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病残津贴领取公示(保税区)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等相关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对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1名申领病残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查证,并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投诉举报电话:022-84906142 来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十二南路天津临港商务大厦邮政编码:300452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保税区申领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人员公示名单(2026年3月18日)序号姓名性别年龄鉴定结论日期申请日期1王妍女43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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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3-18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红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浩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政府研究室、审计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蔡宁 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统计,教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投资促进,体育,对口帮扶,建议提案办理、区政府新闻、政务公开,外事(涉港澳台事务)、侨务,政务督查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西站站区办;代管司法、国家安全、政府法制、行政复议、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区总工会;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红桥分局、区税务局、区武装部、区消防救援支队、红桥交警支队、区法学会、驻区部队。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季大酉 代管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工作。副区长韩珺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商务(口岸服务、会展)、工业(无线电管理)、服务业、数据、数字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外国专家)、电力、通讯,妇女儿童工作;协助分管财政、金融工作;代管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工作;联系区网信办、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科协、区文联、区计生协会、市规划资源局红桥分局。副区长姜丽丹 挂任四川省德阳市副市长,挂职期1年。副区长马小川 分管民政(社会组织管理)、老龄,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民心工程,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营商环境),街道,网格化管理,民族、宗教工作;协助分管投资促进工作;代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运输、邮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减排工作;联系团区委、区工商联、区残联。区政协副主席李大为 代管卫生健康(中医药、爱国卫生运动)、医疗保障工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3-18 | 红桥区人民政府
责任通知书(公示送达).pdf
2026-03-17 | 红桥区财政局
武清区商务局2026年度抽查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抽查机关名称
抽查比例或抽查数量
抽查大类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计划时间自
抽查计划时间至
1
2026年度武清区商务局监督检查计划
武清区商务局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4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2026年1月
2026年12月
2
武清区商务局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4户
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监督管理
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监督管理
生活必需品销售和储运单位及其人员
2026年1月
2026年12月
3
武清区商务局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4户
美容美发行业管理
美容美发行业管理
美容美发经营者
2026年1月
2026年12月
4
武清区商务局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4户
洗染业管理
洗染业管理
洗染业经营者
2026年1月
2026年12月
5
武清区商务局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4户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监督管理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监督管理
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市场)
2026年1月
2026年12月
6
武清区商务局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10户
外商投资监督管理
外商投资监督管理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
2026年1月
2026年12月
7
武清区商务局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4户
菜市场管理
菜市场管理
菜市场、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
2026年1月
2026年12月
武清区商务局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4户
成品油流通管理
成品油流通管理
成品油经营企业
2026年1月
2026年12月
2026-03-17 | 武清区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公告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就天津市振勇镀锌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申请人天津市振勇镀锌有限公司二、案由天津市振勇镀锌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6年3月23日上午10点00分。四、听证会举行地点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振兴路四号315 接待室联 系 人:王胜联系电话:022-65306288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17日
2026-03-17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方津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CYBM0L1J):你单位员工马会成(身份证号:220581*********478)于2026年02月11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02月25日受理。并制作编号为S112019220260137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特此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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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3号【发布日期】2018-1-27 2013年1月25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13年1月28日起5年。 2017年11月27日,商务部收到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裁定维持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被调查产品和中国同类产品有关情况、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被调查产品进口情况、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及相关证据等进行了审查。现有证据表明,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关于产业及产业代表性的规定,有资格代表中国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产业提出申请。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的主张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8年1月28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继续按照商务部2013年第5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二、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3年第5号公告的产品范围一致。 四、复审内容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五、参加调查登记 利害关系方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基本信息、倾销调查期内向中国出口或进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以及关联情况等说明材料。《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http://trb.mofcom.gov.cn)下载。 本公告所指的利害关系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个人、组织。 六、查阅公开信息 调查过程中,利害关系方可通过前述网站查阅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案件公开信息目录,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0086-10-65197878)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案件公开信息。 七、对立案的评论 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及产品分类、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地区)及其他相关问题如需发表评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八、调查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为获得本案调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务部通常在本公告规定的参加调查登记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的外国出口商或生产商、国内生产者和国内进口商发放调查问卷。同时,商务部将在前述网站登载调查问卷。 未参加调查登记的其他利害关系方可直接从前述网站下载,或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索取调查问卷,并按要求填报。 所有利害关系方应在商务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而准确的答卷。答卷应当包括调查问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九、保密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需保密的,其应向商务部提出保密处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并应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 十、不合作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十一、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自2018年1月28日起开始,通常于2019年1月27日前结束。 十二、商务部联系方式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进口调查四处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010-65198197 65198474 传真:010-65198172 附件:乙二醇丁醚期终复审申请书(公开版).pdf 乙二醇丁醚期终复审申请书--附件(公开版).pdf 单丁醚复审登记调查表格.doc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8年1月27日
2026-03-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要求,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推动京津创新资源与沧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协作,特举办本次“双进双对接”—京津创新资源赋能沧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集群交流活动。(即:走进县区和集群,开展技术成果和科技金融对接)。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沧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中关村会展与服务产业联盟
河北省科技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沧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沧州中心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8:00-12:00
活动地点:金狮国际酒店
三、参会人员
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代表约100人
四、议程安排
第一阶段:参观调研环节(8:20-9:20)
参观河北世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展厅;
参观沧州智慧城市创新体验中心
第二阶段:合作交流活动(9:50-12:00)
(一)推介沧州高新区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情况
(二)产业、金融专家演讲
(三)政策解读
(四)京津冀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项目路演
(五)互动交流
五、有关要求
1.请参加活动人员于2026年3月20日(周五)17:00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cxzxjlb@tj.gov.cn。
2.天津参会人员自行前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合作交流部 张玮
联系电话:022-87890191-8305
附件:
1.参会回执.docx
2.沧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企业名单.docx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6日
2026-03-17 |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科技保险的部署安排,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按照“金融赋能科技 保险护航创新”科技保险宣传月活动安排,市科技局将举办科技保险专题培训会暨对接会,向全市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宣传推广科技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6年3月20日(周五)9:30—11:30
天开广场4号楼综合服务中心3层报告厅
二、参加范围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科技型企业等相关负责人(或科研人员)、相关金融服务机构业务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09:00—09:30 活动签到;
09:30—09:40 市科技局介绍活动安排;
09:40—10:00 国寿财险介绍实验室相关科技保险产品、保障责任、典型案例等;
10:00—10:20 人保财险介绍知识产权相关科技保险产品、服务体系、典型案例等;
10:20—10:40 太平洋财险介绍“天开保”综合保障类科技保险产品、服务体系、典型案例等;
10:40—11:00 提问交流环节;
11:00—11:30 现场对接环节。
四、报名方式
请参会人员于2026年3月19日(周四)12: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注: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刘红梅13642032717 赵颖 15122270426)
市科技局
2026年3月17日
2026-03-17 |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西青区体育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举措及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培训与学习交流活动,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群众体育基础不断夯实。完善健身园、微场地等各类健身设施90余处,更新升级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等场地10余处。开展各类主题特色赛事30余场,构建区、街镇、村(社区)三级赛事体系,联动开展各类赛事超300场,全年体育活动总参与人数超10万人次。二是体育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成立西青区体育总会,统筹行业协会、街镇资源,推动棋类协会等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科普,实现“以服务换空间”。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与宣传。培训体育管理干部及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余人,开展各级志愿活动50余场,在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赛获得两项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年度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合格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均居全市前列。三是竞技体育成绩显著突破。注册管理青少年运动员3633名,向上级输送运动员14名,获评市级业余训练综合评估优秀单位。全区3家单位获评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3名个人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组织参加全国及市级青少年赛事20余项,共获金牌466枚、银牌346枚、铜牌351枚。在第十九届全国武术之乡比赛中斩获19金16银2铜,取得团体总分全国第三的历史最佳成绩。圆满举办国际跳棋校际联赛、亚洲体育舞蹈巡回赛等跨区域赛事,积累了丰富的大型赛事办赛经验。(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执法事项与流程,确保执法权责明晰、程序规范。聚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管与联合执法,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行柔性执法与精准帮扶,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培训练兵,夯实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强化行业法治宣传,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维护体育市场秩序与群众合法权益。(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始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全年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0余次,切实夯实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基础。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视频学习、党支部研讨交流、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宪法宣传周、“八五”普法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法规,结合体育工作实际下沉基层,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办事原则,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网络留言,聚焦群众诉求,精准破解民生难题。受理与办结提交12345便民服务热线投诉咨询事项127件、12350投诉事项1件、电话投诉63件,办理回复北方网、人民网的网友留言以及督查室交办函、政法委维稳工作交办单23件、信访78件,响应率和办结率均达100%。(六)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将法治建设贯穿体育工作全过程,规范履职行为、提升治理效能。一是深学法治强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组织专题学习并邀请专业老师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开展法治进体育场馆、进赛场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针对性提升体育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和群众依法健身维权意识。依托线上宣传矩阵,同步推送体育领域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警示等内容,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完善机制促规范。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强化执法协同联动。健全法治工作流程,对重大决策、合同签订、赛事审批等关键环节严格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规范运行。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街镇体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重点体育经营单位专项培训和安全培训,通过案例研讨、实操演练等方式,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度和专业化水平。三是严格监管优环境。将法治要求全面融入体育社会组织年检、赛事活动审批、体育场地管理等重点环节,抓好专项监管与常态化抽查双重机制,引导体育企业、社会组织依法合规经营。紧盯高危体育项目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经营许可制度,推动经营单位合规办证、到期换证,全年完成6家单位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办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深化体育领域法治风险防控,将法治建设与安全生产、风腐问题整治等工作结合,通过制度修订、流程优化、重点排查,筑牢体育行业法治安全屏障。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通过总结梳理,2025年度我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宣传方式较为单一,针对性仍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未能真正深入人心;面对体育市场新业态、新场景,专业素养和综合执法水平仍需提升;常态化联动、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机制不够完善,尚未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三、2026年工作计划(一)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采用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精准化、分众化普法宣传;建立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提升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重点围绕体育市场新业态监管、法律法规更新、执法实操技能等内容开展培训;建立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执法人员钻研业务、提升能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执法队伍。(三)完善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制度,优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等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升体育市场综合治理效能。
2026-03-17 | 西青区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