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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017)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我部总结各地在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健全法规标准等方面经验做法,形成《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四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体检工作,我部总结各地在建立健全城市体检工作组织机制、创新城市体检工作方法、建立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加强城市体检工作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城市体检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我部编制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5年版)》,现予以印发。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上一版同时废止。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气象局,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气象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城市极端暴雨频发,我国部分城市出现超内涝防治标准、甚至超历史极值的强降雨,对城市安全造成威胁。为科学反映降雨规律变化,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和汛期应急处置等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暴雨强度公式评估修订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暴雨强度公式适用性评估各省级气象部门要督促各城市分析近年来降雨时空分布变化规律情况,收集整理最新降雨信息资料,评估现行暴雨强度公式适用性。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组织各城市按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等有关规定,结合近几年极端强降雨情况,分析城市内涝设防标准对应的降雨量是否发生变化,评估本地暴雨强度公式是否需要修订。二、做好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工作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指导督促各城市做好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工作。超过5年未修订公式或经评估降雨规律发生明显变化的城市,要及时启动修订。城市规模较大、降雨分布不均的城市,应根据降雨分布情况分区域编制暴雨强度公式。强降雨呈减少趋势的城市,可暂不作公式修订,以保证设防标准不降低。三、强化公式修订结果运用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根据暴雨强度公式的修订结果,及时更新当地内涝防治标准对应的降雨量。要充分运用公式修订成果,在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中,高标准规划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在工程设计建设中,提高设施建设标准,校核现有设施运行水平,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四、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合作各城市气象部门要根据公式修订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供历年气象降雨信息等资料,并加强规律性分析。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气象部门要密切合作,合理规划布局雨量计等气象观测设备,提升气象服务精准性,做好城市排水防涝、汛期应急处置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职工公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2027年)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党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天津港保税区职工公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2027年)》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天津港保税区职工公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2027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方案和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决策部署,依据《天津港保税区职工公寓管理办法》、《天津港保税区企业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结合保税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创新保税区“公寓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为企业人才提供精准化、便利化的安居保障,助力区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赋能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产城融合战略,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公寓社区,全力打造“全市一流、全国领先”的保税公寓社区品牌,奋力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保税实践。2025年底前完成纳管公寓的资格认定工作,保障公寓高效运营;至2026年底,推动非国有公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提升运营管理效能;2027年底前,重点推进空港二期、三期新建公寓社区相关公益配套建设,推动区域整体职住平衡和居住保障,为保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二、主要任务(一)以全局视野统筹公寓规划建设1.科学规划供给。统筹区域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完善职工公寓建设规划,衔接好航空物流区职工配套服务中心、空港华贤美寓项目、海港新兴产业中心及临港中欧蓝白领公寓等在建公寓项目的相关公共配套、市政配套、公益配套、商业配套、房源设置等,确保在建公寓布局合理、供需均衡、如期使用;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合作,通过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筹集建设,保证职工公寓房源供给稳定高效。(责任部门:规建局、发改局、物流区管理局、城环局、社发局、国资局、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2.制定特色化路径。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开展“一寓一品”、“一企一策”定制服务,推进建设“专家公寓”,高标准建设致勤公寓、金发公寓等“人才公寓”,精准服务福光公寓、明湾公寓等“产业公寓”建设。推进特色公寓产品,吸引更多人才集聚,促进创新资源的集聚和流通,激活创新链。(责任部门:社发局、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二)推行“政府指导+市场化”模式运营管理1.深化市场化、国际化运营。认真落实服务业招商引资,强化政策引导和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临港悦居等10个国有公寓项目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和投资运营商开展市场化共赢合作,利用其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服务理念助力区域公寓协调发展,打造“全市一流、全国领先”的保税区公寓社区品牌,增强区域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投促局、国资局、社发局、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2.党建引领提质。依靠社区“大党委”夯实公寓社区党建工作。2025年底,建立青年公寓、福光公寓、科技公寓、明湾公寓4个公寓社区基层党组织,之后逐步实现区域公寓党组织全覆盖,实现行政资源、党建资源、社会资源的集约化配置。充分发挥公寓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事务共商、服务共抓、难题共解”的公寓议事会机制,推进金发公寓等纳管公寓建立健全公寓管理服务制度体系,规范公寓管理标准和服务品质。在蓝领公寓社区建立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作机制,努力增强住宿职工获得感、幸福感。(责任单位:社发局、党建部、群团部、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3.执法联动协作。聚焦公寓社区整体环境,联合实施源头执法和综合治理活动。强化公寓社区网格力量配置,2025年底,新增空港片区金发公寓等13个公寓5网9格、海港片区及临港片区悦居公寓等7个公寓3网6格力量增配,持续发挥“密网覆盖,多格合一”和“网格吹哨,部门报到”迭加效能,加快公寓社区执法管理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社发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城环局、消防支队、公安派出所、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三)构建复合型公寓社区全生态1.深化“美丽公寓社区”建设。推进青年公寓旧房整体提升改造,逐步实现独立卫浴全覆盖;实施致勤公寓、致馨公寓、天住领寓、福光公寓、明湾公寓共计1500套房间室内整体翻新及家具家电更新;完成致勤公寓、福光公寓、明湾公寓总计2万平方米墙面维修工作;推进致勤公寓、青年公寓、明湾公寓管道系统更新;同步推进金发公寓等纳管公寓微型消防站、充电桩等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加速实施青年公寓、福光公寓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建职工公寓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推进既有公寓节能改造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更新。系统优化公寓照明系统,增设节日氛围灯光装置,深入推进“一寓一景”,切实改善公寓整体环境品质,着力营造温馨舒适、安全宜居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社发局、城环局、规建局、消防支队、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2.完善公寓社区配套。加强公寓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老年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和儿童娱乐场所。完善空港二期金发公寓、临港悦居公寓等商业配套,引入购物、健身、观影等休闲娱乐设施,丰富职工生活选择,打造公寓社区“15分钟生活圈”。完善临港区域明湾公寓、悦居公寓医疗、公共交通等功能配套建设,营造宜业宜居的良好环境,切实增强职工、老人和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社发局、商务局、规建局、文教局、城环局、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3.加快公寓社区管理数字化转型。开发建设公寓社区智慧化服务平台,推动纳管公寓与区域职工公寓整体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报修、咨询、议事等事项线上办理,完善公寓人员入住及退宿管理系统,切实做到人员入住即时登记、迁出及时注销。加快推进公寓出入口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工作,并实现与公安网络数据对接。依托保税区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提升公寓社区“一网统管”运行效能,着力强化管理措施精准性,全面提升公寓社区现代化治理水平。(责任单位:社发局、工信局、公安派出所、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4.持续探索公寓社区服务赋能升级。推动公寓文体中心阵地资源共享,开展“公寓社区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培育特色公寓社区文化活动品牌。建设“青年驿站”、“人才驿站”、“专家驿站”、“新时代建设者之家”等配套服务功能,联合打造青年创业、专家兴业创新服务平台,提供就业指导、创业培训、项目申报、政策支持等“全链式”人才服务,实现不出公寓即可办理超90%的民生事项。推动人才安居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人才与产业同频共振、互促共进。(责任单位:组织部、党建部、人社局、群团部、社发局、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四)筑牢公寓社区安全管控防线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公寓产权单位和运营公司严格遵循“四方责任”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配套规章制度,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消防设施、用电安全、燃气设备、房屋结构及特种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测排查,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实效;加强公寓维稳工作,做好对公寓重点人、重点事的时时管控,预防上访、群访、缠访等事件,全力保障公寓安全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2.强化行业职能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遵循“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履行行业管理责任,通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执法监督检查,精准排查各类潜在安全隐患,坚决消除问题苗头,切实保障公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督查问责,有力推动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全面提升公寓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社发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城环局、消防支队、公安派出所、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五)打造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示范标杆围绕区域港产城深度融合,重点推进致勤公寓、金发公寓、科技公寓、明湾公寓等示范项目建设。持续深耕细作,建设一批公寓社区优秀实践区,实现公寓社区从示范点到示范区、从专项示范到综合示范的迭代升级,打造人民城市建设示范引领标杆。(责任单位:社发局、天保控股、临港控股、城更集团)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公寓规划、建设、运营各环节,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行动计划高效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二)强化要素保障,健全政策支撑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先保障示范项目建设、旧房改造及智慧化升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政策,简化规划审批流程。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宣贯与执法监督,形成全链条政策支撑框架。(三)注重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 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机制,统筹各类媒体资源,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图文报道、视频展播、互动活动等多种载体形式,全方位展示保税区公寓社区风貌和建设成效,着力提升保税区公寓社区品牌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附件:天津港保税区职工公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下载: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职工公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任务清单.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10-28 |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23日
2025-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23日
2025-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申报通知
省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和已揭榜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和已揭榜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系统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开展2025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 年度项目申报(一)任务目标面向原材料、高端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需求,聚焦智能工厂建设堵点痛点,发掘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深耕细分行业、具有工业基因的专业化供应商,强化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串珠成链”集成创新,增强人工智能技术与场景深度融合,深化国家、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应用,推动形成先进适用、自主可控、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并应用验证。(二)申报条件1. 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可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应、服务等。已牵头承担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且未完成验收的单位不得再牵头申报。2.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3. 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三)组织实施1. 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编制申报材料,明确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揭榜任务,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 每个申报单位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涵盖3个智 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揭榜任务应聚焦某一具体行业(附件2)、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详见《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开展集成攻关和应用验证。3.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于2025年11月12日前完成推荐,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申报书(只盖企业章)各2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308室)。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委组织项目遴选,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市场监管总局。  5.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公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单位和相应揭榜任务,揭榜单位在2年内完成所承诺的揭榜任务和指标要求后,及时由推荐单位组织验收。二 、已揭榜项目验收    (一)验收对象我市已承担2023-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附件4)    (二)验收条件1. 揭榜单位应按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和公布的揭榜任务,完成全部攻关内容和指标要求,并形成先进适用、安全可控、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一个解决方案涉及多个行业应用的,须在每个行业至少2家企业完成应用验证。2. 揭榜单位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攻关的技术、装备、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三)验收流程按照当年申报通知要求,由市工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委组织验收。有关验收事项如下:1. 提交申请。揭榜单位参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验收材料清单》(附件5)编写验收材料并及时完成线上申请。揭榜单位应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验收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 审核验收。市工信局及时受理揭榜单位验收申请,并联合市市场监管委负责验收材料的审核。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查看视频等方式,对揭榜任务、考核指标、推广应用等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正式验收结论意见。3. 材料报送。由市工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委将项目验收结果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装备工业一司)。4. 核验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项 目复核,并公布揭榜成功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名单。三 、有关要求1. 项目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线上系统使用手册(见网站)。2. 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原则上须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鼓励完成全部揭榜任务和指标要求的单位提前申请验收。3. 区级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揭榜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在同等情况下,鼓励优先给予政策、要素等支持,强化优秀成果应用推广,更好支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4. 鼓励揭榜成功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积极承担 智能制造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任务。 附件:1.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材料清单 2.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3.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4. 天津市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5.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委                              2025年10月27日(联系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聂德雷  联系电话: 15222062153;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处  马蜻  联系电话: 27182054)(此件主动公开)
2025-10-28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10-28 成文日期:2025-10-28 发文日期:2025-10-28 有效性: 名称:关于追加1家企业进行资质核查的通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10-28 | 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