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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96)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关于同意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大连工程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6〕41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连工程学院的函》(辽政函〔2025〕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大连工程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21013198;同时撤销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大连工程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性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大连理工大学、百年基业(大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应落实共同签订的转设协议书,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大连工程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8日
2026-0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临沂工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6〕41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新设临沂工学院的函》(鲁政字〔2025〕19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临沂工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7014979。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临沂工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性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临沂工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8日
2026-0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河南国医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6〕4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河南国医学院的函》(豫政函〔2025〕2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河南国医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1014981。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河南国医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针灸推拿学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升办学条件,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8日
2026-0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6〕416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以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大学的函》(赣府函〔2024〕8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6013422;同时撤销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英语、供应链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等5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1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研究,强化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人才需求的紧密对接,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8日
2026-0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新疆昆仑科技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6〕417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申请新设昆仑科技学院的函》(新兵函〔2025〕97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将拟设立的昆仑科技学院名称调整为新疆昆仑科技学院的函》(新兵办函〔2026〕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新疆昆仑科技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5014987。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新疆昆仑科技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性普通本科学校,由兵团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低空技术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汉语言文学、书法学等10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兵团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新疆昆仑科技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8日
2026-0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温州职业技术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6〕41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立温州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浙政函〔2025〕13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温州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0864;同时撤销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温州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服装工程技术、软件工程技术等5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3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研究,强化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人才需求的紧密对接,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8日
2026-0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省级
2026年端午假期及暑期即将来临,为优化天津旅游环境,为来津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和温馨美好的服务体验,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我们向全市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游客倡议如下:一、旅游企业要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打造旅游服务品牌,合力创造温馨美好的旅游环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切实维护来津游客安全与合法权益。不组织和宣传“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及产品,建立和完善游客投诉登记记录,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适时对自身的旅游产品进行回访、评价,不断改进服务漏洞,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二、旅游从业者要遵纪守法,文明引导。旅游从业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游客权利、维护游客利益,不“宰客”、欺客。要广泛开展文明告知、文明劝导、微笑服务、便民服务、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对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及时进行提醒、引导和规劝,共同推动文明出游良好风尚形成。三、全体游客要文明言行,有礼出游。恪守公序良俗,在景区、文博场馆、机场火车站等场所有序排队、轻声交谈,爱护公共设施与文物古迹,不刻画涂鸦、不喧哗吵闹。提前规划行程,避开人员高峰,遵守景区规定与交通规则,杜绝酒驾疲劳驾驶。注意饮食卫生,按需点餐杜绝浪费,做好安全防护,守护自身与他人安全。入乡随俗,尊重目的地民俗与信仰,文明拍照摄像。主动关爱老弱病残孕群体,友善化解矛盾,共筑和谐出游氛围。践行“无痕出游”,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破坏植被与野生动物栖息地,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守护绿水青山。
2026-06-16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通知
省级
各相关高校:为扩大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影响力,提高高校师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市知识产权局将开展2026年度天津市高校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为科学匹配培训资源,现面向我市高校征集知识产权培训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此次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主要面向驻地在我市的高等学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大学等。    二、培训时间    按照年度计划安排,时间定在2026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三、培训方式    由市知识产权局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协天津中心、市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专家老师,深入高校开展培训。由高校具体承办,负责准备培训场地,组织师生参训。    四、征集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23日    五、征集方式    请申报主体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天津市高校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需求表》(详见附件),并于2026年6月23日前将pdf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件发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臣,联系电话:23039856    电子邮箱:zscqzlglc@tj.gov.com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天津市高校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需求表.docx
2026-06-16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通知
省级
各相关高校:为扩大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影响力,提高高校师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市知识产权局将开展2026年度天津市高校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为科学匹配培训资源,现面向我市高校征集知识产权培训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此次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主要面向驻地在我市的高等学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大学等。    二、培训时间    按照年度计划安排,时间定在2026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三、培训方式    由市知识产权局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协天津中心、市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专家老师,深入高校开展培训。由高校具体承办,负责准备培训场地,组织师生参训。    四、征集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23日    五、征集方式    请申报主体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天津市高校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需求表》(详见附件),并于2026年6月23日前将pdf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件发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臣,联系电话:23039856    电子邮箱:zscqzlglc@tj.gov.com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天津市高校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需求表.docx
2026-06-16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法规
市级
各涉农镇街农办:为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科学高效推进农机耕地深松(深翻)技术推广应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武清区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项目实施方案》。请各镇街农办遵照执行。 附件:武清区2026年耕地深松(深翻)项目实施方案 联系人:张立龙;联系电话:13821056666(经当事人同意公开)           黄国涛;联系电话:13920890409(经当事人同意公开)                                                     2026年6月11日
2026-06-16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