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公共科目参考目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规定,经商市委组织部,现将《2026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公共科目参考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2026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公共科目参考目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应结合工作需要,开展以下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公共科目应按照《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包含相应学习内容。专题一 理论专栏1.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3.《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二 法律法规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4.《信访工作条例》专题三 事业单位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相关政策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4.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与调解仲裁有关规定专题四 行为规范与纪律要求1.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4.《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专题五 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题六 工作能力提升1.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2.群众工作方法与能力3.信息安全与保密知识4.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注 意 事 项 一、本参考目录供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本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中参考使用。二、岗前培训中公共科目学时一般不得少于规定学时的2/3;管理人员在岗培训中公共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转岗培训中由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工勤岗位转岗至管理岗位的,公共科目培训学时一般不少于计划学时的1/3。三、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2026-01-13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2029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通知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天津食品集团,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银保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天津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财农〔2020〕13号)精神,持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产品,助力我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和增加农民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银保监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津财农〔2022〕29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农〔2022〕5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6-2029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纳入市财政奖补支持的保险险种,应符合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且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对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等投保意愿强烈。支持创新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质量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鼓励开展“保险+担保”、“保险+信贷”、“保险+农技服务”等。二、申报条件各涉农区(单位)申报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标的或保险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在现有中央财政补贴险种范围之外,在市级农业发展规划中安排在本市某涉农区重点进行种植养殖的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农产品品种,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二)保险产品应设置科学合理的费率水平,且为参保主体提供不低于市财政补助资金50倍的风险保障。承保机构要加强前期调研,深入了解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应当在充分听取区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户代表意见基础上制定保险条款、费率。(三)承保机构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最近2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受到财政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处罚,2年内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年度(含)起计算。(四)承保机构应为以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方式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确定机构。(五)对各涉农区和天津食品集团申报的保险标的或保险产品数量不予限制。为确保实施效果,各区农业农村委要统筹谋划好,单险种保费规模不宜过低(最近3年平均每年可承保资源量保费规模不低于5万元)。三、补贴政策政策实施期内,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各涉农区财政在至少承担30%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30%的补贴。综合考虑区域内农业资源总量、近年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规模、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对蓟州、静海2个区,市财政每年补贴上限为300万元;对宁河、宝坻、武清、北辰4个区,市财政每年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对东丽、津南、西青、滨海新区4个区,市财政每年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参照财政部对中央直属垦区补助比例,市财政给予天津食品集团50%的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各区(单位)当年未使用额度不能结转下一年度使用。温室大棚保险作为全市范围开展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市财政对各涉农区给予30%保费补贴(各涉农区财政承担30%补助),对天津食品集团给予60%保费补贴。承保机构应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津财金〔2023〕93号)及之后年度遴选有关通知要求,在确定的承保区域内承保温室大棚业务。对于不符合市级支持方向但符合本区探索方向的农产品,鼓励各区财政单独提供保费补贴支持设立保险产品。为推进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将适时设立由市级组织实施的地方特色险种,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四、补贴程序(一)险种研发1.保险标的选择。各保险机构应就农产品标的是否符合产业规划和生产经营规模要求与本区农业农村委充分对接,在本区农业农村委指导下谋划特色保险产品。2.保险产品设计。各承保机构是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条款研发和实施主体,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做好产品需求调研、资金规模测算、保险条款设计等工作。支持承保机构与相关科研院所共同创新保险产品。各承保机构要协助险种实施区的农业农村委和财政局计算补贴比例,制作申报材料。对承保机构在当地首创的农业保险产品应当给予首创承保机构不少于3年的创新保护期,保护期内由首创承保机构独家经营,保护期后可由多家承保机构同时经营,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要设计合理机制、加强指导,防止无序竞争。若承保机构在某区参加遴选中标但下一轮遴选未中标,则下一轮遴选期该承保机构不再享有该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贴资格。(二)预算申报1.进行预算申报。在年度保费补贴预算申报时,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和天津食品集团测算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和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汇总后一并申报,之后在预算年度组织具体实施。在年度保费补贴结算申报时,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市级补贴金额(不含温室大棚)不得超过本区市级补贴最高限额。2.制定实施方案并备案。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充分发挥地方管理部门职责,围绕地区产业发展重点和农业生产中的主要风险点,主动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需求,制定《XX区(单位)开展XX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含保险条款),明确险种、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实施期限(期限不得晚于本轮遴选期限)、各级补贴比例等,印发相关方面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市农业农村委根据相关实施方案在天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上增设特色险种。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要建立特色保险险种退出机制,做好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能的跟踪评估,对实施效果差的特色保险险种及时调整实施方案予以退出,对相应承保机构要加强引导。(三)资金下达。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含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险种奖补资金)纳入年度市级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一并下达至各区财政局。各承保机构提出资金申请后,原则上由区农业农村委和财政局根据工作职责在一个季度内完成部门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五、保障措施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和天津食品集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本区(单位)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扎实稳步开展,同时加强工作情况调度和监督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及时清退效果不佳的险种,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切实增强农户获得感。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业务指导,每年初向承保机构提供本区特色产业发展相关情况,指导承保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论证,对拟开发的特色险种提前介入,协助承保机构合规获取相关数据、筛选实施区域、对接农户资源,确保险种相关设计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各承保机构要合理确定保障金额和费率水平,严格执行农业保险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从业人员政策培训和素质提升,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扎实规范做好业务宣传、承保理赔、勘查定损和防灾减损等各项服务工作。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2026年1月13日(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 艾栩;联系电话:022-63083722市 财 政 局 赵婧;联系电话:022-59032662)(此件主动公开)
2026-01-13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1-13
成文日期:2026-01-13
发文日期:2026-01-13
有效性:
名称:关于浩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资质企业追加动态核查核定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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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1-13
成文日期:2026-01-13
发文日期:2026-01-13
有效性:
名称:关于北京筑航建设有限公司1家资质企业动态核查整改核定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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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文明办 市总工会关于在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开展第八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文明办、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助力“十项行动”,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人员素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行业联合开展第八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练兵比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练兵比武活动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品质的重要支撑,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牵头机构和参与机构,确定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牵头、多部门协作、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区、各单位要按照练兵比武活动总体方案(见附件)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合理安排、搞好衔接,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在岗位练兵中,要强化实践磨炼,准确把握时代要求、人民期待,查找问题不足,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在比武活动中,要统筹好岗位练兵与全市技能竞赛,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实现练兵比武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广泛发动,注重宣传各区、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发动全体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参加练兵比武活动,实现人员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知晓度。利用好各类媒体,加大对练兵比武活动做法成效、先进典型的宣介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把练兵比武活动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评选“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比服务态度、比服务质量、比服务创新、比服务能力、比服务效率,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树立起全市卫生健康行业的良好形象。四、鼓励创新,突出实效各区、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在认真落实好练兵比武活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方式渠道,丰富活动载体,实现倍增效果。要坚持立足实践,对接群众需求,推动知行并举,将练兵比武活动成果转化为提升医疗服务效能的具体行动。要探索建立“培训、练兵、比武、晋级”一体化的职工技能发展机制,激励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节能增效、创新创造。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4年4月底前将“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至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工会)。附件: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第八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总体方案2024年4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第八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总体方案一、活动目的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要求,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组织比武活动,以赛促练、以练促用,加快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技术优良的服务能手,营造人人学知识、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效能,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健康天津建设贡献力量。二、项目设置党建、医疗、护理、医技、药学、中医、中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医疗卫生、院前急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卫生综合监督、人口与家庭、爱国卫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会计和物价、后勤、宣传、安全保卫等专业。三、参与对象全市各级卫生健康机构全员参加岗位练兵,实现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全覆盖,编制内、编制外人员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队参加全市各项目的比武竞赛决赛。四、组织机构练兵比武活动在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负责同志担任,市卫生健康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 长:王栩冬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刘志刚 市文明办主任王克文 市总工会副主席成 员:杜洪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晓建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先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韩金艳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兼)、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工会,办公室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副主任:董树燕 市卫生健康委工会主席孟 欣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处处长曲 爽 市文明办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赵勇敏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李林涛 市教育工会主席成 员: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干部处(统战处)、宣传处(健康促进处)、人事处、医政医管处(药政处)、中医处、基层卫生健康处、疾病预防控制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妇幼健康处、综合监督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爱国卫生管理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规划发展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审计处、科技教育处、安全保卫处(武装部)、工会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推动和综合督导两个小组,组长分别由孟欣、董树燕兼任。宣传推动组具体负责动员发动、社会宣传、示范引领、评比表彰等工作。综合督导组具体负责指导各专业的练兵实施方案、决赛方案和活动大纲,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检查和阶段成果展示等。五、活动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总结历届练兵比武竞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大胆实践,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区、本单位练兵比武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认真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营造氛围。(二)行业/专业练兵阶段(2024年4月—2024年9月)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组织卫生健康行业广大职工以多种形式开展练兵活动,根据练兵比武进程,不断拓展练兵内容和练兵范围,进一步掀起练兵比武热潮。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市总工会督导全行业练兵比武情况,适时组织观摩,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创新经验,并在师资力量、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协调支持。(三)全市比武阶段(2024年10月—11月)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竞赛项目,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技术比武竞赛决赛。比武决赛采取各区、各单位推荐优秀选手和电脑随机抽取人员参加全行业比武决赛的两种方式进行,评出技术能手和优胜者若干名。(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四)总结表彰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月)对活动中组织得力、举措创新、效果明显的单位和比武中的技术能手、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六、活动宣传充分运用海报、微信公众号、视频短片等方式,扩大活动知晓面和影响力,引导广大卫生健康行业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练兵比武活动。综合利用报、刊、网、端等渠道,大力宣传各单位开展练兵比武活动的做法成效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精神风貌,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沟通,争取工作支持,扩大社会影响。七、奖励措施对在第八届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 “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优胜者”称号以及参加练兵比武决赛的选手,给予以下奖励:(一)岗位聘用政策对符合所在单位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条件的“技术能手”可优先予以聘用(不含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并按新聘用岗位兑现岗位工资。各单位可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对“技术能手”予以适当倾斜。(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政策对于参加市卫生健康委竞赛的人员可获得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二类学分2分。对于在竞赛活动中获“技术能手”、“优胜者”的人员再获得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二类学分2分。(三)荣誉称号政策在荣获“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中,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天津市劳动技能竞赛相关荣誉称号。(四)物质奖励政策对在竞赛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优胜者”的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工会颁发一次性奖金1000元/人。各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按规定对获奖团队和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026-01-12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盛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3005710671)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年产十亿件塑料包装容器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12日至自2026年2月11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天津盛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8522321809(经当事人同意公开)人社部门电话: 022-2933942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026年1月12日
2026-01-12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依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5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5〕35号)和《2025年武清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2025年12月9日区农业农村委会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区“2025年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进行区级验收。专家组进行了现场查勘,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质询,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了复核,并于2025年12月31日下发了“关于天津市2025年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第二批)完成验收的通报”,通报显示该项目已通过复核。现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可向我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22731069 联系人:时文新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1月12日
2026-01-12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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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25〕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市场监管部门、能源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现将《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5年12月31日
2026-01-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工作需要,滨海新区对各区域申报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拟享受补贴的人员、金额等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受理部门: 滨海新区人社局就失业管理室 联系电话(传真):022-63001741邮箱:bhrsjjsygls@tj.gov.cn 附件:2025年12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2025年12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xls
2026-01-12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