政部在组织2个中央部门和12个地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指导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为推动《办法》的落地实施,财政部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作为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环节,融入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过“以报告促建设,以评价促实施”的方式,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2025年11月,财政部印发通知,在6个省份开展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并将其纳入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编报工作是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试点的重要内容,既能推动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工作落地见效,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问:《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包括总体要求、具体编报要求、其他事项与附件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科学客观评价、从严从实复核,真实准确填报、严守保密要求,强化审核工作、提高报告质量,深化结果应用、提升价值效能,坚持科学统筹、减轻基层负担六个方面的要求。
(二)具体编报要求。围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等内容,分别对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提出具体编报要求。
(三)其他事项。对编报资料、单机版软件、常态化管理、总结通报进行了规定。
(四)附件。包括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2025年度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2025年度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等5个附件。
问:与以前年度相比,《通知》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通知》的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具体为:
(一)优化整合编报工作。一是整合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将内部控制评价融入报告编报工作,从编报范围、内容、方式等方面优化整合,把部门和单位基本评价指标作为《通知》附件发布。二是优化内部控制报告结构。将原报告附表中反映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情况的指标调整到评价报告中,并把评价报告作为内部控制报告附件,突出反映单位内部控制水平;将原地区(部门)汇总报告拆分为部门、地区两类汇总报告,更符合部门和地区的各自实际情况。三是统筹做好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试点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明确开展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试点的地区,需统筹试点工作与报告编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二)大幅简化报告内容。一是删除部分填报指标。删除与内部控制关联性不强,需从预算、决算、资产等其他报告获取的业务开展类指标。二是整合有关填报指标。对原报告中六大经济业务的职责分离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整合,将各环节的职责分离情况按业务进行整合,将关键管控点的控制情况调整为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评价指标。三是合并有关填报内容。将原报告中单位层面风险评估与业务层面风险评估相关内容合并填报,将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监督机制发现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复性问题进行整合,有效避免重复填报。与上年相比,2025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内容大幅简化,其中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文本从16处减少到5处,填报指标数量从203个减少到90个;部门汇总报告文本从16处减少到6处;地区汇总报告填报文本从16处减少到8处。
(三)切实减轻基层填报工作负担。一是缩小内部控制评价的单位范围。县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可暂不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仅编报内部控制报告。二是优化系统功能。各单位均在线上开展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自动生成报告及所属单位汇总情况,大大减轻工作量。三是减少佐证材料上传数量。对于以前年度上传的佐证材料,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引用,不再重复上传。四是开展常态化管理。鼓励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填报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常态化管理,减轻集中填报压力。
问:如何做好《通知》的实施指导工作?
答:为扎实推动《通知》各项要求落地落实,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高质量开展,财政部会计司将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指导与服务:一是加强培训宣贯。举办网络培训班,开展专题培训和政策解读,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准确把握《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内控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完善配套支持。及时编制并下发编报指南、审核指南、问题解答,优化信息系统功能,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清晰、规范的操作指引和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跟踪反馈。建立常态化沟通和指导机制,及时了解并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2025年度内控评价和报告编报工作高效完成。
2026-0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同意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教发函〔2026〕21号
江西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核准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举办者变更的请示》(赣教文〔2025〕101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举办者由“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6年1月9日
2026-0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25年,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农业农村委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建设水平,助力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隶属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下属独立法人机构。(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在编人员22人,持证执法人员22人。(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5年度办案数量同比去年减少,主要由于:一是野生植物保护领域案件减少(检察院移送较往年少);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抽检合格率较往年高,故案件来源少。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1.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有关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打扰。积极对接市级部门,认领执法事项,对照执法事项认真开展执法工作。2.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有关规定,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3.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本市相关制度文件,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套制度,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形成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合力。(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规定,按照检查上限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无事不扰。组织专人成立督查小组,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作风情况、落实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要求落实到位,优化了营商环境。2.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在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期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年检、违法载人、伪造变造证书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机作业安全有序。加强对零星农机作业的日常执法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农机执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加强与区公安交警支队的协作联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升农机道路安全水平。3.强化农作物种子专项执法工作。对全区40余户种子经营单位和12户种子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种子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台账是否齐全、规范,是否按规定进行生产经营备案等。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99户次,完成了春、夏、秋季三季种子抽样任务共15批次,完成抽样任务共15批次,办理种子案件2起。4.做好农资打假工作。针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完成市级抽检74批次,区级抽检160批次。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并针对兽药及饲料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0户次,查处案件6起。5.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守底线、促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持续开展豇豆、芹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对我区蔬菜生产销售基地和农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两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密上市期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68户次,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3个。配合完成市级监督抽样137批次;区级抽样定量检测976批,检测合格率100%。6.强化林业领域执法。出动执法检查人次350余人次,车次126余次,检查重点点位1500余个,检查辖区内种苗公司6个。开展“清风行动”,加大了巡查、看守力度,提前安排、布置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大检查活动,严防出现滥捕乱猎野生动物重大案件,配合公安处理涉及野生动物违法捕猎、交易、养殖等刑事案件4起。全面压实检疫检查执法工作职责,加大对涉松企业、市场和物流企业监管力度,联合技术部门定期开展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同时与公安部门建立线索通报、案件流转等协作机制,确保我区不发生染疫调运事件。扎实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5”专项行动,对西青区建成区外23株古树名木进行摸排查看。先后深入杨柳青、精武镇、张家窝镇等古树名木聚集区域进行摸排检查,全面掌握古树名木资源现状。7.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活动。张贴西青区海河流域“禁渔期”公告30余张,扩大禁渔期宣传告知的影响力。加强日常巡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起,罚没款共计52029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8.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和查处水产养殖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非法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场(户)40余家次。(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积极推动执法理念与方式创新,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广泛运用柔性执法方式,通过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二是探索建立预警防范机制,针对行业共性风险及时发出“风险提示”,推动监管环节前移,力争防患于未然。(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政治学习、专业法规学习、案例学习等执法内容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线上学习和执法考试,通过学习法规、案例研讨,强化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五)执法监督情况1.机构人员设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等有关规定,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成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主管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2.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机构不定期深入监管企业进行回访,通过发放问卷、座谈交流等方式,收集投诉举报、执法人员问题反馈等信息,及时纳入台账并反馈至司法局,保障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三、存在问题1.执法质量有待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制作质量不够高,与监管对象沟通的方式方法仍欠缺水平,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2.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面对新型、复杂案件时,执法人员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尚有不足,办案能力需持续加强。四、下一步工作安排1.持续加强执法培训。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讲、带头学,干部职工主动学、全面学,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2.严格落实执法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以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执法工作制度要求,定期强调、定期检查,规范落实案卷制作、接访回复等工作,切实提升执法工作实效。 3.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积极应用“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新型监管机制,对管理相对人开展精准监管,依法查处农业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助力我区乡村振兴发展。
2026-01-29 | 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王军周:请王军周(412***********7091)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就王军周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有关情况接受询问调查。 联系人:刘璐、刘红军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6号市场监管局B座308室支队四大队 联系电话:022-27905322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2026-01-29 | 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