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要求,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推动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规范高效回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各地要发挥供销合作社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的以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三级回收体系作用,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锂电池生产企业等与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合作,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共建或委托建设方式,开展锂电池暂存点及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作。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依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引导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锂电池回收、贮存等关键环节,加强与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做好锂电池规范综合利用。加强中转站、分拣中心与综合利用企业的对接,鼓励中转站、分拣中心对再生资源开展分级分质利用,提升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水平。二、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龙头企业作用各地要发挥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再生资源集团)等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作用,合理规划布局锂电池回收利用骨干网络,提升资源归集能力。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整合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中国再生资源集团等龙头企业布局建设分拣中心和综合利用项目,对现有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拆解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锂电池回收利用能力。鼓励中国再生资源集团等龙头企业在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集中的地区,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等,拓展锂电池回收、运输、处理一体化模式。鼓励供销合作社各类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售后服务网点对接,开展“换新+回收”业务。鼓励各类回收企业推广预约上门回收、“互联网+回收”等灵活多样的收运模式,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回收需求。三、支持运用数字化技术做好锂电池信息流向监测鼓励各地发挥中国再生资源集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引导相关参与主体通过平台上传锂电池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运用数字化技术将锂电池在回收、运输、处理各环节的信息准确记录并做好衔接,促进锂电池流向规范渠道。四、有关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和《〈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统筹用好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回收网络、技术、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完善本地区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可复制、易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支持供销合作社所属研究机构等单位积极参与锂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与推广应用。鼓励供销合作社等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加强锂电池规范回收和安全处理的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规范移交锂电池。五、保障措施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对接机制,明确锂电池回收利用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日常对接与定期沟通,及时会商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定期通报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定期调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共建情况及相关工作动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2026年3月28日
2026-04-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联科〔202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网信主管部门、科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网信办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2026年3月20日
2026-04-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知识产权资源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深度融合对接,盘活高校优质专利成果,助力津南区企业技术创新升级,3月25日,津南区知识产权局、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津南分中心与天津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组织召开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工作交流会。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参观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津南分中心、津南区科技金融中心,实地了解平台建设运营情况。会上,津南区知识产权局介绍本辖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辖区企业知识产权需求现状等,重点剖析企业在专利申请、海外专利布局、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核心诉求与发展瓶颈;天津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专利资源建设等工作情况,讲解专利智能检索系统,通过数字化工具大幅提升专利供需匹配效率。随后,双方围绕高校专利成果落地、校企资源对接、全链条服务优化等问题深入研讨,交流工作思路与实践经验,达成多项合作共识。双方一致表示,高校是专利技术创新的重要源头,津南区知识产权局是连接高校与企业的关键纽带,深化校地合作、实现资源互补,对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交流合作,拓宽校企对接渠道,梳理高校专利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搭建精准对接平台,推动更多优质专利从“书架”走向“货架”,助力津南区产业创新与天津大学成果转化双向赋能、协同发展。
附件:
2026-04-03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为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创新成果落地应用,助力区域高端装备产业链高质量发展,3月18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知识产权优势及重点企业助企服务会暨“一月一链”高端装备专场活动,区内13家企业、2家高校相关负责人参会。北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结合企业实际,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2026年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纠纷应对、专利转化运用等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并进行交流答疑。同时,会上还邀请区内两所高校向与会企业推介存量专利,现场进行供需对接,有效促进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匹配。此次会议内容务实、针对性强,既帮助企业精准掌握政策要点、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又有效打通高校专利“供给侧”与企业技术“需求侧”的对接渠道。下一步,北辰区将继续以 “一月一链” 活动为载体,持续优化创新服务生态,推动更多创新成果在北辰落地生根,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大局。
附件:
2026-04-03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工信部联原〔2026〕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有关金融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快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优化升级,我们组织编制了《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6—2029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3月11日
2026-04-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有关单位: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筛选适宜天津地区种植的水稻新品种,加快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审定和推广的步伐,我中心2026年继续开展水稻品种试验,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与我中心植保植检部(种子技术服务部)联系。附件:2026年天津市水稻品种试验方案2026年4月3日(联系人:梁晨;电话:022-28450800;邮箱:snyzxzhbzhjb@tj.gov.cn)
2026-04-03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筛选适宜天津地区种植的鲜食玉米新品种,加快鲜食玉米新品种试验、示范、审定和推广的步伐,我中心2026年继续开展鲜食玉米品种试验,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与我中心植保植检部(种子技术服务部)联系。附件:2026年天津市鲜食玉米品种试验方案2026年4月3日(联系人:于澎湃;电话:022-28450808;邮箱:snyzxzhbzhjb@tj.gov.cn)
2026-04-03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筛选适宜天津地区种植的玉米新品种,加快玉米新品种试验、示范、审定和推广的步伐,我中心2026年继续开展玉米品种试验,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与我中心植保植检部(种子技术服务部)联系。附件:2026年天津市普通玉米品种试验方案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于澎湃;电话:022-28450808;邮箱:snyzxzhbzhjb@tj.gov.cn)
2026-04-03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各地不断完善适应城市更新的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制度机制,在加强城市更新项目前期策划、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标准规范、分类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拓展城市更新“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梳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形成《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04-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审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各有关单位推荐、资格审核,拟定了天津市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提供佐证材料。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荔湾路健强里37号,市农业农村委种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22-63083655。附件:天津市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名首字母排序)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4月3日
2026-04-03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