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指出,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各展所长。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部署,要做强大区支撑,进一步发挥各区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激发比较优势。支撑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一年,滨海新区勇担大区使命,深挖存量产业潜力,拓展增量发展空间,带动配套企业集聚。在专班的服务下,联想天津公司的负责人在新年伊始又有了哪些新收获?我们一起来看看。 新年一上班,联想天津公司副总经理谢小可的朋友圈里又多了不少好友,都是供应链上相关企业家,他们都是奔着联想即将新建的AI服务器生产线来的。去年12月,联想集团与天津港保税区签署新一轮投资协议,将在津建设AI服务器产线,今年新增产值突破30亿元。滨海新区也立即成立工作专班,滕慧洁就是成员之一。打联想一落地,滕慧洁就开始跟他们打交道。她告诉记者,联想的AI服务器产线,以往都建在深圳、合肥等地。随着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增长,作为全国核心算力枢纽的京津冀地区,算力规模占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看中北方的市场空间和算力刚需,联想天津果断加码布局。 不过,对于联想来说,AI服务器产线涉及的配套企业有30多家,几乎都集中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运到天津成本高,他们也希望能增加本地供应。抢抓联想业务扩张的机遇,新一年,滨海新区也将电子信息作为重点支撑产业,力争将生产总值占比提升3%左右,这个增量,就来源于深挖联想等存量企业的资源,以“龙头”带“龙身”,实现产业集聚。从专班一成立,滕慧洁就把所有能跟联想搭上边的本地企业全列到了导航软件里,挨个走访。既要讲清联想的需求标准,还得摸清企业家底。专班白天跑企业,晚上拉清单,半个多月时间终于形成了这份“潜力清单”,共梳理出12家有望进入联想供应链的企业。开年上班第一天,滕慧洁就组织了一场对接会,5家企业跟联想面对面洽谈。记者在蹲点采访中发现,对接会后,不少企业也给滕慧洁打来电话,咨询后续的推进情况。这两天,他们还在持续走访,推动尽快形成合作。今年上半年,努力新增5家联想本地供应商。 凭借着实打实的服务,在去年底联想全球体系内,天津公司的员工满意度排名第一。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做强大区支撑,新一年,滨海新区一方面聚焦联想、天津石化、长城汽车等存量龙头企业培育新增量,同时,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总投资4878亿元的新和成新材料等362个项目加快建设。 来源:天津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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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5年,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了各项行政执法行为,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任务完成情况2025年,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结合旅游乱象专项整治,狠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00余家次,处理各类举报投诉40余件,其中旅游违法投诉7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0起,罚没金额共计54579元,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100余份。一是强化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坚持疏堵结合、防治并举的方针,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日常巡察、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相结合,针对辖区旅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演出市场、出版物经营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开展全覆盖式检查。特别是聚焦桃花节、上合峰会、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引导商户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坚持文明经营、依法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深挖、广挖案件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违规必究,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强化多领域办案能力,实现案件数、质双提升。共查处文旅市场违法案件20起,其中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6起,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起,共计罚款49800元,没收违法所得4779元,收缴非法出版物100余件。其中,办理艺术品案件1起,广电类案件1起,垃圾分类案件1起,娱乐场所案件4起,旅游市场案件2起,出版市场案件2起,网吧案件5起,安全生产案件1起,禁烟案件4起。通过严格执法,进一步净化了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其中,对天津翌阳娱乐有限公司利用含有宣扬赌博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0元、没收非法财物(用于改装的装有骰子的透明盒子)的行政处罚,是我区查处的首例游戏游艺设备违法案件,为后续加强新兴业态监管积累了宝贵经验。三是持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结合寒暑假、“开学季”,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周边的书店、文具店、打字复印店等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销售盗版书籍、违规销售中小学教材及各类有害出版物等违法行为。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全民阅读日”等节点,深入西沽公园、各街道及社区等地开展普法宣传宣讲活动,累计接待群众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800余份,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四是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文化和旅游部工作部署和市、区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对辖区旅行社、门市部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门市部等150余家次,处理旅游投诉举报7 件,办理旅游案件3起,其中安全类1起,虚假宣传类2起,累计罚款人民币1.1万元,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万余元。五是加强对宾馆酒店、民宿、饭店等场所使用电视信号源排查,持续开展电视信号接收源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是否使用违规的互联网电视终端、是否存在擅自解扰广播电视信号、是否存在下载视频软件收看境外电视节目等情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查办擅自解扰电视信号案件1起,罚款2000元,没收广播电视信号解扰设备1套,有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六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一是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对辖区内网吧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重点对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和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共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0余处,整改完成率100%。二、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执法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开展执法活动,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全面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案件办理,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行政处罚结果对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录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各平台录入工作,强化行政处罚的透明度,树立执法公信力。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为执法人员统一配置了平板电脑、对讲机、执法摄录仪,做好执法证件换发和新式制服更换工作,执法文书全部采取文旅部规范文本格式,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现场制作打印,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全部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有文字记录、有影像资料,可随时调阅、回溯。3.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明确一般程序案件由执法支队法制审核人员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提交局领导集体审议,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1.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系统掌握基本观点、科学体系,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推动“党建引领 文旅卫士”特色支部品牌建设工作走深走实。2.坚持执法业务培训常态化。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区司法局等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完成了文旅部、市总队、区司法局等举办的各类在线学习;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今年共新增持证执法人员1人,打造高素质、高水平行政执法队伍。3.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及时有效监督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通过民主推荐、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组织考察、重要环节公示等方式,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正向引导和良性竞争机制。全年共晋升四级主办1人,现有副处级领导干部1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一级主办1人,二级主办1人,三级主办1人,四级主办2人,一级行政执法员1人。四、案卷评查情况根据区司法局要求,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有关文件,对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3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规定的范围执法,办理的案件均属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证,能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具备,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所有案件均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调查终结、事先告知、处罚决定、执行结案的顺序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复议的合法权利,做到了程序严谨规范。结案之后能做到案卷及时归档,并由专人负责登记保存。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卷整体没有明显的原则性错误及合法性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明显问题为:一是调查取证能力有待加强,目前执法办案过程中收集的证据主要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询问笔录和执法录像,对于当事人违法所得相关证据的调取手段较为单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危害程度方面的证据收集能力有所欠缺;二是执法文书记录不够标准,如部分现场检查笔录未注明“以下为空白”、调查询问笔录结尾处“以上均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应由相对人手写等问题。 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7日
2026-01-07 | 红桥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11家加油站和1家调配性油库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变性燃料乙醇、车用尿素以及生产领域的车用尿素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共计抽取193批次。经检验,受检产品的质量指标全部合格。附件:车用汽柴油等环保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名单
附件下载:
附件:车用汽柴油等环保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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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蓟州区、宝坻区、静海区、西青区农业农村委: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第710号公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检查组对天津市顺京肉类加工厂、天津众品食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广华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生猪屠宰企业的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现确定天津市顺京肉类加工厂、天津众品食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广华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通过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请你单位对已通过首次检查生猪屠宰企业持续加强监管;对未接受检查的企业做好指导工作,全面推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为提升肉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保障。附件: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通过企业名单(第二批)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1月6日
2026-01-07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运输司
发文日期:2026-01-07
成文日期:2026-01-07
发文日期:2026-01-07
有效性:
名称:国际航线审批结果公开(C2025011)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1-07 | 中国民用航空局
财库〔202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公路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相关工作部署,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好支撑。
试点任务为:选择一批绿色发展基础较好的公路项目,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以下简称“四新”技术),探索应用绿色低碳技术、绿色材料(含设备,下同)的有效模式。试点目标为:到2028年,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公路领域创新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和绿色材料,基本形成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推动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项目范围。试点项目涵盖各地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各级公路,可以是处于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采购)、施工、运营、养护等阶段的公路项目,也可为跨上述多个阶段实施的公路项目。
(二)试点组织单位和实施单位。试点组织单位为省级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试点实施单位原则上为设区的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市级以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的符合试点要求的县道、乡道项目,应归集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和实施。
(三)试点期限。试点时间为3年。试点任务原则上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申请验收,鼓励具备条件的试点任务提前申请验收。
(四)试点申报条件。鼓励各地区积极创造条件参与试点任务,申报试点需具备以下条件:
1.试点地区应当具备较好的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基础,包括交通资源循环利用较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情况较好等;
2.试点实施单位应当具有较强试点意愿,具有一定的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等;
3.试点实施单位管辖范围内公路项目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4.试点项目应当具备应用“四新”技术的条件,通过先行先试能够在部分领域实现率先突破,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五)试点申报程序。
1.试点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试点任务的申报。试点组织单位组织试点实施单位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和优势特点,编制《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任务申报表》(附件1),择优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推荐。申报材料需纸质版4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光盘),于2026年1月31日前报财政部国库司。
2.财政部国库司、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以下统称试点指导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共同研究确定试点任务,并于2026年3月6日前以厅函联合批复。
三、试点内容
(一)形成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根据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发展方向,结合绿色发展相关技术要求、交通资源循环利用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发布《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附件4),并根据试点推进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相关地区要在落实《基本要求》的过程中,探索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模式,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细化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以及绿色材料技术标准,研究提出完善《基本要求》的意见建议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结合试点情况研究形成客观、量化、可验证、可推广的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二)加强试点任务全流程管理。
1.试点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要求》,根据试点项目实施进展,在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采购)、施工、运营、养护、验收等工作过程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政策。
2.试点实施单位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落实《基本要求》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要求,对《基本要求》中的建设要求、产品要求、设备(系统)要求的具体指标进行微调,因地制宜应用绿色材料、工艺和技术。
3.试点实施单位应当要求相关咨询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时,将《基本要求》有关规定嵌入其中,并严格审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可研、设计文件合理执行《基本要求》的情况。
4.试点实施单位应当将《基本要求》有关规定作为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或者设置为加分项,直接采购或者要求承包单位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材料、工艺和技术,制定相应的履约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案,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5.试点实施单位应当督促供应商在施工、运营、养护中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证施工、运营、养护质量,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6.试点实施单位应当要求绿色材料、工艺和技术供应商供货时,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对于尚未纳入《基本要求》的绿色材料、工艺和技术,鼓励试点实施单位采购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
(三)探索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省级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区域位置、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选择《基本要求》中的绿色材料探索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定期归集试点实施单位的绿色材料采购计划,开展批量集中采购。鼓励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绿色材料、工艺和技术,强化采购全流程监管。
(四)严格公路施工监管。省级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施工现场监管模式,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公路建设相关标准和《基本要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材料、工艺和技术进行施工。鼓励试点组织单位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在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有效保障试点任务完成见效。
四、试点验收评估
(一)申请试点验收。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完成试点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后,视为具备试点任务验收评估条件。试点实施单位应在竣(交)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编制《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任务验收评估申请报告》(见附件2),逐级报试点组织单位、试点指导单位。
(二)开展验收评估。试点指导单位应当根据试点任务情况,直接组织或授权试点组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通过资料查验、现场核查、验收会议等方式,围绕试点组织情况、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试点任务成果的创新性、示范推广性等方面,对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形成《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任务验收评估意见》(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加大政策、人才、科技、资金等要素投入,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对试点任务给予积极支持,引导和推动社会资本、绿色金融资金等共同投入,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试点指导单位适时对试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于重大事项及时研究,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二)强化政策落实。试点组织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建立激励评估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试点实施单位应当将试点任务(项目)优先纳入本单位(地区)相关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等。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任务,交通运输部将按程序纳入交通强国专项试点。
(三)规范监督检查。试点组织单位和试点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加强试点任务(项目)落实《基本要求》情况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试点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同时,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精简监管流程,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对于试点实施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试点组织单位和试点实施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积极主动做好与试点指导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报告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需解决的困难问题,以及对于支持政策的意见建议,于每年1月31日前向试点指导单位报送上年度总结报告。
(五)总结推广经验。试点指导单位要适时组织试点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会等,加强交流、宣传,形成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并推广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财政部国库司 张立帅,010-68552386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 王昭和,010-65292961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张冬青,010-65292741
附件:1.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任务申报表
2.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任务验收评估申请报告
3.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任务验收评估意见
4.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基本要求(试行)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2月18日
2026-0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市科技局关于天津市科技专家库2026年第一批拟入库专家的公示(已过期)
2026-01-0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市人社局关于延长部分职称制度改革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高等学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畅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根据本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市人社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决定延长部分职称制度改革文件有效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二、将《市人社局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7号)、《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1号)、《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3号)、《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5号)、《市人社局天津社会科学院关于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6号)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三、将《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1〕1号)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31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
2026-01-06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1-06
成文日期:2026-01-06
发文日期:2026-01-06
有效性:
名称:关于陕西顺圆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追加资质动态核查材料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1-06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5号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26日
2026-01-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