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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5095)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动平衡车等13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等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电动平衡车等13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可直接采用。此前发布的同种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6月12日
2025-06-23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四个层级进行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推动数字化普及;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前提下,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打造区域行业领先的发展标杆。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均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组织本地区、本集团规上企业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有关中央企业做好本集团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并将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二、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二)组织实施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本集团的项目推荐工作。2024年工业增加值排名前1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40个;排名第11~2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0个;其他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企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由所在省统一推荐。3.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4.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卓越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名单发布和宣传推广。三、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二)组织实施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推荐工作。2024年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数量超过20(含)个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10(含)~19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少于10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计划单列市和有关中央企业的项目由所在省(区、市)统一推荐。3.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4.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确定培育对象名单并发布。5.培育对象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指导下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培育期不超过2年。达到培育目标的企业,及时向推荐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推荐单位初审后,六部门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进行验收认定,并发布名单和宣传推广。四、其他事项1.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2.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3.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30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   010-68501694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327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010-63192036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010-82262927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     010-89062332申报平台技术支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材料邮寄: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联系电话:15010075395 18811445758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2025年6月19日
2025-06-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运输司 发文日期:2025-06-23 成文日期:2025-06-23 发文日期:2025-06-23 有效性: 名称:民航局2025年夏秋航季季中颁发、注销国内航线经营许可信息通告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6-23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帮扶中小微企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52号)的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让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惠及广大企业,更有效帮扶中小微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发展壮大。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出台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政策措施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质量强省(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加快研究和实施本地区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具体措施,促进质量和金融协同联动,打通质量融资增信全链条,更好惠及优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要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创新出台具体配套措施,助力更多金融机构运用质量融资增信手段对中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构建起系统完善的质量融资增信政策支撑体系。二、推动定制开发质量融资增信专项产品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推动金融机构深入挖掘和运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建立健全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将其纳入信贷评价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开发质量融资增信产品。通过合理设置授信额度、利率、期限和贷款方式,丰富还款结息方式,以定制化的信贷产品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打造质量融资增信特色品牌。三、进一步促进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共享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构建“质融”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不断推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和管理质量融资增信企业名单,及时动态更新和完善。进一步优化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信息格式,提升信息数据质量。在依法依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将企业名单和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四、进一步优化质量融资增信办理服务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下沉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发布、精准推送、解答解读、申报兑现、评价跟踪等质量融资增信集成服务。强化与金融管理部门协作,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快速审批机制,鼓励线上办理、远程服务、上门服务,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加大首贷、续贷投放力度,切实增强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获得感。五、引导用好质量融资增信资金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将质量融资增信资金用于支持质量管理改进、设备更新、质量技术改造、打造品牌等质量提升活动,进一步激发企业质量创新和发展活力。协助金融机构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融资增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做好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通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集成式、跟踪式质量帮扶,推动质量融资增信成果转化为质量提升实效。六、持续创新推动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不断创新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举措,引导股权、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组合发力,支持社会资本为质量信誉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拓展质量要素融资方式和渠道。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的支持,分担贷款风险,提升服务质效。开展质量融资增信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七、进一步加强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培训和宣传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召开质量融资增信工作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促进典型经验交流,不断提升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水平。充分利用“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平台,主动解读有关政策,持续宣传推介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和相关金融产品。定期公布质量融资增信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信息披露,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八、进一步强化质量融资增信工作保障力度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以战略合作、联席会议等形式,构建起系统、长效的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鼓励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质量融资增信贷款贴息。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凝聚共识,强化统筹协调,持续加大投入,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不断取得新成效。总局将适时凝练公布一批优秀典型案例,推动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实现质量效益型发展,不断做大做强。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5-06-22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6-21 成文日期:2025-06-21 发文日期:2025-06-21 有效性:有效 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发布《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第四修订案)》的公告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5-06-21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育人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加强职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现就2025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育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活动主题   赓续红色血脉·立志技能报国   二、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坚持育人为本,强化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坚持面向人人,根据青少年认知特点、兴趣需求,开展各类学生易于接受、便于参与、乐于展示的育人活动,助力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发展。   三、活动内容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要求,结合区域特点、学校实际、专业特色,重点围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阅读习惯,提升综合素养等五个方面,组织开展育人活动。   (一)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1.铭记奋斗历程。组织学生参观革命遗址、纪念馆、博物馆、烈士陵园等,观看红色影视作品,研学主题书籍、文献,深入了解革命历史,常态化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举行老兵宣讲、专题讲座等,引导学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   2.传承红色基因。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宣讲活动,邀请亲历者、见证者、传承者等为学生讲述伟大精神。开展红色教育主题班会、党团日活动,举行“国旗下的思政课”、爱国歌曲传唱等活动。找准学校发展与重要历史事件、新中国发展、产业发展历程的联结点,发掘用好特色育人资源,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   3.树立报国理想。围绕“铭记历史 展望未来”“新时代 新职业 新工匠”“祖国成就我来讲”等主题,开展演讲、征文等活动,引导学生总结分享学习感悟,结合所学专业畅谈技能报国理想。组织学生以书信、微视频等形式寄语2035年的自己,展望强国建设,完善职业生涯规划,坚定技能成才信念。   (二)劳动习惯养成行动   1.弘扬劳动精神。开设“劳模工匠大讲堂”,邀请劳模工匠为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和“匠人匠心”的行业故事等“大思政课”,讲述自身成长成才经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通过“大师带小徒”“劳模面对面”“匠人工作坊”等活动,让学生在与劳模工匠面对面交流、手把手学技的过程中,培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   2.树立劳动榜样。组织学生寻访新时代以来涌现的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挖掘分享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以身边看得见、学得了、可再现的鲜活案例,激励学生立志技能成才。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和所学专业,结合学业基础、技能水平、兴趣特长等,明确发展方向,将相关领域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创业之星等作为成才榜样。高职学校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3.提高劳动能力。迭代升级学校劳动教育清单,组织学生以日、周、月为节点,分阶段制订劳动计划,完成劳动任务,逐步培养劳动观念、激发劳动兴趣、形成劳动习惯。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用好校内设施设备和场所,积极服务普通中小学生劳动教育、职业体验。   (三)技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   1.践行传统美德。举办专题讲座报告、美德故事分享会、微视频展播、主题班会等活动,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等中华传统美德。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鼓励学生运用所学技能参加志愿服务,回报社会;结合全国“敬老月”,加强老年国情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敬老慰问服务等活动。结合实习实训工作,加强学生职业道德培养。   2.传承非遗技艺。以感受新时代伟大成就、伟大变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主题,组织学生依托所学专业和掌握的技能,创作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的非遗作品。推动非遗进专业、进课堂、进社团,通过体验式、参与式的活动,提高学生学习、保护、传承和宣传非遗的积极性。   3.学习中华经典。举办诵读会、诗词比赛、分享会、作品展示等活动,推动学生梳理中华经典所包含的职业元素、教育元素,学习、交流相关经典篇目。发挥中华经典的美育功能,组织学生阅读、诵读、演唱、赏析、书写、篆刻中华经典,提高审美素养。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等。   (四)“未来工匠”读书行动   1.突出阅读主题。鼓励学生认真阅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用好定期更新的职教学生读党报活动视频资源,结合晨读、“课前五分钟”、班团会等,组织学生收听收看、跟读跟学,延伸阅读《人民日报》有关篇目原文。   2.拓展阅读内容。鼓励学生结合所学专业、成才目标,广泛阅读大国工匠传记和社会发展、技术进步等方面书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中华传统经典、红色经典和当代经典阅读,增强文化自信;加强科学普及、科技史、科学发展趋势方面的阅读,培养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探究能力。   3.拓宽工作渠道。举办读书心得报告会、主题班会,组织开展读书征文、笔记交流、手抄报、朗诵等多种活动,推动教师与学生同书共读、同学共进。发挥“百姓学习之星”“读书标兵”等榜样示范作用,帮助学生激发阅读兴趣、掌握阅读方法、养成阅读习惯。用好校园宣传栏、广播站、新媒体平台等,线上线下结合,展示交流学生阅读成果。   (五)“文明风采”活动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专题讲座、实践研学、主题研修等方式,面向全体师生讲好中华民族故事,大力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等主题,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共同参加的学习教育、技能竞赛、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2.维护身心健康。紧抓开学季、实习季、毕业季等,开展知识讲座、拓展训练、团体辅导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育学生自立自强、敬业乐群的心理品质。统筹推进校园阳光体育活动、爱国卫生运动、抗艾防艾行动等,加强生命教育、健康教育。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用好班级活动阵地,强化行为规范养成、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切实开展防拐卖诈骗、防性侵、网络安全、文明上网、禁赌禁毒、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教育。中职学校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法治教育、防欺凌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   3.提升综合素养。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用好合作企业、科技馆(园)等资源,提升学生网络素养、数字素养。结合军训、老兵宣讲活动等,推进国防教育、双拥宣传。通过“光盘行动”、义务植树、“节粮节水节电”等活动,深化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国土绿化、节能低碳、反对浪费等方面教育。实施美育浸润行动,举办校园“技能节”“文化节”“艺术节”。持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学习签署践行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部署。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完善“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育人活动在中等高等、公办民办职业学校全覆盖。各职业学校要制订德育校历,紧抓重要纪念日和各类“教育周”“宣传周”等,针对性开展育人活动,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注重课内课外一体、校内校外联动、线上线下结合,将育人活动与思政课实践教学、学生管理、职业指导等工作整体设计、一体推进;引导全体教职工践行和弘扬教育家精神,积极指导、参与学生活动;创新评价方式,将学生参与育人活动的情况和表现纳入综合评价。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职业学校要精选活动优秀案例,通过“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展示,讲好职教故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防止“低级红”“高级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以下简称职成司)将依托人民网征集职业学校师生“党报领读员”,邀请学校共同策划录制相关视频;依托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职教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分专题征集各地、职业学校开展活动的优秀成果,适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   (三)注重总结改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阶段总结本地区活动情况,及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研讨有效模式、汇编优秀成果、推广典型经验、改进工作不足。职教中心将及时汇总各地工作情况,适时组织交流分享,协助做好全年总结。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前三季度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总结材料包括:本地区开展系列育人活动的方案或通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建议等)、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有意愿参与策划制作读党报活动相关视频的学校,可与人民网联系。   附件:2025年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6月6日
2025-06-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三一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海口代办处专利费用收缴账户变更。变更后信息如下: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海口代办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账 号:2201022429200066392启用时间:2025年6月20日。自2025年6月20日起,原账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5月29日
2025-06-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政策法规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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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申报通知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6-20 成文日期:2025-06-20 发文日期:2025-06-20 有效性: 名称:关于2025年第六批民航专业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6-20 | 中国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工信部联消费〔2025〕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现将《纺织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2025年6月17日
2025-06-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