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5〕5号)相关要求,现就2024-2025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称“创新券”)兑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创新券支持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天津市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无不良诚信记录;(三)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四)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在开展科研活动中有对外购买科技服务的需求。二、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购买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两类科技服务,服务须发生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日期为主要依据,参考服务合同、服务结果证明等材料;对于确需分阶段实施的研究开发类合同,可按符合要求的阶段性服务内容及相应材料予以兑现;一份服务合同仅能兑现一次)。以下情形不属于创新券的支持范围:1.已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2.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3.购买的专业服务与其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无直接相关性。三、创新券服务机构本市以下单位可申请成为创新券服务机构:中央和地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海河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管理单位;具有有效CMA或CNAS资质,能够提供委托检验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北京市、河北省科技管理部门审定的创新券服务机构,自动获得天津市创新券服务机构资格。四、支持额度创新券资金每次最低申请额度1000元,同一周期(一般为一个自然年)内可多次申请,年申请额度累计不超过15万元,具体金额按照符合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不超过50%比例核定。五、程序及要求为方便企业办理创新券兑现,落实便民化有关要求,本批次创新券申请和兑现均采用在线方式,企业需通过科服网(www.tten.cn)使用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办理,具体操作过程可参阅《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见附件)。兑现申请申报时间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兑现申请与初审2026年8月21日前,兑现申请需完成“兑现申请提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在企业提交兑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建议各申报企业及时与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沟通。(二)专业机构复审2026年9月24日前,兑现申请需完成“市级受理”。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专业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如形式审查驳回,企业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形式审查通过,兑现申请状态栏显示“市级受理”。在此期间请企业注意及时查看审核意见,按要求补充、完善有关材料,与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做好沟通。(三)专家评审形式审查通过的兑现申请,市科技局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26年9月30日前,企业应在管理服务平台导出《兑现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进行上传,未上传《兑现申请表》盖章件将无法参加专家评审。六、京津冀创新券按照京津冀三地签署的创新券合作协议,本次兑现期间,同时受理本市企业因跨地区购买科技服务产生的京冀创新券申请,申请额度计入本年度15万元的兑现总额。京津冀科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开放实验室)目录已在科服网创新券版面公布,企业可通过科服网的机构和服务检索功能获取上述资源并选择申请。附件:1.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2.各相关部门咨询电话2026年6月26日
2026-06-2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各街道,各部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的通知》(津人技工〔2025〕1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才队伍情况,就做好2025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考核申报时间2025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报名时间定于6月9日至6月30日,个人登录“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报名系统”(网址:https://jgpk.beirenjy.com/Examinee/UserInfo/Index.aspx)进行报名;6月16日至7月4日,主管部门上报报名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二、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方法、申报工种范围、培训和考核安排、考核成绩的确定、证书管理请参照《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执行。三、缴费复审合格后考生个人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7日。四、培训考核申报工作要求请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申报条件、程序和方法等指导和督促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做好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的申报工作,按时报送所需材料。 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的通知.pdf
2026-06-26 | 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津市场监管计〔2026〕2号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你院《关于申请成立天津市几何量计量技术委员会的请示》(津计研院技〔2026〕52号)收悉。经研究,批准成立天津市几何量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会代号为TJ/MTC006,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你院。自批准之日起,天津市几何量计量技术委员会即可依照《天津市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试行)》(津市场监管计〔2022〕25号)要求开展工作。 附件:天津市几何量计量技术委员会(TJ/MTC006)组成 人员名单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几何量计量技术委员会(TJ/MTC006)组成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委员会
职务
单 位
专业
职称/职务
1
胡春光
主任委员
天津大学
仪器科学与技术
教授/副院长
2
李仁举
副主任委员
天远三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光学三维测量
高级工程师/主任
3
刘红光
副主任委员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
正高级工程师
4
孙权
秘书长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电气工程
高级工程师/主管
5
李青
委员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机械电子工程
高级工程师
6
李凌梅
委员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高级工程师
7
韩大勇
委员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机械制造
高级工程师
8
李元耀
委员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光学工程
高级工程师
9
张福民
委员
天津大学
仪器科学与技术
教授
10
刘礼明
委员
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应用
计量主管
11
吴永朝
委员
中海油能源发展工程技术公司质量控制中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高级工程师/质量控制中心主任
12
汪春
委员
中海油能源发展工程技术公司质量控制中心
测控技术与仪器
钻采工具装配检验中心副经理
13
刘磊
委员
康卓奈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总经理
14
冯志伟
委员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项目经理
15
狄龙
委员
天津江恒华创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检测技术与仪器
技术负责人
16
范华
委员
渤海石油装备(天津)中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技术负责人
17
罗毅夫
委员
比利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机电一体化
总经理
18
尚博洋
委员
天津市雄狮工量具有限公司
管理
总经理
19
刘嘉
委员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车辆段
电子机械工程
干事
20
刘晓菲
委员
天津市东丽区计量检定所
化学工程与工艺
技术负责人
21
黄婷婷
委员
善测(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仪器科学与技术
项目经理
2026-06-26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附件:
天津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动力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案.xls
2026-06-26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蓝灵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案.xls
2026-06-26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教发函〔2026〕479号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提请核准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请示》(苏教发〔2026〕5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办学地址由“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变更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369号”。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6年6月24日
2026-06-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按照科技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6年度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评审专家名单公布如下(按专家姓氏拼音排序):刘连超、刘淑梅、王勇、肖亚兵、杨万龙2026年6月26日
2026-06-2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教育部关于同意南通理工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教发函〔2026〕478号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变更南通理工学院举办者的请示》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通理工学院举办者之一由“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变更为“周伟”。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学校举办者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6年6月24日
2026-06-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同意阳光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教发函〔2026〕476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核准阳光学院变更举办者的函》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学院增加“福建世福闽商投资有限公司”为举办者。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学校举办者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6年6月24
2026-06-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各相关引种主体、试验承担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规范各类品种试验工作,强化国家与市级各渠道品种试验监管。我中心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多渠道试验常态化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主要农作物: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自主生产试验、自主DUS试验、引种备案试验。非主要农作物:适应性试验,自主DUS试验。二、检查内容(一)参试资质与合规性。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相关规定,核查试验主体资质、试验执行能力与参试品种有关要求。(二)试验质量与条件执行情况。检查以室内和田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室内检查重点查看试验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试验实施情况、原始数据、结果及图像资料等;田间检查重点是方案执行和试验质量情况,检查参试品种、试验组别、试验组数、承试单位、承试点基本条件、田间试验设计、调查记载和田间管理措施等。(三)参试品种真实性核查。检查期间将按随机抽取各试验渠道参试品种植株样本,开展DNA检测,核验品种真实性。三、检查时间与检查方式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6-12月,具体时间由市农业中心植保植检部确定,我中心将组织专家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抽查,抽查范围覆盖全部试验类型与试验承担单位。四、工作要求(一)切实增强责任感。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勇于担当作为,确保专项整治见真见效。对试验主体全覆盖,有关区试验组织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配合检查组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强化各渠道品种试验监督管理。(二)严格遵守检查纪律。检查期间主动排除干扰,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严禁泄漏检查过程有关信息。(三)规范问题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依规固定证据、分类建档留存。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及时梳理工作情况、汇总问题清单,按要求完成工作总结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五、联系方式联 系 人 :于澎湃、李争联系电话:022-28450808电子信箱:snyzxzhbzhjb@tj.gov.cn
2026-06-26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