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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6186)
公示公告
市级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为建设交通强市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 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全市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持党委(党组)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领导地位,不断增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加强党的领导,各单位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党组报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进展以及重大、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本级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要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扎实推进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局局直党委、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加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沧州市汽车出租客运管理行业立法。紧密结合实际,围绕沧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际,积极研究谋划《沧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成《沧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力争具备由二类立法项目转为一类的条件。(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城运处)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制度要求,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程序,组织各单位及时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管理,同时完成新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程序、时限报送和备案工作。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有关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起草单位和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配合省厅推进京津冀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对接协作。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四基四化”建设等工作,积极谋划开展与京津的法治对接交流和执法协作。(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各执法单位) (四)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对市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事项梳理形成权力清单,结合“三定”方案和工作实际梳理形成责任清单,进一步划清权责边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参照市局做法形成本单位权责清单。(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人事科;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工作。坚持严格执法,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惩处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对阻碍和破坏交通检疫等法定防控措施实施、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规范执法,在采取交通检疫和应急处理措施时,要严格依法依规审慎作出决策,不得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坚持公正执法,坚持法治统一、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要求开展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时期的公众情绪,避免引发社会舆情,要善于释法说理,执法过程中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执法方式,结合实际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各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重点抓好基层执法部门的贯彻落实,将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督导,开展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各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严格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制定本年度抽查方案和抽查计划,对随机抽查市场监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管事项和监管领域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运管处、客管处、城运处、监督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推行执法公开、执法信息共享,做好执法信息在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互联网十监管”系统及各单位门户网站的同步录入公示。(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各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通过明察暗访、督导检查等手段,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对客货运车辆乱收费、乱罚款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各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严格管束执法风气,对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中存在的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净化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服务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各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七)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四基四化”建设。贯彻落实好交通运输部“四基四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推进“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与省厅协同推进,做好终端硬件采购配备工作。(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财务科、局直各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八)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大对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力度,层层落实责任、理顺权责关系,夯实基层执法基础。落实并完成向省厅按月报送进展情况的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制定出台配套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工作机制,对决策的形成、审查、集体研究、执行调整等进行全流程规范约束。(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全部经法制机构审查,凡是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履行下步工作程序。各级各部门凡是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政策文件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严格接受广泛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强化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内部监督,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合力。围绕交通运输行业行风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搜集意见建议,加强源头治理,净化行业风气。规范举报投诉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利用12328热线、阳光理政等方式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政法科、财务审计科、局直纪委;责任单位: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审批取消下放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力争2020年底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在“一趟清”的基础上实现“不见面”审批。(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运管处、客管处、城运处、监督处、路政处) (五)不断改进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办案。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各类案件的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六)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的分工与合作,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能力。强化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保障,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好政府法律顾问的力量,激发其工作潜力,为交通运输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七)严格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之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当向市局和同级党委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市局将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把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党组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局直党委;责任单位:局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对工作人员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办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培训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开展执法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人事科;责任单位:局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普法工作力度。严格贯彻执行普法责任清单,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等制度,确保普法与执法相衔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化交通行业法规、规章宣传普及力度,加强重大政策性文件宣传解读。结合“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2025-04-28 |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品公益广告回顾展”作品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品公益广告回顾展”活动。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对象(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单位。(二)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社等传统媒体单位,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发布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公司等广告经营主体。(三)境内外热心公益传播的组织和个人。二、作品要求本次活动征集的公益广告是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广告,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作品应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曾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户外媒介、互联网平台等媒介公开发布,或省级以上公益广告比赛获奖作品。报送作品应与公开发布作品或获奖作品版本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二)作品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制作优良,突出思想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公众传播使用。(三)作品应当具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名称权等权利。(四)报送国际传播作品的,需提供在国(境)外媒介发布的证明材料。(五)作品一经报送即同意授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同意授权公众免费下载和公益使用。三、作品类别(一)平面类。可以在任何媒介投放的平面公益广告,作品格式为 JPG、PNG等,不得低于300dpi,CMYK色彩模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两幅以上(不超过3幅)视为系列,系列作品请按逻辑顺序排序。(二)视频类。作品应为单条形式(系列作品分别计算),时长不超过2分钟,格式为MP4,H.264编码,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三)音频类。作品格式为MP3或WMA,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四、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五、报送方式公开征集采取自主报送的方式,相关单位或个人将公益广告作品以及信息登记表(附件1)、作者或版权方出具的作品承诺书(附件2)一并压缩打包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百度网盘链接发送至gygg2025@163.com。网盘链接需含提取码,有效期至少到2025年9月30日。请勿直接向邮箱发送作品。请将每部作品和信息登记表、作品承诺书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和邮件名称请标明“发布媒介或公益广告比赛所在省份+单位或个人名称+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如北京+某日报+平面类+作品名称)。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级媒体、企事业单位等报送作品的,所在省份信息请注明“中央级”。六、其他事项(一)作品报送结束后,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开展评议,确保内容合法合规、作品具有较高质量。(二)入选作品将于2025年底前通过中央级媒体、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和“市说新语”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宣传展示,并以适当方式对作者、创作单位和推荐单位进行鼓励。(三)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有关问题和建议请与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联系,电话010-82261514。 附件:1. 公益广告作品信息登记表2.公益广告作品承诺书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21日
2025-04-28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品公益广告回顾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品公益广告回顾展”活动。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重要指示精神,面向全社会认真征集、评选、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发布的精品公益广告,全面彰显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三、活动内容(一)宣传发动。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各类媒体就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品公益广告回顾展”作品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报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自主报送公益广告作品。(三)作品审核。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合法合规、作品具有较高质量。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开展评议。(四)宣传展示。2025年底前,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中央级媒体、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和“市说新语”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宣传展示,并以适当方式对作者、创作单位和推荐单位进行鼓励。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相关工作,将公益广告回顾展活动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结合起来,加强活动保障,确保取得实效。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二)强化宣传动员。要广泛开展活动宣传,提高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深入挖掘当地公益广告创作资源,对重点创作单位加强联络沟通,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三)规范工作程序。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作品导向正确、制作精良、作品优秀。推荐作品应当具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并授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用于后续宣传推广等用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活动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四)注重活动实效。要积极协调当地媒体宣传展示入选作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拓展办公楼宇、户外街区、广告产业园区、其他公共空间等线下展示渠道,创新公益广告传播方式。联系人:广告监管司  陈健、郑义刊  010-82261514 附件:1. 征集作品要求2. 推荐报送方式3. 公益广告推荐函4. 公益广告推荐作品清单5. 公益广告作品承诺书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4-28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快速发展,结构持续优化,市场机制逐步完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但仍存在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不强、市场化集约化水平有待提升、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优做强,实现集约化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推进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驱动检验检测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检验检测创新体系,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明确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统筹检验检测行业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集约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行业总体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涌现一批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优的检验检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检验检测新格局。  二、着力深化改革,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发展  (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的市场化改革。科学界定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经营类机构要转企改制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实现市场化运作,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能力,着力做优做强;公益类机构要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管理政策,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强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更好服务市场监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和职责,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加快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的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率先做强做优做大。  (五)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行业。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检验检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检验检测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检验检测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六)打造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政府实验室建设,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创建、整合、提升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支持各地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促进检验检测行业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开放共享检验检测资源,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推进仪器设备、实验环境、标准物质等要素资源的社会共享共用,提升相关要素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七)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瞄准国际技术前沿,推进检验检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基础性、公益性和产业共性技术瓶颈。研究面向基础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跨行业通用检验检测技术,重点发展在线、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实现关键检验检测技术自主可控。推动检验检测与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量子传感技术融合发展,引导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标准物质的设计研发,加强对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仪器设备、服务模式、标识品牌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国产仪器设备“进口替代”验证评价体系,推动仪器设备质量提升和“进口替代”。  (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从提供单一检测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决方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现“一体化”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与科研机构、计量技术机构、标准研究机构、认证认可机构等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服务效能,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助推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牵头组建高水平创新联合体,加快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推动检验检测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产业集聚区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推进军民检验检测体系融合,促进军民检验检测资质互认,强化大型检测设备共享共用,更好服务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  (九)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围绕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先进制造业支撑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智能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高水平国家质检中心。支持国家质检中心积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鼓励国家质检中心积极参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国家质检中心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国家质检中心规范管理,严格建设标准和程序规定,完善退出机制,优化国家质检中心布局。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重点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加快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着力造就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地方政府、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共建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设检验检测相关培训项目,不断增加检验检测领域的培训服务供给,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四、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质量竞争力  (十一)完善市场要素资源供给。支持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完善针对检验检测行业的融资渠道和扶持政策,建立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基金或科研创新基金,健全针对检验检测服务业特点的金融救助机制。支持保险部门建立检验检测服务质量保险制度,对于检验检测责任事故先行赔付,通过保险杠杆调节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模式,提升质量竞争力。进一步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十二)引导行业品牌建设。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品牌培育、发展、激励、保护政策和机制,营造良好的检验检测品牌成长环境。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进行商标注册、品牌保护,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品牌意识、价值和形象。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的检验检测机构成为行业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推动形成检验检测国际知名品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不断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  (十三)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检验检测内外相衔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拓展多双边合作机制、推动检验检测数据与结果国际互认为重点,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国际相关制度、标准和技术的跟踪研究。支持国内机构拓展国际业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通过合资、并购等方式加强海外布局。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技术培训、实验室共建、实验室间比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业务,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五、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  (十四)加大监管力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检验检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监管优势,加强信息互通和协作联动,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大重点领域及高风险领域的抽查比例,强化线上线下渠道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加快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积极利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云监管”等智慧监管手段和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技术措施,加强监管方式创新,提升监管效能。  (十五)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公开检验检测报告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自查平台建设,引导行业开展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  (十六)加强社会监督。优化12315平台服务,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系统、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等信息查询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和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完善暗访线索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同业监督。  六、保障措施  (十七)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依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发布资质认定领域范围清单。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加强对机构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进一步压缩资质认定许可和评审时限,精简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便利机构取证。对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集团化检验检测机构跨行业、跨区域发展等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业态积极进行政策研究,及时出台措施,持续优化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  (十八)强化法治保障。结合地方检验检测立法工作经验,推动检验检测管理条例立法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和衔接,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监督管理、资质认定、建设发展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完备的法律制度链条,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十九)积极争取支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科技、工信等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各产业领域归口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推动检验检测融入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大局,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格局。  (二十)完善统计监测。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行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业监测工作队伍,不断丰富检验检测相关管理和运行数据的采集手段,提升统计监测工作质量。大力提倡检验检测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加快建设检验检测行业监测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社会监督。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结合“世界认可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重要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科普宣传、便民检测、技术培训等各种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检验检测行业的了解和信任,宣传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成效,加大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诚信有为成为检验检测行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4-28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2年第40号 【发布日期】2012-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7月2日正式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代表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交的书面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太阳能级多晶硅产量之和在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1-4月期间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均超过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7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   被调查产品名称:太阳能级多晶硅。英文名称:Solar-Grade Polysilicon。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以氯硅烷为原料采用(改良)西门子法和硅烷法等工艺生产的棒状多晶硅、块状多晶硅、颗粒状多晶硅产品。   被调查产品电学参数为:基磷电阻率300欧姆?厘米(Ω ? cm);基硼电阻率2600欧姆?厘米(Ω ? cm);碳浓度1.0×1016(at/cm3);n型少数载流子寿命500μs;施主杂质浓度0.3×109;受主杂质浓度0.083×109 。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太阳能级单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硅锭的生产,是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三、登记应诉   就倾销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参加应诉的涉案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同时提供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倾销调查应诉登记参考格式》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子网站(网址为http://gpj.mofcom.gov.cn)"案件动态"栏目下载。   就产业损害调查,利害关系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登记应诉,同时应提供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生产能力、产量、库存、在建和扩建计划以及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等说明材料。《参加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申请表》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上应诉登记栏目下载。   四、不登记应诉   如利害关系方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则商务部有权拒绝接受其递交的有关材料,并有权根据所掌握的现有材料作出裁定。   五、利害关系方的权利   利害关系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子网站(网址为http://gpj.mofcom.gov.cn)"案件动态"栏目下载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的非保密文本,或到商务部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010-65197878)进行查阅。   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有异议,可以于上述登记应诉期间内将书面意见提交商务部。   六、调查方式   调查机关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查。   七、本次调查自2012年7月20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3年7月20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4年1月20日。   八、商务部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电话:86-10-65198196,65198746,65198747   传真:86-10-65198164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电话:86-10-65198062,65198074,65198190   传真:86-10-65197578   附件:1.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应诉登记参考格式   附件:2.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书及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2025-04-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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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人事科教司 发文日期:2025-04-28 成文日期:2025-04-28 发文日期:2025-04-28 有效性:有效 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2025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5-04-28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人事科教司 发文日期:2025-04-28 成文日期:2025-04-28 发文日期:2025-04-28 有效性:有效 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任职人员公示公告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5-04-28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人事科教司 发文日期:2025-04-28 成文日期:2025-04-28 发文日期:2025-04-28 有效性:有效 名称:民航系统2025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5-04-28 | 中国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规
国家级
财会〔2025〕6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工作,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我部修订印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4〕2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25年4月16日
2025-04-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示公告
市级
4月25日,市委社会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吴晓华出席并讲话,市长董晓航主持。市领导赵志强、王金刚、钮兴辉、胡克 明、张学锋、刘立斌、周峰、张晓雁、崔海霞、靳宏亮、孙文欣出席。吴晓华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强化政治担当,努力开创全市社会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奋力谱 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衡水篇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吴晓华强调,要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动衡水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聚焦“两个覆盖”要全、“两个功能”要强、“两支队伍”要硬、“两块阵地”要稳,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 作,建强产业链党组织,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和改革发展,开展“1+4”靶向服务,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 力。要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大力推广“基层党建+网格化+信息化”治理模 式,扎实开展对村巡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推动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要在 凝聚服务群众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以“强治理、保安全、促和谐”专项行动为牵引,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好“老帮 老”志愿服务,完善“爱心爸妈”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加强“持之‘益’衡”品牌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吴晓华要求,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锤炼过硬队伍,加强系统建设,形成做好社会工作的强大合力。会上,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委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2025-04-27 |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