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规函〔2025〕4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1月13日
2025-11-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消费函〔2025〕306号根据《关于开展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5〕134号),经产业集聚区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一县一策”中西部等地区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聚区(县域)重点培育名单(第一批)》,现予公布。附件:“一县一策”中西部等地区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聚区(县域)重点培育名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11月18日
2025-11-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截至2025年11月,滨海新区共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303家,药店名单公示如下:根据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过期药品回收点网格化建设及回收药品的处置工作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药械〔2021〕39号)相关规定,经申报推荐、审查认定等程序,共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303家,药店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现有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公示名单 .xlsx
2025-11-20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税区关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2025年11月20日,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91855256)提交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的天津航空产业区八平方环东干道四(环东干道五-环东干道六)道路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2-8490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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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税区关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2025年11月20日,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91855256)提交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的埃驰定制厂房(二期)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2-8490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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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 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其第1号修改单、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有关国家标准已发布。为确保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工作有序实施,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应依据GB/T 26572-2011或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应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7年8月1日起,应依据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二、2026年1月1日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应在2027年1月1日前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2027年8月1日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可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依据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三、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活动的检测方法按照GB/T 39560系列标准中相应部分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1月18日
2025-11-20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保税区关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2025年11月20日,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市康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0698982698)提交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的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5号地块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2-8490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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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11-20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 可 靠 实 体 清 单 工 作 机 制公 告2025年 第2号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的海岸间电子公司(Inter-Coastal Electronics)、系统研究与模拟公司(System Studies & Simulation)、铁山解决方案公司 (IronMountain Solutions)、应用技术集团(Applied Technologies Group)、阿克西恩特公司(Axient)、安杜里尔公司(Anduril Industries)、海上战术系统公司(Maritime Tactical Systems)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二、禁止上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三、禁止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入境;四、不批准并取消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 (商务部代章) 2025年1月14日
2025-11-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不 可 靠 实 体 清 单 工 作 机 制公 告2025年 第3号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的环太平洋防务公司(Pacific Rim Defense)、AEVEX 航天公司(AEVEX Aerospace)、LKD 航天公司(LKD Aerospace)、顶峰科技公司(Summit Technologies Inc.)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二、禁止上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三、禁止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入境;四、不批准并取消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 (商务部代章) 2025年1月15日
2025-11-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5年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医学考试中心: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25年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医术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已经在我市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截至2017年7月1日前满五年);2.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3.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本市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截至2025年11月24日前满五年);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3.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三)取得本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截至2023年11月24日前,已经取得本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2.取得本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后,再次跟随《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中老师连续学习满两年。(四)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截至2017年12月20日前,已经取得证书);2.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五)已在外省、市、自治区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拟注册至本市的。二、报名材料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须按照《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材料一览表》所列顺序进行装订,审核后材料不予退回。另涉及使用中药的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外,还需提交《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药应用申报表》。(一)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4.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5.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6.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等。(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4.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5.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6.经公证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跟师时间自跟师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7.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连续跟师学习证明、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8.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等。(三)在本市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表中“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不提交);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4.《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5.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6.经公证处公证的再次跟师学习合同(跟师时间自跟师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7.再次跟师学习中医满两年的的证明材料(连续跟师学习证明、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四)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专长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表中“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不提交);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4.本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五)取得外省区市《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表中“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不提交);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4.《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三、推荐医师(一)推荐医师的基本条件和推荐名额推荐医师应当是执业地点为本市医疗机构且至少在本市执业五年以上的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每名推荐医师每年推荐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二)推荐医师的注意事项1.推荐医师的“专业”(1)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以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中的“专业名称”为准。(2)如不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中的“专业名称”表述仅为“中医”的,应提交推荐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专业证明。2.专业“相关”的解释指申请人报考的“病证范围”与推荐医师的职称证书中的“类别”、“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若申报的中医疾病名或技术类别与职称专业对应明确的,其推荐医师应为相对应的专业;对应不明确的,其推荐医师专业应与申请的“病证范围”相近。若申报的技术类别与职称专业对应明确且申报类别在两类以上的,需按照申报类别增加相应推荐医师。申请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同用类考生,应分别有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的推荐医师各1名,具体按照上述原则执行。四、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四类:1.内服方药;2外治技术;3.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4.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内服方药。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四类中的某一类进行填报。以申请人提交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中“医术专长”填写内容为准。五、报名程序(一)平台报名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8日,申请人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网址:http://www.tjwsrc.com.cn/),下载并打印《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二)现场确认审核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申请人可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区卫生健康委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涉及在多个区长期临床实践的,可向实践时间最长的区卫生健康委提出考核申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在受理申请人报名时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缺漏的,区卫生健康委将退回申请人的材料并告知需补正的资料。各区现场确认审核地点和受理时间见附件1。报名相关信息材料见附件2。(三)资格审核各区卫生健康委将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推荐医师、患者等相关情况及人员进行核查,并对申请人在以往的临床实践情况开展调查。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卫生健康委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区卫生健康委完成审核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考核信息、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基本信息、审核意见等情况在其长期实践及居住所在地进行公示,并于2026年1月2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人材料及公示情况于2026年1月5日至1月7日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四)复审公示经市、区两级审核确认后,将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sjk.tj.gov.cn/)公示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将通知考生,按要求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地点和时间以个人准考证为准。六、考核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委托专业考试机构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申请人的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考核。具体考查申请人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与擅长治疗的疾病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和技能、医患沟通与医学伦理、常用中药的临床应用等知识和中医药诊法技能。七、考核时间(一)中医基础知识考核1.参加考核人员:报名审核通过人员。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4日至3月12日。打印路径: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首页“医学考试”栏目下,点击“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3.考核时间:2026年3月13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信息为准)。4.考核结果查询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3月26日。(二)实践技能考核1.参加考核人员:中医基础知识考核通过人员。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3月26日。打印路径:同中医基础知识考核准考证打印路径。3.考核时间:2026年3月27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信息为准)。4.考核结果查询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2日。八、其他事项(一)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可靠,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信息需要手工填写的,填写应清晰可辨认。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二)申请人需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并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三)相关政策可咨询报名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6:30。附件:1.各区现场确认审核地点和受理时间安排表2.报名相关信息材料:(1)申报资料一览表(2)推荐医师条件(3)推荐医师承诺书(4)患者推荐证明(5)中药应用申报表(6)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7)中医医疗技术手册2013年普及版(8)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设置及工作满15年证明(9)连续跟师学习证明(10)中医师承学习人员跟师合同书2025年11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11-19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