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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5867)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乡村振兴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消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将联合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色建材进万家 美好生活共创建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2022年12月  三、试点地区  按照部门指导、市场主导、试点先行原则,2022年选择5个左右试点地区开展活动,有意愿的地区可依据本通知要求形成工作方案,向指导部门提出申请。  四、组织形式  (一)活动委托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牵头,会同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组织实施,试点地区与上述单位做好对接。  (二)参与活动的产品原则上应为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一批)》(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2号)要求,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具体获证产品清单和企业名录由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另行发布,供试点地区参考。试点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清单名录,对于未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产品,试点地区应明确产品技术要求,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对于符合认证条件的产品,各地区应加快开展认证活动。  (三)试点地区召开活动启动会后,下沉市、区(县)、乡(镇)、村,通过举办公益宣讲、专场、巡展等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活动,加快节能低碳、安全性好、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四)试点地区应引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卖场商场等积极参与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鼓励企业、电商、卖场等让利于民,助推绿色消费。  (五)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明确消费维权投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维权服务。  (六)试点地区做好活动总结,11月底前将总结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每个季度末向商务部(消费促进司)报送有关促进消费的举措和成效。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加大对活动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人财物保障,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做好安全保障。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安全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三)注重舆论引导。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加大绿色建材科普宣传力度,加强活动全过程全覆盖宣传引导,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010-68205576/5596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010-85093858/3329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010-57811075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010-6225231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2022年3月3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白东坡等1058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三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建磊等26308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八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1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徐国强等20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李佳等17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任志龙等23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冀国龙等36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锦正等15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四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四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四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四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四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1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王秀东等2200名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杨力哲等134名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的人员符合注销注册条件,予以注销,其注册证书作废。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王秀东等2200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二批)     2.准予杨力哲等134名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二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1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2年度第二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中“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2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元皓等22142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九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15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可心等18449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2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人防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根据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表,我部组织制定了《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施光伟等2507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五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2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