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武清区关于支持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武清区关于支持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工智能+”行动战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抢抓人工智能时代万众创新创业新机遇,构建人工智能OPC创业新生态,助力武清区打造AI超级个体孵化加速器,培育区域创新经济新引擎,制定如下措施。一、强化创业扶持,打造“拎包入住”式OPC生态社区(一)布局特色化OPC社区。在京津产业新城科创先导区、高村数智创新园等核心载体,打造OPC生态社区,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配套完善会议场地、路演厅、高速网络等基础保障,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创业环境,满足日常办公与商务展示需求。(二)助力企业创新创业。与智谱AI、中国电信等企业共同搭建人工智能原生基础支撑平台,为企业提供轻量化、高可靠的AI应用载体,实现分钟级快速部署能力,提供安全隔离、开箱即用的私域专属化模型环境,有效降低技术门槛与部署成本。二、强化要素供给,推动普惠性政策支持(三)提供“算力+Token”双券叠加赋能。为生态社区、产业园等提供算力、Token(词元)支持。创新推出普惠型轻量化算力套餐、免申即享Token服务、灵活算力租赁等差异化产品,全力支持产业生态发展。鼓励企业使用大模型、智能体等开发工具,围绕算力、算法、数据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四)创新发放武清特色数据券。建设高质量公共数据资源目录,鼓励掌握行业性专业性数据资源的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数据集,形成数据全链条服务,支持企业在教育、医疗健康、智慧农业、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大行业数据应用力度,创新发放“数据券”,鼓励使用数据产品用于人工智能等相关研发。三、开放应用场景,加速技术成果本地转化(五)建立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工作机制。围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与制造业新型技改城市试点项目需求,建立武清OPC场景供需对接机制,定期编制并公开发布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公开征集解决方案,明确场景任务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与实施周期。建立场景对接服务专班,为揭榜主体提供政策解读、资源协调、技术适配等全流程跟踪服务。(六)建立“OPC生态订单”撮合工作机制。鼓励并引导区内企业向OPC开放技术接口、共享数据资源及供应链需求信息,每年组织发布不低于100个真实商业订单,搭建订单对接线上线下融合平台,定期举办专场对接活动,组织企业与OPC面对面沟通需求、洽谈合作,推动订单快速落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四、强化人才引育,实施“京津人才双向引流”计划(七)加强人才引进力度。支持全国各地人才来区创办OPC,设立企业注册专属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即时办结”。每年提供一定人才认定名额,专项支持携带技术、项目的OPC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校人才、科研院所专家、企业高管等,提供涵盖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医疗健康等全周期服务。(八)深入实施“双师带教”计划。积极引导OPC深度融入“京津研发、武清转化”发展模式,依托智谱AI、智元机器人等区内重点企业技术专家及创业投资机构资深导师,为OPC提供涵盖“技术+商业”的双轨制专业化辅导。联合智谱AI及相关专业机构,开设定制化培训课程,建立OPC专属技术交流社群,定期举办大模型应用专题沙龙与技术答疑活动,开展大模型技术进阶培训。五、强化金融支持,建立覆盖全发展阶段动态激励机制(九)打造专属金融服务包。依托武清人工智能子基金,突出投早投小,完善快速投资决策机制,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宣传推广“OPC信用贷”“智能体开发贷”等专属信贷产品,优化授信审批流程与风控标准;鼓励保险机构宣传推广适配OPC产业场景的专属保险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链条金融保障。(十)支持全生命周期发展。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涵盖成长型投资基金支持、收购兼并等环节的动态激励体系。在初创阶段,提供全流程服务支持,深入开展场景测试与培育工作,助力实现“从0到1”的核心突破;在成长阶段,积极培育上下游生态伙伴,推动技术跨领域复制与规模化落地,加快构建开放协同、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推动实现从“1到N”的可持续成长。
2026-06-17 | 武清区人民政府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公告
索引号:
319-9915-2026-00362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18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
成文日期:
2026-06-16
发文日期:
2026-06-17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18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滨海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1);天津北环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2);天津市滨海新区桐天阳光大药房等3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3);天津滨海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或标注要求,准予备案、变更或标注(附件4、附件5、附件6)。 特此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开办情况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 4.《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开办情况 5.《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情况 6.《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标注情况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开办情况.xls
附件:
附件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xls
附件:
附件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xls
附件:
附件4《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开办情况.xls
附件:
附件5《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情况.xls
附件:
附件6《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标注情况.xls
原文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_备案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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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索引号:
319-9915-2026-00363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19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
成文日期:
2026-06-16
发文日期:
2026-06-17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19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注销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6月16日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证书编号注销原因1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津)XK13-014-00013经营主体申请注销
原文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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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康同生鲜肉店等194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索引号:
319-9915-2026-00365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20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
成文日期:
2026-06-16
发文日期:
2026-06-17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20号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康同生鲜肉店等194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39条、《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43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康同生鲜肉店等194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附件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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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康同生鲜肉店等194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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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
319-9915-2026-00366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21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
成文日期:
2026-06-16
发文日期:
2026-06-17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21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天津上邦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符合相关要求,准予颁发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或进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变更、延续,特此通告。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1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信息表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1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信息表.xls
原文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情况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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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的公告 行政规范性文件《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已经2026年6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6月11日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为进一步强化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规范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信用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开展的诚信计量信用评价活动及其结果的管理,属于公共信用评价。评价旨在推动集贸市场主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并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二、评价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4.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5.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6.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7.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8.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评价指标诚信计量评价指标由基础管理、器具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创新引领指标等构成。指标权重可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一)基础管理指标。主要评价集贸市场主办者履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义务情况,重点包括:1. 计量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2. 计量管理人员配备与培训情况;3. 计量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4.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及管理情况;5. 守法情况;6. 诚信管理情况。(二)器具管理指标。主要评价计量器具的合规性与可靠性,重点包括:1.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合格率情况;2. 公平秤等设置与管理情况;3. 电子计价秤更新换代情况;4. 违规计量器具管控情况。(三)行为规范指标。主要评价经营者现场称重零售商品计量偏差合格率情况。(四)纠纷处理指标。主要评价计量投诉举报处理效能,重点包括:1. 集贸市场主办者设立并公示便捷投诉渠道情况;2.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指标。主要评价集贸市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情况。(六)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处置指标。集贸市场主办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直接定为D级。(七)创新引领指标。(鼓励性条款,不计入评价总分)本项为引导性鼓励条款,旨在引导集贸市场主动提升诚信计量管理水平,优化消费服务体验,不计入评价总分,具体包括:1. 鼓励集贸市场开展党建促进诚信计量建设活动,包括集贸市场或场内经营者成立党组织,将诚信计量纳入党组织活动内容;党员经营者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带头践行诚信计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2. 鼓励集贸市场持续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包括为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符合规定要求并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检定;设立民生计量服务站,为消费者提供免费计量复核、计量咨询等服务;其他推动诚信计量建设的创新性举措。3. 鼓励集贸市场主办者建立违法失信经营者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在集贸市场中予以公示。4. 鼓励集贸市场主办者对集贸市场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对电子计价秤实施智慧监管和计量准确性状态评价。四、评价流程及方法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遵循公益性原则组织开展,主要服务政府管理。(一)启动评价集贸市场主办者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要求,通过指定平台或渠道提交自评报告。(二)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建评价组,开展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工作。1. 评价组组建要求评价组成员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和集贸市场管理,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评价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不少于3名。评价组应保证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公正性,对评价结果负责。2. 开展评价(1)评价组根据本规范及评分细则(见附件1),通过现场核查、器具抽检、人员访谈、调取监管执法信息、信用信息等方式对被评集贸市场进行综合评价。(2)评价组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可要求被评集贸市场一次性补充相关材料。(3)评价组将评价报告及有关材料确认后,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 结果异议处理被评集贸市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价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评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辩。相关单位应当组织复核,复核人员不出自原评价组。(三)确认结果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监管执法情况,对评价报告及结论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确定最终评价等级(A、B、C、D级)。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评价结果对集贸市场计量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四)评价方法针对同一主体的两次诚信计量评价间隔最长不超过一年。对新设立或发生重大计量问题的集贸市场,可开展专项评价。重大计量问题包括本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因计量作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被行政处罚等。五、评价等级分类根据评分细则开展综合评价,将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等级划分为四级:1. A级:得分≥90分。计量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器具管理规范,经营者行为诚信度高,纠纷处理及时有效,无严重计量违法行为;2. B级:80分≤得分<90分。计量管理基本规范,器具管理符合要求,经营者行为总体诚信,能较好处理纠纷;3. C级:60分≤得分<80分。计量管理存在不足但基本达标,器具管理有疏漏但能整改,经营者行为偶有轻微违规,纠纷处理效率有待提高;4. D级:得分<60分。计量管理混乱,存在较多不合格器具或作弊行为,经营者计量失信问题突出,纠纷频发且处理不力,或发生重大计量违法案件;集贸市场主办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直接定为D级。其中,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D级的,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等级不得评为A级。六、评价结果应用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评价等级对集贸市场实施差异化监管:(1)A级:以自我管理、诚信承诺为主,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在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激励。鼓励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等情况外,一般不实施现场检查。(2)B级:实施常规监管,加强指导服务,督促持续改进。每年度实施1次计量监督检查。(3)C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限期整改存在问题。每半年实施1次计量监督检查。(4)D级:列为严格监管对象,实施高频次、高强度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每季度至少实施1次监督检查。发生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因计量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严重不合格市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向社会公示其失信信息,对符合法定情形的,推动其退出市场,并将失信信息纳入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记录。2. 集贸市场主办者将评价结果纳入对场内经营者的日常管理、考核与奖惩体系。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为A级的范围内,形成若干向全国复制推广应用的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优秀案例。七、纪律要求(一)诚信计量评价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而开展的信用评价活动,不是评比达标、创建示范等考核评优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异化为面向市场的创建、评比、评选活动,不得以评价结果进行地区或市场排名。(二)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牟取利益,不得向集贸市场或场内经营者收取评价费用、咨询费、服务费,或变相摊派、搭车收费。(三)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假借诚信计量评价之名,违规设置准入门槛、实行地方保护或干涉经营主体自由交易,不得减损经营主体依法应获得的公共服务,不得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四)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工作应注重实效,简化流程,不得干扰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为基层和市场减负。八、实施日期本规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评分细则2.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表
2026-06-16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6〕70号)文件要求,现对武清区717家劳务派遣单位核验结果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以上审批单位有异议,请向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日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2日联系电话:022-82181513
2026-06-16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宁夏应用技术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6〕40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设立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的函》(宁政函〔2025〕8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命名的函》(宁政函〔2026〕2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宁夏应用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4014986。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宁夏应用技术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性普通本科学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能源化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工程、跨境电子商务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区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宁夏应用技术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8日
2026-0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根据《武清区落实天津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二十项措施”中户政举措的工作办法》规定,经区突出贡献人员落户联审会议研究,现将刘乐林等20名拟落户人员情况予以公示。王振宇 信义玻璃(天津)有限公司符宝龙 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余方召 天津富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周小芳 博瑞莱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吕金凤 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孟云鹏 天津航医心血管病医院张琦 天津航医心血管病医院谢卫卫 天津市江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翟胜 安闻汽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戈启萌 安闻汽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姚东旭 安闻汽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张朝科 安闻汽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魏印帅 天津召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刘胜 天津市东亚合成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张启生 延锋(天津)座椅系统有限公司于恩乐 延锋(天津)座椅系统有限公司高备战 天津威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田菁 天津博尔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袁雪伟 天津博尔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庞玲 美科智造(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武清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情况请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2129992联系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06号邮编:301700 武清区人社局 2026年6月16日
2026-06-16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董胜红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765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577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自2017年1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1335元。三、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000元。四、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冬季取暖补贴及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20元。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防暑降温费2978元。六、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决后,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06月16日
2026-06-16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