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初春晓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南开政人〔2026〕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区人民政府决定:初春晓任南开区人民政府长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2026-03-31 | 南开区人民政府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闫伟等任免职的通知南开政人〔2026〕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区人民政府决定:闫伟任天开高教科创园核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开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姜新政任南开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主任,南开区古文化街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国平任南开区人民政府兴南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国华任南开区人民政府嘉陵道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其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郝扬任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开区河长制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李梓天开高教科创园核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开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免去赵元来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张鸿鹏南开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主任,南开区古文化街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张骞南开区人民政府长虹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2026-03-31 | 南开区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对拟筹建的天津市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并征集意向委员。有关方面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人:何梅;电话:27182063;传真:27182054)。有加入技术委员会委员意向的,填写《天津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送至筹建单位。天津市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报送至天津市气象局法规处(联系人:王菲;电话:23370823(传真)、1512252725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申报材料将作为档案,不再退还本人。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附件:1.天津市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 2.天津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
序号
天津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
负责标准化工作领域
拟筹建单位
业务指导单位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
1
天津市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气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天津市气象局
天津市气象局
天津气象雷达研究试验中心
2026-03-30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做好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5〕1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送〈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和〈天津市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函》(津市场监管信监函〔2026〕2号),请各区知识产权局对名单内所列专利代理机构(详见附件)予以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及任务分工2026年3月31日至7月31日,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请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对抽取的专利代理机构(详见附件)予以检查。二、重点检查内容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二条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至四十三条相关规定,重点针对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专利代理师“挂证”、冒用官方名义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包括4项内容:一是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二是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三是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四是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同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全市平台并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依法移交转办,并将处理情况信息录入全市平台,实现监管闭环。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站在推动我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组织检查。各区知识产权局要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市区联动,加强检查工作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要围绕专利代理师“挂证”、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实施检查,做好对检查问题的跟踪问效、推动整改,防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流于形式。(三)明确实施进度。2026年4月底前,各区知识产权局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开展相关业务培训。2026年7月底前,完成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检查结果录入全市平台。同时,将检查结果、机构营业执照、存在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等材料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2026年3月30日(联系人:专利管理处刘臣 联系电话:022-23039856)
附件:
附件1专利代理抽查事项清单(2026).et
附件2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名单 (1).xlsx
2026-03-30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做好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5〕1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送〈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和〈天津市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函》(津市场监管信监函〔2026〕2号),请各区知识产权局对名单内所列专利代理机构(详见附件)予以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及任务分工2026年3月31日至7月31日,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请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对抽取的专利代理机构(详见附件)予以检查。二、重点检查内容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二条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至四十三条相关规定,重点针对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专利代理师“挂证”、冒用官方名义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包括4项内容:一是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二是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三是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四是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同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全市平台并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依法移交转办,并将处理情况信息录入全市平台,实现监管闭环。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站在推动我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组织检查。各区知识产权局要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市区联动,加强检查工作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要围绕专利代理师“挂证”、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实施检查,做好对检查问题的跟踪问效、推动整改,防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流于形式。(三)明确实施进度。2026年4月底前,各区知识产权局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开展相关业务培训。2026年7月底前,完成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检查结果录入全市平台。同时,将检查结果、机构营业执照、存在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等材料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2026年3月30日(联系人:专利管理处刘臣 联系电话:022-23039856)
附件:
附件1专利代理抽查事项清单(2026).et
附件2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名单 (1).xlsx
2026-03-30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各有关单位: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就天津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填写“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天津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以GR2023、GR2024、GR2025开头)。二、截止日期2026年5月20日。三、填报流程第一步:登录“火炬高新技术发展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第二步:点击“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右侧“我要办理”进入填报平台;第三步:点击“2025年高企发展情况报表”中的“填报”按钮,在线逐项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数据,填写完毕后先点击“保存数据”,再点击“提交”。四、填报注意事项1. 若企业已填报2025年高企火炬统计年报,部分数据可同步至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中,但仍需要填写包括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高新技术产品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60%。)、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和基础研究投入费用。其中“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是指: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等相关数据。2. 系统审核反馈:年度发展报告填报系统不显示审核结果,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企业申报系统查看审核进度。若退回原因企业确认无误,可联系市科技局说明情况。3. 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智能科技处,022-58832971。2026年3月30日
2026-03-30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规范期货公司外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外部系统)接入管理,维护期货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期货公司接入客户的外部系统,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外部系统,是指接入到期货公司交易系统,且期货公司不具备控制和管理权限的交易信息系统。
本规则所称外接客户,是指利用外部系统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
第三条 [基本原则]期货公司接入外部系统,应当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的原则,审慎经营,规范展业。
第四条 [管控要求]期货公司应当遵循技术不改变业务逻辑的理念,建立健全并持续完善覆盖外部系统接入、交易、退出等环节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不得因客户利用外部系统开展交易而放松管控要求。
第五条 [责任归属]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外部系统接入管理,依法承担的管理责任不因他人原因而免除或减轻。
第六条 [制度建设]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外部系统接入管理制度,明确系统接入及外接客户管理的工作流程及要求、异常处置和安全管控机制。
第七条 [系统管理]期货公司应当使用功能完备的交易系统提供外部系统接入服务,能够有效识别和验证外部系统、外接客户,真实、准确、完整采集外部系统相关信息。
期货公司应当明确区分自身系统与外部系统的边界,不得混同、交叉管理。
期货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网络安全区域,对外部系统进行网络隔离,不得使用同一物理设备部署自身系统与外部系统。
第八条 [职责分工]期货公司负责相关业务的部门应当规范开展签署承诺、尽职调查、风险提示、回访等客户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处理客户异常情况。
期货公司负责合规和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外部系统接入的合规性实施评估与审查,审慎评估相关风险,对外接客户交易行为实施风险监控,对客户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期货公司负责信息技术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系统测试、技术审查与安全风险管控,定期组织外部系统相关应急演练,保障公司交易系统安全。
第九条 [签署承诺]期货公司应当要求外接客户签署承诺书。
期货公司不得向未签署承诺书的客户提供接入服务。
第十条 [尽职调查]期货公司开展外接客户尽职调查,应当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外部系统情况,包括系统名称、版本、技术架构、部署方式、部署地点、开发及维护主体、开发及维护方式等信息,以及系统基本功能情况;
(二)交易策略情况,包括交易目的、交易类型、主要交易品种、最高交易频率等信息;
(三)分账户、子账户情况,包括外部系统是否具备分账户、子账户功能,客户是否使用该功能,使用该功能的具体原因、数量及管理模式等情况。
第十一条 [系统测试]期货公司应当制定并持续完善外部系统的接入测试用例及通过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相关测试。测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外部系统与期货公司交易系统接口的适应性、接入安全性;
(二)外部系统是否满足看穿式监管要求,报送的终端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 [审查要求]期货公司应当结合尽职调查、系统测试等实际情况,客观、审慎评估外部系统接入的合规性与安全性。客户使用外部系统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首席风险官应当明确签署审查意见。
未经审查同意,期货公司不得为任何客户提供外部系统接入服务。
第十三条 [变更审查]外接客户拟启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或者更换外部系统,或者变更外部系统功能且可能影响期货公司交易系统稳定性的,期货公司应当重新组织测试、审查。
第十四条 [风险提示]期货公司应当向外接客户作出书面风险提示,明确提示利用外部系统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并由客户签收确认。
期货公司不得向未签署风险提示的客户提供外部系统接入服务。
第十五条 [监测监控]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外接客户交易监控机制,合理设置风险监控指标和阈值,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管控外部系统相关风险。
期货公司应当每季度对外接客户的交易终端信息、交易行为、出入金行为等进行分析,重点关注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情况,形成季度和年度监测评估报告,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留档备查。
第十六条 [异常核实]期货公司发现以下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外接客户核实情况,确认其是否违反承诺:
(一)客户终端信息、交易及出入金行为等存在异常;
(二)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客户未及时报告账户相关情况,或者报告内容存在异常;
(三)客户报撤单速率、成交持仓数量、日开仓限额、自成交次数等触发监控指标阈值;
(四)客户交易情况与尽职调查、回访等情况不一致,或者外部系统运行情况与系统测试情况不一致;
(五)因疑似实控关系账户、自成交等情况被期货交易场所问询;
(六)外部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或者发起网络攻击等,可能影响期货公司信息系统安全或者其他交易者合法权益;
(七)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期货交易场所、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通报或者要求核实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 [异常处理]发现外接客户违反承诺,存在风险或合规隐患的,期货公司应当及时采取限制交易、撤销委托订单、暂停系统接入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告知客户。客户及时改正且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期货公司重新审查同意后,可以继续为其提供外部系统接入服务。
客户擅自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或者违反承诺未及时改正,或者涉嫌违法违规的,期货公司应当立即终止提供外部系统接入服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客户分级管理机制,根据外接客户异常情况,合理评估外接客户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客户终止提供外部系统接入服务后,审慎再次接入。
第十八条 [客户回访]外接客户使用外部系统分账户、子账户功能的,或者曾因违反承诺被期货公司采取处理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每个自然年至少对其回访一次。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核实客户是否知悉账户交易及出入金的具体情况;
(二)了解分账户、子账户实际使用者及其交易情况;
(三)提示承诺书要求和相关法律风险。
第十九条 [退出安排]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外部系统退出机制,在终止提供接入服务后,及时关闭外部系统接入权限。
第二十条 [文档管理]期货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外部系统接入管理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记录、相关审查记录、客户承诺书、风险提示书、交易记录、监测评估报告、异常情况处置记录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二十一条 [禁止性要求]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为客户违规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或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
(二)对外接客户管理不到位,放任其违反承诺;
(三)协助客户伪造、隐瞒外部系统相关信息;
(四)绕开公司交易系统前端控制接入外部系统;
(五)向客户或者其他第三方让渡公司交易系统管理或控制权限;
(六)未及时有效处置外部系统相关风险,影响信息系统安全或者期货市场交易秩序。
第二十二条 [自律检查]协会可以对期货公司外部系统接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期货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协会向期货公司通报外部系统相关异常情况的,期货公司应当及时核实处置。
第二十三条 [自律措施]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自律管理措施。
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协会将按规定移送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行政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发布实施安排]本规则由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6月27日起实施。
附件1
接入承诺书(必备条款)
本人/本单位【 】,就使用外部系统接入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知悉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场所及中国期货业协会相关规定,并配合期货公司接受检查或者调查工作,对自身交易行为负有审慎管理义务;
二、配合期货公司开展外部系统相关的尽职调查、系统测试、异常情况核查、客户回访等,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使用非自研系统,将要求第三方配合期货公司开展系统测试;
三、实际使用的外部系统版本、功能、授权认证信息与经期货公司测试的系统一致;
四、拟启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或者更换外部系统,或者变更外部系统功能且可能影响期货公司交易系统稳定性的,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期货公司,并在期货公司重新审查同意后开始使用;
五、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外部系统使用情况,妥善保存交易日志;使用分账户、子账户功能期间,每季度向期货公司报告账户交易及管理情况;
六、不转让、出借外部系统,或者擅自允许第三方系统接入;
七、不利用外部系统从事操纵市场、场外配资、出借账户、规避账户实名制、变相居间、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确保外部系统安全、合规、可控,不干扰期货市场交易秩序或者影响期货公司交易系统安全;发现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或者被利用实施网络攻击时,及时向期货公司报告;
九、发生《期货公司接入外部信息系统管理规则》规定的异常情形时,协助期货公司核实异常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
十、经期货公司核实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存在风险或合规隐患的,同意由期货公司采取限制交易、撤销订单、暂停接入、终止服务等措施进行处理。
附件2
风险提示书(必备内容)
客户接入外部系统并将分账户、子账户提供给不同主体使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八条规定,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通过分账户、子账户发生的全部交易金额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金额,相关收入可能将被认定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有上述行为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3-30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3-30
成文日期:2026-03-30
发文日期:2026-03-30
有效性:
名称:关于公布大连润宇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家资质企业追加核定结论的通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3-30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配合《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事项的报告活动,我部修订了《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2026年版)》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发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5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3月29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3月30日印发
2026-03-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26号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392批次样品,检出46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秦美食品商贸行销售的、标称陕西省西安品乐信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石榴味果糕(蜜饯),其中胭脂红、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酥二零轻食旗舰店(经营者为广西桂妙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西百百阳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广西三只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芝士蛋黄酥(糕点),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巨源蜜饯果干旗舰店[经营者为巨源云商(北京)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承德市巨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果丹皮(蜜饯),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木珠记二店(经营者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澜邦百货商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两旺食品厂生产的叶黄素酯蓝莓糕(糕点),其中亮蓝、苋菜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张姆婆食品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广州张姆婆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青瓜干,其中亮蓝检验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家佳惠超市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任铁柱粉条加工厂生产的精制粉条,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嗨tea-泰式奶茶(经营者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赖文芳饮品店)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泰式绿奶茶,其中日落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八)弘燕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天炽大药房)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山奈,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域艺酒类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省博芳丹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拉菲堡庄园(深圳)酒业有限公司营运的域艺·爱人白葡萄酒(原产国:法国),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象湖胡子烧烤·宵夜小龙虾(经营者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象湖新城胡子烧烤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水煮花生,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一)佐佑食品(经营者为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逍遥商贸商行)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临沂市郯城业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二)菜老包(振业肉菜街市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振业综合市场方记粮油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三)罗马生鲜·不卖隔夜菜(道里店)(经营者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星灿生鲜铺)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山奈,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四)青青生鲜(肉禽·海鲜·蔬菜)(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佬蔬菜档)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散装精选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五)瑞磐食品工厂店(经营者为广西无极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西无极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广西舌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去骨鸡爪,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六)新地蛋糕房(市北店)(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地蛋糕房延安路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无糖花生油桃酥,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七)奇香嘉(经营者为山东省德州奇香食品有限公司)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德州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嫩姜芽(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八)美味佳宜进口食品用品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明利源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奇多牌火辣味脆玉米泡芙条(原产国:美国),其中诱惑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九)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李记手工肥肠粉店销售的招牌手工肥肠粉(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快乐熙熙美食城(经营者为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田氏镇华士百邻便利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仙潼(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新奇士葡萄味汽水(碳酸饮料)(原产国:美国),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一)西藏哈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西藏自治区拉萨天信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擀鲜土豆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二)良家妇女2009(经营者为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良家妇女特产店)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社迳李成蜜饯厂生产的多味姜(凉果类),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三)味派丝享食品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揭阳妍之有理食品有限公司)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妍之有理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欢达食品厂生产的冬瓜糖,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欢达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冬瓜糖是被抽样单位广东省揭阳妍之有理食品有限公司从他处购买的大包装产品后,自行分装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对外销售的。(二十四)辣小满满有味专卖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宿州市满有味食品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宿州市满有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根牛筋味(调味面制品),其中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五)黔乡上品(经营者为贵州省黔西市鸿之味食品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贵州百里杜鹃七阳鸿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萝卜干,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六)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好文记木桶鱼餐饮店使用的、标称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明净餐具清洗服务部集中清洗消毒的复用成套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七)泓一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友信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友信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千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山药八珍糕,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八)晓梅食品铺(经营者为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梅寻百货店)在百度(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胜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糕点),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九)火辣辣东北特产(经营者为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弈坤食用农产品店)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老咸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菜小黄瓜(盐渍菜),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老咸家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香菜小黄瓜(盐渍菜)是被抽样单位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弈坤食用农产品店生产的,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对外销售。(三十)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河中街店销售的、标称天津瑞隆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枪鱼土豆泥,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十一)辣岚格湘辣专卖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湘辣食品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细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味鲜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大腿(香辣味)(酱卤肉制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二)金陵优选(经营者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友毅商贸部)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南京润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水鸭腿,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苏省南京润鹏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盐水鸭腿是被抽样单位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友毅商贸部从其他处购买的,并非江苏省南京润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三十三)汉上江塬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者为陕西省汉中汉上江源食品有限公司)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陕西省汉中汉上江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中米皮,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十四)华润万家商业(四川)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省青岛羽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销的莉迩包装饮用水(原产国:韩国),其中亚硝酸盐(以NO2⁻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五)海南省海口龙华源明兴润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南中亚星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吐司面包(奶酪味),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六)江苏省南京市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瑞莱特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西班牙维塔奶酪洋葱味薯片(原产国:西班牙),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七)广东省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凯德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永嘉商贸有限公司中国总经销的优佳墨西哥少女玉米片(传统风味)(原产国:美国),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八)进行时旗舰店(经营者为云南省昆明溪阁涵百货商行)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北艾精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花籽,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九)鲁味常生果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临沂古方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临沂古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馋豆(牛肉味),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十)晓东优选(经营者为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举阙食品商行)在百度(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中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法老酱油(酿造酱油),其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四十一)旭皇酒类专营店(经营者为山东省日照旭皇酒业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宜宾市宜丰曲酒厂生产的宜宾贡酒(白酒),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川省宜宾市宜丰曲酒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宜宾贡酒(白酒)不是四川省宜宾市宜丰曲酒厂生产的产品。(四十二)浙江省杭州萧山所前镇数梅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哈勒姆(上海)乳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山东中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脾肽特膳饮,其中维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三)云南省昆明惟朗特肿瘤药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医特倍尔(山东)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山东省济宁恒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倍元孕养素,其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四)迪巧星母婴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省信阳市宝贝来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众康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合天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钙铁锌液体饮(蓝莓味),其中钙、铁、锌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五)嘉泽孕婴童生活馆(经营者为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左漫商贸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上海伊可儿儿童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汕头市培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深度水解特殊膳食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其中维生素K1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六)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旺婴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新稀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γ-氨基丁酸复合营养素,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特此通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6年3月26日
2026-03-27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