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卡压式铜管件》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502-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503-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隔绝式气体定压装置》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501-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原《隔绝式气体加压膨胀装置》CJ/T3053-199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桥梁缆索用高密度聚乙烯护套料》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297-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原《桥梁缆索用高密度聚乙烯护套料》CJ/T297-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通用技术要求》为建筑工程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169-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JG/T169-200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经审核,袁恩良等1851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附件:准予袁恩良等185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修订工作,现就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调查。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并于4月14日前反馈我司。 联系人:范宏柱 电 话:010-58933293 010-58934250(传真)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情况调查问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7年3月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现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与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建设“港联购物中心”,侵占泄洪通道长达1.3公里,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等规定。 现决定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请你厅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请于2017年6月2日前报告处理整改结果。依法整改到位后,我部将按程序解除挂牌督办。 联 系 人:赵大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电话:(010)589335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日 抄送:兰州市人民政府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省太康县华夏外国语小学2005年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先后建设了4栋教学楼、5栋宿舍楼、1座餐厅和8栋住宅楼;2010年违法占用毗邻的1.5万平方米集体土地擅自建设和销售多栋别墅,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等规定。 现决定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请你厅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请于2017年6月2日前报告处理整改结果。依法整改到位后,我部将按程序解除挂牌督办。 联 系 人:徐明星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电话:(010)58933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日 抄送:周口市人民政府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