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设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行为。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上市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事、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之间的沟通联络,维持联络渠道的畅通。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制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运行存在缺陷或者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第六条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工作,督促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 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披露。 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出现的财务数据异常、经营与业务事项异常、编制与发布程序异常等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汇集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关注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出现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形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应当建议副董事长召集;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应当建议其他董事按规定推举一名董事召集。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提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资料送达全体董事。 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发现程序瑕疵等影响董事会决议效力情形的,应当向董事会报告。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提醒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
(二)会议主持人及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三)每位董事的发言情况;
(四)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五)公司章程规定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汇集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作出是否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决议:
(一)公司需要召开年度股东会会议的;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
(四)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
(五)其他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情形。 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规定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当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董事会决议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披露。 董事会决议不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但审计委员会决议召集或者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当配合。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股东会会议,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者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记载的其他内容。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核实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发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应当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的建议。 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上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就候选人符合下列情形作出说明,并予以披露: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限已届满;
(六)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上市公司未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的,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上述职责。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将其解聘:
(一)不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二条所列的情形;
(二)连续不能履行职责达到三个月以上;
(三)履行职责存在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上市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上市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第二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为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或者要求上市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董事会秘书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第二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将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嵌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流程,确保董事会秘书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信息。 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人员知悉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事项进展情况等,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会及时披露。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通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当协调相关方配合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仍然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提供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证据。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上市公司存在无法按时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未按规定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董事会秘书按照本规则规定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但未被采纳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董事会秘书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设定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考核评价标准,发现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对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及时更换董事会秘书。第三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主体在证券市场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主体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等规定对董事会秘书予以处理:
(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
(三)未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的,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等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自2026年5月24日起施行。 自本规则施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兼职等与本规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本规则规定。
2026-04-2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安全,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海洋生物水质基准—镉》(2026年版)及其技术报告。基准内容及其技术报告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业务工作/法规标准/环境基准管理”栏目下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海洋生物水质基准—镉(2026年版)
2.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镉 (2026年版)
生态环境部
2026年4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4月21日印发
2026-04-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一、合同名称:2026年非洲猪瘟检测试剂、耗材和防护用品采购合同二、合同主体:甲方: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号联系方式:022-27392481乙方:泰安耘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嘉德社区凤台路**号联系方式:*********三、合同主要信息服务名称:2026年非洲猪瘟检测试剂、耗材和防护用品采购合同单价:56000元合同金额:56000元履约期限:无采购方式:自行采购四、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4月21日五、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4月21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附件:2026年非洲猪瘟检测试剂、耗材和防护用品采购合同
2026-04-21 | 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全国民航工会
发文日期:2026-04-21
成文日期:2026-04-21
发文日期:2026-04-21
有效性:
名称:关于2026年度民航先锋拟宣传选树对象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4-21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名 称:
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碳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83-9871-2026-00199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文日期:
2026-03-17
发文日期:
2026-04-21
有效性:
有效
各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相关街镇:为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部署,做好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6年碳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26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天津碳市场( 一)确定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名单全区工业行业以及货运港口、水上货物运输、航空货物运输、机场等行业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0.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其中纳入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132家,其他排放单位20家。(二)加强数据质量管理1.编制报告和质量控制计划各排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技术规范要求,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采用 0.8273tCO2/MWh,并同步修订基准年排放量(2024年度单位产品履约排放量和2024年度履约排放量)。排放单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形式或其他市场化交易形式购入自用的或自建光伏输出的非化石能源电力不计入净购入的电力量,应在年度排放报告“七、其他要说明的情况”中详细说明,并提供交易合同、结算发票、《绿色电力消费凭证》等支撑材料。2025年度新增产品种类或新增生产设施的排放单位应在年度排放报告“七、其他要说明的情况”中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包括产能、产品产量、试运行及正式投产运行时间、生产负荷率、运行情况,温室气体排放量等,并提供立项文件及环评批复(或备案回执)等支撑材料。重点排放单位在2025年度运输活动中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及机械(以下统称“车辆”)替代燃油车辆的,可按照《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清洁运输碳核算技术指南》,编制2025年度及基准年的清洁运输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专章,并附支撑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将据此核查清洁运输碳减排量,并免费发放对应碳配额。2.材料报送重点排放单位将年度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支撑材料于3月31日前报所属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及街镇,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及街镇初步审核后,于4月7日前汇总报送区生态环境局。其他排放单位将年度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支撑材料于4月17日前报所属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及街镇,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及街镇初步审核后,于4月22日前汇总报送区生态环境局。各排放单位提交年度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年度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所填内容的证明文件、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等。3.配额调整申请重点排放单位涉及配额调整的,根据配额分配方案,将配额调整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及支撑材料,与年度排放报告一同提交。(三)开展年度碳排放核查1.核查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年度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开展技术审核并出具报告。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远程和线上审核,减少现场核查工作。核查结果将及时告知排放单位。2.核查结果确认排放单位应及时确认碳核查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被告知核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生态环境局提交书面材料。3.报送材料归档排放单位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修改完善后的年度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配额调整申请表(如涉及)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提交市、区生态环境局。二、全国碳市场(一)报送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各相关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街镇组织发电、钢铁、石化、化工、建材重点行业企业,按照全国碳市场工作通知要求,于3月25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其补充数据核算报告。(二)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和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编制各相关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街镇组织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10月份确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于每月结束后的40个自然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的月度信息化存证;于12月15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完成2027年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制定。其他工作按全国碳市场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三、相关要求(一)各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街镇要组织排放单位按时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方案编制与报送,配合开展碳排放核查,完成全国碳市场和天津碳市场配额清缴等工作。积极参加碳数据质量管理、碳配额分配等专题培训,及时总结碳排放管理成效与案例。各排放单位要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按规范编制年度排放报告,如实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资料,及时完成核查不符合项的整改。(二)各排放单位要高度重视碳排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碳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保存所涉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已转入全国碳市场发电企业核查工作同本次核查一并开展,拟转入全国碳市场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履约安排另行通知。(三)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生态环境部公开的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确保报告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区生态环境局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质量开展核查,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原文下载:
《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碳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原文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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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2026〕40号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304批次样品,检出43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亿味康工厂店(经营者为河南省郑州智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庆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灵芝精萃液,其中日落黄、苋菜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三丰蔬菜调料配送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南贾永利粉条厂生产的晋临牌正宗手工粉条,其中亮蓝、苋菜红、日落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产家湾天祯农业优选店[经营者为产家湾农业科技(新疆)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天山阗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美人葡萄干,其中柠檬黄、亮蓝、苋菜红、日落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诺普维特NOPOVIT(经营者为甘肃省兰州新区霖妍睿百货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诺普维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国逸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灵芝精萃液,其中苋菜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良颖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河南省郑州良颖商贸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郑州市闽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芋厚切吐司面包(香芋味),其中亮蓝、苋菜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雪乡红太阳东北特产(经营者为黑龙江省牡丹江秋果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三洋食品厂生产的果粒π(手工糕点),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国货严选旗舰(经营者为江苏省盐城市猫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盛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巴西莓粉,其中亮蓝、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八)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源华商行销售的、来自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松洲玉鑫贸易商行的干沙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嘉+丰幸福时刻生日蛋糕(赤岗店)(经营者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嘉十丰面包屋)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6+4英寸动物奶油茶香满溢下午茶蛋糕,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白东卫调料经销店销售的、来自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润福调料商行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乐泰洲百货超市销售的、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礼奎鲜面店的手工面条(粮食加工品),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二)恋恋干货补品行(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恋恋干货补品行)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三)红枝鹊零食(经营者为广西乐兴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西乐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西舌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水煮花生,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四)好好吃的徐州烧烤·龙虾·海鲜(南京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夜集餐饮大排档)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五香水煮花生,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五)老许生鲜冷冻(经营者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许淑珍冷冻食品经营部)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三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贡菜牛耳丝,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六)芯彤的零食店(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芯然森林食品小屋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南京忠来果品食杂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老红糖,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七)湖北省咸宁市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汪水堂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百合(蔬菜干制品),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八)优鲜屋(花溪店)(经营者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优鲜屋蔬菜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山药片,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九)陇小邮(经营者为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徽小邮网货供应中心)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甘肃省陇南市成县三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醋蒜,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思香庆苑美食土特产(经营者为甘肃省庆阳思香庆苑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庆阳赛鲜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黄杏肉,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双兴商品城阿敏干海鲜批发销售的、标称辽宁省大连海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皮,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二)海之鲜(水果.礼品)(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昕尔晟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江门市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油味海蜇,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三)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东和乡土乡美农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麦香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蛋糕,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四)广西脆香记食品店(经营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辣桂坊百货批发部)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西横县汇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瓜丝(微辣)(酱腌菜),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五)惠瑞食品甄选(经营者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惠瑞百货店)在百度(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兴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原味),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葵花籽(原味)不是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兴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二十六)华夏丝路乳制品旗舰店(经营者为陕西辰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新疆丝路花麒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花麒特乳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脂纯驼乳粉,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七)中邮农品工厂a(经营者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泰庆百货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谯兴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轻燃肽复合饮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八)五风十雨(经营者为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二九〇农场徐家食品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二九〇农场徐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酱油(酿造酱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二十九)黑吉源惠诚专卖店(经营者为吉林省惠诚商贸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白石山镇兴荣酱园生产的老式头道酱油(酿造酱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氨基酸态氮含量既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乖乖虎美食屋(经营者为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虎威食品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豫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牛肉面(油炸型方便面),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一)优尼得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江苏省苏州优尼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苏州鸿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糕,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二)M MART(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柏信吉食品经销店)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青岛海农海奈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KeumDongYi Co.,LTD.(原产国:韩国)生产的海农调味海苔碎,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三)程度食品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程度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程度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VF秋葵脆,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十四)赵温暖枣子糕(盛福大集店)(经营者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赵温暖食品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宫廷桃酥,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五)慧欧个护健康店(经营者为河南省郑州慧欧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西三诚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酶粉固体饮料,其中乳酸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六)VEYA品牌特卖店(经营者为江西省南昌爱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兴汇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西兰高钙羊奶营养粉,其中钙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十七)康信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康信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源牌越橘叶黄素软胶囊,其中锌(以Zn计)的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经核查,是被抽样单位安徽康信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销售人员擅自改变产品包装,用其他产品冒充金源牌越橘叶黄素软胶囊。(三十八)安心母婴实体(经营者为海南省海口龙华婴乐多母婴店)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众康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合天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钙铁锌液体饮(草莓味),其中钙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九)阿尔卑斯饮品店(经营者为河南省郑州嘉禾正恒商贸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北京阿尔卑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泰州市吉泰未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尔卑斯生椰牛乳(饮料),其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耀佳保健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河北耀佳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诺康(山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糖高钙蛋白粉特殊膳食用食品,其中钙、铁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一)康馨源保健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康馨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达牧优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活性地龙蛋白益生菌冻干粉,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二)浙江省杭州开特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德善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中维生素A、维生素E、烟酸、泛酸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维生素B1、维生素B6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三)佳莱福食品保健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鸿钧(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健码制药(广东)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白质粉(特殊膳食食品),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特此通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4月20日
2026-04-20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促进天津市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市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红色区域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2026-04-20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畅通专利转化运用渠道、规范许可备案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天津代办处联合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举办“明晰许可规则・规范备案操作”主题开放日活动,面向企业、高校等创新主体解读政策、答疑解惑,助力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率。活动现场,天津代办处结合日常业务办理实践,梳理通报了当前创新主体在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与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中,普遍存在概念混淆、材料不合规、合同要素不全、超期办理、法律效力认知不足、配套政策不熟悉等突出问题。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现场咨询等形式,靶向破解办理堵点,把概念区分、材料规范、时限要求、法律效力、优惠政策等要点讲清讲透,切实帮助创新主体听得懂、用得上、办得顺。专利开放许可是“一对多”快捷许可模式,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转化效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则是增强合同公示效力、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驻津服务窗口,天津代办处年均处理上千件专利许可与备案业务,持续推出业务“一码通”、一对一精准指导、全链条高效服务等便民利企举措,全力打通专利转化“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天津代办处将以此次开放日为新起点,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以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赋能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天津高质量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更强创新动能。
附件:
2026-04-20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聚焦天津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着力提升我市相关领域、行业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科技强市建设,支撑共建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与要求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支持源头创新,支持人才培养,为天津市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提供有力支撑。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采取“包干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受理的项目类型为: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一)青年项目青年项目(A类):以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为主要目标,资助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未满40周岁的男性和未满43周岁的女性,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创新研究,促进杰出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成长。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每项资助60万元。青年项目(B类):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主要目标,资助未满35周岁的男性和未满38周岁的女性,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项资助6万元。青年项目(B类)—临床医师专项:市科技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学习借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经验做法,遵循医学科学属性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实际,在青年项目(B类)中为我市青年临床医师单列支持计划,资助未满35周岁的男性临床医师和未满38周岁的女性临床医师,基于临床实践开展以揭示疾病本质、改善临床结局和提高临床治疗效果为目标的探索性研究,前瞻培育临床科学研究人才,支撑我市临床医学学科建设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项资助6万元。每家试点单位(原则上限定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在津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其他三级甲等医院)最多可推荐5项,原则上立项20项。(二)面上项目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标,资助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10万元。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旨在支持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创新性、颠覆性的理念,与现有知识体系和共识不一致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研发新材料和揭示新规律等,鼓励科研人员勇闯科技创新“无人区”,培育或产出一批具有引领性的原创成果或颠覆性技术。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10万元。各试点单位限项推荐(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最多可推荐3项;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最多可推荐1项),原则上立项10项。鼓励科研人员围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以及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未来产业领域开展非共识创新研究。(三)重点项目以突破本市重点领域的基础前沿和关键技术攻关为主要目标,资助有较好研究基础、较强创新实力的科学技术人员及团队围绕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优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本市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20万元。二、申报条件和要求(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要求1.第一申报单位应为天津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申报书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法人单位公章);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法人单位。鼓励不同单位、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但不得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申报人与参与人非同一法人单位的,须签署并上传合作协议书。2.申报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且必须是项目第一申报单位的正式人员。截至2026年1月1日,青年项目(A类)申报人男性应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应未满43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项目(B类)申报人男性应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应未满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人应未满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申报人未满60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青年项目(A类)的申报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2)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3)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项目承担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4)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及等同层次人才不在申报范围之内。青年项目(B类)—临床医师专项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报人须为正式受聘于试点单位的临床医师,具有并上传国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2)试点单位所属上级局级主管部门负有审查责任,并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确保推荐的项目聚焦基础研究科学问题,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试点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专家论证、学术委员会评议等方式进行筛选。试点单位应针对项目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提出详细的推荐意见,确保所推荐项目为非共识项目,经试点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完成推荐。申报人须上传试点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试点单位公章的推荐函。(2)试点单位应当有强烈责任感,出于公心,本着对科技创新负责的态度推荐项目;应当坚持创新意识和价值取向,深刻把握未来方向,洞悉创新机遇;应当摒弃跟随思想,不能把国外有类似研究和先例、属于国际热点研究等作为评判标准。(二)项目起止时间青年项目(A类)实施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年10月—2030年9月,青年项目(B类)实施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年10月—2028年9月,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实施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年10月—2029年9月。(三)申报项目查重要求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2.项目负责人查重(1)申报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2)申报1项且参与其他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3)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承担有未结题的天津市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负责人(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项目负责人除外)以及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含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海河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不再支持。3.项目参与人员查重(非项目负责人查重)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四)不予受理的项目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2.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团队人员和项目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3.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南开大学、天津大学除青年项目(A类)、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以外的项目。(五)申报书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六)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2.申报人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指定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提供任何服务。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签署时间须为2026年),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4.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5.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内容。6.对于有自筹资金的,须提供出资方出资承诺,明确自筹金额及来源,原则上应以货币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7.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8.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包干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应当包括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惩戒措施等内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有效使用。9.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成果报告等),中文标注“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编号)”,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ianjin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Project(任务合同书编号)”,其他语种参照翻译。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项目验收时相关研究成果不得计入项目完成指标。10.项目研究形成的代表性论文中,原则上发表在我国科技期刊上的比例需占20%以上。三、申报流程申报人自主申报,局级主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初审后择优推荐申报。(一)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二)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三)在线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类别选择“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青年项目(A类)”、“青年项目(B类)”、“青年项目(B类)—临床医师专项”。重点项目申报人需选择对应领域指南代码,其他项目无需选择指南代码。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第一申报单位;第一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四)申报时间要求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至2026年5月26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首轮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17:00。在此时间内,市科技局将对全部待审项目审查完成,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如果项目被市科技局首轮审查退回,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查于2026年7月3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退回修改的项目再次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00,该阶段,如市科技局再次审查驳回,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首轮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驳回,不允许修改。请项目申报人关注项目申报时间及审查状态,与项目申报单位做好沟通,项目申报单位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请项目申报单位与局级主管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审查推荐,注意截止时间,避免出现到期未提交的情况。申报截止时间及提交次数为系统预先设置,无法修改,请予以理解,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五)评审及纸质材料报送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除外),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公示等流程后确定立项项目,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四、其他为便于项目申报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择优推荐202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科技局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4日下午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详见下表。申报咨询联系方式序号咨询内容接受咨询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1项目指南及申报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张燕鹏022-630822922项目资金预算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王少娟022-23374384-8010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王欣宇022-231061674科研诚信天津市科学技术战略研究院杨金莉022-24436741附件:202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2026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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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相对人名称:毕小民身份证件号码:130222********3012 主要违法事实: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陆万元整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6〕61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决定作出日期:2026年4月17 日
2026-04-20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