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柳燕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红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12月25日第12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柳燕河北工业大学附属红桥中学副校长职务。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12-29 | 红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通过企业名单(第三批)的公示(已过期)
2025-12-26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要求和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征集培育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公告》,经统计,全市范围内共计53家企业申报。为做好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初选认定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组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领域专家,根据《天津市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对天津市范围内共计53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逐一审核,48家企业综合审核通过,现将天津市第五批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请第五批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公示后三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备案。企业建设培育至少一年后,达到认证标准的进入天津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享受国家及我市相关支持政策。进入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建立实施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备案,并按程序向全社会公示。进入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每三年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等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继续确认其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不合格的不再保留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附件:天津市第五批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2025年12月26日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就业处,闫洪泽,电话:23142033;市教委职业教育处,刘少华,电话:83215139
2025-12-2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5〕19号各有关单位: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批准发布《公路钢渣沥青混合料技术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依据《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批准发布《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 2025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1
DB12/T 3048-2025
公路钢渣沥青混合料技术规范
2026年2月1日
2
DB12/T 3049-2025
商品信息数据采集要求
2026年2月1日
3
DB12/T 3050-2025
突发职业中毒事件调查技术规范
2026年2月1日
4
DB12/T1457-2025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
2026年2月1日注:地方标准文本可在我委门户网站(http:// scjg.tj.gov.cn)查阅。查阅路径:在线服务→综合查询→天津市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电话:022-27113030。
2025-12-26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5〕20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地方标准管理,提升地方标准水平,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等规定,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现废止《主要蔬菜田除草剂合理使用规范》等地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通告。附件:地方标准废止项目目录 2025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地方标准废止项目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DB12/T 350-2007
主要蔬菜田除草剂合理使用规范
2
DB12/T 330-2007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
3
DB12/T 399-2008
盘山磨盘柿
4
DB12/T 400-2008
天津板栗
5
DB12/T 404.2-2009
气瓶条码标识技术规范第2部分:应用规范
6
DB12/T 404.3-2009
气瓶条码标识技术规范第3部分:安装指南
7
DB12/T 412-2009
台头西瓜
8
DB12/T 417-2010
沙化和荒漠化监测技术规程
9
DB12/T 430-2010
地理标志产品七里海河蟹
10
DB12/T 431-2010
地理标志产品七里海河蟹土池生态育苗技术规范
11
DB12/T 432-2010
地理标志产品七里海河蟹养殖技术规范
12
DB12/T 436-2010
灵芝保护地栽培技术规范
13
DB12/T 439-2010
灵芝林地栽培技术规范
14
DB12/T 441-2011
滨海盐土绿化的排盐改土技术规程
15
DB12/T 137-2012
肉用绵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16
DB12/T 469-2012
地源热泵地下储能系统建设运行技术规范
17
DB12/T 471-2012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18
DB12/T 472-2012
贵金属与珠宝玉石饰品标识
19
DB12/T 482-2013
州河鲤
20
DB12/T 483-2013
番茄、黄瓜穴盘育苗技术规程
21
DB12/T 488-2013
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规范
22
DB12/T 489-2013
居家养老入户服务规范
23
DB12/T 497-2013
高压地下储气井定期检验与评定
24
DB12/T 500-2013
钻石品质等级评价
25
DB12/T 501-2013
翡翠品质评价
26
DB12/T 510-2014
地理标志产品黄花山核桃
27
DB12/T 512-2014
土壤样品中硝态氮的测定方法
28
DB12/T 513-2014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
29
DB12/T 519-2014
食用菌菌糠处理技术规范
30
DB12/T 520-2014
猴头菇工厂化栽培技术规范
31
DB12/T 527-2014
奶牛结核病净化技术规范
32
DB12/T 528-2014
种猪场猪瘟净化技术规范
33
DB12/T 529-2014
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规范
34
DB12/T 531-2014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
35
DB12/T 532-2014
公共服务单位标准化工作指南
36
DB12/T 533-2014
公共服务单位服务标准体系标准编号规则
37
DB12/T 540-2014
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
38
DB12/T 547-2014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评价规范
39
DB12/T 550-2014
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冷链设备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40
DB12/T 554-2015
日光温室黄瓜智能灌溉技术规程
41
DB12/T 555-2015
性病诊疗机构技术规范
42
DB12/T 567-2015
日光温室春番茄-秋芹菜栽培模式技术规范
43
DB12/T 570-2015
塑料大棚春黄瓜-秋黄瓜栽培模式技术规范
44
DB12/T 572-2015
室内智能栽培系统技术规范
45
DB12/T 574-2015
设施蔬菜栽培环境信息采集规范
46
DB12/T 577-2015
地理标志产品红花峪桑椹
47
DB12/T 578-2015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用紧急切断阀检验方法与评定要求
48
DB12/T 579-2015
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49
DB12/T 580-2015
温室环境自动控制系统配置技术规范
50
DB12/T 581-2015
钢制固定式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定期检验规范
51
DB12/T 584-2015
海水工厂化养殖水质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52
DB12/T 585-2015
淡水池塘养殖水质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53
DB12/T 586-2015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
54
DB12/T 587-2015
臭虫防制技术规范
55
DB12/T 593-2015
规模化鸡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
56
DB12/T 594-2015
日光温室监控系统设计与施工规范
57
DB12/T 604-2015
应用生物絮凝技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操作规程
58
DB12/T 605-2015
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规程
59
DB12/T 608-2015
天津市浅层地热能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60
DB12/ 615-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5部分:公共供水
61
DB12/ 617-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7部分:水利工程
62
DB12/ 618-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8部分:燃气供储
63
DB12/ 619-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9部分:广电传媒
64
DB12/T 620-2016
城镇排水管理服务规范
65
DB12/T 628-2016
天津市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准则
66
DB12/T 634-2016
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规程
67
DB12/T 654-2016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站点建设规范
68
DB12/T 671-2016
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69
DB12/T 676.1-2016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
70
DB12/T 676.2-2016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第2部分:现金收费
71
DB12/T 676.3-2016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第3部分:非现金收费
72
DB12/ 677-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0部分:危险化学品存储
73
DB12/ 678-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1部分:道路桥隧设施
74
DB12/T 696-2016
天津市名牌产品评价准则
75
DB12/T 712-2016
周转箱一般要求
76
DB12/T 714-2016
笼车一般要求
77
DB12/T 727-2017
蓝莓设施栽培技术规范
78
DB12/T 737-2017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79
DB12/T 738-2017
淡水设施化养殖物联网系统设备选型要求
80
DB12/T 739-2017
海水工厂化养殖物联网系统数据处理要求
81
DB12/T 741-2017
凡纳滨对虾亲虾培育技术规范
82
DB12/T 742-2017
凡纳滨对虾苗种淡化技术规范
83
DB12/T 743-2017
微型结球白菜春季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84
DB12/T 744-2017
日光温室番茄微灌施肥技术规程
85
DB12/T 745-2017
蛋鸡标准化规模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86
DB12/T 747-2017
高层公共建筑局部装修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87
DB12/T 750-2017
献血屋(车)配置与安全卫生要求
88
DB12/T 752-2017
肉鸡养殖环境信息采集规范
89
DB12/T 753-2017
畜禽密闭舍养殖环境物联网自动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90
DB12/T 754-2017
散养蛋鸡场地建设与饲养管理规范
91
DB12/T 371-2018
电子信息仪器仪表类产品标准编写通用规范
92
DB12/T 410-2018
工业旅游区(点)服务质量与评定
93
DB12/T 621-2018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
94
DB12/T 757-2018
麦田灌溉智能决策技术规程
95
DB12/T 758.1-2018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第1部分:蒜薹
96
DB12/T 758.2-2018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第2部分:树莓
97
DB12/T 760-2018
钢制承压设备焊接接头超声相控阵检测
98
DB12/T 761-2018
在用涉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与评定
99
DB12/T 771-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100
DB12/T 772-2018
危险化学品在线监测平台运行规范
101
DB12/T 775-2018
防雷装置检测业务规范
102
DB12/T 776-2018
气象灾害调查工作规范
103
DB12/T 781-2018
水产养殖物联网传感器静态性能校准要求
104
DB12/T 782-2018
水产养殖物联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105
DB12/T 783-2018
水产养殖物联网溶解氧传感器维护保养技术要求
106
DB12/T 784-2018
水产养殖物联网溶解氧无线测控系统技术规范
107
DB12/T 786-2018
奶牛舍内区域布局与牛群划分
108
DB12/T 788-2018
水产养殖物联网水质参数集成在线采集装置技术要求
109
DB12/T 789-2018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服务应用规范
110
DB12/T 793-2018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工作指南
111
DB12/T 796-2018
疾控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
112
DB12/T 797-2018
工作场所空气中三氯氧磷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113
DB12/T 799-2018
工作场所空气中砷化氢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114
DB12/T 800-2018
职业病危害评价过程质量控制规范
115
DB12/T 801-2018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质量控制规范
116
DB12/T 809-2018
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
117
DB12/T 811-2018
日光温室智能电加温系统技术规范
118
DB12/T 812-2018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站点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119
DB12/T 813-2018
飞机人工增雨作业技术规程
120
DB12/T 814-2018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气象参数与算法
121
DB12/T 815-2018
翻斗式雨量计现场核查技术规范
122
DB12/T 816-2018
中低温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
123
DB12/T 826-2018
菘蓝栽培技术规范
124
DB12/T 827-2018
丹参栽培技术规范
125
DB12/T 849-2018
玫瑰香葡萄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126
DB12/T 850-2018
设施葡萄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技术规范
127
DB12/T 851-2018
设施黄瓜高温闷棚消毒技术规程
128
DB12/T 852-2018
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
129
DB12/T 854-2018
公安监管场所执法信息数据交换格式
130
DB12/T 342-2019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131
DB12/T 758.6-2019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第6部分:鲜食葡萄
132
DB12/T 758.7-2019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第7部分:鲜卫青萝卜
133
DB12/T 858-2019
天津“一日游”服务规范
134
DB12/T 861-2019
在役高压双头螺栓环向裂纹超声波检测方法
135
DB12/T 865-2019
水和沉积物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6
DB12/T 867-2019
肉驴饲养管理与疾病防控技术规范
137
DB12/T 882-2019
羊包虫病防治技术规程
138
DB12/T 890-2019
综合养老社区服务规范
139
DB12/T 891-2019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140
DB12/T 896-2019
奶牛舍粪水储运设施技术要求
141
DB12/T 898-2019
鹊山鸡育雏技术规范
142
DB12/T 899-2019
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南
143
DB12/T 901-2019
设施园艺物联网区域组网技术规范
144
DB12/T 902-2019
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小气候自动观测站选型与安装技术要求
145
DB12/T 905-2019
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减排绩效评价方法
146
DB12/T 906-2019
汽车污染物排放维护治理站建设条件
147
DB12/T 912-2019
相变自调温沥青路面技术规范
148
DB12/T 918-2019
公路沥青路面集料技术规范
149
DB12/T 919-2019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规范
150
DB12/T 921-2019
葡萄避雨栽培技术规程
151
DB12/T 922-2019
葡萄园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程
152
DB12/T 923-2019
设施葡萄园标准化建设规范
153
DB12/T 758.3-2020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第3部分:桃
154
DB12/T 758.4-2020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第4部分:双孢菇
155
DB12/T 758.5-2020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第5部分:草莓
156
DB12/T 758.8-2020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第8部分:鲜山楂
157
DB12/T 758.10-2020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第10部分:西兰花
158
DB12/T 927-2020
平台经济企业用工服务指南
159
DB12/T 928-2020
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开发指南
160
DB12/T 930-2020
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管理指南
161
DB12/T 931-2020
夏玉米小双行增密增产技术规程
162
DB12/T 932-2020
玉米机械粒收生产技术规程
163
DB12/T 933-2020
软枣猕猴桃生产技术规程
164
DB12/T 941-2020
高速公路桥梁预防养护规程
165
DB12/T 944-2020
天津小站稻食味品质评价
166
DB12/T 945-2020
山药栽培技术规范
167
DB12/T 948-2020
公路桥梁预应力自动张拉系统技术要求
168
DB12/T 951-2020
农田土壤镉和莠去津复合污染原位钝化修复技术规程
169
DB12/T 952-2020
猪粪中抗生素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70
DB12/T 953-2020
设施农用有机肥重金属镉风险控制要求
171
DB12/T 954-2020
奶牛场粪污铜、锌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172
DB12/T 956-2020
奶牛场粪污中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酶底物法
173
DB12/T 957-2020
水产养殖物联网系统元数据技术要求
174
DB12/T 958-2020
水产养殖物联网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175
DB12/T 959-2020
中华蜜蜂饲养技术规范
176
DB12/T 961-2020
土壤中有机质含量的测定直接加热法
177
DB12/T 965-2020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及修理厂管理规范
178
DB12/T 968-202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服务规范
179
DB12/T 972-2020
天津盐碱地蓖麻种植技术规范
180
DB12/T 973-2020
鹊山鸡放养技术规范
181
DB12/T 976-2020
大数据企业认定规范
182
DB12/T 977-2020
养老服务基本术语
183
DB12/T 980-2020
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规范
184
DB12/T 982-202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规范
185
DB12/T 994-2020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技术要求
186
DB12/T 996-2020
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基本安全要求
187
DB12/T 998-2020
殡葬服务机构消毒卫生规范
188
DB12/T 1002-2020
重大突发事件遗体处置规范
189
DB12/T 1005-2020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X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190
DB12/T 1008-2020
设施蔬菜土壤熏蒸消毒与活化技术规程
191
DB12/T 1010-2020
设施西瓜立体栽培技术规程
192
DB12/T 1011-2020
杏鲍菇工厂化栽培技术规范
193
DB12/T 1012-2020
食用菌液体菌种生产技术规范
194
DB12/T 1013-2020
藜麦菜设施栽培技术规范
195
DB12/T 1017-2020
蔬菜种子带精量播种技术规程
196
DB12/T 1022-2020
土壤中有效硼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97
DB12/T 1023-2020
有机肥料总氮含量的测定杜马斯燃烧法
198
DB12/T 1024-2020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99
DB12/T 236-2021
棉花简化栽培技术规范
200
DB12/T 630.1-2021
天津质量奖第1部分:评价总则
201
DB12/T 630.2-2021
天津质量奖第2部分:评审规程
202
DB12/T 630.3-2021
天津质量奖第3部分:制造业评价规范
203
DB12/T 630.4-2021
天津质量奖第4部分:建筑业评价规范
204
DB12/T 630.5-2021
天津质量奖第5部分:服务业评价规范
205
DB12/T 724.28-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8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
206
DB12/T 791-2021
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规范
207
DB12/T 1036-2021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适应力评估
208
DB12/T 1037-2021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与运营规范
209
DB12/T 1051-2021
地面风速观测数据均一化处理技术规程
210
DB12/T 1070-2021
日光温室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
211
DB12/T 1124-2022
防雷装置检测点分类及确定方法
212
DB12/T 1125-202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213
DB12/T 1127-2022
常规抗虫棉良种繁育技术规程
214
DB12/T 1128-2022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数据规范
215
DB12/T 1129-2022
高速公路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规范
216
DB12/T 1130-2022
航运气象风险等级划分及应对处理规范
217
DB12/T 1131-2022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设置要求
218
DB12/T 1142-2022
耕地地力主要指标分级诊断
219
DB12/T 1151-2022
地面气温和相对湿度观测数据均一化处理技术规程
220
DB12/T 1152-2022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221
DB12/T 1158-2022
瓜类蔬菜集约化嫁接育苗技术规范
222
DB12/T 1193-2023
北极红点鲑人工养殖技术规范
223
DB12/T 1198-2023
网络数据安全监督检查规范
224
DB12/T 1200-2023
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开展开放公共数据利用指南
225
DB12/T 1247-2023
天津土壤分类与代码
226
DB12/T 1263-2023
乳腺锥形束CT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227
DB12/T 1270-2023
土壤中破解氮的测定
228
DB12/T 1277-2023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技术规范
229
DB12/T 1297-2023
电子政务云平台安全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230
DB12/T 1299-2023
供暖气象服务规范
231
DB12/T 759-2024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
232
DB12/T 1304-2024
能源大数据数据归集规范
233
DB12/T 1307-2024
菜市场诚信计量管理规范
234
DB12/T 1343-2024
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服务规程
235
DB12/T 1410-2024
智慧气象服务标准体系
2025-12-26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四轮第一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总队党总支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党总支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全力以赴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升站位抓整改。总队党总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不断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严密组织、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全面、负总责、负首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领分管部门逐条逐项研究、不折不扣落实。(三)以上率下、强化督导,上下联动抓整改。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巡视整改工作,就巡视整改和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分管市领导严格审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提出总体要求,推动难点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有关处室在方案制定、组织推动、整改落实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督导巡视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并实地督导。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下沉总队督导,提出针对性意见和要求。总队积极联动各区文化执法支队,凝聚起巡视整改的强大合力。(四)直面问题、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抓整改。按照“三级递进”整改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建立“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机制,全力以赴推进巡视整改见真章、求实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深化整改,推进建章立制,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五)聚焦重点、统筹推进,突出实效抓整改。总队党总支扛紧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将巡视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聚焦服务保障“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任务,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为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学风建设方面1.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五学联动”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印发《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加强研讨交流,强化理论学习质效。三是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全面加强文物执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执法保障。一是建立完善革命文物清单、文物收藏单位和文物经营单位清单,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是落实“五级审核把关”机制,严把“行政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四个关键,确保文物案件查办质量。三是与文物管理部门建立文物信息共享、执法沟通会商机制,不断提升文物执法工作质效。(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1.充分发挥意识形态执法主力军作用。一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生活会、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意识形态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三是扎实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集中清查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不断净化文化市场环境。2.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一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加大旅游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加强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确保案件公正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开展全市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三是加大剧本娱乐场所、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的执法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领导作风建设方面1.全面提升执法监管工作质效。一是认真研究、系统谋划,研究制定2025年执法工作要点,确保年度执法任务高质量完成。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为营商环境提质“增温”。2025年3月,召开深化落实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免罚清单工作专题会,推动免罚清单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国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和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等方式,精简优化执法检查。2025年,总队涉企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750家次,同比下降43.38%。2.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执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坚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嵌入”,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三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领导班子。四是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化“以案四说”,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两次召开警示教育会,发布“廉洁微课堂”70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3.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形势。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执法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努力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专业人才队伍。(四)工作作风建设方面1.着力培养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岗、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厘清内设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认真落实保密制度,做好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等管理工作。三是配备4G无线应急布控球机,并将无人机联入指挥调度系统,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2.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探头”作用。一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和重要情况通报机制,督促总队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二是督促总队党总支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回头看”,全面自查自纠、系统梳理台账,确保政治要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推动总队“一把手”当好班长、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四是持续推进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业务指导、以干代训、协作办案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业务能力水平。(五)清廉作风建设方面1.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一是压实党总支主体责任、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业务部门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发生。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惩治“蝇贪蚁腐”。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廉政告知制度,确保执法监督全方位、无死角。2.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查摆问题,扎实开展违规吃喝等集中整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财务报销审批规定,强化事前事后审核,确保财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车辆使用流程及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六)上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方面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整改销号审核,推动整改见底到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知精神,科学优化、固化执法监管模式,以点带面、条块结合培养专精人才。持续落实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通过研判调度、专项督导、自查评估等方式,紧盯质量进度,加强动态调度,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三、需持续推动或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一)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执法人员革命文物保护意识。二是对照革命文物清单台账,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加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三是紧盯文物违法行为后续整改,联合区文保部门及时“复查体检”,台账管理、全程督导,持续跟进整改。四是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普及文物保护知识,营造浓厚的文物保护氛围。针对文物执法协作、涉案文物鉴定问题,联合各区文化执法支队、基层文保所对照革命文物清单台账加强检查巡查,聘请文物保护专家对涉案革命文物进行鉴定,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确保革命文物安全。(二)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文化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二是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培训系统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开展京津冀“扫黄打非”、版权、广电、文物等领域执法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联合京冀文化执法机构开展旅游领域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四是采取换岗锻炼、协同检查、联合办案、案卷评查等方式,“一对一”联系、“手把手”指导,推动基层文化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五是成立投诉处理专班,用心用情化解旅游投诉纠纷,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每季度公示旅行社服务质量信息,及时发布旅游典型案例,宣传普及旅游知识,提升游客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聚焦专家型执法人才培养问题,设置专人专岗,在学习培训、执法办案等方面侧重培养,同时充分发挥总队入选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人员“传帮带”作用,不断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分析干部队伍建设形势,认真研究谋划干部工作,统筹推进干部梯队建设。二是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完善严选、育优、严管、善用全链条,培养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四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突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年轻干部等关键人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围绕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干部管理监督问题,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坚持教育引导、警示提醒、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多点发力”,将监督管理从“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社交圈”,织密管理监督“防护网”。立足长远、通盘考虑,“选育管用”全链条发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作风良好的干部队伍。(四)扎实推进“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一是制定年度“扫黄打非”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二是坚持以查办重大案件为抓手,严厉打击制售非法出版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针对“扫黄打非”交流协作机制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加强与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的执法协作,牵头开展利用网络书店销售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加强出版物市场检查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行为,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总队党总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巡视整改任务,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文化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年干部“重要群体”,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心见行、善思善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意识形态、依法行政、文物保护、文化旅游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积极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总队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深化“以案四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进一步紧盯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推动巡视反馈问题见底归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和时间表,全力以赴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加大巡视整改督查和调度,坚持“每月一调度、两月一小结”,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深度整改事项,集中发力、统筹推进,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完成不收兵。(四)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文化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视深度整改作为推进文化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强大推力,以巡视整改落实推动文化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聚焦首要使命,扎实推进“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执法监管,打好“专项检查、约谈警示、集中整治、行政处罚”等一系列“组合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文旅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稳定市场环境,全力打好护航文旅市场“主动仗”。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657797-1166;电子邮箱:tjwhzf@126.com。中共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总支部委员会2025年12月25日
2025-12-26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视九组于2024年6月至8月对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作风建设专项巡视,并于2025年1月2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对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在分管市领导的亲自领导、跟进推动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的精心指导、有力帮助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高位推动、系统施治,统筹局党组与局属有关单位整改工作,加强统筹推动、日常调度、督促检查,切实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严密的组织推动和务实的整改举措,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坚持政治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专题研究、专项部署、专班推动、专责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将巡视整改全面纳入文旅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全年文旅工作要点,自觉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细化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事项。健全落实路径,建立分析研判、日常督查、月度调度等多项工作机制。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质量进度,现场调研、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带领领导班子成员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真抓实干促进真改实改。(二)坚持系统施治,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统筹加强对局属天津博物馆党委、平津战役纪念馆党总支、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党总支、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党总支整改情况的统一领导,一线督导、定期调度、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强化跟踪督办、问责问效,每月召开整改调度会,严把集中整改质量和进度,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同向同力,组成督导组面向所属单位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现场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对局党组本级及“三馆一总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预评估,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成效。(三)坚持问题导向,锤炼工作作风坚持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召开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作风纪律党课宣讲,大力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围绕全力服务保障上合组织峰会等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会议暨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推动优质文旅供给服务基层、惠及群众,有力推进全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播出专项整治,健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会商研判等机制,实现文旅数据稳中有升、城市热度攀升、文旅显示度与活跃度提升和投诉量下降、负面舆情下降的“三升两降”目标。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进一步深学深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文艺院团打造津派原创作品亮相2025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圆满完成上合组织峰会文化艺术展示,推荐选送话剧《俗世奇人》、表演唱《一朝梦圆》分别荣获文华表演奖和群星奖。深入实施天津市名家经典惠民演出季、市民文化艺术节、博物馆里过传统节日民心工程。围绕“天天乐道 津津有味—天津始‘钟’‘响’你”和“上合文旅嘉年华”品牌,精心培育“海河之夜”,擦亮“河海津韵”城市名片,推出四季精品文旅活动和“桥见海河”“最美街角”“邂逅天津”品牌活动,组织天津音乐节、天津戏剧节等重点项目。加强顶层设计,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天津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等一批政策制度。深度打造“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体育赛事去旅行”等融合品牌,推出“津旅风情行”“津彩展赛演”等融合活动和天津马拉松、“海河邂逅泰晤士”天津时尚秀等创新融合项目,指导张园、泰达航母主题公园、V1汽车世界等多个文旅项目成功创建年度“十佳消费新场景”。积极开展城市旅游宣传,持续提升“天津礼物”显示度,大力培育“走进非遗 品味天津”品牌,多措并举展现津派文化独特魅力。(二)进一步深化京津冀文旅协同发展牵头召开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协同专题工作组会议,修订完善工作机制,围绕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协同专题工作组重点任务,达成京津冀文旅协同发展天津共识,签署《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天津共识》,出台《京津冀文化和旅游部门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工作举措》《京津冀地区加强旅游领域执法协作工作措施》,制定《京津冀文化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细化推动优质文化直达基层和加强执法协作等工作措施。召开三地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一体化工作推进会,完成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积极推动成立天津市信用协会文旅信用(质量)专业委员会,加强文旅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三)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大力推动闲置历史文化资源盘活,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出“红色文化主题游”“文博文化主题游”等精品线路,开展“运河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完成“天津市博物馆公共服务平台”改版优化提升,积极推动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成功举办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天津主会场活动,升级打造文博创新品牌和主题研学项目。组织实施“博物天津”短视频传播推介项目,举办天津市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大赛、青少年博物馆藏品讲述大赛,持续推进“革命文物进校园”宣讲活动、博物馆示范课、主题研学和“开学第一课”等特色思政教育,推出“跟着非遗游天津”“行走的博物馆”“听他们讲硬核抗战”等系列短视频及打卡直播活动,进一步强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发挥。(四)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建强守牢文旅阵地细化完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措施,定期开展集体研判,召开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研判调度会议,健全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开展全覆盖式督导推动,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平稳、持续向好。进一步完善大型演出审批协同机制,召开市级大型演出活动协作机制管理工作会议,紧盯重点演出活动,加强风险研判、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确保演出活动安全。开展促进网络文化企业健康发展调研座谈,完善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化经营市场秩序。(五)进一步压实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修订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召开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完善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和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清单》。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肃监督执纪,强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圆满完成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召开局系统机关党建座谈会,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党支部工作清单》,深入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着力以高质量党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六)进一步树牢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分析研判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优配齐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推动局属单位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储备和梯队建设,选派年轻干部积极参与上合组织峰会筹备、巡视巡察、安全监管、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一线锻炼培养考察干部,强化导向作用、激励担当作为。(七)进一步提升质效服务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编制调研选题目录,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新春走基层”调研服务。发挥“1+2+16+N”工作联动机制和“一总两分五组”指挥调度体系作用,保障节日文旅市场繁荣稳定。持续优化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及周边环境,大力推进焕新升级、环境提升,进一步加强旅游质量监测,开展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培训,组织星级旅游饭店服务技能竞赛实战练兵。深入开展全市旅行社导游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云服务试点工作,召开全市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综合治理工作现场推动会,持续推进剧本娱乐场所备案管理。推动成立投诉处理专班,合力高效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开展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八)进一步严实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和市委专项机制办工作要求,细化完善《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大力推动精文减会、优化考核,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开展私设“景点”专项整治“回头看”,推动完善联管联动常态化监管机制。大力整治虚假违规广告问题,持续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建立市级部门对接联系和局台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完善全链条广告监管体系。(九)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加强政治监督,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回头看”工作,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和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加强针对性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紧盯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职用权情况,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会同“三馆一总队”党组织建立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和重要情况通报机制。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深化“以案四说”,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集中整治。深入实施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持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对相关问题线索精准研判、快查快办、重点督办,确保高质高效处置。(十)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培树清廉作风勤学笃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印发《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等一批制度规定,开展资产定期盘点、收入管理情况自查和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专项检查,进一步严格资金预算管理,完善项目绩效评价,规范局系统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能力。常态长效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定期印发廉洁提醒、风险提示,常态化开展重要节点“四风”问题检查。坚持严管严教,加大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十一)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提升整改质效坚持将巡视、审计反馈问题一体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强监管 提质效 促发展”专项行动,有序实施A级景区标识提升工程,大力推动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净化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往来款项清理,研究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方案,推动资产有效盘活、高效利用。全力推动社会组织及时规范换届,召开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会,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形有效覆盖。持续紧盯强化整改效果和深化成果运用,多次召开巡视整改调度会加强跟踪问效,联动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全覆盖式督导推动和整改自查评估。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并常态化实施局属单位对口联系人制度,现场推动整改落实,协调推进整改重点难点工作。三、需持续推动或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一)聚焦主责主业勤学笃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强化政治要件闭环落实,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文化思想纳入局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任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持续做强文博干部讲堂、导游员能力提升课程等实训品牌。严格落实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要求,深入基层一线、重点单位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检查,推动文保单位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针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多、分布广,产权复杂管理难度大等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发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文物执法共享机制作用,层层压实责任、保障文物安全。(二)把握战略牵引拓展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坚持以精心办好高质量主场活动为着力点,成功举办京津冀秋季文旅活动发布会、京津冀历史文化游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新春文旅活动发布会、“京津冀博物馆里过大年”活动、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暨非遗嘉年华活动,联合发布京津冀历史文化游线路。推出三地旅游景区联票,开通京津冀首列观光旅游列车。针对推动京津冀文旅协同发展中存在的品牌影响力、吸引力不足,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情况,进一步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组织开展京津冀历史文化游系列活动、京津冀房车巡游活动等特色文旅活动,丰富提升“当日”“周末”“长假”三大系列产品,打造更多具有代表性的精品项目和品牌项目,推动城市影响力、文旅贡献度进一步提升。(三)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长城保护树牢“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原则理念,组建《天津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组,编制《长城保护条例及相关保护规划汇编》,有序推动立法工作扎实开展。实地督导推动属地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有序推进保护修缮项目。优化完善《黄崖关长城旅游景区5A创建提升方案》,跟进指导黄崖关长城5A景区标准提升工程,推动国家风景道建设,持续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天津段)中远期项目建设。推出“休闲文化主题游—长城体验之旅”精品线路,培育“大明边塞”文旅品牌,提升长城文化影响力。着力解决长城保护工作法治保障不健全,项目进展较慢等问题,积极推进《天津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调研起草,跟进指导属地加快有关项目建设进度。(四)坚持党管人才持续深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加大高层次领军和紧缺人才引育,持续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围绕强化政治引领、提升专业能力,组织优秀人才积极参加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专题培训,举办全市导游大赛、第五届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选拔活动,推荐优秀人才入选国家及我市重点人才项目。调研起草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打造厉派武生经典剧目《长坂坡·汉津口》表演人才培训等多个国家级表演人才培训项目,国家艺术基金人才项目立项数量持续提升。针对人才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成立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召开局系统人才工作座谈会,推进“十五五”人才规划调研起草,策划举办舞台艺术青年人才成果展示展演系列活动,多措并举为人才成长搭建平台。(五)坚持文化惠民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用心用情实施民心工程,组织文艺队伍、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文化进万家”等活动。深化全民阅读,打造“天图夜读”等品牌,精心组织实施博物馆里过传统节日、纪念日活动,接连推出精品原创展览、社教活动,升级延时开放等暖心惠民服务。制定市级群众文化活动管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年报制度。着力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设,调研起草《天津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推动基层惠民资源阵地融合,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保障条件,以更高标准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效。(六)持续深化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担当作为,严于履职尽责,开展履职情况调研梳理,进一步细化明确机关相关处室职责。认真学习借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兄弟省市相应部门及我市部分委办局改革经验,对机关“三定”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持续推动。紧密围绕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深化机构改革,通过对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合理调整,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厘清职责、压实责任,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将坚持把深化整改落实、抓好成果巩固作为政治任务,在有力有序落实深度整改要求的同时,把学以致用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用情用力服务人民群众、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长期整改任务不断深化拓展整改成效,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跟进落实市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准确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方向和目标要求,切实将整改工作贯穿文旅高质量发展全过程,用发展成果检验整改成效,切实体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突出局党组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整改工作全过程。对已完成任务做好复盘“回头看”,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长期整改任务坚持升级加力、常抓不懈,落实巡视整改定期研判调度工作机制,加强重点跟进,确保巡视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将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我市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会议暨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团结带领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实干奋进,努力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上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02604;电子邮箱:swljdjgzc@tj.gov.cn。中共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2025年12月25日
2025-12-26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重型柴油货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试行)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柴油货车排放监管,落实便民惠民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环执法〔2025〕34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对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排放的重型柴油货车,免于本检验周期上线检测,只需进行外观检验、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实施对象。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接入天津市移动源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且在天津市检验的津籍重型柴油货车。重型柴油货车是指总质量3.5吨以上的柴油货车。二、排放免检条件。在车辆检验周期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运行正常且符合《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重型柴油货车免于排放检验的技术要求(试行)》(见附件)。三、排放免检车辆认定。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运行良好、数据符合相关条件的重型柴油货车,在检验周期内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国家或我市发布相关免检标准后从其标准规定。对于经依法查实违法排放且被行政处罚的车辆,取消免检资格。四、排放免检情况查询。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适时发布免检车辆信息,车主可通过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tj.gov.cn)查询符合排放免检的车辆信息,也可咨询天津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五、其他。排放免检车辆视作通过定期排放检验,但仍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1日。 2025年12月25日
2025-12-26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做好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八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天津自贸试验区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充分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天津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做好政策解读和督促推动,确保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取得实效。 2025年12月24日 (联系人: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段建章; 联系电话:022-63085535) (此件主动公开)
2025-12-26 | 天津市商务局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支持商圈经济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武清区支持商圈经济发展扶持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清区人民政府2025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武清区支持商圈经济发展扶持措施(试行) 为全面激发消费活力,打造高品质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商圈集聚辐射力和品牌影响力,构建武清“大消费”格局,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打造“赛”事活动场景(一)支持和鼓励引进或自主举办品牌赛事,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按照赛事级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二)支持和鼓励新建改造体育场馆,对于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对于利用闲置载体改造建设的体育综合体,在依法取得许可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二、打造“展”会展览活动场景(三)支持和鼓励举办或承办专业展会展览活动,按照展会级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委)三、打造“演”艺演出活动场景(四)支持和鼓励引进或举办知名演唱会、音乐节、高品质剧目等营业性文艺演出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五)支持文化演艺场馆建设,对于利用闲置载体改造建设的文化演艺场馆,在依法取得许可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六)支持引进文艺院团、艺术基地、经纪公司等文化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四、打造饮“食”文化消费场景(七)支持引进知名餐饮品牌,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八)支持引进中华老字号餐饮品牌,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九)支持和鼓励发展多元化餐饮,打造文旅融合的美食剧场、主题餐厅、演艺茶吧等消费业态,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扶持。新申评为钻级酒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十)打造武清特色餐饮品牌,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五、打造“住”宿体验消费场景(十一)支持引进高端酒店品牌,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扶持。新申评为星级酒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十二)支持引进知名连锁民宿品牌,新申评为国家级民宿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六、打造时尚“购”物消费场景(十三)支持盘活现有存量商业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十四)支持“首店经济”,对新引进的中国首店、华北首店、天津首店和旗舰店,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十五)支持零售业转型升级,对整体提升改造的传统商场、超市,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十六)支持引进电商及电商平台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对于建设“一站式”直播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十七)支持零售品牌连锁企业“走出去”,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十八)支持区内特色农产品上行,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十九)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二手车交易由经纪模式转为经销模式,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二十)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通过发放“武清消费券”拉动区域消费经济增长,全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七、打造休闲娱“乐”消费场景(二十一)支持打造竞技娱乐场馆、沉浸式娱乐、休闲娱乐等新业态消费场景,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八、打造培“训”体验消费场景(二十二)支持承接高水平培训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九、打造农商文旅“游”融合消费场景(二十三)支持特色商业步行街建设,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二十四)支持大型文旅项目建设,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二十五)支持A级景区提升改造,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扶持。新申评为国家A级景区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二十六)支持农文旅场景建设,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对于农业园区举办的赏花、摘果、研学等各类农文旅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二十七)支持企业间建立流量共享的异业联盟,推动联盟会员间相互推送流量并产生消费,给予联盟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二十八)支持武清智慧商圈建设,对于开发商圈智慧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每年再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运营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十、打造高端时尚消费和车文化产业集群(二十九)支持引进高端医疗、美业、品牌母婴、潮流创意、康养休闲等时尚产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三十)支持汽车后市场消费产业发展,对于汽车改装和租赁、汽车与文体等跨界融合的产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本扶持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具体以各专项申报指南为准。武清区支持商圈经济发展资金基础额度1亿元,依据武清区财政管理体制,由区级和镇街园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可在此扶持措施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自行制定支持项目引育的扶持措施。
2025-12-26 | 武清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