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工通装函〔2026〕47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将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重点工作(一)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自评估工作。请各区积极组织本区域制造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于4月5日前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自评估。 (二)组织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备案工作。各区应积极推动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组织企业于4月10日前登录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https://xmps.tjiiti.org.cn)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备案表(附件1)在线填报,并上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报告。于4月20日前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在线审核,将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三)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各区应加快推进本区域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工作,组织企业编制《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3),于4月10日前登录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https://xmps.tjiiti.org.cn)完成线上申报,并上传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报告和申报书盖章扫描件。于4月20日前对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核,按优先顺序填报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将推荐函(加盖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及汇总表各1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四)组织开展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各区结合本区域内制造企业出海情况,推荐一批有基础、有意愿共同推进海外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的企业,于2月28日前将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名单(附件5)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二)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6)基础要求;建设内容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7),其中,基础级智能工厂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先进级智能工厂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三个环节。(三)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三、工作要求(一)基础级智能工厂备案的企业应先通过申报系统验证是否需要备案,如提示需要备案请按附件1要求提交信息。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应先通过申报系统验证是否可以申报,核验通过的企业可以直接申报,核验未通过的请先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备案并通过区级审核后再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组织企业应报尽报,做好已有基础级智能工厂核验(名单随通知分发各区)、新增基础级智能工厂备案审核和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认真筛选和审核,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佳、示范性强的项目,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基础级智能工厂备案管理,对先进级智能工厂进行评审认定、名单发布和宣传推广。附件:1. 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备案表2. 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备案汇总表3. 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4. 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5. 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名单6.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7. 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2026年2月12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汪豪联系电话:83608020;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吴妍妍 联系电话:18233789322)(此件主动公开)
2026-02-13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运输司
发文日期:2026-02-13
成文日期:2026-02-13
发文日期:2026-02-13
有效性:
名称:国际航线审批结果公开(C202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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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2-13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的通知工信部联网安〔202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指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数据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1月30日
2026-02-12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香港投资者公证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司发通〔20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建立40多年来,有效保证了香港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等公证文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便利香港投资者来内地投资、维护两地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内地与香港经济交往活动日益密切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委托公证文书质效,便利香港投资者来内地投资兴业,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海南等14个省(市)范围内开展香港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扩大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范围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可以向香港非自然人出具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即《公司(唯一)董事/股东决议证明(适用格式3-2-6)》,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转递。在确保公证文书信息数据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系统“全国统一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支撑应用服务”与中国委托公证(香港)信息化平台实时对接,为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核查接口服务,供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文书编码按需查询调用简化版公证文书,实现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香港个人投资者相关公证文书即《个人证件复印本及持证人签名式样证明(适用格式4-3-2-1)》和《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适用格式N-1-6)》,也可以通过系统对接方式进行查询调用。二、持续提升港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相关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指导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在办理港资企业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时,依法调用电子版简化版公证文书,及时下载保存为电子档案,原则上不再收取纸质版。同时,要持续完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有针对性地优化港资企业网上登记功能、流程,加快实现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便利香港投资者在内地经商办企业。三、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平稳有序相关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普及度,密切部门间情况通报和业务协同,完善制度机制,推进简化版公证文书流转使用,最大程度便利香港投资者持简化版公证文书办理相关业务,促进香港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附件:1.公司(唯一)董事/股东决议证明(适用格式3-2-6) 2.个人证件复印本及持证人签名式样证明(适用格式4-3-2-1) 3.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适用格式N-1-6) 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6-02-12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津市场监管食经〔2026〕3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为加强现场加工制作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监督管理,现将《天津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十做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市场监管委 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十做到” 一、做到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应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做到食品加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做到严格按规定采购食品原料。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不合格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存放过期、有毒、有害物品。四、做到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采购食品原料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不得接收票证不全、感官异常或腐败变质的食材。五、做到严格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材在贮存过程不出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情况;严禁将食材、半成品反复化冻、冷冻。六、做到严格加工过程控制。烹饪餐食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方可出锅。加工过程严禁生熟、荤素容器工具混用、混放,及时对加工环境和设施设备进行清洁,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每餐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七、做到按规定清洗消毒餐饮具。餐饮具必须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内,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或清洗消毒不彻底的餐饮具。八、做到按规定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或食品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不得隐瞒、谎报、缓报,并配合调查处理。九、做到提供适宜老年人的营养餐食。针对老年人饮食特点,注重菜品软烂、易嚼、清淡少盐,合理搭配膳食,保障营养均衡。 十、做到营造适老助老氛围。通过设置助餐宣传画、配备适老活动设施、完成适老化改造、组织老年人文化活动等,打造集就餐、休闲、文化功能于一体的老年人日常交往“银龄会客厅”。
2026-02-12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24年8月21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补贴和补贴金额、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补贴和补贴金额、损害和损害程度以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继续调查。现案件调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反补贴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最终裁定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反补贴措施根据《反补贴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 被调查产品名称:相关乳制品。英文名称:Certain dairy products。产品描述:相关乳制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包括乳清乳酪)及凝乳,经加工的乳酪(无论是否磨碎或粉化),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带纹理的其他乳酪,其他未列名的乳酪,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稀奶油(按重量计脂肪含量超过10%)。主要用途:主要作为食品直接或加工后供人消费。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4015000、04061000、04062000、04063000、04064000、04069000。欧盟各公司反补贴税税率在本公告附件2中列明。三、征收反补贴税的方法自2026年2月1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乳制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补贴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反补贴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补贴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四、反补贴税的追溯征收对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公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所提供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补贴税的产品范围和反补贴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补贴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超出反补贴税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部分,海关予以退还,少征部分则不再征收。对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乳制品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五、征收反补贴税的期限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2月13日起5年。六、复审在征收反补贴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根据《反补贴条例》的相关规定,向调查机关申请复审。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本案终裁决定及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反补贴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公告自2026年2月13日起执行。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欧盟的
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pdf 2.欧盟各公司反补贴税税率列表.pdf商务部 2026年2月12日
2026-02-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天津昂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郑玮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5〕第2234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44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如下:对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02-12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六八号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政府、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政府、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辽宁省、广东省、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九龙川香菇、程村蚝、雷山乌杆天麻等3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予以变更。现将变更内容公告如下。一、九龙川香菇将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28号公告中“九龙川香菇质量技术要求”“四、质量特色”“2. 理化指标”中干香菇的“水分≤3%”修改为“水分≤13%”。二、程村蚝将原质检总局2005年第182号公告中“二、质量技术要求”“(六)品质特色”“2. 理化指标”中“含碘量≥130mg/kg”修改为“含碘量≥0.13mg/kg”。三、雷山乌杆天麻将原质检总局2014年第139号公告中“雷山乌杆天麻质量技术要求”“四、采收与加工”“2. 加工”中“干燥至水分≥15%”修改为“干燥至水分≤15%”。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年2月5日
2026-02-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各劳务派遣单位:为依法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管理服务工作,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验对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设立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含外埠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二、核验材料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区人社局提交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具体包括下列材料:(一)《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表》(附件1)。(二)劳务派遣许可证复印件。(三)按相关规定报备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三、时间安排(一)各劳务派遣单位应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以PDF扫描版或纸质版形式报区人社局。有派遣业务的单位还需填写《开展派遣业务企业录入用表》电子版(附件2)一并报送。经区人社局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年度核验整改意见》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限期更改。(二)区人社局通过书面或实地审查,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定存档,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系统。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6号)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进行B、C和D等级评价;有意愿申报A等级的企业填写《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A级)申请表》(附件3),派遣单位需承诺所填信息及材料真实完整,自愿接受核查,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三)区人社局于2026年5月底前,将年度核验结果在有关官方网站公示。四、有关情形的处理(一)对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二)对连续不报告年度经营情况、取得许可后不实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积极引导退出。(三)对隐瞒、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行政许可部门处理。(五)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并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五、联系方式联 系 人:穆瑞曼、贾淑香联系电话:022-29233765邮 箱:bdqrsj19@tj.gov.cn(压缩包标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区人社局劳动关系部501室) 附件:1.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表 2.开展派遣业务企业录入用表 3.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A级)申请表
2026-02-12 | 宝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