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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902)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津红桥市监罚告〔2026〕171号 天津市信友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局于2026年6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津红桥市监罚告〔2026〕171号),内容是: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给予你(单位)行政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津红桥市监罚告〔2026〕17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彭肃伦、周旺 联系电话:022-86513960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永丰楼底商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9日 
2026-06-09 | 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水务)厅、数据管理部门,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局、水利(水务)局、数据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数据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推动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推动高效办成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水利工程)、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持续提升执业人员注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6年底,以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为牵引,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电子证照全覆盖。2027年6月底,进一步提升数据共享能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动“一件事”改革向纵深发展。二、重点任务(一)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电子证照标准体系,加快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电子证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建设统一的跨部门电子印章系统,制定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印章标准,推动电子印章全面应用;加快推动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及注册环保工程师等2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子证照应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水利、数据管理等部门统筹抓好本地区电子证照实施与应用,推进本地区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印章的实施与管理。(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各部门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完善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提高数据共享时效,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审查机制,优化审核流程,更好支撑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便捷办理。在资格延续、注销注册等环节,通过数据核验替代证明事项材料,在审查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压减办理时限,不断提升审查效率。(三)发挥信息系统作用。各部门完善部级政务服务门户数据归集、公开公示和服务引导等功能,集中公示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信息。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拓展行业业务系统功能,推动执业人员注册数据有序回流与高效利用。鼓励省市县业务系统统建共用,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四)提升线下服务能力。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数据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因地制宜保留并优化线下服务渠道。加强“一件事”导办帮办、人工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注重政务服务大厅集约建设和实效导向,杜绝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五)加强人员信用监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注册执业人员信用记录,强化信息共享支撑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注册执业人员监管机制。开展注册执业人员信用评价,规范信用评价应用,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六)推进“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应用。各地要加强政策统筹,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场景的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鼓励各地开展智能辅助受理、辅助审批和智能分析试点,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数据管理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工作,积极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件事”有序推进、有效落地。(二)健全评估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可量化、全过程的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实施情况、企业群众体验综合摸底。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优化调整与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不适应的工作机制。(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办事流程和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06-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亿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杨晴、卓晶、刘思婷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803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570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杨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工资3076.77元。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卓晶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工资3643.55元。三、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思婷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26日工资3724.52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06月09日
2026-06-09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亿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杨晴、卓晶、刘思婷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803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570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杨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工资3076.77元。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卓晶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工资3643.55元。三、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思婷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26日工资3724.52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06月09日
2026-06-09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申报通知
省级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三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以下简称金桥奖)评选工作。天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负责我市金桥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届金桥奖表彰奖励的重点领域(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二)高端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三)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四)绿色低碳技术与节能环保(五)生物技术与大健康(六)数字经济相关核心技术及应用(七)其他相关领域二、奖项设置金桥奖设项目奖、集体奖、个人奖三类奖项,每类奖项均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一)项目奖应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全流程,在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产业化推广、市场化运营等相关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具备极强的行业示范引领性与规模化推广价值,能够有效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未来产业培育布局,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业技术迭代起到关键支撑与驱动作用。项目需完成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落地实施、市场化应用与产业化运营,通过技术赋能、模式创新等,实现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为行业发展、区域经济建设、社会民生改善等提供有力支撑。1.科技创新性(1)项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涵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类自主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属无争议,核心技术体系成熟稳定,具备独立自主的研发、应用与迭代能力,不受外部技术制约,形成了独有的技术竞争优势。(2)项目技术成果与应用模式能够深度契合产业发展需求,有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或填补国内、行业内相关技术、产品、服务领域的空白,打破行业发展瓶颈,引领细分领域技术创新与应用方向。(3)聚焦国家重点产业、关键核心领域,精准攻克行业内长期存在的“卡脖子”技术难题,突破国外技术垄断、技术壁垒与产品封锁,有力推动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的国产化替代进程,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的自主可控能力与核心竞争力。2.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产业化落地等多元化路径,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与市场化运营,取得了突出且可量化的经济社会效益,成果价值得到充分彰显。(二)集体奖在我国技术市场培育与建设事业中,积极组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富有创新精神且业绩突出的单位。包括技术的供方、需方和服务方,特别是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交易活跃的技术转移机构等。(三)个人奖在开拓建设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科技服务及推广应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理人、科技咨询师与行业领军人物。1.深耕技术市场领域,工作业绩突出。2.牵头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及科技服务相关工作,有效解决企业大量关键技术难题,综合效益与工作成果显著。3.为各行业领域领军人才,所持科技成果已实现广泛推广与落地应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工作业绩突出。三、申报程序1.各申报单位可选择天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或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作为推荐单位,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市场协会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每个项目评审时间为8分钟(包括5分钟汇报、3分钟问答),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3.申报单位须登录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申报系统https://snjqj.ctm.org.cn 按流程和要求完成网上申报,下载打印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请提前准备PPT汇报材料。请于7月2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及PPT汇报材料(刻录光盘)寄送至推荐单位,其中选择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作为推荐单位的,请邮寄或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选择技术市场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的,请邮寄或报送至技术市场协会秘书处(河西区洞庭路20号)。四、有关要求1.申报单位必须是高校、院所、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且为独立法人单位,同一单位每类奖项限报一项。已获得上届金桥奖的项目、集体及个人,近两年没有突出业绩的,原则上不再支持参与本届评选。2.凡涉及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的项目不得申报。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合同等须附证明材料,“业绩摘要”限500字以内。申报项目奖需提供项目评价报告或非本单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4.金桥奖申报及评审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五、联系方式天津市科技局成果处    马东升  022-63082314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    杨   旭  022-87890248-8409附件: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评奖办法                                             天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  2026年6月8日
2026-06-09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6〕256号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有关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要求,推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品在真实生产生活环境中常态化部署应用,加速实现规模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及目标坚持应用牵引,面向工业、特种、服务等领域重点场景,一体推进实景实训空间建设、创新应用联合体培育、作业技能攻关、应用部署验证等重点任务,通过真实场景训练,持续优化具身智能模型算法,积累高质量真机数据,提升本体关键部组件性能,探索构建人形机器人及具身智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保障机制。到2026年底,人形机器人等重点产品在一批代表性场景中率先完成应用验证和常态部署,开启“作业模式”;凝练形成百个以上高价值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具身智能应用谱系,带动形成万台级规模落地能力。二、主要任务(一)打造实景实训空间。围绕工业、服务、特种领域,聚焦生产制造、检测分析、维修维护、仓储物流、餐饮零售、医疗康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重点场景的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应用需求,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选取一批目标需求明确、工作状况清晰、标准化程度高且具备经济可行性的真实场景单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工位、服务操作点位、应急处置站点),作为实景实训空间载体。确定场景单元提供单位(即用户单位),支持其按照“最小干预、利旧复用”原则开展作业环境适配改造,明确场景实训关键技术要求,打造可训练、可测试、可验证的实景实训空间。各省级地区、各央企应坚持需求牵引、因地制宜、择优遴选、错位布局,避免场景类型扎堆。各省级地区应选取重点场景单元不少于20个,至少覆盖工业、服务、特种领域中的两类,各央企应结合所处行业领域,选取重点场景不少于10个。(二)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支持以用户单位、整机企业(或应用服务商)为主体,会同模型算法、零部件等供应链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等,针对每个场景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用户单位负责开放实景实训空间,量化部署应用目标,围绕感知决策、操作执行、交互协作、环境适应性和可靠性等细化场景要求,提供必要的作业流程数据与环境语义信息,配合场景攻关与成效验证评估。整机企业(或应用服务商)用好实景实训空间,着力攻关场景理解、任务规划、操作执行、人机协同、持续学习、可靠运行能力,推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等整机产品与场景需求深度适配。供应链企业、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加速关键部组件迭代升级,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为应用验证和规模部署做好服务保障。鼓励创新应用联合体编制任务书,确定牵头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攻关指标、任务边界、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方式,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三)攻关实用化作业技能。指导创新应用联合体对照真实岗位能力要求,通过实景实训打造作业技能包,形成可落地、可复制的整机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场景适配性强、性能指标领先的具身智能基础模型和运动控制算法,持续提升“大小脑”模型算法抗扰和自适应水平,强化复杂或异常工况下的泛化与容错能力,鼓励在国家级开源社区开放。构建一批高质量、高保真数据集,提升全身运动轨迹、力位控制曲线、操作执行序列及时序逻辑等全维度信息记录的精度准度,持续丰富空间语义、物体属性以及异常处置、突发干扰、边界工况等真实场景数据。加强数据治理,在保障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商业秘密前提下稳妥有序开放共享。针对不同场景需求,优化模型压缩、推理加速技术,凝练云边端协同、离网自治等一批多样化算力部署模式。强化结构耐久、热管理、功耗优化等抗疲劳设计,提升长时间、高负荷连续作业能力,完善碰撞检测、力控限制、紧急制动、黑匣子等安全能力,确保人机混行环境下的使用安全。(四)加强实景应用验证与常态部署。指导用户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结合场景特性制定应用验证测试规程与达标条件,科学评估整机解决方案的真实作业成功率、效率提升率、安全可靠性及经济可行性等关键指标,出具应用验证报告。对验证通过的整机解决方案,各省级地区、各央企推动在用户单位及同类场景、关联领域常态化部署。对验证成熟的操作系统、仿真平台、关键零部件等基础软硬件产品,推动在相关整机企业拓展应用,实现“验证一个、部署一批、带动一片”。各省级地区、各央企建立规模化部署风险预警与动态调整机制,对技术迭代快、场景变化大的领域,预留技术升级窗口与退出通道。鼓励探索“人形机器人即服务”模式,通过按效用付费、经营性租赁等商业创新手段降低用户投入门槛,加速市场化推广。(五)强化关键要素保障。支持创新应用联合体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强化关键标准贯标与落地应用。参考人形机器人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强化整机“身份证”信息管理能力,持续健全完善人机安全协作管理机制。培养既掌握核心技术、又精通行业场景应用的多元复合型人才,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产业人才梯队。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企业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各省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探索促进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产业发展和应用的地方性制度安排,探索人形机器人保险等政策。(六)凝练成熟经验。对技术领先、成效显著、模式成熟的实训方案,提炼场景改造、环境适配、部署验证、日常运维等全流程操作指南,以点带面促进跨区域、跨行业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各省级地区可推荐优秀实训方案不超过10个,各央企推荐优秀实训方案不超过5个。系统总结人机协作管理、产品安全准入、运维责任界定、安全应急处置等管理规范,沉淀创新应用联合体组建、数据确权共享、商业利益分配等机制经验,支撑专项行动快速复制推广。三、工作要求(一)梳理重点场景。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强化工作统筹,主动将专项行动融入本省(市)、本集团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和既有工作机制中,加快推动真实场景单元及用户单位的遴选确认工作,深化供需对接,指导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明确工作计划,填写《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工作计划表》(附件),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相关省级地区要发挥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作用,深入挖掘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主动谋划一批具有应用引领性、技术突破性和商业可行性的高价值标杆场景,在创新应用联合体组建和应用验证上走在前、作表率。其他省(市)、企业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本行动方案报送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二)强化过程跟踪。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对纳入专项行动的重点场景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落实举措。坚持分类施策、靶向发力,对已开展联合攻关的场景强化要素保障与持续支持。对涉及行业准入与安全监管的特殊场景,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会商,确保应用验证和部署工作合规可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将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效,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实地指导,协调打通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三)做好成效总结。2026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央企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和梳理场景应用成效指标,填报专项行动成效总结,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将组织评估整体实施情况,通过人工智能典型案例评选,对优秀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四、保障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做好整体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供需对接“深度行”、“AI+”具身智能产业共同体等工作渠道,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开展宣传推广,强化引领带动效应。对专项行动实施效果好的区域和企业,在有关政策、标准、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要强化组织保障,充分调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领军企业,以及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领域整机企业、应用服务商、供应链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积极性,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并通过专项资金、政府奖励等形式,加大对场景开放、技能攻关、应用推广、标准研制等的支持力度。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 010-68205246国务院国资委  010-63192338附件: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工作计划表(模板)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2026年6月3日
2026-06-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通知
市级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及我市服务业大会要求,壮大我市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规模,打造良好科创服务生态,强化科技服务支撑作用,推动我市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7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公开征集2026年天津市科技服务业研发专项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与要求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科技服务业主要包括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M73)、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M74)、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行业代码M75)3个大类、19个中类(详见附件1、2)。本专项主要支持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科创服务生态营造三个方向,具体如下:方向一: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我市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2025年1-12月份累计营收1000万元及以上,行业代码M73、M74、M75),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传统产业领域的科技服务需求,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带动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升级服务产品和流程,拓展高附加值服务。项目目标:结项时,应完成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形成一套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实现企业营收增长,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二: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我市具备快速成长为规模企业潜力的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2025年1-12月份累计营收低于1000万元),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工程设计、地质勘查、工业设计等领域,围绕打造特色产品和服务开展技术研发,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快速成长为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项目目标:结项时,应完成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实现企业营收快速增长,且原则上应发展成为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申报材料:除“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填报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行业分类属于科技服务业的佐证材料之一:1.2025年1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附列资料(一);2.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系统”下载的“基本信息(户卡)”(具体操作见附件3)。方向三:生态营造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我市各类创新主体打造学术交流、成果对接、产业衔接相融合的科创服务模式,营造良好科创服务生态。模式一:“科创服务平台+品牌活动”。支持打造网站(网页)、APP、小程序等科创服务平台,聚集相关科创资源,并配套产业对接、宣讲培训、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系列品牌活动。模式二:“学术交流平台+展示/赛事”。支持以国际性、全国性重大学术交流活动为平台载体,引聚各类科创资源在津发展,并配套成果展示或创新赛事等内容。(模式一、模式二任选其一)鼓励京津合作打造科创服务模式,推动各类资源融入首都科创服务体系,带动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项目目标:结项时,形成成熟的科创服务模式,并提交运行报告,同时还需完成下列指标:模式一,举办系列品牌活动≥10场,服务各类创新主体数量≥200家;模式二,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参与人数≥200人/场,参与活动的外省市主体占比≥30%。二、申报条件与要求(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1.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的第一申报单位须为我市科技服务业企业。填报申报书时,有高等学校参与的,须填写到学院(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二)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起止时间建议为2026年6月—2027年12月。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三)项目资助资金方向一: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方向二: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方向三:生态营造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自筹资金与市财政支持资金比例不低于3:1。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批复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四)申报书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书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五)查重及限项要求市科技局将对申报项目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要求进行查重并限项。1.项目内容限项查重。同一项目研究内容得到过其他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含天开园项目),不再支持。2.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限项查重。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7月7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同期承担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达到2项及以上的,不再支持。3.立项数量限项要求。同一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最多择优支持1项。(六)不予受理的项目1.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2.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及我市科研诚信相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和项目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3.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4.市科技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七)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保密有关要求,申报内容中不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内容及敏感信息。4.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逾期未验收的,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将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纳入失信记录名单。5.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6.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7.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一)单位注册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二)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三)在线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重点研发计划”,在项目类别栏选择“科技服务业研发专项”,重点领域选择“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或“生态营造项目”,主管处室选择“科创服务处”。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及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四)截止时间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17:00。在此时间内,须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逾期未完成则视为项目申报失败。2.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单位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后,及时与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联系,完成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审查。3.市科技局审查。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7:00。在此时间内,市科技局将对全部待审项目审查完成,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4.如果项目被市科技局首轮审查驳回,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两级审查,于2026年7月22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5.市科技局对退回修改的项目再次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17:00,该阶段,如市科技局再次审查驳回,则不再审查受理。6.对于首轮审查认定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驳回,不允许修改。(五)评审及立项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按年度拨付项目经费。四、相关联系方式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见下表。序号咨询内容接受咨询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1申报通知及项目审查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科创服务处孙昶022-58326715张靖远022-588329832项目资金预算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王少娟022-23374384-8010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王欣宇022-231061674科研诚信咨询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杨金莉022-24436741附件: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科技服务业部分)3.户卡查询操作手册2026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6-09 |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各重点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2号)、《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安办〔2026〕2号)安排部署,为组织做好南开区2026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南开区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天津市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6月9日(联系人:费宇翔,吴浩宇;联系电话:58578611传真:58578608;电子邮箱:nkqyjj_fxk@tj.gov.cn)(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组织做好南开区2026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二、活动时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定为每年6月。三、主要活动(一)强化理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通过理论学习、专题宣讲、媒体解读,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解决短板问题的务实举措、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战能力。2.将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山西长治煤矿爆炸事故重要批示纳入区委常委会学习研究;各级工委、党委(党组)参照组织落实。3.加快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如期收官、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4.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街道要面向监管行业、属地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分层开展普法宣教,推动安全理论学习下沉一线、普及全员。(责任部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二)周密谋划部署,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收听收看全国和全市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召开2026年南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也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举办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责任部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三)紧扣主题主线,纵深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监管行业领域和属地企业从业人员、基层群众主动参与安全治理,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1.加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警示曝光力度。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设立的“曝光台”专栏,结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报送工作,择优选取辖区查处的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常态化公示曝光。要同步梳理同行业高频易发违法处罚案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警醒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规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责任部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2.优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闭环处置机制。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12350”投诉举报热线及举报奖励政策作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和企业培训重要内容,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排查报告身边隐患。(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社局、区体育局、区国动办、区国资委、公安南开分局、各街道、重点企业)3.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效利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目录》,通过专家解读、骨干宣讲、岗位练兵、制作推出新媒体作品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一线隐患辨识和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4.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制定排查整治计划,紧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与指导帮扶。(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消防救援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各街道等)(四)广泛组织开展应急安全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南开区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两个常见安全隐患处置场景,开展区级专项应急安全演练,提升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专项应急预案,广泛组织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为重点的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社局、区体育局、区国动办、区国资委、公安南开分局、各街道、重点企业)(五)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1.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与市安委会办公室在水上公园联合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市级主会场活动,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企业人员参加。(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委、区消防救援局、交警南开支队、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红十字会、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2.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区域行业特色,精心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讲解、现场咨询、知识竞赛、参观体验、装备展示和安全文化特色文艺演出等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知识与应急技能,突出风险隐患辨识、安全处置措施、应急避险逃生技巧等重点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六)助推社会共治,持续加强安全宣传“五进”末端落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作为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重要抓手,推动宣传直达基层末梢。1.安全宣传进企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要组织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项集中培训,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宣传周活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宣讲会。要严格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安全课,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提升全员安全素养。(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社局、区体育局、区国动办、区国资委、公安南开分局、各街道、重点企业)2.安全宣传进社区。各街道要统筹辖区社区网格员、物业从业人员、灾害信息员、平安志愿者、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等基层力量,结合辖区社区安全风险特点、居民结构及实际需求,选取重点社区,围绕高层消防、电动车停放充电、居家用电用气、楼道堆物清理、防汛防灾、应急自救互救、高层逃生等民生内容开展至少1次现场宣讲培训和综合实操演练。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职能部门要做好指导和支持。(责任部门:各街道、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3.安全宣传进学校。区教育局要深耕校园安全教育阵地建设,围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踩踏、应急避险等高风险场景,选取至少1个重点学校,组织开展校园消防演练、应急疏散演练等实操活动,普及自救互救、应急逃生技能。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结合暑期假前教育,组织各学校通过布置安全家庭作业、开展亲子安全学习等形式,带动家庭共同学习安全知识、排查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4.安全宣传进家庭。各街道要统筹社区工作人员、应急志愿者、网格员,结合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敲门行动”,重点覆盖老旧小区独居老人、租房住户、流动人口、特殊家庭等重点群体,精准发放安全宣传明白纸、家庭应急安全手册等宣传资料,采取面对面讲解用电、用气、用火、防灾减灾等安全常识,手把手指导居民排查整治家庭安全隐患。积极倡导家庭配备灭火器、防毒面具、应急手电、急救包等基础应急物资,普及家庭应急储备常识。(责任部门:各街道、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七)突出创新发展,大力培育南开特色安全文化1.传统形式宣传方面,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精心策划制作安全宣传短视频、明白纸、宣传折页等优质宣传作品,积极联系文艺团体定制打造安全文艺宣传节目。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组织辖区文化场馆、旅游景点悬挂安全横幅,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区商务局要依托辖区大型商超,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视频,营造良好宣传气氛。区城管委要组织辖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悬挂安全横幅,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各街道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常态化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海报、科普视频及警示标语,营造全域安全宣传氛围。(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各街道、重点企业等)2.新兴载体宣传方面,要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安全科普知识,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动员基层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市安委办第四届“你的安全我牵挂”应急科普作品展播活动,原创优质应急科普图文、短视频、海报等作品投稿参赛。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系统梳理总结各行业、各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责任部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力戒形式主义。要务实工作举措,聚焦重点风险、紧盯关键环节,实打实推进各项安全宣传、隐患整治、风险防控工作落地落细,确保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请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于6月12日前反馈,并于6月22日前将典型经验做法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优秀作品可随时报送。(电子邮箱:nkqyjj_fxk@tj.gov.cn)附件:1.2026年南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清单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附件12026年南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清单  总体任务 任务分工 区级层面 部门层面 街道层面 企业层面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通过理论学习、专题宣讲、新媒体作品推送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统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工作,督导全区各项攻坚任务落地见效。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学习内容,全面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解决短板问题的务实举措、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战能力。 组织员工开展专题学习、班组宣讲、主题研讨,落实企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推动理论学习融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部署,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如期收官、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面向监管行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分层开展普法宣教,推动安全理论学习下沉一线、普及全员。 面向属地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分层开展普法宣教,推动安全理论学习下沉一线、普及全员。 二、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举办南开区“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启动仪式和相应活动。 结合街道实际开展启动仪式和相应活动。 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启动仪式和相应活动。 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统筹全区警示教育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警示曝光力度,指导全区各单位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 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设立的“曝光台”专栏,结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报送工作,择优选取辖区查处的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常态化公示曝光。 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研讨。 定期组织全员开展警示教育、事故复盘,压实岗位安全责任。 梳理同行业高频易发违法处罚案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有效利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目录》,通过专家解读、骨干宣讲、岗位练兵、制作推出新媒体作品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一线隐患辨识和处置能力。 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 优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闭环处置机制,畅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举报渠道。 将“12350”投诉举报热线及举报奖励政策作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和企业培训重要内容。 完善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员工主动排查报告身边隐患。 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排查报告身边隐患。 统筹全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帮扶。 制定排查整治计划,紧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与指导帮扶。 全面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岗位互查,严格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主动上报隐患。 四、广泛组织开展应急安全演练 结合常见安全隐患处置场景开展区级专项应急安全演练,提升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为重点的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邀请专业救援力量现场指导,全面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常态化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为重点的企业内部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强化一线员工应急避险和初期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区级主会场活动。 设立本部门分会场或行业专属咨询点位,开展行业安全答疑、知识科普、技能推广,结合行业特色开展个性化宣传活动。 开设街道分会场,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群众普及安全和应急知识,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学习积极性。 开展企业安全宣誓、安全倡议、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员工参与线上线下咨询互动,普及岗位安全操作和应急避险知识。 六、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末端落实 统筹全区安全宣传“五进”整体部署,策划特色宣教活动。 立足行业职能,开展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校园专项应急演练、重点领域安全科普,开展特色“五进”活动。 推进社区安全宣教体验角建设,依托社区网格员等基层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结合“敲门行动”入户走访宣贯安全知识,开展至少1次现场宣讲培训和综合实操演练。 落实企业安全宣传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配合属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七、大力培育南开特色安全文化 统筹全区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征集推广,总结推广特色经验。 立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精心策划制作安全宣传短视频、明白纸、宣传折页等优质宣传作品,积极联动文艺团体定制打造安全文艺宣传节目。 建设企业安全图书角、安全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家书寄语、安全建言、读书分享活动,培育企业特色安全文化。 统筹媒体宣传推广工作,协调各类宣传载体、平台资源,打造沉浸式、可视化安全宣传氛围。 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安全科普知识。 利用企业公示栏、内部平台、厂区大屏开展安全宣传,传播安全理念。 立足行业和街道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分管领域、属地社区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常态化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海报、科普视频及警示标语,营造全域安全宣传氛围。 系统梳理总结各行业、各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凝练具有显著行业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挖掘街道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典型,总结基层经验。 积极打造企业安全文化特色品牌,总结自身建设经验。 积极参加第四届“你的安全我牵挂”应急科普作品展播活动及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 发动本行业积极参与作品创作,推送行业优质科普内容,培育行业科普骨干力量。积极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科普作品创作。积极组织街道、社区职工及街域内企业员工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 积极组织员工参与科普作品创作、科普讲解活动,培育企业内部安全科普力量,丰富企业宣教素材。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 附件2 南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职务 联系方式 联络员 职务 联系方式 传真 电子邮箱 注:请于6月12日下班前将此表发送至电子邮箱nkqyjj_fxk@tj.gov.cn 
2026-06-09 | 南开区人民政府
申报通知
省级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及我市服务业大会要求,壮大我市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规模,打造良好科创服务生态,强化科技服务支撑作用,推动我市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7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公开征集2026年天津市科技服务业研发专项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与要求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科技服务业主要包括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M73)、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M74)、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行业代码M75)3个大类、19个中类(详见附件1、2)。本专项主要支持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科创服务生态营造三个方向,具体如下:方向一: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我市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2025年1-12月份累计营收1000万元及以上,行业代码M73、M74、M75),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传统产业领域的科技服务需求,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带动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升级服务产品和流程,拓展高附加值服务。项目目标:结项时,应完成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形成一套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实现企业营收增长,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二: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我市具备快速成长为规模企业潜力的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2025年1-12月份累计营收低于1000万元),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工程设计、地质勘查、工业设计等领域,围绕打造特色产品和服务开展技术研发,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快速成长为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项目目标:结项时,应完成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实现企业营收快速增长,且原则上应发展成为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申报材料:除“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填报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行业分类属于科技服务业的佐证材料之一:1.2025年1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附列资料(一);2.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系统”下载的“基本信息(户卡)”(具体操作见附件3)。方向三:生态营造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我市各类创新主体打造学术交流、成果对接、产业衔接相融合的科创服务模式,营造良好科创服务生态。模式一:“科创服务平台+品牌活动”。支持打造网站(网页)、APP、小程序等科创服务平台,聚集相关科创资源,并配套产业对接、宣讲培训、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系列品牌活动。模式二:“学术交流平台+展示/赛事”。支持以国际性、全国性重大学术交流活动为平台载体,引聚各类科创资源在津发展,并配套成果展示或创新赛事等内容。(模式一、模式二任选其一)鼓励京津合作打造科创服务模式,推动各类资源融入首都科创服务体系,带动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项目目标:结项时,形成成熟的科创服务模式,并提交运行报告,同时还需完成下列指标:模式一,举办系列品牌活动≥10场,服务各类创新主体数量≥200家;模式二,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参与人数≥200人/场,参与活动的外省市主体占比≥30%。二、申报条件与要求(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1.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的第一申报单位须为我市科技服务业企业。填报申报书时,有高等学校参与的,须填写到学院(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二)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起止时间建议为2026年6月—2027年12月。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三)项目资助资金方向一: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方向二: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方向三:生态营造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自筹资金与市财政支持资金比例不低于3:1。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批复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四)申报书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书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五)查重及限项要求市科技局将对申报项目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要求进行查重并限项。1.项目内容限项查重。同一项目研究内容得到过其他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含天开园项目),不再支持。2.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限项查重。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7月7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同期承担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达到2项及以上的,不再支持。3.立项数量限项要求。同一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最多择优支持1项。(六)不予受理的项目1.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2.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及我市科研诚信相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和项目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3.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4.市科技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七)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保密有关要求,申报内容中不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内容及敏感信息。4.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逾期未验收的,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将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纳入失信记录名单。5.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6.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7.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一)单位注册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二)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三)在线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重点研发计划”,在项目类别栏选择“科技服务业研发专项”,重点领域选择“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项目”或“生态营造项目”,主管处室选择“科创服务处”。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及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四)截止时间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17:00。在此时间内,须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逾期未完成则视为项目申报失败。2.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单位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后,及时与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联系,完成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审查。3.市科技局审查。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7:00。在此时间内,市科技局将对全部待审项目审查完成,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4.如果项目被市科技局首轮审查驳回,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局级主管部门)两级审查,于2026年7月22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5.市科技局对退回修改的项目再次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17:00,该阶段,如市科技局再次审查驳回,则不再审查受理。6.对于首轮审查认定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驳回,不允许修改。(五)评审及立项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按年度拨付项目经费。四、相关联系方式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见下表。 序号 咨询内容 接受咨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申报通知及项目审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科创服务处 孙昶 022-58326715 张靖远 022-58832983 2 项目资金预算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王少娟 022-23374384-8010 3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王欣宇 022-23106167 4 科研诚信咨询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杨金莉 022-24436741附件: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科技服务业部分)3.户卡查询操作手册2026年6月8日      
2026-06-08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3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70号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678批次样品,检出32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太太家宴调味品(经营者为山东省德州艾米洛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兴泰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头道酱油,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吃千家方便食品店(经营者为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吃千家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合韵国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哈基米南北绿豆(植物饮料),其中胭脂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上海食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长宁第一分店销售的、标称正大食品企业(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蜀迷小酥肉(裹粉调理鸡肉)椒香,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谯医生保健滋补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尊豪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亳州尊豪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汇光杰零食265(经营者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茵渝织捕食品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烟台诚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竹盐枇杷干(蜜饯),其中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辽宁省沈阳趣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乐虎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驻马店宇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劲能量维生素运动饮料,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富晟商行销售的、来自广东省东莞市骏豪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淮山片,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八)和之颐健康养生的店(经营者为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米雪百货商行)在小红书(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亳州市强身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元西梅纤维果饮,其中安赛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陇东特色特产店(经营者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陇东农家大院特产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庆阳赛鲜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甘桃干(蜜饯类),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阳光号网红零食(经营者为江苏省南京紫银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宁波牧食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嘎嘎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汇金杂粮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黑芝麻核桃黑豆粉,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二)浩浩零食调味铺(经营者为重庆市武隆区浩博电子商务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青岛圣纳尔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销的、河北省张家口塞久粮燕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麸,其中霉菌数、大肠菌群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三)尾巴星球优选(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来劲德瑞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亳州福善昌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安徽省亳州汤膳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酸梅汤(代用茶),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十四)丰上味食品保健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嘉河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烟台润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鸡胸肉(五香),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风干鸡胸肉是被抽样单位从山东有路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大包装五香鸡肉干,依据山东有路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员提供的标签样板进行分装并对外销售的。(十五)满满福方便速食店(经营者为河南省焦作市温县惠思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焦作优品优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鸡汤香菇米线,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六)江苏省苏州善佰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壹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其他方便食品),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十七)清慕(安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者为清慕(安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诚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诚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抹茶粉实际是被抽样单位自行购进原料抹茶粉生产的。(十八)座膳宾健康馆(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萍湘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威海赛金斯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河南省洛阳龙翁诗杜仲保健茶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陕西斯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翁诗牌杜仲保健茶,其中铅(Pb)检验值、灰分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十九)西藏自治区林芝百益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藏圣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粒(香辣味)辐照食品,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天津市静海区忠树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亮普食品(天津)有限公司委托亮普食品(天津)有限公司静海第一分公司生产的狗屁果仁(五香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一)南同滋补养生直供店(经营者为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零碧百货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广州万康保健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威莱斯牌大豆磷脂软胶囊,其中酸价(KOH)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二十二)远哥零食精选(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富阳远歌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富阳俏果娘食品商行生产的开口松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三)NIUK贤超专卖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贤超商贸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华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模饱饱茉莉雪芽清咖(咖啡固体饮料),其中乳酸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四)梓康酒业(经营者为海南省海口龙华用创彩商贸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生产的小分子多肽蛋白质营养粉,其中维生素A、维生素B12、维生素D、泛酸、叶酸、锌、镁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维生素E、维生素B6、烟酸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异议。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外包装生产日期打码方式与该批次不合格样品存在明显差异。该批次产品不是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生产的。(二十五)顶端卓康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顶端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顶端代谢管理咨询(郑州)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数字星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妇乳母活性叶酸多维片(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中维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十六)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小贝族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广东中北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肽枳椇子发酵饮,其中维生素B1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维生素B2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十七)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爱乐美婴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百年妇儿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合肥本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深度水解婴幼儿营养包,其中钙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八)河南振奥食品保健(经营者为河南振奥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达牧优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鹿鞭牡蛎片(运动营养食品),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十九)青岛诚信生活馆(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裕嘉宸电子商务发展中心)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济南冬贺谷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山东中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塔格糖左旋肉碱特膳饮,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北京虹波旭瑞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阜阳市呦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桔子味汽水,其中检出标签未明示的食品添加剂甜蜜素、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一)匠香醇酒业(经营者为江苏省宿迁匠香醇酒业有限公司)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四川泸州老工匠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宿迁市蕴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宜宾印象酒,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江苏省宿迁市蕴蓝酒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异议。该批次宜宾印象酒是被抽样单位私自灌装加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对外销售的。(三十二)大观溪酒业(经营者为湖南省大观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省大观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观溪牌黄精酒(经典版),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特此通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6日        
2026-06-08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