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验证码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注册您的账号
政策文件(5862)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四四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办公地址变更。变更后信息如下: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C座4层邮编:530200启用时间:2025年8月29日电话、传真、银行账户信息不变。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8月18日
2025-08-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8-29 成文日期:2025-08-29 发文日期:2025-08-29 有效性: 名称:解读|关于对参与民航工程设计的综甲企业开展抽查工作相关问题的答复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8-29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市级
《河北省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有效分散和降低科技企业的创新风险,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省科技厅制定了《河北省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要求。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   第一章 总 则。介绍了政策背景,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的目的、资金来源等。   第二章 科技保险产品。明确了科技保险产品基本要求、类别、标准和目录发布等。由省科技厅定期发布河北省科技保险产品补贴目录,实行A类、B类、C类分类管理,鼓励保险公司针对科技创新风险特点开发更多科技保险产品。   第三章 支持对象和补贴比例。明确了根据科技保险产品类型,实施分类给予保费补贴,A类科技保险产品补贴比例不超过50%,B类科技保险产品补贴比例不超过30%,C类科技保险产品补贴比例不超过20%。明确了科技保险重点保障的企业类型,由省科技厅建立科技企业名单推送给保险公司。   第四章 资金申报与审核。规定了科技保险补贴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由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省科技厅审定后拨付给保险公司。   第五章 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明确了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退保处理、绩效管理监督,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方式等。   第六章 附 则。明确了政策解释权、施行日期。
2025-08-28 |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庆祝第41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5年9月10日是我国第41个教师节,主题是“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谱写教育强国建设华章”。为组织做好系列宣传庆祝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选树力度,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   教育部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开展“时代楷模”宣传选树、全国“最美教师”推选,组织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教育家精神万里行”、教育家精神巡回宣讲(港澳站)、“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展示、“为教师亮灯”感念师恩等活动,制作推出《闪亮的名字2025—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讲述我的育人故事—2025年教师节特别节目》,宣发教育家精神阐释专访文章,展播教师风采“感人瞬间”微视频和一线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先进典型短视频,指导创排音乐剧《玉意非凡》等。开展“特岗计划”20年成效宣传。宣传选树优秀银龄教师。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优秀教师选树表彰和宣传力度,主动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既通过报刊专栏推出教育家精神研究阐释精品,又通过影视作品、舞台节目、网络渠道拓展优秀教师宣传阵地,彰显新时代教师立德树人、潜心育人的崇高形象,讲好新时代育人故事,展现新时代教师风貌。   二、厚植优师强师根基,推动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部将系统梳理总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一年来各地各校工作成效。健全教师教育体系,实施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开展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开发教育家精神精品数字课程资源,推出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系列课程。组建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推出教师国际交流合作系列举措。联合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开展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提升等系列培训,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举办第五届全国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各地各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师德教育等10项主要任务。加强对教师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加大统筹支持力度,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实施支教帮扶工作,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激发教师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强师资保障。   三、推出尊师惠师举措,提高教师获得感幸福感   教育部将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职后学历提升,做好“国优计划”毕业生从教政策支持。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推出第二批尊师惠师公益行动,上线“AI教师心理陪伴”智能应用,为广大教师提供教育政策资讯、惠师权益保障、职业发展档案等多元化服务。各地各校要针对“优师计划”和“国优计划”从教教师制订五年一周期的专业发展支持计划。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统筹做好高中、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推动落实乡村教师住房政策。梳理总结加强尊师惠师工作一年来推进教师“公共服务优先”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情况,吸引更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尊师惠师行动。宣传推广“中国教师”小程序,共同构建“政府引导、多方供给、教师受益”的数字化惠师服务体系。   请各地各校总结教师节活动情况,优师强师、尊师惠师重要举措,及时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开展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务实简朴、厉行节约,避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8月27日
2025-08-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工信部信管〔2025〕1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序推动卫星通信业务开放,促进卫星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商业航天创新活力,培育打造新质生产力,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协同,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分类施策、融合发展,以优化业务准入为牵引,丰富应用场景,培育技术产业,优化资源供给,提升治理能力,充分释放我国卫星通信产业发展潜力,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卫星通信产业发展格局,巩固提升我国信息通信业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到2030年,卫星通信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基础设施、产业供给、技术标准、国际合作等综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手机直连卫星等新模式新业态规模应用,发展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推动卫星通信充分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有序扩大市场开放(一)支持低轨卫星互联网加快发展加快卫星互联网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推动卫星互联网实现高质量发展,针对低轨卫星通信应用适时开展商用试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实现全球范围内宽带网络覆盖,为各类用户提供高速卫星互联网服务,持续拓展多样化应用场景。(二)支持开展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支持电信运营商通过与卫星企业共建、共享等模式,深入挖掘天通、北斗等高轨卫星应用潜力,推动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加快推广应用,为广大地面移动通信用户提供基于卫星的话音、短消息业务。鼓励电信运营商依托低轨卫星互联网,在话音、短消息业务基础上拓展高速数据服务,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天地融合发展。(三)支持探索新型卫星通信业务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低轨卫星物联网星座,为天空、海洋、偏远地区等地面网络无法覆盖的区域,提供广域物联网连接服务。研究设立新型卫星通信业务,进一步扩大向民营企业开放。鼓励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各类高低轨在轨卫星资源,通过租用卫星资源、开展增值服务、分销代理业务等多种商业化合作方式,盘活存量卫星资源,丰富业务种类,繁荣卫星通信市场。三、持续拓展应用场景(四)促进应急通信应用促进卫星通信在应急通信等领域的应用,优先满足国家应急通信需求,综合利用天通、高通量卫星、北斗短报文、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等卫星通信资源,为应急处置提供统一调度、高效供给和融合应用的卫星通信服务保障。进一步深化卫星通信在洪涝、火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以及安全生产、野外作业、搜寻救援等领域的应用。(五)推进数字惠民服务鼓励通过高通量卫星、低轨卫星互联网等方式为偏远地区、边疆地区和地形气候复杂地区等提供多样化网络接入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国网络覆盖水平,降低覆盖成本,助力电信普遍服务,推广普及高品质数字化产品,推进数字惠民,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六)强化融合应用创新鼓励卫星通信在工业、农业、交通、能源、城市治理等各行业、各领域创新应用,加强与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航空机载通信、低空智联网、算力网络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交叉融合,推动汽车、船舶、飞机等直连卫星,大力发展大众化、规模化卫星通信应用。推进北斗短报文与公众通信网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升服务能力,培育壮大北斗短报文产业生态。四、培育壮大产业生态(七)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开展卫星通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增强基础元器件、芯片、关键终端设备产品等供给水平,提升卫星通信技术性能,降低用户使用成本,推动我国卫星通信技术持续迭代演进。促进卫星通信、5G/6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深度互融,加快推进非地面网络(NTN)等卫星通信技术创新发展。(八)构建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凝聚行业力量共同构建开放共享、天地融合的卫星通信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卫星通信技术、产品和建设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链主企业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卫星通信系统在发展中逐步实现标准统一、体制兼容,促进不同经营主体卫星通信系统开放共享,形成发展合力。积极参与国际电信联盟(ITU)、第三代合作伙伴组织(3GPP)等国际标准组织、区域性标准组织工作。(九)培育互利共赢产业生态充分发挥我国地面移动通信在技术、标准、产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带动卫星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围绕卫星及地面设施开展资源共享和商业合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成立卫星通信相关产业组织,搭建产学研用交流合作平台,培育开放协同、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五、优化电信资源供给(十)科学规划卫星通信码号资源持续跟踪卫星通信产业发展态势,面向专用终端科学规划卫星通信专用号段,支持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等新业态高质量发展。面向手机终端创新“不换卡不换号”模式,深入挖掘存量号码使用潜力,支持开展手机直连卫星应用,促进卫星通信与地面移动通信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申请卫星通信国际码号,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十一)推进频轨资源创新管理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卫星无线电频率的国际规则制修订,开展频率轨道资源申报协调及登记使用工作。结合低轨星座特点,创新卫星无线电频率轨道资源管理方式,批量颁发空间无线电台执照和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支撑我国低轨星座高效建设和快速发展。六、加强卫星通信监管(十二)加强卫星通信业务监管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设备进网等许可审批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卫星通信市场体系。提升卫星通信系统服务能力,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研究设立相关新型业务,为进一步向各类经营主体开放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完善监管平台,加强卫星通信业务全链条闭环管理。(十三)促进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优化网络布局,制定卫星关口站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置符合国家要求的关口站,加强卫星关口站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按国家安全和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等相关要求建设星地互联中心,推进天地基础设施高效互联互通。提高卫星互联网国际互联能力,建立国际海陆缆和卫星互联网协同机制,形成陆海互补、天地统筹的国际通信通道,降低关键区域国际通信风险。(十四)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防线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国家安全主体责任,在相关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要求,建设信息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加强用户实名制管理,做好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十五)扎实做好无线电保障加强空间无线电台、卫星地球站规范化管理,加大卫星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及时消除有害干扰,保障卫星无线电业务有序开展,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七、提升协同推进合力(十六)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推动形成卫星通信业务开放工作合力,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十七)加强资金保障综合利用多种资金渠道,支持卫星通信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提高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水平。充分发挥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产业基金的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卫星通信领域重点企业。鼓励有产业基础和优势的地方加大支持力度,设立卫星通信专项资金。(十八)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对卫星通信业务开放政策法规的宣贯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和举措,营造卫星通信产业发展良好氛围。(十九)加强国际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全球服务能力,优化全球市场布局,探索将卫星通信国际合作纳入共建“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等合作机制框架,鼓励我国卫星通信服务“走出去”。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8月25日
2025-08-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关于在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部门进一步实施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具体规定 (1988年2月2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科委, 技监局量发[1988]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技术监督(标准计量)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科学院: 根据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务院1984年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要求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部门率先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并规定从1986年起,凡新撰写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以及技术情报资料均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至1991年1月1日将全面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不允许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为了保证这一任务能按时完成,现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部门要积极推广应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凡公文、统计报表、科研报告以及研制仪器仪等,都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二、在全国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过渡期间,必要时允许将非法定计量单位以括号(或备注)形式列于法定单位之后,便于对照。 三、1990年1月1日,凡报审或发表的科研报告、技术资料、学术论文等,一律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律退回报送单位进行修改。 四、自1990年1月1日起,凡申请各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五、在科技人员中,要广泛组织学习法定计量单位的知识,掌握新旧单位的换算关系,促使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部门带头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025-08-27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张发改价格〔2025〕460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和新增市殡仪馆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请示》(市民字〔2024〕38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18〕988号)、《河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我市殡葬延伸服务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设备租赁,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一)遗体整容费。指遗体修复、整形和美容发生的费用。正常死亡的遗体一般整理每具50元(含:对正常死亡遗体酒精清洁面部,平整衣服、被褥)、美容整容每具100元(含:对正常死亡遗体酒精清洁面部,平整衣服、被褥,打底彩,上色,梳头,描眉,涂口红)、剃须每具15元、理发每具15元。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整容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二)遗体防腐费。遗体防腐费指遗体防腐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遗体防腐费每具300元。(三)吊唁设施设备租赁费。指殡葬服务经营者提供吊唁设施设备租赁举行吊唁仪式的费用。吊唁设施设备分为告别厅和遗体守灵间设施两部分。1. 告别厅设施设备租赁费每间每20分钟300元(提供瞻仰、告别空间,确保场地干净整洁、无异味)。2. 遗体守灵设施设备租赁费。(1)面积为70-100(含)平方米的每间每天1500元。24小时为一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服务内容包括:24小时管家服务、恒温冷藏棺、中央空调、电脑、音响功放设备、多媒体视频播放系统、智能守灵厅管理系统、标间休息室(床、衣柜、椅子、床头柜、卫生间、木衣架、布草、绿植、洗漱用具、热水壶、纸杯)。(2)面积为100-120(含)平方米的每间每天2000元。24小时为一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服务内容包括:24小时管家服务、恒温冷藏棺、中央空调、电脑、音响功放设备、多媒体视频播放系统、智能守灵厅管理系统、标间休息室(床、衣柜、椅子、床头柜、卫生间、木衣架、布草、绿植、洗漱用具、热水壶、纸杯)。(3)面积为120-200(含)平方米的每间每天2600元。24小时为一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服务内容包括: 24小时管家服务、恒温冷藏棺、中央空调、电脑、音响功放设备、多媒体视频播放系统、智能守灵厅管理系统、标间休息室(床、衣柜、椅子、床头柜、卫生间、木衣架、布草、绿植、洗漱用具、热水壶、纸杯)。二、除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以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严禁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经营者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三、请你局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督促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严禁擅自拆分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四、殡葬服务收费主体要主动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五、相关要求(一)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均由治丧群众自主选择,严禁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二)上述价格均为最高限价,允许向下浮动。(三)殡葬延伸服务继续执行有关优惠政策,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本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以往收费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张家口市物价局 张家口市财政局 张家口市民政局关于市殡仪馆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张价字〔2002〕74号)、《张家口市物价局 张家口市民政局关于制定和调整市殡仪馆殡葬一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张价字〔2006〕第26号)、《张家口市物价局 张家口市民政局关于张家口市殡仪馆殡葬特需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回复》(张价函字〔2006〕第2号)、《张家口市物价局 张家口市民政局关于市殡仪馆继续执行殡葬一般服务项目现行收费标准的通知》(张价字〔2007〕第133号)同时废止。 附件:张家口市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xls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月27日收费管理科供稿        
2025-08-27 |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8-27 成文日期:2025-08-27 发文日期:2025-08-27 有效性: 名称:关于对参与民航专业工程设计市场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的通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8-27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市级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关于开展邯郸市“无废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2025-08-26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公告
市级
语音播报   为保障衡水行政区域全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衡水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实施临时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间:2025年8月29日0时至2025年9月3日24时。  三、管控区域:衡水市行政区域全域。  四、管控原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  五、管控措施:对于违反临时管控规定升空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2025-08-26 | 衡水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