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5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三)招聘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四)主要职能:开展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及疾病预防、医疗康复服务。二、招聘数量及岗位(一)招聘数量:1名(二)招聘岗位名称及职责: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见附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5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三、招聘人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是否属于可报考专业范围;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交叉学科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现役军人;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8.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9.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回避制度。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四、招聘信息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起至报名结束在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官网(rsj.tjbh.gov.cn/)、天津港保税区官网(www.tjftz.gov.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发布。五、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一)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8:30开始至9月15日16:30结束。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http://zhaopin.tbrc.net.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通过其他方式或在非报名时间报名均无效,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及来访。联系方式:联系人,季卿;联系电话,022-60119728。(二)资格初审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医院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资格初审结果的告知:1、时间: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2、形式: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我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公布取消考试的岗位。(三)笔试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2、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3、笔试分值: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4、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分布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 )“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岗位通过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天津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护理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分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六)体检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将根据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如存在未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未通过,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结果发布后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七)考察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有需要将对拟录用人员档案进行查阅,并按照相关文件对应聘人员失信情况进行查询。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试工是考察的环节之一,试工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有人员需按要求参加试工,不能完成试工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失信联合惩戒查询情况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不符合该岗位要求的人员,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聘用。(八)公示与聘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期间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4.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六、违规行为处理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医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七、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公示意见受理邮箱: kgyyrsc@163.com咨询电话:022-60119728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需要对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会在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官网(rsj.tjbh.gov.cn/)、天津港保税区官网(www.tjftz.gov.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发布调整信息。举报或投诉电话:022-60118876、022-84906240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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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5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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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赵波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区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赵波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8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09-04 | 河北区人民政府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卫东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区人民政府决定:李卫东任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祁伟任河北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闰志良任河北区人民政府宁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25年8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09-04 | 河北区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经企业申报,拟同意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4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变更通过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更名企业将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对天津市2025年第二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任何实名反映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智能科技处 刘晓 卢姗,022-58832971;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智能科技处;邮编:300051附件:天津市2025年第二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2025年9月3日
2025-09-03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近期,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收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振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BQT688)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的黑金刚食品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3日至 2025年10月2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22-65510360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
2025-09-03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3日,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102126157P)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津武(挂)2021-02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3日至自2025年10月3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78667391人社部门电话: 022-29339425 2025年9月3日
2025-09-03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科学(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各国家专业计量站,中国计量协会:为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行为,推动提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质量、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市场监管总局定于2025年8月至11月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授权或进行能力确认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检查依据(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三)《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五)相关计量技术规范。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行为规范、数据证书等4个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擅自更换、封存、停用、注销、破坏计量标准;出具虚假、不实证书或者报告;未建计量标准、违反计量技术规范、指派不满足工作要求的人员,擅自超过能力确认或者授权的期限、范围开展相关计量检定、型式评价等任务。四、检查方式检查采取机构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五、检查要求(一)检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协同推进的原则,现场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20%。(二)检查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组织,中国计量协会协助落实。(三)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于8月15日前通过市场监管总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服务系统”报送自查情况。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在系统页面上点击“在线客服”或者拨打010-56738666电话咨询。(四)被抽查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按期完成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开展相关授权范围的检定、测试活动。(五)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对于涉企监督检查结果,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系人:计量司 徐战菊 010-82261847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9-03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开展2025年滨海新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保税区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关爱职工、和谐共赢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保税区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天津市功勋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滨海新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评选表彰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二、评选范围(一)先进集体:在保税区注册或经营,且在保税区依法纳税满3年以上的各类企业。(二)先进个人:在保税区注册或经营,且在保税区依法纳税满3年以上的各类企业中,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评选先进个人的人员所在企业应符合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原则上不属于同一企业。三、评选程序(一)请各企业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滨海新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先进集体审批表》或《滨海新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先进个人审批表》、工作报告(企业)、事迹材料(个人)及其他评选条件佐证材料,提交至保税区人社局。(二)确定拟表彰企业和个人后,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资格。(三)公示无异议后,以滨海新区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颁发奖杯和证书,通过媒体宣传典型事迹。四、联系方式报送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与凤鸣道交口司法大楼6楼632室。联系人:于久云;联系电话:85283163。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滨海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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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9-03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举办“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应用”高级研修班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27号)安排,天津市人社局定于2025年9月21日至27日,在天津举办“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应用”高级研修班,具体事项如下:一、研修内容(一)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相关政策解读、党性修养。(二)人工智能基础与发展趋势。(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四)人工智能与网络安全。(五)人工智能赋能产教融合。(六)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原理及行业应用。(七)现场教学:人工智能推动工业发展的实践应用、人工智能项目实施与管理。(八)交流研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应用情况、研修收获。二、研修方式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修,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研修效果。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一)研修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工智能领域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计划招生50人。其中,北京市、河北省及天津市对口支援地区优先安排。(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名单,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前,将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附件1)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utedp@tjut.edu.cn。(三)报名确认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后,发送确认参训信息,研修人员凭身份证报到参加研修。四、研修时间地点(一)研修时间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至9月27日(星期六),共7天。其中,9月21日下午报到,9月27日上午返程。(二)研修地点天津市广川大酒店(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99号)、天津理工大学。五、其他事项(一)参加研修人员结合研修内容和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总结材料,不少于2000字,于9月26日研修教学结束前将电子版提交至邮箱:tutedp@tjut.edu.cn。未修完规定课程、未提交论文、论文不合格的学员,不能获得《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http://zsgx.mohrss.gov.cn)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三)为保证研修效果,研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研修期间未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请假。(四)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其他费用。(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 天津理工大学 侯老师:130201807232.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赵文清:022-83218401 附件:1.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2.高级研修班教学计划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28日
2025-09-03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9-03
成文日期:2025-09-03
发文日期:2025-09-03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开展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5-09-03 | 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