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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107)
政策法规
国家级
正文内容:工信部联消费〔2025〕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卫生健康、医保、数据、中医药、药监主管部门:现将《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数据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2025年4月3日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支撑。为加快落实《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药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为根本目标,以全产业链协调发展为主线,以数智化改造为主攻方向,以场景应用为牵引,坚持规划引导、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系统推进,统筹提升医药工业数智化发展和智慧监管水平,以场景化、图谱化方式推进医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到2027年,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取得重要进展,以数智技术驱动的医药全产业链竞争力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在数智化发展基础建设方面,突破一批医药工业数智化关键技术,制修订30项以上医药工业数智技术标准,在智能制药设备、检测仪器和制药工业软件等领域研发推广100款以上高性能产品;在数智化转型推广方面,打造100个以上医药工业数智技术应用典型场景,建成100个以上数智药械工厂,建设50家以上具有引领性的数智化转型卓越企业,推动打造5个医药数智化转型卓越园区;在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建设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促进中心及分中心,建设10个以上医药大模型创新平台、数智技术应用验证与中试平台,培育30家以上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卓越服务商。到2030年,规上医药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数智化转型全覆盖,数智技术融合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医药工业全链条数据体系进一步完善,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生态体系进一步健全。二、重点任务(一)数智技术赋能行动1.加强医药工业数智产品研发应用。组织医药数智化系统解决方案及技术产品“揭榜”攻关,针对化学药、中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细分行业生产特点,打造符合医药质量管理规范体系(GXP)的系统解决方案,研发推广一批智能制药设备、检测设备,开发一批“小快轻准”医药工业软件或系统等。支持创建医药工业数智技术应用验证与中试平台,集成推进共性技术攻关、软硬件适配验证测试、计算机化系统验证(CSV)等技术服务。专栏1  医药工业数智技术及产品研发  系统解决方案:针对细分行业生产特点,研发推广符合医药质量管理规范体系(GXP)的研发设计、制造执行、质量安全保障、经营管理决策、供应链管理、安全生产、绿色低碳等专用解决方案。  智能制药设备:研发推广适用于医药工业的机器视觉检测、在线质量检测等智能检测装备;作业机器人、巡检机器人、自动导向车(AGV)等智能装备。  医药工业操作系统:研发推广适用于医药工业的嵌入式软件,工业协议,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安全仪表系统(SIS)等工业控制单元。  医药工业软件及APP:研发推广人工智能(AI)药物发现与设计、计算机模拟与仿真等医药工业研发设计软件,以及制造执行系统(MES)、过程分析系统(PAT)、质量追溯系统等医药工业生产管控软件。2.整合释放医药数据要素价值。鼓励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设医药工业大数据平台,形成研发、生产、临床、大健康等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数据要素市场试点。落实数据基础制度,推进医药工业公共数据规范化开发利用,完善医药工业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等具体规则,培育专业化医药数据服务企业,支持数据交易机构开展医药工业数据流通共享探索。推动落实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个人信息保护等评估,规范医药工业数据跨境传输管理。3.改造升级信息基础设施。支持医药工业重点领域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探索工业互联网标识与药品追溯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在生产过程管理、质量追溯、药械监管等领域的融合应用。鼓励建设一批高性能云计算平台、区块链、数据中心、5G行业虚拟专网、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医药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指导医药企业开展工业操作系统和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落实安全管理、技术防护、安全运营等防护措施,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御和处置能力。4.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支持相关单位建立医药大模型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医药大模型技术产品研发、监管科学研究等,强化标准规范、科技伦理、应用安全和风险管理等规则建设。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医药全产业链”应用试点,鼓励龙头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大用户等组成联合体,面向医药全产业链形成一批效果显著的标志性应用场景。鼓励各地建设医药人工智能领域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共性技术、知识产权运营、开源社区等公共服务平台。(二)数智转型推广行动1.推广典型数智技术应用卓越场景。围绕医药研发、医药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医药质量安全保障、医药流通与追溯、医药合同研发生产服务(CXO)等方面,系统梳理数智化转型场景清单,以及数据要素、知识模型、工具软件、人才技能等要素清单,支持医药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联合打造数智化应用场景,系统化推进医药企业数智化转型。专栏2  典型数智化应用场景打造  医药研发:打造智能靶点筛选、药物分子设计与优化、化合物虚拟筛选、候选药物特性分析、动物模型数据挖掘、中医药人用经验数据挖掘和决策模型研究、实验室数据集成管理、医疗器械设计与优化等应用场景。  医药生产:打造智能药品及医疗器械工艺设计、中试验证、设备运行监控、设备预防性维护、能源管理、环保管理、安全巡检等应用场景。  经营管理决策:打造智能排产、智能供应链管理与优化、企业数据资产运营等应用场景。  医药质量安全保障:打造智能生产过程质量监控、风险预警、数据可靠性管控、电子批记录、质量文档管理、中药原料质量回顾与优化、产品质量回顾与优化、药品质检(QC)实验室管理等应用场景。  医药流通与追溯:打造数智化药品追溯、药品物流监测与优化、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等应用场景。  医药合同研发生产服务(CXO):打造智能临床研究协同、大规模可定制柔性中试生产等应用场景。2.培育数智化转型卓越企业。引导医药企业建立数智化转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完善与数智化转型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聚焦医药企业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合规等发展需求,支持建设数智药械工厂,培育一批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卓越企业,形成并推广可复制、可落地的新经验、新模式。3.建设数智化医药产业园区。引导医药产业园区向智能管理、网络协同、服务创新、绿色低碳、安全生产方向升级。鼓励园区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基础设施改造,鼓励建立符合医药质量管理规范体系(GXP)的数智化共享实验室、委托研发生产平台等设施,提供支撑药械研发、临床试验、检验检测、审评注册、流通销售等全环节的数智服务。(三)数智服务体系建设行动1.强化标准引领。探索构建跨行业标准工作机制,编制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推动制定基础共性、核心应用、技术产品、数据与模型等重点标准,建立医药企业、园区、区域数智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加大标准宣贯力度,促进标准在诊断评估、规划设计、改造实施、数据管理等环节落地应用。2.加强质量支撑。研究制订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计算机化系统验证(CSV)指南文件,重点推动针对工艺过程控制、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准备或清场等系统的确认与验证。支持药品企业按照智慧监管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记录,协助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全面掌握医药研发、临床试验、生产、流通等全链条的关键质量数据。3.培育创新载体。加快创建医药工业数智化领域重点实验室、监管科学研究基地等创新载体,完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推动技术成果的工程化落地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地方、园区、龙头企业等打造人工智能辅助药物设计、生产制造、流通供应平台,实现跨企业、跨领域、全链条协同发展。完善医药工业数智化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整合产业上下游资源,强化供需对接。4.壮大服务队伍。建设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促进中心,提供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技术评测、产品选型、转型路径规划等产业支撑服务。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区域及各地结合产业特色建立数智化转型促进分中心。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商,开展数智化诊断咨询、解决方案供需对接、技术产品选型评测、知识产权转化等服务。(四)数智监管提升行动1.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持续开展医药智慧监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拓展智慧监管创新应用场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智慧监管新模式探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针对医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关键环节、关键参数开展远程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加强医药监管的实时性、高效性与可计量性,实现“事前监管”“事中监管”“网上监管”。2.创新智慧监管新工具。开展医药行业智慧监管工具征集遴选、能力验证和行业共享工作,支持地方监管部门积极运用视频识别、遥感监测、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监管工具,实现医药监管效率提升、精准预警、异常行为发现、违规行为排查等。完善医药不良反应(事件)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协同监管数据联动应用。3.研究智慧监管新方法。鼓励行业组织、监管科学研究基地、科研机构等开展医药数智化转型相关的监管科学研究,针对人工智能药物研发、医药制造计算机模拟与仿真、虚拟临床试验、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远程监管等领域,研究制定监管指南、指导原则、标准规范等,推动研究成果应用转化。三、保障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方案实施,加强全链条政策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组建国家医药工业数智化发展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支持。鼓励地方建设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促进分中心,强化服务能力,支持地方、园区、企业实施数智化转型规划和相关工作任务落实。(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国家科技项目渠道加大对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的支持,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大规模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软件产品等政策,优化审评前置等监管政策,支持医药工业数智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地方加强要素保障,统筹项目、融资、用地、用能等支持政策,促进医药企业数智化建设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上市辅导等金融服务。(三)促进交流合作。鼓励医药工业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跨区域合作,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协同推进全产业链数智化升级。依托国际组织和多双边合作平台,推动医药工业数智化领域国内外法规接轨、标准认证、业务技术交流。鼓励医药工业企业联合解决方案企业、数智技术产品企业等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医药工业数智化技术、制药设备、标准及服务“走出去”,增强医药全产业链竞争力。(四)深化评价宣传。鼓励地方开展医药企业数智化转型诊断评价,明确转型的方向和着力点。鼓励地方、行业组织举办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大会、数智化转型技能大赛、创新技术产品路演、数智化转型科普等活动。鼓励地方、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加强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成果研究评价,开展先进经验总结、技术成果发布、典型案例推广、优秀单位表彰。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协会、专业智库等渠道作用,强化对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经验和成效的宣传报道。(五)加强人才培养。依托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等载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协会培养一批数智化管理理念先进的医药企业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强化校企合作,鼓励医药类院校加大相关学科布局,构建一批学科交叉发展平台,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依托国家相关人才培养工程和项目,培养医药工业数智化领域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加强医药工业与数智化建设经验丰富的复合型海外高端人才引进与使用。附件: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
2025-04-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正文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部署要求,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继续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点”上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示范,加快数字技术、绿色技术以及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通知》明确的支持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支持以下事项。(一)打造“点”上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探索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实现生产制造各环节的智能决策、智能优化、实时监测、灵活调度和预测性维护等。(二)支持“线”上产业链整体数字化转型。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探索应用垂直领域工业大模型,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生产柔性调度、资源动态调配及行业知识共享。(三)支持“面”上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由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编制园区新型技术改造整体实施方案,聚焦主导产业,支持实施整体数字化改造。鼓励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供针对性、定制化方案开发和转型实施服务。建立支持跨领域数据统一接入与应用协同共享的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应用布局。二、工作要求(一)聚焦重点行业。申报城市应在制造业中确定3个左右主导行业作为技术改造重点行业,鼓励选择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度较大、转型升级需求迫切的传统产业,如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仪器仪表)、食品、轻工、纺织等(见附件1),并可在重点行业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二)加强政策协同。要与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做好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对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可将其纳入试点工作范围,强化试点带动作用,但不得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三)加强工作衔接。鼓励第二批申报城市实施方案与首批入选城市实施方案做好衔接,在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上实施协同改造。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牵头城市推动开展跨区域联合技改项目,推动一体部署、系统推进、协同改造。支持同一产业链上不同省份的申报城市各自在实施方案中加强衔接,放大试点城市对所处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四)加强项目把关。申报城市应做好项目审核,遴选优质项目列入实施方案。申报的重大项目应符合基础条件良好、技术路线清晰、主体改造意愿较强等要求,避免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影响试点工作整体推进与预算执行。(五)规范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由入选城市用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项目,支持方式由地方确定,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商培育等项目原则上由地方支持。入选城市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将防范关口前置,强化日常调度及监督检查。三、申报事项(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负责择优选定拟申报试点城市,并向两部门报送推荐函。每个省、自治区最多推荐1个地级城市,直辖市最多推荐2个所辖区(县),以其中1个区(县)牵头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占用推荐名额。已被两部门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城市应编制实施方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附件2)。申报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两份,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两部门。(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规函〔2024〕1109号)要求,强化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对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城市,将视情况严重程度采取督促整改、暂停试点资格、扣减或收回奖补资金等处罚措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通知》要求执行。附件:1.鼓励重点行业.doc    2.XX市(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5年3月25日
2025-03-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正文内容:工信部联原〔202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现将《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矿山安监局2025年3月11日
2025-03-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正文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2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现将《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3月8日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轻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传统优势产业和民生产业,在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推动数字技术加快赋能轻工业发展,系统指导轻工业推进数字化转型,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深化实施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数字化转型场景培育为牵引,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驱动,以数字化标准和人才建设为支撑,促进轻工业梯次数字化转型,着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物质技术基础。到2027年,重点轻工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左右,打造100个左右典型场景,培育60家左右标杆企业,制修订50项左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成果。到2030年,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实施数字化改造,形成“智改数转网联”数字生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二、重点任务(一)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行动1.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鼓励行业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建设完善数据管理平台,利用数据挖掘、知识图谱、智能建模等技术,开展产品研发、工艺优化、消费预测、营销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应用,强化企业内部、产业链上下游数据共享,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引导中小企业建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与应用等基础能力,健全数据管理制度。推广应用数据管理有关标准,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实施重要数据识别与目录备案,提升风险监测与处置能力。2.加快先进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家电、家具、造纸、皮革、轻工机械等重点行业编制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创新应用路线图。实施“揭榜挂帅”等机制,集中优势资源研发智能控制、人机交互、系统集成等共性技术和协同设计、智能排产、个性化定制等应用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推广应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工控系统和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3.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部署。鼓励大型企业、地方等结合行业和区域优势,培育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增强设备接入、知识沉淀、应用开发、标识解析、产融合作等平台能力。支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皮革、照明、眼镜等以中小企业为主产业集群加快5G、工业光网、IPv6等网络通信技术应用,培育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集群内和产业链资源高效配置。依据网络安全有关标准开展分级分类防护。4.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支持家电、家具、照明等行业骨干企业,基于特定场景开展数据模型开发、应用测试验证,在智能制造、智能家居等领域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鼓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组织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化应用,重点培育协同设计、智能生产、在线检测、预防性维护、智慧营销等生产端场景和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智能骑行、智慧养老等消费端场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轻工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分析诊断,加强跨区域产业链合作,提升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专栏1 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工程1.家电行业:实施基于AI模型的生产制造和产品服务;建设消费数据驱动的产品研发和精准营销模式;建立智能家电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等。2.家具行业:应用家具设计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数字化仿真设计;建设板材、户型、设计方案等数据库;实施自动分拣、输送等智能化立体库改造等。3.五金制品行业:应用自动化多工位金属加工设备、智能化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装备改造车间产线。4.造纸行业:开展制浆造纸“哑”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改造,能源及排放监测系统数字化改造,仓储立体库等数字化改造。5.日用化学品行业:应用包装、码垛等机器人和机器视觉识别检测等装置开展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香料产品合成工艺升级改造,建设质量追溯系统等。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建设金属料件自动化切割、弯曲、焊接、电泳生产线和塑料、金属零部件自动化喷涂、烘干生产线。7.皮革行业:应用3D设计、虚拟仿真设计等数字化设计工具;开展制革转鼓、进配料等关键设备数字化改造;建立节能减排智能监测控制系统等。8.塑料制品行业:应用自动化设备和智能工业操作系统改造生产线;开展废液循环技术和节水设备改造;建设数字化质量追溯系统等。9.电池行业:电极制造和电极卷绕或叠片等关键工序采用自动化、节能环保设备;建设有害物质检测、短路测试、内阻测试等数字化检测系统。10.照明行业:建设照明产品大数据平台;开展照明产品生产自动化装备的技术改造;开发具备远程升级等在线服务功能的智能产品等。(二)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应用行动1.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鼓励家电、家具等行业建设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构建基于消费数据驱动的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模式,推广全屋定制、智能家居解决方案。引导珠宝首饰、制鞋箱包、工艺美术等行业应用三维建模、用户参与设计、模块化设计等技术,提升个性化消费服务水平。推广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认证,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2.提升柔性化生产能力。面向造纸、日用化学品等流程型行业推广应用智能传感器、智能控制、数字孪生等技术,建设数字化产线,提升设备运行、工艺参数等关键要素在线监测与优化调控能力。面向家电、家具、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五金制品、轻工机械等离散型行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加强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环节智能协同,提升按需精准交付能力。3.拓展服务化延伸模式。鼓励大型企业搭建设计服务平台,推广众包设计、协同设计等新模式。引导链主企业开展智慧供应链认证,构建协同采购、协同生产、协同配送等新模式。支持智能家居企业搭建“产品+服务”平台,以智能产品为载体提供娱乐、健康、陪护等生活服务,发展智能家居体验中心,构建沉浸式、场景化服务空间。推动轻工机械等装备制造企业开发推广智能机械产品,提供设备预防性维护、远程运维等增值服务。(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1.推动高端化跃升。深化物联感知、智能控制、人机交互等技术在家电、家具、照明、手表等终端消费品的应用,推动智能产品跨品牌互联互通。围绕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家居、生活服务类机器人等智能产品。鼓励家电、家具、皮革、五金制品等数字化基础好的产业园区,加快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化应用,推动园区内配套企业间数据可信共享,打造高水平数字化园区。2.加快智能化升级。引导轻工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等评估诊断,梯次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文体用品、眼镜等行业中小企业实施精益管理,应用传感器、工控系统等开展关键工序、制造单元等数字化“微改造”,建设数字化产线。支持家电、家具、皮革、造纸、日用化学品等行业数字化基础好的企业,开展智能装备和工业系统的集成化改造,培育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G工厂。3.加快绿色化转型。聚焦皮革、造纸、塑料、电池、陶瓷、日用玻璃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工艺和设备,融合应用数字技术加强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智能监测和控制,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加快完善家电、照明等终端产品能效标准,引导企业强化产品绿色设计,增强绿色智能产品研发供给能力。(四)夯实基础支撑行动1.强化标准引领。编制轻工业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生产端重点研制关键技术、设备互联互通、数据安全与共享、评估评价等共性应用标准,消费端重点研制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技术标准。鼓励行业协会、标准化机构等深入开展贯标活动,推动数字化转型标准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积极跟踪ISO、IEC等国际标准化动态,支持智能家电等优势领域制定国际标准路线图,加快国际标准布局。持续开展先进适用国际标准转化,提升一致性水平。专栏2 标准研制工程1.家电行业:制定智能家电智能运维与健康管理标准、智能家电能力评估标准、智能家电互联互通标准、适老化智能家电标准等。2.家具行业:制定智能家具能力评估标准、智能检测装备应用指南标准、数字化质量管控标准、智能物流仓储标准、适老化智能家具标准等。3.五金制品行业:制定智能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智能五金工具使用与维护指南标准、智能厨卫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标准等。4.造纸行业:制定数字化产线一体化设计交付技术标准、节能降耗减排智能监测和评估标准等。5.日用化学品行业:制定智能检测装备、运输包装协作机器人等智能装备设计制造、应用运维等技术规范标准等。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制定数字化产品设计标准、智能网联车技术标准、智慧供应链标准等。7.皮革行业:制定基于机器视觉的皮革伤残检测与智能分级标准、生产装备互联互通标准、数字化车间标准等。8.塑料制品行业:制定数字化生产线的互联互通与集成应用标准、智能仓储物流技术要求及评估标准等。9.电池行业:制定铅蓄电池、原电池等智能产线互联互通与协同控制标准、电池安全性能检测与评估规范等标准。10.照明行业:制定智能照明互联互通标准、健康照明产品和关键技术标准、绿色智慧供应链标准、适老化照明设备及系统标准等。2.加强质量支撑。鼓励塑料制品、眼镜、箱包等中小企业推广应用质量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工具,加强产品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开展设计验证、质量检验、质量分析与改进,实现精细化质量管控。支持家电、家具、燃气灶具等耐用消费品企业开展基于数据模型的产品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广应用机器视觉等技术和智能检测装备,提高产品质量在线监测和溯源响应能力。3.选树典型标杆。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遴选引领行业智能化、绿色化、品质化发展的轻工产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家电、家具、皮革、造纸、日用化学品等数字化基础较好的行业为重点,培育一批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成效显著、引领带动作用强的标杆企业。鼓励地方、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组织开展标杆企业创建经验交流活动,加快形成学标杆、建标杆的行业氛围。4.培育创新载体。鼓励地方、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开发数据模型、工业APP、标准化工具等解决方案,以购买服务、技术帮扶、供需对接等形式赋能企业。支持家电、家具、皮革、造纸等重点行业搭建中试平台,形成一批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价值的中试方案。支持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等建立技术研发创新中心,推进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5.壮大服务队伍。依托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供应商能力评估等工作机制,遴选发布一批优质数字化转型供应商。面向家电、家具、五金等离散型轻工业研发推广智能排产、自动化装配组装、智能仓储等解决方案。面向造纸、日用化学品等流程型轻工业研发推广智能配方设计、质量在线监测、设备预防性维护等解决方案。面向中小企业研发推广一批“小快轻准”的解决方案。专栏3 解决方案研发推广工程1.家电行业:个性化定制平台、家电垂域AI模型技术、自动化焊接机器人、智能感知交互技术、智能适老化技术等解决方案。2.家具行业:家具数字化设计平台、3D建模技术、金属部件数控焊接、一体成型涂装、家具力学综合试验验证、智能家具产品等解决方案。3.五金制品行业:研发推广自动上下料工业机器人、活扳手专用自动装配设备、断线钳自动加工设备、智能厨卫和门锁等解决方案。4.造纸行业:生产运维管理云平台、智能化连续蒸煮和连续制浆工艺、废水处理和回收在线监测系统、节水节能智能监测系统等解决方案。5.日用化学品行业:研发配方智能比对、液体洗涤剂智能灌装产线、智能分拣物流系统、智能洗涤烘干系统、自动码垛机器人等解决方案。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重点研发推广智能焊接机器人、颜料自动喷涂机器人、自动化装配组装产线、智能网联车等解决方案。7.皮革行业:基于机器视觉的皮革瑕疵智能检测设备与智能分级系统、智能裁切、绿色产品全生命周期量化评价和溯源系统等解决方案。8.塑料制品行业:数字化高精度检测设备、自动化塑料薄膜挤出设备、自动化泡沫塑料成型设备、智能化双向拉伸薄膜设备等解决方案。9.电池行业:铅蓄电池、原电池等自动装配、智能充放电测试、智能质量检测、智能仓储等解决方案。10.照明行业: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灯具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光学检测与校准系统等解决方案。三、组织保障(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联盟组织、骨干企业等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重要政策、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渠道支持轻工数字化转型相关关键技术攻关。将符合条件的轻工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纳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相关资金支持范围。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轻工领域数字化改造升级。(二)促进交流合作鼓励地方、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解决方案,宣贯先进适用的数字技术和标准。举办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大会、轻工业信息化大会等活动,加强同行业和跨领域先进技术、解决方案等对标交流。支持依托“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在数字技术开发和融合应用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三)深化研究评价推动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编制轻工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评价体系和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参考实施指南,加大行业和地区推广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估,发布行业、区域、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发展报告。组织开展不同行业典型场景、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建设的实施路径研究,编制轻工业数字化转型案例集,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开展面向轻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支持“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实施。(四)加强人才培养鼓励行业协会、普通高校、职业学校、骨干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模式,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轻工数字化专业教育体系。支持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数字技术领域)和现代产业学院,培养轻工业数字化领域卓越工程师。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职业竞赛,培养一批在智能控制、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具有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的轻工数字化人才。附件:1.典型场景清单.docx    2.数字化转型相关标准应用清单.docx 
2025-03-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正文内容:工信厅联企业〔2025〕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促进中小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生产经营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推动中小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系统观念、法治思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到2030年,中小企业合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合规服务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基本具备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合规管理意识和能力,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显著提升,合规成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明确合规管理重点领域(一)劳动用工合规。引导中小企业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明确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遵守相关就业和用工监管要求,保障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享受休息休假、参加社会保障、接受职业培训等各项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的必要保障,降低健康和安全的风险;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二)财税合规。引导中小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真实、完整记录会计信息,建立会计档案,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反对财务造假和舞弊行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代扣代缴等义务,按规定报告纳税信息,避免产生欠税,杜绝偷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清晰、可操作的财务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妥善保管财税资料和公司印章,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三)产品和服务质量合规。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与检查检验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保障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岗位)监督推进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生产工艺要求和规范;根据实际需求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计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控制水平;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四)安全生产合规。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细化不同岗位、级别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及时对老旧及磨损设备进行安全评估、检修和更换;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维护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加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五)节能环保合规。引导中小企业依法依规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要求,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禁止使用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按照节能降碳、循环经济等标准及规定要求改进生产工艺;把污染防治纳入规划选址、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加强源头防控;坚持生态保护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的禁止、限制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依法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加强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碳排放、生态破坏的监测管控;完善环境污染事件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六)知识产权合规。引导中小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及时完成权利登记或注册;规范运用知识产权成果,合规实施许可和转让,加强在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参展等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依法合规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价值,有效保障创新者、使用者权益,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七)网络和数据安全合规。引导中小企业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信息系统、网络、数据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实施数据安全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分类分级和权限管理,加强人员管理和技术控制,履行重要数据识别备案、分级防护、风险评估等责任义务,防范并及时应对和处理数据泄露、篡改、丢失事件;重点梳理向第三方输出、共享、委托、提供数据,从第三方接受数据,处理个人信息及跨境传输数据等活动中的合规要求和风险,落实特定类型信息收集与使用合规义务,保护企业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八)公司治理合规。引导中小企业依法注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完成出资;建立规范、透明的治理结构,制定和执行公司章程,明确股东、董事、董事会、监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合法合规对外担保,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合理开展融资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开展信息披露;企业解散的,依法完成解散程序,及时履行清算义务。(九)国际化经营合规。引导中小企业提高对外贸易投资合作经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熟悉了解境外相关的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土地、税收、劳工、外汇、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遵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重视合规风险的评估和预警,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健全合规审查内部机制,有效识别分析和管控合规风险;有效应对涉及贸易保护、出口管制以及多边银行制裁等外部风险,妥善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减少负面影响。(十)供应链合规。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对供应链重点环节,包括研发、采购、生产、物流、销售等环节的合规义务识别和风险管理;协同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满足反贿赂与反舞弊、产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合规要求,加强合规风险防控。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结合自身特点、业务范围、发展需要等,加强其他相关领域合规管理。三、统筹推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一)坚持理念引领,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各地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涉企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要求的宣传解读,积极总结和宣传推广地区、行业内中小企业合规经营典型,开展“以案说规”等案件分析,帮助广大中小企业了解合规内涵、认识违规危害、树立合规意识。将合规管理纳入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内容,面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合规知识,帮助中小企业了解合规、重视合规、精通合规,推动合规管理成为企业自觉行为。(二)坚持因企制宜,引导企业完善合规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梳理中小企业合规相关标准和合规要点,为企业提供指引和参考。全国工商联将加强法治民企建设,制定实施工商联执委企业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引。各地要结合实际,引导中小企业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以风险防控为目标,建立完善覆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合规管理体系,在兼顾成本与效率的前提下加强合规管理。在选择合规管理模式、建立合规治理结构、培育合规文化理念、数字化转型推进合规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性,以适合企业所需为宜。(三)坚持服务先行,加大合规服务供给。各地要结合“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全国工商联“助微计划”专项行动、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行动等,组织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合规培训、合规诊断、咨询辅导、合规体系建设、维权服务等多层次合规服务。用好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全国工商联“网上工商联”及其他相关部门服务平台,把合规管理纳入服务内容,线上线下为中小企业提供查询检索、案例剖析、自检工具和咨询辅导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加强中小企业合规人才培养,发挥企业合规师培训基地作用,支持开展中小企业合规师培训。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发放服务券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合规管理服务。(四)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中小企业合规问题多发的关键领域和管理提升诉求,组织研究开发中小企业合规自检工具,汇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典型案例,为中小企业提供参考。鼓励各地深入调研了解本地中小企业合规管理情况,立足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开发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中小企业合规实务操作指南、合规诊断工具,培育遴选专业合规服务机构,建设有关政策库、专家库、案例库、服务机构库。鼓励集群、园区、基地等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企业合规指导和合规诊断公益服务。(五)坚持开拓创新,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各地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探索合规管理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提升企业合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法依规在劳动用工、职场环境、知识产权、国际化经营、出口管制等合规风险高发领域探索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相关创新措施试点。鼓励具备较好企业基础、工作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研究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构建合规风险预警机制、重大风险快速响应机制,依法依规探索在相关评比、认定、考核工作中引入合规方面指标,引导、帮助优质中小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合规管理和服务的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六)坚持协调联动,建立多方协同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将合规管理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内容。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联合有关部门、机构,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政府部门、工商联组织、行业商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多方参与、专业高效的中小企业合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和机构专业服务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中小企业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国家外汇局综合司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中国贸促会办公室2025年3月7日
2025-03-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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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工信部联节〔2025〕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环保装备制造业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技术保障。为巩固提升环保装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对环保装备的发展需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科技创新,强化技术应用,加快行业转型,优化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的装备支撑。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7年,先进技术装备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标准体系更加健全,重点领域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基本补齐,“长板”技术装备形成国内主导、国外走出去的优势格局,构建较为完备的环保装备供给体系。到2030年,环保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自主可控,长板技术装备优势进一步扩大,环保装备制造业行业规模、产品质量、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培育一批产业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从传统的污染治理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升级。二、推动关键环保技术装备研发攻关(一)开展关键技术“揭榜挂帅”。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实施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三年提升行动,围绕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干式烟气净化、持久性有机物识别监测等关键技术开展“揭榜挂帅”,突破专用传感器、低温脱硝催化剂等一批基础零部件、材料药剂和控制装置短板,加快成套技术装备攻关。(二)创建环保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优化环保装备领域战略科技力量,推动优势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环保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通过“公司+联盟”的组织模式,整合相关创新资源,布局前瞻性、颠覆性技术开发应用,为行业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扩散和首次商业化服务,带动传统工艺和产品绿色低碳改造。(三)打造环保装备中试平台。面向污染防治急需的高性能水处理膜、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备、新污染物检测设备等领域,引导龙头企业牵头搭建高水平中试平台并适度开放,提供技术研发转化、产品性能测试、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三、加快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四)探索建立环保装备用户评价机制。鼓励用户企业在采购中综合考量环保装备性能、效率、能耗、水耗、寿命、运维等指标,引导优质优价采购,避免单一价格因素中标。指导第三方机构在用户评价基础上发布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清单,推动优质装备更大规模推广应用。(五)强化环保技术装备供需对接。定期制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搭建环保装备制造企业与需求用户的有效对接渠道。加大重点工程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强环保装备领域产融合作,推动金融资源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鼓励行业协会、园区企业、高校院所等开展先进环保装备技术交流、供需对接等活动。四、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六)推动污染物治理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转型。推动大气治理、污水治理、固废处理装备企业研发新工艺技术,开发新型多污染物治理技术装备,助力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协同削减,提升设备能效碳效水平,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扩展温室气体减排、新污染物治理、新兴固废处置等业务。(七)支持优势环保装备企业“走出去”。推动环保装备企业积极承建国际节能环保成套装备工程,扩大环保技术和设备出口。推动成立国际环保装备科技组织,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环保装备科技合作计划,开展海外合作投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延伸产业链,打造国际承包、海外研发、跨境电商、产品贸易一体化的跨国企业,提升产品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环保技术装备“走出去”。(八)提升传统环保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环保装备设计、生产、使用、运维等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围绕智慧水务、管道清污、环境监测等领域研发一批环保机器人、智能化污染治理装备、远程运维装备,加快仿真模拟软件、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九)强化政策引导。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装备项目更新改造。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环保技术装备攻关和中试平台建设。落实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适时研究对环保装备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加大环保装备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十)完善环保装备标准体系。健全环保装备细分领域产品标准体系,推进非标产品系列化、成套化。成立环保装备行业标准化组织。制定能耗、水耗、运维、寿命、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加强环保装备重点领域急需的在线、现场监测仪器等计量技术规范的研制。组织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提高我国企业申请国际标准项目成功率。积极参与脱硫脱硝除尘、市政污水处理、大型垃圾焚烧炉等优势装备国际标准研制。(十一)加强人才建设。依托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等平台,开展环保装备工程师和“工匠”培训。利用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等支持环保装备领域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培养,推动高校从企业人才定制角度加大环保技术装备工程技术人员培养力度。鼓励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服务于企业海外市场拓展开展专业培训。(十二)优化市场环境。完善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环保装备质量监督管理。制修订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装备企业发放绿色债券,拓展融资渠道。利用有关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加大对环保装备技术创新、智能制造、服务转型支持力度,营造支持产业发展良好金融生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3月4日
2025-03-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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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5〕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本通知规定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的工业母机企业;(二)2024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三)2024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四)2024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系统(www.gymjtax.com),选择“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入口”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工信部门)。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中第2、3、6、8项,其余项若有变化请一并提交。三、地方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本通知第一条),登录系统(www.gymjtax.com:8888/)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并于4月15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初核不通过企业,在系统内备注不通过理由。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开展资格复核。根据复核意见,综合考虑工业母机产业链重点领域企业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企业可于5月1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五、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2025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六、地方工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复核,对确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并在三年之内不得申请享受本优惠政策。七、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特此通知。附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2025年3月5日
2025-03-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