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规范专利公开实施行为、加快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起草了《天津市专利公开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可在2026年7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一、信函邮寄: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收,联系电话:23039887。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专利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二、电子邮箱:发至zscqyyc@tj.gov.cn,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2026年6月24日
附件:
附件1.天津市专利公开实施办法.doc
附件2.《天津市专利公开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x
2026-06-24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工信厅联重装函〔2026〕2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金融监管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工信厅联重装〔2024〕64号),现组织实施2026年保险补偿政策资格审定和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版)》(以下简称《目录》)全部领域。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二、工作程序(一)资格审定企业申报。生产《目录》内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提交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按要求对本地区或集团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审核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复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资格,并按装备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保费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5年。(二)资金申请企业申请。通过资格审定,保费补助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完成装备的制造、交付、投保与全额保费缴纳后,装备制造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提交申请材料。推荐单位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地方财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管局组织审核,中央企业集团会同承保单位所在地金融监管局组织审核,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重点关注涉及关联企业交易和保险费率使用合规性,形成审核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和金融监管总局。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复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资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80%给予补助。三、其他要求(一)装备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和资金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会同地方财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管局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管理要求,按职责和权限逐层审核,维护好政策的严肃性。(三)请各推荐单位确定本次政策实施工作联系人,并于2026年6月30日17:00前将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反馈至stt@prim.com.cn。(四)请各推荐单位汇总报送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于2026年7月20日17:00前将报送材料通过重大技术装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djszb.miit.gov.cn)提交,不接受现场报送。四、政策提醒(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资格审定结果,将作为享受首台(套)政策的重要依据,并在其他首台(套)政策中予以优先考虑。(二)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与承保公司根据装备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复杂度、历史赔付率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保险费率和险种。同时,在有效期内科学合理使用保费补助资金额度,合理把握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平稳有序支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三)对于已通过资格审定的项目,同一装备制造企业无需重复提出资格审定申报,额度适用范围为同一申报企业所有符合或超过《目录》相应条目技术指标要求的装备以及其改进型装备。(四)获得保险补偿政策支持的整机装备制造企业,在开展采购活动时,对于已投保质量保障类保险的关键系统和零部件,不应收取配套企业质量保证金。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与用户协商,对于已投保质量保障类保险的装备,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五)获得保险补偿政策支持的整机装备制造企业,应定期向配套企业反馈使用情况,推动上游关键系统和零部件等产品迭代升级。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加强与保险公司、用户协商配合,建立完善的首台(套)反馈迭代机制,及时获得装备使用情况、质量情况、出险情况等,加快装备迭代升级。五、联系人及电话机械工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李景杨 15132597929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葛一凡 010-6820563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薛 雨 010-66286575附件:填报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2026年6月16日
2026-06-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天津市医师定期考核提前考核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为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贯彻实施 ,维护医师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委决定建立天津市医师定期考核提前考核工作机制。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 提前考核适用范围(一)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至外省且需要提前考核的我市执业(助理) 医师。(二)在考核周期内变更至我市,但因省域间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不同,参加我市集中组织的医师定期考核无法满足 3 年考核周期要求的我市执业(助理) 医师。(三) 因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错过我市集中组织的医师定期考核的我市执业(助理) 医师。(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应提前考核的其他情形。二、提前考核的申请与组织提前考核的组成内容、组织形式、政策要求,与我市集中组织的周期性医师定期考核一致,仍通过“天津市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tj.drkaohe.com,以下简称“定考系统”)或“定考通”微信公众号进行。我市医师定期考核提前考核于每年 4、 8、 12 月份的最后七个工作日(以下简称“提前考核周”)进行。提前考核申请、个人和机构信息维护应于提前考核结束前完成。提前考核的申请与组织流程如下:(一)提前考核申请和信息维护。提前考核由医师本人、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逐级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考核机构负责汇总提前考核医师信息(姓名、医师执业证书编号、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于提前考核周前报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各区卫生健康委主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提前考核工作, 负责按需协调统筹提前考核医师的考核机构,并于提前考核周前将辖区内提前考核医师信息告知定考系统技术支持人员,共同完成提前考核医师、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和考核机构的信息维护。各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联系方式见附件。(二)提前考核医师报名。参加提前考核的医师本人于提前考核周的第 1-2 天,登录“定考系统”或“定考通”微信公众号填写报名信息, 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个人自评。适用简宜程序的医师还需提交良好行为记录佐证材料和个人述职报告。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 医师本人也需提交佐证材料。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于提前考试周的第 1-3 天进行审核、评定。考核机构于提前考试周的第 1-4 天进行复核。(三)进行提前考核。医师本人于提前考试周的第 5-7 天登录“定考通”微信公众号,依次进行人文医学知识和一般程序业务水平测评。所有医师均需参加人文医学知识考核,不区分一般程序和简宜程序。提前考核原则上由考核机构集中组织,并负责对考场纪律进行监督。三、提前考核结果出具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含业务水平测评不及格、 业务水平测评认定为作弊),即为不合格。其中 ,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情况、业务水平测评(简宜程序) 由医师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评定、考核机构复核确定;业务水平测评(一般程序)以 60 分为合格分数线确定。定考系统根据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以及业务水平测评情况, 自动出具医师定期考核结果。考核机构负责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对医师定期考核做出考核结论,并向相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如考核机构对定考系统自动出具的定期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于考核结果出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逐级联系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复核, 否则即视为认可定考系统自动出具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且完成备案。参加提前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可于定考系统自动出具考核结果之日起 30 日内 ,向相应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四、提前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执业和培训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有关规定,各区卫生健康委应于考核机构认定考核结果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辖区内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做出责令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的处理决定,并要求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组织对其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限可以参考定期考核不合格项目数量等情形确定。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培训条件 ,可申请由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协调培训机构。 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间,其执业注册信息保持不变,不办理变更执业注册等手续。各区卫生健康委应将相关行政决定同时抄报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市医保部门相关要求, 我市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应及时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相关医师名单和暂停执业活动期限告知相关医保部门。五、提前考核不合格的补考安排提前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后的补考(即再次考核),纳入临近一次的提前考核一并组织进行,不再单独组织。补考不设置业务水平测评免考和简宜程序,设置综合试卷1份(其中人文医学占比20%,业务水平占比80%) 。补考的组织方式、考核平台、操作方法与提前考核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 补考合格的,允许医师继续执业;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六、 其他说明(一)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提前考核工作机制后,我市每 3 年集中组织的医师定期考核将不再安排延期考核。(二)提前考核的医师定期考核周期,按照本次参加“提前考核周” 的前一日起, 向前追溯三年计算; 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即民科系统) 的医师定期考核周期,按照其原有规则录入。附件:各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联系方式2026年6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6-24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西青区开展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现将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请下载附件查看。 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及被评价部门名称: 1.西青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经费项目 2.西青区土地整理中心阜宁道(天和路-云霞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3.西青区交通运输管理局2023年西青区东淀蓄滞洪区当杨路灾后修复养护项目 4.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4年建设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5.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 6.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扶持经济薄弱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发展经费项目 7.西青区水务局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8.西青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西青区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9.西青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青区高压燃气主干线管网工程(管线)项目 10.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大寺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1.西青区体育局2023年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区转移支付项目 12.西青区科学技术局天津高端医疗器械(大赛项目)转化服务平台项目 13.西青区科学技术局西翼金种子项目 14.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张家窝镇第一小学工程(教学楼,风雨操场,地下车库)项目 15.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前下达项目 16.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17.西青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18.西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19.西青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20.西青区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附件:2025年绩效评价报告.rar
2026-06-24 | 西青区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务局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执法处室: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深化本市商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商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市商务局修订形成《天津市商务局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6年版)》,现予印发,请各执法处室遵照执行,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参照适用。 2026年6月23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法规处 上官湛青;联系电话:022-63085750)(此件主动公开)
2026-06-24 | 天津市商务局
市人社局关于设立天津提尔科技有限公司等6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天津提尔科技有限公司等6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备案的函》(博管办〔2026〕65号),市人社局决定新增设立天津提尔科技有限公司等6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有关部门、有关区人社局做好本部门、本区域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推进博士后工作稳步发展。二、请有关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业务培训、服务保障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新设分站开展博士后人才引育、学术交流等活动,积极解决企业和人才需求,主动加强与我市其他博士后设站单位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三、请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抓紧建立健全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人力资源、科技、财务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博士后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积极与我市及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要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发布博士后招收信息,认真遴选进站博士后,在2028年6月底之前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确保符合设站单位考核要求。要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支持博士后建立创新团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创新创业活动。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联系。 附件:新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名单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6月23日 (联系人:郭泓伯;联系电话:022-63082702)
2026-06-24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功能区)、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
市科技局拟于2026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开展以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资金使用以及科研诚信、科技伦理政策为重点,融合2026年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聚焦天津市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专题线上培训活动,帮助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更好把握相关政策精神和关键要点,优化项目验收服务,提高验收效率,增强验收效果,服务推动科技计划项目高质量实施、高水平结项,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有关安排具体如下:
一、重点培训范围
1.各区(功能区)、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管理的到期应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
2.有验收政策需求的项目单位;
3.各区(功能区)、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验收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指南讲解;
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相关要求讲解;
3.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相关政策讲解;
4.2026年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介绍。
三、组织安排
1.请各区(功能区)、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将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直播,请参会人员会前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
四、具体培训安排
第一场“津城”专场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
面向区域:除滨海新区外其他各区
腾讯会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题线上培训会
会议号及二维码:
第二场“滨城”专场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
面向区域:滨海新区及功能区
腾讯会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题线上培训会
会议号及二维码:
五、联系咨询方式
主办单位: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承办单位: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整体活动咨询:
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刘思研 022-87456881
附件: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及科研诚信专题培训会安排.pdf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2026年6月23日
2026-06-24 |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完善和平区“津芯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悦享幸福晚年,现结合和平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科学预判,做好前瞻部署,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健康促进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到2029年,和平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形成基本养老服务更加优质、养老服务业态更加多样、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的多元惠老格局。到2035年,人人保障、人人享有、人人受益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更加成熟,供给高质量、服务多渠道、产品多领域的养老事业和康养产业协同发展,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二、主要任务(一)织密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工程1.优化调整设施布局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级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项目配套,严格规划审批管理,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套并按协议及时移交。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严禁挤占、侵占或改作他用。(区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区住房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养老服务网络。“区级一中心”:依托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区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整合优化养老服务人员实训、养老服务评估、老年用品展示、养老服务示范、养老服务指导、信息平台等功能。“街道一阵地”:依托养老服务综合体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促进上下联动,推动供需衔接。“社区一场所”: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推进社区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人数较少、面积较小的社区可在党群服务中心设老年活动室,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顾问、老年助餐、活动场所等服务。(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区域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建设1.打造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按照“1+N”思路,每个街道不少于1家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N家社区型嵌入式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备“三入四嵌一床位”等综合服务功能,打破机构养老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界限,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综合型服务,打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米”。(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2.建立街道级养老服务机制。成立街道养老服务协调小组,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物业公司,统筹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3.开展街道级养老服务摸排。依托社区网格员和志愿者开展老年人需求入户调查,重点聚焦失能、独居、高龄群体,形成动态需求台账。制定养老服务供给计划,确保资源向需求集中区域倾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微更新”1.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以64个社区居委会为基础,探索统一配置助餐区、活动室、健康监测设备等基础功能,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通过引入自助健康检测机、智能药柜等智能终端设备,提升社区站点科技服务能力。(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2.实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专项行动。在条件允许且居民同意的基础上,加装电梯、无障碍坡道、防滑地面等适老化设施,对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同步完善楼道扶手、休息座椅、应急呼叫装置等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小区居住适老化、出行便利化、环境安全化水平。(区住房建设委、区民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3.建立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联动机制。持续开展“银龄行动”,组建社区养老志愿服务队,吸纳退休医生、教师等低龄老人参与,提供日常探访、文娱活动组织等非专业服务;探索“物业+养老”模式,吸纳物业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为有需要的社区提供日常巡查、紧急呼叫等基础服务;普及专业化养老服务知识,通过律师、医生、民警、营养师、康复师进社区等方式,开展专题讲座、防诈宣传、康复训练等专项为老服务,帮助老年人群体获取更加专业的养老服务资源。(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保障作用1.床位建设示范引领。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契机,对失能、半失能等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标准,明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流程,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体验。(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2.技能培训赋能家庭。持续推广开展“报春晖”家庭照护者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照护者,组织邀请专业护理人员采用集中培训、线上辅导、入户“一对一”指导、拍摄助老微短剧等多种模式,让更多家庭照护者掌握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基础生活照护方法与技能,切实减轻日常康复护理和生活照料的压力。(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智慧平台推广服务。开发“和家慧”家护平台,吸纳包括物业家政、适老产品、送餐服务、医疗健康、文娱社团、志愿组织、心理咨询在内的各类银发经济主体入驻,提供助餐、助医、助急、助浴、助行等多种服务项目类型;用AI智能模型打造养老场景,实现线上下单、线下服务的效果,帮助老年人方便快捷地获取各类养老服务。(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社区养老服务核心依托功能1.嵌入式服务基础提质增效。在现有“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开办“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文化娱乐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规划,与社区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已建成社区便民生活圈基础上,开展提升改造,进一步完善社区商业业态功能,一圈一策、补齐短板,优先配齐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店、药店等老年人关注的社区便民消费服务设施;探索与外卖平台合作开设“银发专区”,上线送餐、家政等适老化服务产品。(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3.启动顾问服务点精准对接。组建“养老顾问”团队,选择部分社区作为“养老顾问”服务试点,设立“养老顾问”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咨询、委托代办等助老服务。(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4.探访关爱常态化筑牢底线。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机制,鼓励开展“喘息服务”,明确探访频次和内容,确保探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发动社区老党员、低龄健康老人成立“邻里帮帮团”,开展“每日敲门”“节日送暖”等行动,确保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月探访率、失能老年人的社区帮扶率、独居老人日联系率均达到100%。(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专业支撑效能1.强化机构分类管理。按照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推进养老机构分类管理,研究制定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支持办法。(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优化机构服务水平。鼓励公建民营、民办等多种方式,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增强设施服务能力;引导养老机构将专业服务向所在社区辐射延伸,强化面向残疾、失能、认知障碍等需要长期照护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3.强化兜底保障能力。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或其他照护机构,支持有能力的养老机构收住重度残疾人。(区民政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赋能作用1.创新养老机构协同机制。推动区内养老机构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和平区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定期巡诊、远程会诊、药品配送等协同机制;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在保障签约率100%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并优化合作内容,提升合作质量,推进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广“康养融合服务”。探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建设,探索符合区情实际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鼓励驻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对口合作,提供中医药服务,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纳入医保服务范围。(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老年健康水平。做好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查体服务、健康指导,深化老年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户医疗护理服务,强化家庭医生密切联系签约老年人机制,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度;提高中医药在老年人健康领域的服务水平。鼓励社区卫生院在签约合作的养老机构内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为更多老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挖掘养老市场潜力营造良好环境1.强化政府服务保障作用。扩大兜底性供给,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做好老年人福利政策落地实施。扩大基础性供给,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扩大普惠性供给,以国家资金示范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国有资本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推动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激发市场资源配置活力。培育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升级;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等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积极释放养老服务的经济功能。依托辖区文旅资源,打造特色老年文旅线路,搭建适老消费场景,促进银发经济活力。(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投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京津冀养老协同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作共建、同质同标”的原则,促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合作,重点推进项目、政策、人才、医养、区域、行业协同。推动三地养老服务产业支持政策、标准规范、数据信息等方面的衔接共享,探索养老服务资源对接合作新路径。发挥养老服务领域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养老项目对接、优质养老资源宣传推介。(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动构建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格局1.党建引领多元协同共治。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党组织引领,整合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形成养老服务合力;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2.创新升级志愿助老服务。推进“寸草心”“手足情”志愿助老服务活动规范化开展,促进新时代“银龄行动”提质增效。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专业优势,加强助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鼓励支持基层老年协会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健全完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机制,激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动力。健全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探索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动老年教育提质扩面。依托老年大学,整合区内教育资源,开设多样化的老年教育课程,满足老年人不同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通过网络直播、在线课程等形式,方便老年人学习,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吸纳专业教师、退休干部、志愿者等担任老年教育教师,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升教学质量。(区教育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动建设老年就业驿站。探索在社区设立一批适合老年人的公益岗位,如社区巡逻、环境卫生监督、文化活动组织等,为老年人提供就业机会;鼓励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促进老年人就业;针对老年人就业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老年人就业能力,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举办老年人就业招聘会等方式,搭建老年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桥梁。(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5.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援助。开通“老年法律服务专线”,提供法律咨询、公证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建立“意定监护服务平台”,联合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提供意定监护协议起草、公证等服务;组织律师志愿者定期进社区开展普法讲座,重点讲解遗产继承、防诈骗等知识。针对老年人维权难点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简化涉老法律援助申请流程,降低老年人维权门槛。(区司法局、公安和平分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效能1.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养老领域政务服务,定期公布养老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投资指南,跟踪评估市场准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材料审核、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咨询指导服务。开展养老领域信用建设,严格依据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制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体系;规范养老机构、嵌入式养老机构、老人家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服务标准、运营条件、人员配置等方面条件,督导养老服务运营机构严格落实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地方标准,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水平。(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规范执法监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培训机制,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推进市场秩序监管,加大依法打击查处力度,切实防范诈骗风险,严禁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夯实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提高养老服务领域应急救援能力。(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夯实养老服务保障要素支撑体系1.激励人才培优。落实国家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广泛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畅通养老护理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引导养老服务人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配备社会工作者,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合理配备持证社会工作者。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完善薪酬分配办法,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拓展用地空间。按需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专项规划。对单独成宗供应的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鼓励优先以租赁、先租后让方式供应。鼓励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以租赁、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盘活利用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养老、医养结合等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区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大财税支持。推动形成多元投入机制,提高养老领域财政投入的科学性、精准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其他从事养老服务的组织,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依规享受税收优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可依规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价格执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发展养老金融。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等方式,加大对养老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养老产业的融资支持,加强对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担保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通过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盘活养老设施资产。(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议事日程、民生实事项目。区老龄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重点难点项目。区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健全督促评价制度。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要将养老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类组织共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强化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服务、关心养老事业产业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各项养老服务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全力保障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6-06-24 | 和平区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第一轮)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予以公示(第一轮)。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反映,或直接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反映。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5个工作日)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情况表(第一轮)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2026年6月23日
2026-06-23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3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73号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65批次样品,检出37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同源御养健康优选(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昊晟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博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百合茯苓茶,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二)朝初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聊城市匠心初味(东阿县)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聊城市匠心初味(东阿县)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手工酱油(酿造酱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雄丰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清远市广丰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清远市广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道肠(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藕乡农家纯藕粉(经营者为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琼琼百货店)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扬州荷赏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削纯藕粉,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吞食兽速食专营店(经营者为河南省濮阳吞食兽商贸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焦作优品优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辣粉(圆粉),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沸腾四格火锅店销售的自制麻辣牛肉,其中胭脂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疆果记新疆特产[经营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疆果记特产展销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小白杏果干,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八)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红莲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罗乐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Wonderful Pistachios & Almonds LLC(原产国:美国)生产的万多福®美国加州进口开心果经典无盐味,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官方国货甄选(经营者为广东省广州志耀食品店)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亳州市正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飞蓟葛根沙棘原浆,其中日落黄检验值、酵母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重庆点都德饮食有限公司销售的豉油皇砂锅猪肠粉,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一)重庆渝赣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川味爷(重庆)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森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麻鸡翅,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二)花时农场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睿元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亳州市禾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其中铅(以Pb计)的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十三)潍坊市美凯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者为山东省潍坊市美凯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潍坊市美凯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四)陌上花开茶叶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腾云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固体饮料),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五)乡愁沈丹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乡愁沈丹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乡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乐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蜂椴树雪蜜,其中甲硝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六)湖北省争鲜(上海)食品有限公司武汉第五分公司自行消毒的粉碟(自行消毒餐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七)星城行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星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省衡阳市美味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酿造食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十八)河南地方特产(经营者为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保强副食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开封市地康食品厂生产的红薯醋(酿造食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十九)锦吉食品(经营者为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大禾塘锦吉水果铺)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羊奶粉,其中蛋白质、脂肪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桦康医药官营店(经营者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桦思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北京绿山九保健茶有限公司委托桂之健(广西)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山九牌糖泰茶,其中水分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二十一)驼之养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南驼之养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蒙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驼之养优睡茶叶茶氨酸配方驼乳粉,其中乳酸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维生素C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十二)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东溏婴儿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智选食品有限公司总经销的、江西沃宝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钙+D3特膳饮,其中维生素D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十三)广州依贺保健食品店(经营者为广东省广州依贺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德善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其中维生素B6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E、硒、铜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十四)松猫PINECAT富立乐专卖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富立乐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四川松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安徽御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软骨素+VD钙片牛骨胶原蛋白肽,其中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D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钙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十五)上医御本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上医御本医药保健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上医御本医药保健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洛阳众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强施宝®活性叶酸多维多矿复合片(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中硒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六)新疆骆驼奶粉工厂直供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臻寰商贸店)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初乳有机食品研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分离乳清蛋白粉,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十七)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米氏众合优品母婴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月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牛脾肽饮,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十八)北京瀛海昱翰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酵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喜多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约堡可乐型汽水,其中检出标签未明示的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顺达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州春酒厂生产的川疆小米酒(白酒),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山西乐村淘农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乡村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莜麦苏打饼干,其中糖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鑫伊爱婴儿用品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大新实业有限公司进口的、Univers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环球制药有限公司)(原产国:新西兰)生产的氨基酸特殊膳食营养食用食品,其中泛酸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广东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氨基酸特殊膳食营养食用食品不是广东大新实业有限公司进口的产品。(三十二)安徽省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三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化酸饮固体饮料,其中糖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三)星川医药健康专营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惠州星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润枫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血红素铁软糖,其中铁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四)河南省上海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郑州郑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多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宿迁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ELECTRO X 粒刻PLUS电解质饮料 白葡萄茉莉口味,其中烟酸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五)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源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咿等膳(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英格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啊啦膳全脂驼乳粉,其中维生素C、胆碱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六)中颜医学研究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约能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协和健康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临沂市沂水福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羊奶猴菇山药饼干,其中钙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七)中老年营养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拓界源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臻品优膳配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高钙驼乳营养粉(方便食品冲调类),其中钙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特此通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15日
2026-06-23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