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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8388)
公示公告
市级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的通知各国有企业:经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符合宁河国资国企工作实际,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附件:《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2026年1月27日 
2026-01-28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市级
2026年1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2026年1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保税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依据职权,抽取我区1家企业开展守法用工情况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序号企业名称检查结果1 天津冶金集团天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格监督电话:8490620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1-27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法规
市级
政策原文: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金融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一、出台背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引聚优质金融资源要素,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效,制定《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金融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主要内容《办法》主要内容共分为四部分,分别为:支持风投创投集聚发展,持续赋能企业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生态,支持特色金融产品创新、强化企业资本运作,支持企业全球化发展、建设产融结合创新集聚区,优化金融服务生态。具体内容如下:(一)支持风投创投集聚发展,持续赋能企业创新:支持风投创投等投资类机构集聚、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鼓励风投创投及资产管理聚焦产业投资、促进私募股权二级市场投资基金(S基金)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二)构建供应链金融生态,支持特色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专业化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支持供应链金融机构发展、加快数字金融集聚,提升供应链整体效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三)强化企业资本运作,支持企业全球化发展: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补链强链、培育国际化跨国企业总部,多措并举强化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打通金融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四)建设产融结合创新集聚区,优化金融服务生态:发挥政府出资基金引导作用、绿色政务服务通道,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三、办法主要亮点《办法》顺应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趋势,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支持范围,涵盖多种金融形态,旨在营造更加丰富、均衡的金融生态,为实体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办法》坚持引育并重、长效服务的原则,通过建立动态化、差异化的激励机制,支持各类金融主体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其长期深耕、提升服务能力,实现金融活水对实体产业的精准滋养与持续赋能。四、具体内容如何实施本办法自2025年12月30日起实行,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并作调整。自本办法实行之日起,原《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扶持风投创投机构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鼓励办法》同步废止。具体政策申报安排以高新区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2026-01-27 | 天津滨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政局 市疾控局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见附件),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同时,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依法依规开展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双方根据机构资质和服务需求,依法依规开展协议合作,提供协议医疗卫生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做好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等工作。依法依规提供嵌入式服务。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协议合作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诊疗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二、深化细化合作内容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核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疗、康复、护理、中医药、药事管理指导等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老龄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中65岁及以上的入住老年人,开展每年一次的集中上门(到签约的养老机构)健康体检。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上门(到签约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三、创新协议合作方式支持养老机构根据入住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和机构实际,主动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开展协议合作。鼓励双方创新协议合作方式、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探索将内设医务室、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托管给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营。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覆盖率100%。各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应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提升协议合作服务质量。各区、各医疗机构、各养老机构应加强协议合作宣传,共同提高社会、行业、老年人及其近亲属的知晓率。协议合作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做法请及时反馈上级卫生和民政主管部门。附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文本(参考)    2025年1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1-27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法规
市级
政策解读:《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金融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政策解读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引聚优质金融资源要素,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效,制定本办法。一、支持风投创投集聚发展 持续赋能企业创新第一条 支持风投创投等投资类机构集聚支持私募投资机构经营发展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鼓励私募投资机构发展,形成创新资本发展新高地。对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完成管理人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增资,按增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二条 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深入推进试点创新,鼓励成功落地的QFLP试点企业投向符合国家导向的前沿产业、重点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开展跨境双向流动。新获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资格的基金管理机构,给予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基金企业,按照当年实缴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情况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第三条 鼓励风投创投及资产管理聚焦产业投资支持各类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鼓励引入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优质项目,强化对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引导支持。支持各类投资机构优化资本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风险化解,为区域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针对风投创投等投资类机构,结合其投资方向及退出情况,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经营奖励。第四条 促进私募股权二级市场投资基金(S基金)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支持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发展。按照S基金实际完成交易情况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构建供应链金融生态 支持特色金融产品创新第五条 支持专业化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支持地方金融组织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股权激励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吸引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专业资本。精准赋能区内实体企业发展。针对新增实缴资本金超过5000万元的地方金融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第六条 支持供应链金融机构发展推动建立完善的供应链金融体系,鼓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各类供应链金融机构依托商业航天、新能源、高端制造产业链生态场景创新业务模式,采取多样化的产品工具,满足链上企业的综合金融需求。根据供应链类企业当年业务规模,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经营奖励。 第七条 加快数字金融集聚 构建领先生态体系重点推动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积极吸引和集聚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与服务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围绕数字生态场景,构建开放协同、高效安全的数字金融服务与运营体系。支持基于数字人民币的结算、融资、资产管理及数据资产交易等产品与服务创新,推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与数字人民币协同应用。三、强化企业资本运作 支持企业全球化发展第八条 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补链强链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并购贷款等金融服务,丰富并购重组融资渠道,对并购投资1亿元以上且与银行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九条 培育国际化跨国企业总部为深入推动高水平改革开放,助力具备条件的优势企业“走出去”,实施全球化布局,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出海企业开展海外项目投资、并购、海外融资及拓展海外市场。根据出海企业汇回海外收益情况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鼓励企业全球化发展,针对吸引海外优质资本战略投资的公司,根据战略投资规模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四、建设产融结合创新集聚区 优化金融服务生态第十条 发挥政府出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国企出资基金与优质投资机构合作。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及股权投资机构参与优质创业企业投资,定期举办行业交流论坛、专业培训及企业路演等活动,搭建投资行业内部及与实体产业沟通交流渠道。第十一条 绿色政务服务通道成立金融服务工作组,为金融服务类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配合办理政务事项,统筹对接协调金融、商务、发改、市场监管、税务、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具体问题(金融服务工作组联络电话:022-84806786)。五、附则各级各类政策不兼得享受,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既适用上级政策,又适用本办法的,优先执行上级政策,差额部分执行本办法。同时符合高新区其他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本办法自2025年12月30日起实行。本办法实行之日起,2023年6月27日印发的《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扶持风投创投机构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鼓励办法(暂行)》(津高新管发〔2023〕13号)同步废止。本办法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招商主管部门承担。
2026-01-27 | 天津滨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市级
一、合同名称: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0.91万亩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服务合同二、合同主体:甲方: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号联系方式:022-27925062乙方: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与凌宾路交口西南侧奥城商业广场19-1-2012联系方式:022-27618919三、合同主要信息服务名称: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0.91万亩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服务单价:32550元合同金额:32550元履约期限:2026年1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采购方式:委托招标代理询比四、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月27日五、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月27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0.91万亩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服务合同
2026-01-27 | 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示公告
市级
一、合同名称: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0.91万亩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评价服务合同二、合同主体:甲方: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号联系方式:022-27925062乙方:天津禾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辛老公路与木大路交叉口东北200米联系方式:188****0752三、合同主要信息服务名称: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0.91万亩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评价服务单价:10500元合同金额:10500元履约期限:2026年1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采购方式:委托招标代理询比四、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月27日五、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月27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天津市西青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0.91万亩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评价服务合同
2026-01-27 | 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市人社局关于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聚焦服务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根据我市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及《市人社局关于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任务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620号),经广泛征集论证,并征求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市人社局确定了我市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下简称公需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驻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二、时间安排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为2026年全年。三、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全年需完成公需科目32学时,其中,必修课8学时、选修课24学时。四、学习内容和方式必修课为3门,选修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港产城融合发展、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中心城区更新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高品质生活创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10类43门,详见《2026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附件1)。必修课可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s://tjjxjy.chinahrt.com/,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网)进行免费学习,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选修课可在继续教育网自主选课开展学习,也可参加由本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组织的符合选修课范围的课程。五、有关事宜(一)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方面未按要求足额完成公需科目学时的,视为不符合继续教育学习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后,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学时登记(详见附件2《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在职称申报时作为佐证材料。(二)未完成2022年至2025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仍可通过继续教育网“补学窗口”参加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可计入补学年份公需科目学时,从继续教育网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三)公需科目培训相关费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之前已选但未修完的课程不结转计入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时。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赵文清联系电话:63082701 附件:1.2026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      2.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1日
2026-01-27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年度) 填报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网站名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首页网址 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 主办单位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网站类型 ■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网站   □专项网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 bm34000004 ICP备案号 京ICP备2021014797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38号 独立用户访问总量(单位:个) 45824860 网站总访问量 (单位:次) 197122293 信息发布 (单位:条) 总数 1289 概况类信息更新量 1 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160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 147 专栏专题 (单位:个) 维护数量 8 新开设数量 4 解读回应 解读信息发布 总数 (单位:条) 143 解读材料数量 (单位:条) 2 解读产品数量 (单位:个) 56 媒体评论文章数量 (单位:篇) 85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 重大舆情数量(单位:次) 45个 办事服务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   ■是   □否 注册用户数 (单位:个) 101361 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5 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2 办件量 (单位:件) 总数 255 自然人办件量 0 法人办件量 255 互动交流 是否使用统一平台 ■是   □否 留言办理 收到留言数量 (单位:条) 2962 办结留言数量 (单位:条) 1353 平均办理时间 (单位:天) 5 公开答复数量 (单位:条) 62 征集调查 征集调查期数 (单位:期) 24 收到意见数量 (单位:条) 2140 公布调查结果期数 (单位:期) 0 在线访谈 访谈期数 (单位:期) 0 网民留言数量 (单位:条) 0 答复网民提问数量 (单位:条) 0 是否提供智能问答 □是  ■否 安全防护 安全检测评估次数 (单位:次) 24 发现问题数量 (单位:个) 1 问题整改数量 (单位:个) 1 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 ■是   □否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是   □否 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 ■是   □否 移动新媒体 是否有移动新媒体 ■是   □否 微博 名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271 关注量 (单位:个) 69107 微信 名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1062 订阅数 (单位:个) 374310 其他   创新发展 □搜索即服务   □多语言版本   ■无障碍浏览   □千人千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6-01-26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2025年度) 填报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网站抽查   一 季 度 二 季 度 三 季 度 四 季 度 总计 网站总数(单位:家) 24 24 24 24   抽查比例(单位:%) 100 100 100 100   抽查网站数量(单位:家) 24 24 24 24 96 抽查合格率(单位:%) 100 100 100 100   不合格网站数量(单位:家) 0 0 0 0   问责人次(单位:人次) 约谈 0 0 0 0 0 书面检查 0 0 0 0 0 通报批评 0 0 7 0 7 警告或记过处分 0 0 0 0 0 调离岗位或免职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是否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是  ☑否 安全检查 检查次数(单位:次) 4 检查网站数量(单位:家) 24 网站 开设整合 运行网站总数(单位:家) 24 新开设网站数量(单位:家) 0 整合迁移网站数量(单位:家) 0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 收到留言数量(单位:条) 14 按期办结数量(单位:条) 9 超期办结数量(单位:条) 5 假冒政府网站处置 发现数量(单位:个) 0 处置数量(单位:个) 0 人员培训 培训次数(单位:次) 0 培训人次(单位:人次) 0 培训天数(单位:天) 0 其他 无  
2026-01-26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