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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8388)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市场 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 202 2 年 检验检测 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能力验证提供者,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检验检测行业技术水平,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在食品、消费品、电子电气、轻工纺织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就征集2022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能力验证需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结合自身检验检测行业管理和业务需求,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反馈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见附件1)。     二、征集能力验证项目     请各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检验检测机构结合行业需求和技术能力等因素,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报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2)。     报送要求:     (一)报送单位须具有所报项目相关领域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操作流程。     (二)报送项目应具有代表性,能够有效反映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对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三)报送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满足能力验证要求。     (四)报送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预计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家。     (五)为避免项目重复和资源浪费,2021年度已组织过的全国性能力验证项目请勿重复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郭栋     联系电话:010-82262733     电子邮箱:guodong@samr.gov.cn   附件:1.2022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表                      2.2022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报送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01-21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级
为确保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我区人社局审核,现将符合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人员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共75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查证,并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7日区人社局举报电话:022-63001744 022-63001747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22-12333来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邮编:300456 附件:滨海新区2025审核年度第10期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名单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滨海新区2025审核年度第10期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名单.xlsx
2026-01-21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市人社局关于给予王长浩等7名同志记大功奖励的决定 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关于申请给予第十五届全运会获得金牌的运动员教练员记大功奖励的函》收悉。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市人社局决定给予王长浩、田斌、赵治山、唐婧、惠欣冉、陶昱颖、刘焕华7名同志记大功奖励。王长浩,男,2002年8月出生,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运动员,多次获得全国冠军。曾获第十四届全运会冠军、第十九届亚运会冠军、第二十届世界游泳锦标赛亚军。在第三十三届夏季奥运会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比赛中获得冠军,是天津游泳史上首枚男子项目奥运会金牌。2025年,在第十五届全运会上,一举夺得两枚金牌,并成功蝉联男子100米蝶泳冠军。田斌,男,1980年2月出生,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教练员。其所带队员共获得全国冠军20余次、获得亚洲冠军3次、取得世界前三名5次,打破全国记录6次、打破亚洲记录2次。在第三十三届夏季奥运会上,所带队员王长浩获得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金牌。2025年,在第十五届全运会上,所带队员王长浩获得两枚金牌、杨偌熙获得一枚铜牌。赵治山,男,1967年6月出生,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柔道教练员。2005年,被授予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个人,并荣获2005、2007、2008年国家体育总局荣誉奖章,201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5年荣获全国精英教练员。2025年,带领天津柔道队获得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第十五届全运会上获得3枚金牌、2枚铜牌,刷新队史最佳战绩。唐婧,女,1995年6月出生,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柔道运动员。2025年,在第十五届全运会女子柔道63公斤级比赛中夺冠,帮助天津柔道队创造单届全运会获得3枚金牌的队史最佳战绩。惠欣冉,女,2004年3月出生,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柔道运动员。2025年,在第十五届全运会柔道女子48公斤级比赛中夺冠,为天津代表团斩获本届全运会竞技体育首金。陶昱颖,女,2007年10月出生,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柔道运动员。2025年,在第十五届全运会女子柔道57公斤级比赛中夺冠,成为天津柔道队历史上最年轻的全运会冠军。刘焕华,男,2001年8月出生,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举重运动员。2025年,在第十五届全运会男子102公斤级决赛中,以总成绩414公斤破世界纪录夺冠。在第十五届全运会备战参赛的征程中,我市广大运动员、教练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生动践行奥林匹克精神与中华体育精神。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心怀“国之大者”,在赛场上展现了新时代天津体育健儿“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昂扬风貌,涌现出一批奋勇争先、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王长浩、田斌、赵治山、唐婧、惠欣冉、陶昱颖、刘焕华等同志正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为天津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为国家竞技体育攀升新高度贡献了天津力量。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视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突破自我、追求卓越”的奋进姿态,不断拓展竞技体育新空间,激发群众体育新活力,引领全民健身新浪潮,在新时代体育强市建设的新征程上再立新功,为祖国、为天津争取更大荣光。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广大体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钢铁意志,学习他们“敢闯敢拼、超越自我”的斗争精神。让我们以典型为镜、向先进看齐,将赛场的激情与汗水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共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创造天津发展新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
2026-01-21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运输司 发文日期:2026-01-21 成文日期:2026-01-21 发文日期:2026-01-21 有效性: 名称:关于变更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所载主运营基地机场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1-21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市级
为进一步畅通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和反馈网民举报投诉,切实维护好网民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并公布本规则。一、举报受理范畴在北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载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12.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13.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14.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15.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16.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17.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18.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19.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20.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二、举报信息受理流程网站设置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根据举报情况及时作出处理;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记录处理。三、举报信息处置流程1、通过北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举报电话举报本网存在的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人应当如实告知其姓名、电话、举报内容和举报理由,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内容,需附加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网站值班人员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分析研判,细化分类、甄别核实。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3、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及时转交或做好解释。4、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四、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22-26880982举报电话受理时间:9:00-11:30;14:30-17:30(工作日)举报邮箱:bcqyjzhzx@tj.gov.cn五、举报材料及要件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六、注意事项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6-01-21 | 北辰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河区2026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河区2026年20项民心工程》印发给你们,望结合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宁河区2026年20项民心工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宁河区2026年20项民心工程。1.提速(建国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加快芦台街建国社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施工,推进铺设雨水、污水、给水管道,更新改造太阳能路灯,同步推进道路翻修。(牵头单位:区住建委;配合单位:兴宁集团及相关属地)2.实施桥北歌山品悦生态园项目。年内启动建设桥北歌山品悦生态园项目,提高区域绿化、美化、亮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城管委;配合单位:相关属地)3.实施一中片区“书香邻里”项目。利用天津实验小学宁河学校周边闲置地块,启动新建学民两用体育公园,打造商业市集,满足周边教育、居民休闲所需。(牵头单位:宁河国投;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及相关属地)4.提升村镇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部分村镇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人行灯、信号灯、护栏等,加快缓冲区建设及电警更新,保障学生通行安全。(牵头单位:公安宁河分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各相关属地)5.推进供热老旧管网及设施改造。年内完成老城区宁海花园、建国别墅等片区供热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区城管委;配合单位:兴宁集团及相关属地)6.推动全民健身设施更新提质。年内更新或新建一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巩固全域“15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属地)7.推进助残保障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医疗手术类、康复训练类、辅助器具类康复救助,惠及150人以上,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区残联;配合单位:各相关属地)8.推动路网提质工程。年内实施大北路(京环线-船沽村段)、卫星路(滨玉公路至K1+250段)等道路修复养护项目,提高农村路网通行能力。(牵头单位:区交通局)9.提升文化润民水平。面向全区群众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60场;举办芦荟剧场精品活动,不断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属地)10.强化就业保障工作。巩固提升已建成的就业驿站服务功能,年内新建一批“津彩e就业”驿站,不断健全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面向重点群体开展补贴技能培训不少于1000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属地)11.强化惠工解忧服务。全力实施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和住院关爱慰问工作;持续面向社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开展“救在身边·护佑生命”急救技能培训、不少于500人次。(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12.加强老年群体服务保障。年内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80人,提升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属地)13.加快“五爱”教育阵地建设。选取16个“五爱”教育阵地给予资金、体育用品支持,推动社区拓展文体科普、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特色项目和特色活动室。(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属地)14.推进教育教学设施升级换代。深化“普惠+AI”教育,加快全学段全学科教学一体机更新换代工作进度;更新改造高中理化生创新实验室,确保年内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15.完善潘庄安置区相关附属设施。年内完成潘庄安置区消防救援站相关室内外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等工作,提升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牵头单位:潘庄镇)16.完成东扬雨水泵站施工项目。提速老城区东扬泵站附属用房内外装饰装修、设备调试、外部公园绿化、道路恢复等施工内容,确保年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相关属地)17.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年内新增一处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增强全区应急避险能力;完善联动应急通信设施,优化应急指挥可视化平台功能,推动应急管理“一张图”提质提效。(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18.推进老城区房屋排险修缮。对老城区内老旧住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对相关楼房外檐、墙体等进行有效修缮,提升老旧房屋品质。(牵头单位:芦台街)19.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完成宁河镇(三村至四村路段)道路修缮工作;完成丰台镇全域村庄照明提升工程;提升改造造甲城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宁河镇、丰台镇、造甲城镇)20.实施“青少年阳光体育乐享计划”。年内邀请体育领域专家、专业教练员、运动员等深入全区体育及足球特色学校开展专业培训指导,助力提升青少年体育技能。(牵头单位:区体育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
2026-01-21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部署要求,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2026年6月底,实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等信用信息全量归集。2026年底,全面建成覆盖部、省、市、县四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信用信息归集体系,显著提升信用信息归集率、共享率。同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部信用平台)优化升级,有效支撑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二、规范信息归集(一)明确归集范围。各地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采集”的原则,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备案、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全量纳入归集范围。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将公共事业缴费信息等纳入归集范围,鼓励信用主体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信用信息。(二)规范归集流程。已建设相关信息系统的地方,可通过信息系统向部信用平台推送信用信息;暂未建设相关信息系统的地方,可在部信用平台填报信用信息。归集的行政处罚等信息,要明确其失信严重程度、公示期限等属性信息;信息格式须符合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标准等要求。其中,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法不予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仅归集不公示。(三)强化信息共享。各地要依托部信用平台,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严格遵循有关数据共享标准,推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打通数据共享堵点卡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共享试点,探索标准化归集共享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三、强化数据治理应用各地要加快建设相关信息系统,充分发挥部信用平台枢纽作用,畅通数据共享归集渠道,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协同修复能力。要严格对照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数据治理,及时整改不合格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要完善系统功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全面提升业务场景支撑能力,实现数据从采集、存储、共享到应用一体化管理。四、加强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梳理信用信息归集情况,推动信息归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防瞒报、漏报、错报;完善从异议反馈到核查修正的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与准确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依托部信用平台对信息质量进行监测,视情况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核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01-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城市更新实践需求,在已有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和土地政策指引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措施通知如下。一、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一)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更新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需求,对拟实施城市更新区域的详细规划进行评估、优化。可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采取技术修正、优化调整等方式优化原有详细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下简称“一张图”)实施监督。可结合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方式,制定简化详细规划修改程序。(二)可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和管控要求,经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符合正面清单的,即视为符合详细规划。(三)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历史风貌和景观环境、落实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可对改善社区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包括小区车辆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等)、提升社区公共空间服务功能(包括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小区绿化场地、健身步道等)等微更新项目,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二、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四)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过渡期届满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履约监管要求的,依法依约定按照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的,按照约定退出过渡期支持政策,维持原有土地用途。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三、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五)可在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保障安全、不影响远期规划实施前提下,制定空闲建设用地(不含临时用地)的临时利用规则,明确期限及到期恢复措施,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管。(六)可在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的基础上,制定存量建(构)筑物不增加容积率和高度情况下的临时利用管控规则,对用途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纳入正面清单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四、鼓励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整体运营(七)更加注重特色发展,积极开展更新地区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调查和活化利用,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功能结构和用途管控,建立健全多门类资源资产在特定国土空间范围内组合供应、整体运营和合理分配的机制,形成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新动能、新优势。五、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八)可按照产权调整协议约定等,预编不动产单元,为原所有权、抵押权等权利主体办理预告登记,保障不动产权利在更新实施中的延续性。(九)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可采用直接按户首次登记等方式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涉及通过转让、置换等方式归集产权的,可灵活采用不同登记类型提供服务。(十)对土地带建筑一并收储供应的,可根据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的建筑物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信息,在确保安全底线基础上,探索简化申请材料提供登记服务。六、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十一)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公平公正、包容审慎的原则,根据其成因并兼顾土地管理政策的延续性,在保障无过错方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历史形成的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根据全国国土调查结果,区分发生的不同时期依法依规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予以妥善处理,并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确保底数清晰、封闭运行,严守底线、控制风险。自然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实际优化、细化有关措施,研究破解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
2026-01-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省级
各有关单位、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为加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根据《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5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对象所有经市科技局批准建设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二、填报程序各重点实验室在线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中有关内容指2025年度的成效和数据,所填内容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线上传《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三、填报流程和时间安排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填报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法人用户和个人用户注册信息。1.法人用户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2.个人用户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二)信息填报。填报用户通过https://kjgl.kxjs.tj.gov.cn登录进入系统后,找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系统,在标签栏内选择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登记表”栏目。填报用户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上传完整附件材料,成功保存。(三)填报及审核时间各重点实验室需于2026年1月20日9:00至2026年2月9日17:00,完成“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登记表”填报并保存。局级主管部门需于2026年2月10日9:00至2026年2月11日17:00,完成审核操作,并报市科技局。四、注意事项1.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准备填报,不要拼凑无关材料,所填信息将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资格。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信息填报的重点实验室,视为放弃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资格。3.不要在系统填报涉密信息。4.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必须是依托单位正式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所有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可重复。5.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统筹管理,审核把关各实验室所填内容。五、联系方式1.政策咨询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联系人:张晓  丁瑞卿联系电话:022-588328372.局级主管部门管理账号申请市科学技术战略研究院联系人:栾明联系电话:022-24433981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人:赵津东联系电话:022-23532900-813附件: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信息登记模块)操作说明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1月20日
2026-01-20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格复审形式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将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清晰彩照发送至电子邮箱rssdphgzc@samr.gov.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二、资格复审材料(一)面试确认材料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附件1),本人签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XXX确认参加市场监管总局XX司局XX职位面试”。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附件2),本人签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XXX放弃参加市场监管总局XX司局XX职位面试”。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二)资格复审材料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与面试确认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3.《2026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选调生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无需提供)。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5.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要求为目前职务职级层次,加盖单位公章)。6.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大学生村官”项目经历需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经历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经历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8.报考职位有特定工作经历要求的(如“具有1年以上市(地)级及以上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经历”),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工作鉴定(主要描述工作起止时间和主要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考核表等,可以证明工作经历和相应年限即可。9.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照片文件名为“姓名-报考职位”。10.本人主笔起草的领导讲话、报告、文章等非涉密工作文字材料。三、相关要求1.我局面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3.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四、联系方式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010-82262190(电话)  010-82262165(传真)接电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电子邮箱:rssdphgzc@samr.gov.cn 附件:1.参加面试确认书2.放弃面试声明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2026年1月20日 
2026-01-20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