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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905)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6〕25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的函》(豫政函〔2025〕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河南信息科技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1014949。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河南信息科技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5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升办学条件,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6年3月12日
2026-03-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24号天津市圣宇制衣厂等14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经查,你(单位)未报送并公示2023 年度、2024 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五日内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补报并公示2023 年度、2024 年度报告)(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通知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芥园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 022-27562980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怡闲道33号万华里底商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 章) 2026年3月26日 附件:天津市圣宇制衣厂等14户企业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 1 天津市圣宇制衣厂 91120106X00667681M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24号 2 天津市漪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91120106MA074Y3QXY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25号 3 天津市虎大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120106MA06PJJYX4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26号 4 考拉(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1120104MA06J00J15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27号 5 天津市文聪商贸有限公司 91120106MA072N6J0N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28号 6 天津华一自来水管道探漏工程有限公司 911201067773363985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29号 7 天津市红桥区云集磨具磨料经销处 91120106752212495F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30号 8 绿嘀业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91120106MA06P9222P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31号 9 梵音(天津)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91120106MA06EU5G3N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32号 10 天津市红桥区翟博士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91120106MAC71UH864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33号 11 卓顺(天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91120106MA06CRDY2H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34号 12 恒荣装饰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91120106093768392E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35号 13 天津市利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1120106MAC5JLWWXA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36号 14 天津市阳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1120106MAC2XN863D 津红桥市监责改〔2026〕13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pdf
2026-03-26 | 红桥区财政局
公示公告
市级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5〕30号)、《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武清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武政备〔2025〕—2—303号)的要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取查看档案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26个镇街的2025年夏季、秋冬季秸秆综合利用及16个镇街2026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武清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22-29342363),所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 附件:1. 武清区2025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验收结果汇总表2. 武清区2025年秋冬季秸秆综合利用验收结果汇总表3. 武清区2026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验收结果汇总表
2026-03-26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为推动我市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春季水产养殖生产关键环节,市农业农村委围绕“优投产、促转型、增效益”主题,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培训。现将第3期、第4期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与时间本期培训安排两场专题讲座:3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1.《池塘设施化循环水高效养殖技术》主讲人:王健华(郑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研究员)2.《我国特色水产种质资源挖掘、开发利用及养殖关键技术》主讲人:牟希东(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研究员)二、培训方式与参与途径培训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进行。请参训人员通过手机等终端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津科助农”或“云上智农”平台,在线参加直播课。三、参加人员全市水产养殖户、渔业领域农技人员及相关从业者。四、有关要求请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广泛动员相关人员按时参训。参训人员可提前扫描二维码完成注册,确保直播期间顺利收看。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3月26日
2026-03-26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政策法规
市级
计划名称 抽查机关名称 抽查比例或抽查数量 抽查大类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计划时间自 抽查计划时间至 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 2026年度重点电力用户抽查计划 西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2 对电力用户的检查 对电力用户用电行为的检查 电力用户 2026-03-25 2026-12-31 西青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2026年度重点电力企业抽查计划 西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 对电力企业的检查 对电力企业供电行为的检查 电力企业 2026-03-25 2026-12-31 西青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2026-03-26 | 西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法规
省级
关于印发市商务局202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现将《市商务局202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予以印发,请机关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请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做好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                                                       2026年3月26日(联系人:法规处 范占杰;联系电话:022-63085703)(此件主动公开)市商务局202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规划起步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和《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结合商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一、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形式,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法规处、机关党办按职责分工负责)2.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机关党办、人教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处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法规处、人教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组织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学习培训4. 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全年,机关党办、人教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5. 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领导集体学法活动,深入学习事关全局、影响重大的法律法规规章。(全年,机关党办、办公室、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6.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宪法宣传周”系列学习宣传活动。(12月,法规处负责)7. 组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专题讲座。(3月,法规处、人教处按职责分工负责)8. 组织商务领域立法现状及动态专题讲座。(4月,法规处、人教处按职责分工负责)9. 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4月,办公室负责)10. 组织贸易政策合规专题培训。(5月,法规处负责)11. 组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重要法律法规。(6月,安监处负责)12. 组织民营经济法、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专题讲座。(7月,政务服务处负责)13. 组织拥军优属条例专题培训。(8月,人教处负责)14. 组织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9月,网信办负责)15. 组织审计法专题讲座。(9月,法规处负责)16.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庭审活动。(10月,法规处负责)17. 组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系列宣传活动。(全年,秩序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18. 组织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系列培训。(全年,法规处负责)19. 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年,机关党办负责)20. 组织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通过率达到100%。(按全市统一安排,法规处、人教处按职责分工负责)21. 组织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上半年,法规处负责)22. 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按全市统一安排,法规处负责)三、广泛开展商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23. 各业务处室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广大商务企业和其他管理服务对象,广泛宣传本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出口管制、贸易政策合规、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等专题培训,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24.各执法处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行政执法对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普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引导行政执法对象依法合规经营。(全年,各执法处室负责)四、加强普法工作统筹推动25. 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商务系统高标准启动“九五”普法工作。(全年,法规处负责)26. 研究修订并组织落实商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全面落实全市统一的“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全年,法规处负责)27.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总结并发布行政执法示范案例。(全年,法规处、各执法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28. 利用局OA内网、天津商务网、天津商务公众号、机关显示屏,开展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全年,法规处负责)附件:市商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6-03-26 | 天津市商务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市人社局关于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制度扎实开展2026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活动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推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劳动关系领域整体保持和谐稳定,请各区结合实际,按照《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28号)要求,组织开展好2026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活动(以下简称大讲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大讲堂活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宣传培训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分享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引导企业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二、时间安排自即日起至2026年底,各区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大讲堂活动。三、培训内容大讲堂活动期间,除对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时制度、带薪休假等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培训外,要对辖区内企业至少开展1期以《天津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培训;对辖区内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至少开展1期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培训。大讲堂活动要以实效实用为原则,确保覆盖辖区内重点企业。要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通过政企面对面、圆桌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劳动关系方面的需求。要为重点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通过“一企一策”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指导企业采用协商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尽量减少裁员。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育树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大讲堂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四、工作要求(一)各区要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制度,按照属地原则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推进、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建立问题收集办理台账,主动上门、靠前服务。对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及时组织研究、精准施策。同时,常态化开展企业问题回访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质效,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走深走实。(二)各区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发挥大讲堂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企业和职工的平台作用,坚持因需施训,广泛收集企业、职工劳动关系方面需求,确保培训贴近实际、解决问题。(三)各区要以开展大讲堂活动为契机,全面了解掌握本辖区企业知晓、熟悉、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情况,及时监测区域内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机制。(四)各区开展活动要严守安全底线,周密做好应急预案,对活动场所的用电、防火、交通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大讲堂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开展。请各区每月将活动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5日
2026-03-26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内六区动物防疫部门,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6—2030年)》(农牧发〔202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6—2030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3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3-26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内六区动物防疫部门,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6—2030年)》(农牧发〔202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6—2030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3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3-26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3-26 成文日期:2026-03-26 发文日期:2026-03-26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企业动态核查结论的通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6-03-26 | 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