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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902)
公示公告
市级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南开政办发〔2026〕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5月19日           南开区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26年,南开区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深化改革,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食品安全保障。根据《天津市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一、压实责任链条(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结合企业实际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清单,强化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推动企业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区市场监管局)(二)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1+1+N”闭环管理措施,推动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优化任务清单,指导包保干部照单履职。(区食药安办、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部门联动。聚焦制约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改革,落实好《天津市关于深化改革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的措施》,提升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整体水平。健全部门协作会商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跨部门、跨领域监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形成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成员单位按行业管理职责落实)在校园、养老机构等领域推行食品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改革措施。(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全链条监管(四)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区级成品粮储备质量安全风险管控。监督承储企业加强储粮管理。委托具备粮食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库点储粮进行质量抽检,保障储粮质量安全。〔区发展改革委(区粮办)〕(五)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强化许可审查规范性,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要求。坚持以风险分级为导向,动态调整监督检查频次与重点,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饮企业、大型食品连锁销售企业、校园及校外配餐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监督抽查。加强仓储运输配送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许可制度,防范运输环节食品污染风险。强化食品寄递和配送安全管理。深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协作,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机制,加大召回监管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区城管委)强化储粮出入库监管,监督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出入库检验制度,在运输环节上,严格落实相关运输规定,确保储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区发展改革委(区粮办)〕(六)加强关键领域监管。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排查整治,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加大清真食品备案与日常监管力度,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区民族宗教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自身经营实际,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旅游景区、星级饭店、非星级酒店协同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守牢校园食品安全阵地。开展学校、托幼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深化巩固“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责任制,推行陪餐制度,完善大宗食材采购与进货查验制度。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与餐具清洗消毒流程监管。推动学校恢复自办食堂供餐。(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南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抽检监测(八)加大抽检力度。坚持科学抽样、精准布点,不断增强抽检工作的代表性和针对性,扩大覆盖面,提高风险隐患发现效率。加大网络销售食品抽检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同标同质。持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的管理监督。全年计划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930批次。积极组织实施“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严格落实国家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结果的后续处理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区市场监管局)(九)加强风险监测。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高质量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根据市级工作任务开展风险评估并强化结果应用,加强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四、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十)整治突出问题。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幽灵外卖”、健康证明造假、经营资质造假,无堂食外卖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和食品不安全等乱象,强化跨境电商、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新兴业态的风险识别和抽查抽检力度,聚焦虚假宣传、夸大功效、销售不合格产品等突出问题。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围绕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肉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开展酒类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区市场监管局)(十一)打击违法犯罪。依法查处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典型案件,提升震慑效能。(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惩重处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突破道德底线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昆仑2026”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两超一非”“病死畜禽”“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突出犯罪活动。(公安南开分局)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处罚到人、行业禁入,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惩促治,持续形成强有力震慑。推行重大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强化刑纪衔接。(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十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强基层、进企业”服务活动,大力推广数字标签普及应用,提升标准执行力。加强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等重点标准的宣传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提升信用监管水平。充分应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功能,落实信用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深度融合工作。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强化分类结果运用,常态化实现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强化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管理,加大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名单。(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持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互联网+AI监管”,中小幼学校食堂、校外配餐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十五)提升技术和人才保障。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区市场监管局)保障食品安全各项经费投入,统筹推进基层食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健康因素检验检测评价技术支撑,增强对食品风险的识别与健康危害评估能力。(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培养,推动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应用。(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强化重大活动保障。健全完善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机制,对辖区大型活动接待单位进行全链条闭环管理。建立稳定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队伍,加强保障队伍培训和演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修工作,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区食药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持续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线索监测预警,强化监测分析,完善快速反应、妥善应对的舆情处置机制,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舆情扩大。(区委网信办、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自媒体”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及时发现、核查和澄清网络谣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区委网信办、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深化社会共治(十八)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普行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科学认知。用好“一网一微”宣传阵地,围绕群众关注热点,解疑释惑、化解谣言,提升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素养与辨别能力。(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持续做好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区科协按职责落实)(十九)鼓励社会参与。常态化推进“随机查餐厅”行动和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推动企业守法经营、社会监督形成常态。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提升问题发现的主动性与针对性。(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地见效,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培育发展新引擎。加大对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本地特色食品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品牌竞争力。(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区域城市特色资源优势,打造高品质食品消费场景与文化体验区,赋能老字号与区域特色品牌,提升品质与口碑。联动文旅资源、商业载体与美食街区,构建沉浸式消费体验,助力商圈高质量发展。(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建立多方共担、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责任单位要细化落实本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定向好。区食药安办要形成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食药安办报告。            
2026-05-22 | 南开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市级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区长王旭东  分管区政府研究室、审计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刘桓  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区政府机关工作(外事、涉港澳事务、机关事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保密、档案)、政务督查、发展改革(粮食)、财政金融、统计、商务、科技、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数据、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改革、楼宇经济、投资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减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联系区武装部、区税务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科协、区消防救援局。区委常委、副区长庄晓泳(挂职)  分管司法、政府法制、行政复议工作,协助分管区政府研究室。副区长沙红  分管教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中医药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医疗保障、体育、红十字会、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工作,联系区妇联。副区长张锡顺  分管公安、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平交警支队、区法学会。副区长刘成哲  分管城建、住房、城市管理(市容、园林、综合执法、停车管理)、国防动员、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减排)工作,联系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副区长孙成龙  分管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民族、宗教、侨务、涉台事务,民心工程工作,联系网格化管理工作。副区长张健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街道,金街地区管理、五大道地区管理工作,联系网信工作。为加强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动态衔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在上述分工基础上,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AB岗制度,遇一方出差或其他原因临时不在岗位,由对方代管其工作。具体组合如下:王旭东与刘桓,刘桓与张锡顺,沙红与孙成龙,刘成哲与张健。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05-22 | 和平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市级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鉴于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作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庞海军主任:联系协调王旭东区长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李亮副主任:联系协调刘桓副区长、张锡顺副区长工作,协助庞海军主任做好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区政府值班、外事、涉港澳事务等工作,分管秘书科、机要保密科、值班科、外事管理科。袁春子副主任:联系协调沙红副区长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绩效考核等工作,分管资料科、综合科。连洪亮副主任:联系协调刘成哲副区长、孙成龙副区长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政务公开科、行政科、机关事务管理科、企业家服务科。王永亮副主任:联系协调庄晓泳副区长、张健副区长工作,负责区政府建议提案办理、20项民心工程等工作,分管建议提案工作科、街道工作科。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区政府办公室“三重一大”有关工作,集中协调重大工作事项安排,议定有关工作规范等。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05-22 | 和平区人民政府
市级
名  称: 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泽童烧烤店等77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索引号: 319-9915-2026-0032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01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 成文日期: 2026-05-19 发文日期: 2026-05-22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01号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泽童烧烤店等77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39条、《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43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泽童烧烤店等77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6年5月19日 附件: 附件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docx 原文下载: 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泽童烧烤店等77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6-05-22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市级
扬州金友电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1NECX922):你单位职工张自海(身份证号:412922********0072)于2026年05月09日向我委提出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我委于2026年05月14日作出编号为S112019220260093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天津港保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6年0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5-21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省级
2026年第9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6年5月21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约定配送) (元/吨) (元/升) (元/吨) 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 10895 8.13 10595 92号乙醇汽油 11549 8.77 11249 95号乙醇汽油 12202 9.27 11902 0号柴油(标准品) 9815 8.48 9515 负10号柴油 10404 8.99 10104 负20号柴油 10895 9.41 10595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6年5月21日
2026-05-21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新羽拍卖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吴丹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583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461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5年12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二、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05-21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新羽拍卖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齐振通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584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460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工资3422.73元。二、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05-21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新羽拍卖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常逢春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571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457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工资22500元。二、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5月21日
2026-05-21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新羽拍卖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李婉峥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585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459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29日工资9498.06元。二、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05-21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