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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77)
公示公告
省级
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市科技局科技专家库常态化征集入库专家,具体要求详见《市科技局关于常态化征集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606/t20260616_7318582.html)。按照工作程序,现拟对天津市科技专家库2026年第四批拟入库专家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入库专家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说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入库专家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所有公示的入库专家不得将科技专家作为荣誉称号加以使用和宣传。我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我局举报。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邮编:300051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郭田田联系电话:022—58832980附件:拟入库专家名单2026年9月24日
2026-09-24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省级
依据《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华北区域“3+2”标准化战略协作框架协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商品交易场所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发布的天津市地方标准目录                                       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发布的天津市地方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被修订标准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12/T 7001-2026 商品交易场所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 2026年9月23日 2026年12月1日注:地方标准文本可在我委网站(http://scjg.tj.gov.cn)查阅。查阅路径:在线服务→综合查询→天津市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电话:022-27113030。  
2026-09-24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现批准《脉搏血氧计校准规范》等9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编号 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备注 JJF(津)5014-2026 脉搏血氧计校准规范 2026/09/24 2026/11/01 JJF(津)5015-2026 微差压表校准规范 2026/09/24 2026/11/01 JJF(津)5016-2026 白内障超声乳化仪校准规范 2026/09/24 2026/11/01 JJF(津)5017-2026 真空冷冻干燥机校准规范 2026/09/24 2026/11/01 JJF(津)5018-2026 变压器铁芯接地电流测试仪校准规范 2026/09/24 2026/11/01 JJF(津)5019-2026 大尺寸激光三角测距仪校准规范 2026/09/24 2026/11/01 JJF(津)5020-2026 医用洗板机校准规范 2026/09/24 2026/11/01 JJF(津)5021-2026 数字式连续分液器校准规范 2026/09/24 2026/11/01 JJF(津)5022-2026 冷链运输车温度参数校准规范 2026/09/24 2026/11/01 2026年9月24日
2026-09-24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引导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有关规定和《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政法〔2023〕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开展我市2026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市级单冠)培育工作,通知如下:一、第七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一)基本条件和要求。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单冠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可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推荐上报名额。依据各区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前六批遴选情况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了各区推荐名额上限(附件3),请各区按照名额推荐上报。(三)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二、第一批、第四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第一批、第四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参加复核,填写《申请书》,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通过复核的企业将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未通过复核或未提交复核材料的企业将从名单中予以移除。三、其他有效期内的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信息更新除参加复核的第一批、第四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外,其他有效期内的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应按要求更新企业信息,填写《申请书》,提供《申请书》及信用信息报告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件和佐证材料。对于发生重大经营变化、重大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实上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四、工作安排(一)工作要求。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新申报和参加复核企业核查力度,对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以及近三年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予以重点把关,提升推荐质量。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二)材料要求。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填写《申请书》,逐项列明相关数据,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确保填写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材料清晰完整,申报材料详细要求详见附件1。(三)各区推荐。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10月28日前,经认真审核后按照推荐名额要求(新申报企业需明确推荐企业顺序,申请复核企业不占推荐名额),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二份(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及参加信息更新的企业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我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供参考)2.申请书填写说明(供参考)3.各区推荐名额4.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2026年)5.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络表          2026年9月22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柯于灿;联系电话:83607736)(此件主动公开)
2026-09-24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级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6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索引号: 319-9915-2026-0049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6〕8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6-09-24 发文日期: 2026-09-24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6〕8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6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涉及哺乳装等6类产品。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6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2026年9月24日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6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rar 原文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6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6-09-24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用人单位反映,或直接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反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党建服务管理岗,因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取消相应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10月8日(5个工作日)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26年9月23日             
2026-09-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省级
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持续优化天津旅游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杜绝乱象短板,让每一位游客安心、舒心、暖心畅游,全力打造文明、诚信、安全、优质的旅游环境,在此,我们向全市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旅游商户和经营者倡议如下:一、坚守诚信经营,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全市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旅游商户和经营者要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明码标价、公开透明,杜绝哄抬物价、坐地起价、价格欺诈、强制消费、宰客欺客等违规行为。规范服务流程,信守服务承诺,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合理保障游客消费权益。主动公示消费标准、服务范围、退费规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诚信经营赢得游客信任、树立行业口碑。二、优化服务细节,提升全域旅游体验质感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要对照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立足游客需求,深耕服务细节,全面升级假期旅游服务水平。各景区要优化游览动线,及时维护游乐设备、环境卫生,合理疏导客流,减少游客排队等候时间。酒店民宿要提升客房卫生标准、保洁质量和住宿服务,提供温馨周到的入住体验。旅行社要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切实维护来津游客安全与合法权益,不组织和宣传“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及产品。三、严守安全底线,筑牢假期旅游安全屏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景区游乐设施、消防设备、用电用气、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整改各类风险隐患。完善节假日客流管控、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安保人员和救援力量。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守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四、践行文明服务,引领文旅文明新风尚积极践行文明旅游理念,以文明服务带动文明出游。旅游从业者规范言行举止、着装仪容,杜绝态度冷漠、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服务问题,主动热情服务每一位游客。积极引导游客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扔垃圾、不踩踏绿植、不涂鸦刻画,杜绝不文明旅游行为。主动传播地域文化、城市魅力,讲好本地文旅故事,当好城市文明宣传员、文旅形象代言人。五、强化高效响应,畅通游客维权服务渠道健全节假日游客咨询、投诉、求助快速响应机制,畅通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公示投诉电话、服务窗口,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办、快速处置、及时反馈。优化投诉处理流程,耐心倾听游客诉求,公正高效化解旅游消费纠纷,积极为游客排忧解难。杜绝拖延处置、消极应对、推诿搪塞等问题,以高效的服务响应、务实的处置举措,切实解决游客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提升游客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6-09-23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市武清区信者布艺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222L05977470M):你单位职工王晓珑(身份证号:12022119******1324)于2026年9月11日向我委提交了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申请材料,我单位经审核于2026年9月11日作出编号为S212011420261111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9-23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申报通知
市级
各企业: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保税区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本次申报经济数据指标范围为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应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二、申报审核流程(一)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完整填写申报信息(线上经济数据需按照平台要求如实填写2023-2025年数据)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线上填报时间为9月11日至10月12日。申报期内线上提交材料后如需退回修改可联系滨海新区工信局,联系电话:022-63001577。(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制作胶装纸质材料(参考附件1),于10月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刻盘1份)报送至我局。(报送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座6楼工信局,空港企业可于10月8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空港投资服务中心A区三楼。)三、其他事项(一)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认定后有效期3年。(二)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三)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取消认定。(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简单更名,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上同步完成名称变更申请。如发生跨区域迁移,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上提交跨区域迁移申请,并与迁入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后续由迁入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培育和服务监测等工作,迁出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配合。(五)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情形,取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企业,可以三年内再次申报。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2.推荐名单              3.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联系人:保税区工信局  杨刚、郑慈航;联系电话:15620799749、15692258138) 附件下载: 239241733.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9-23 |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法规
市级
津南区2026年度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消费券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据《天津市构建“大消费”格局行动方案》《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通过发放企业消费券形式,全面推动区内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拓展营销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和服务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持续提升津南品牌在全国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二)基本原则——普惠公平,精准赋能。津南区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消费券面向全国各地市场主体公平开放,紧扣全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主线,推动跨区域产业链融通协作、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与要素跨区域流转,依托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公开规范,严控风险。坚持流程透明、标准清晰、全程可溯,健全消费券申领、核销、监管全链条管理机制,规范资金使用,严防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运营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确定运营公司,作为津南区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消费券项目的第三方运营主体,全权负责消费券申领审核、发放投放、使用监管、核销结算、数据统计、风险防控、宣传推广、系统运维等全流程管理工作;运营公司应具备自建并独立确权的津南区企业采购服务消费券平台管理系统,应用域名www.jnqqyxfq.cn,并制定《津南区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消费券发行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作为津南区消费券发行工作的具体实施依据在平台网站公示。三、核销、采购对象(一)核销对象。1.在津南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通过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资质审核,且实地经营半年以上的限上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市场主体(以下简称“核销企业”)。限上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符合津南区产业发展规划定位的重点行业;2.自有独立知识产权数字技术平台,完成ICP备案,并具备以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准确、真实反映业务实际交付情况的能力。(二)采购对象。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并采购核销企业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以下简称“采购企业”)。四、发放、核销管理消费券发行、核销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指引履行申请、审核流程,并提交上传相关要件:(一)发放管理。采购企业自主在消费券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和申领企业消费券,提交能够客观反映企业主体身份和真实体现交易规模的佐证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运营公司审核确认后向采购企业发放企业消费券,发放比例为项目服务费总金额的10%;(二)划转管理。经平台审核确认后,将发放给采购企业的消费券划转至对应核销企业。消费券以实际申请到的面额为准,不得出售、转让、赠送、质押、拆分、重复和跨期使用;(三)核销管理。核销企业收到消费券后,在发行期内发起企业消费券的核销结算申请,运营公司审核通过核销结算申请后,及时、足额兑付消费券资金至核销企业。五、部门分工(一)区发改委负责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消费券年度工作方案的制定印发和公开发布;负责消费券资金的预算申请、执行(将消费券兑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运营平台)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评估全区企业消费券发行质效;(二)区财政局负责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消费券相关资金的保障、监督工作;(三)运营公司负责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消费券的整体运行工作,按照工作指引负责采购和核销企业的资格认证、发放和核销管理的审核确认、消费券资金的支付通道构建和划转结算、消费券平台的运维保障、平台系统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业务咨询及交易的纠纷协调处置等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指引经公开征求意见后进行公示、实施;负责公示各期发行方案和发行结果;(四)属地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本区域发行需求,适时向区发改委报送本区域本期消费券支持规模计划;负责评估本属地企业消费券发行质效并按期向区级行管部门书面通报评估结果;负责动态监管核销企业资格的存续有效性与经营合规性,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消费券发行的检查工作。六、其他事项(一)各部门要严格对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抓好落实,全面提升津南区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消费券发行整体工作质效;(二)运营公司要严格开展企业消费券资质要件和核销条件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审核,防范虚假交易等风险,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企业消费券资金;(三)采购企业、核销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企业消费券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领、核销资格,已兑付资金的由运营公司会同属地部门追回,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四)本方案试行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原《津南区2026年度企业采购服务消费券工作方案》、《津南区2026年度企业采购服务消费券实施细则》同步废止;(五)本方案由津南区发改委负责解释。具体流程按照运营公司制定的工作指引组织实施。 附件:
2026-09-23 | 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