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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8411)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是指农机创新产品从样机性能工厂验证优化到田间可靠性适用性熟化提升的过程,是由样机转化为定型产品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技术与产品加快迭代、提升研发效率的重要举措。为切实解决当前农机装备研发进度慢、验证周期长等突出问题,加快创新产品定型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有效缩短农机创新产品研发周期、加快量产应用为目标,坚持以用促研发、以用促制造、以用促转化,坚持农机研发产业化导向,坚持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同步推进,加快提升中试验证能力,全力打造熟化应用场景,持续夯实支撑保障体系,构建完善研产推用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力推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一线部署应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有力的装备支撑。          到2027年,聚焦大型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和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建成一批农机中试验证平台,打造一批农机熟化应用中心和试验场,农机装备中试验证能力快速提升,熟化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以产业化为导向的农机研发创新机制模式进一步完善。到2030年,农机装备研发周期明显缩短,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显著增强,高水平中试验证平台体系基本形成,种养加全产业规模化熟化应用场景基本覆盖,农机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体制机制高效运行。           二、坚持农机研发创制产业化应用导向          (一)聚焦生产需求确定攻关清单。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立足农业生产急需急用,对标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组织行业相关生产企业、科研单位、鉴定推广机构、应用主体力量,编制形成并动态更新国家及省级农机装备短板目录,排定研发优先次序,确定机具攻关清单。          (二)突出产业化评价指标。建立以产业化应用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引领的农机研发专项评价指标体系,将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小批量生产销售作为攻关目标,突出整机可靠性、技术先进性、产品创新性以及研发机具销售台套数、推广应用面积数等指标,不以发表论文数、申请专利数作为硬性要求,积极推动市场、用户检验评价科技成果。          (三)组建研产推用攻关联合体。坚持全产业链抓农机研发,打通产业链上下游,鼓励农机生产企业、科研单位、鉴定推广机构、应用主体组成研产推用联合体,共同申报实施研发项目,一体化参与项目设计、样机试制、田间性能试验、熟化改进和示范推广。支持鉴定推广机构、应用主体全程参与机具研发,及时发现和反馈机具问题,形成“问题反馈—改进完善—田间应用”良性循环。鼓励科研单位人员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进驻企业等方式深度参与农机研发。          (四)推动机、艺、种、田匹配适应。将农艺、品种专家共同纳入农机研发攻关团队,推动农机结构设计主动对接农作制度、栽培模式、养殖工艺和品种需求,主动适应不同田块大小、土壤类型作业需要,同步推进农艺宜机、品种宜机、农田宜机,加快形成集机、艺、种、田各方要求于一体,可复制、易落地的农机研发设计方案,扩大农机宜用适用范围。          三、加快提升农机中试验证能力          (五)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开展全国农机中试验证能力摸排和规划布局,依托各领域头部企业、科研单位和鉴定推广机构,分区域分产业布局建设重点产品中试验证平台和性能检测中心,支持开展整机及零部件试验验证、工艺改进与放大、产品型式试验、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等专业化服务,形成系统化解决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辐射范围大、转化能力强、发展机制好的区域性中试验证平台和性能检测中心,开展多品目农机装备关键工艺技术及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鼓励农机头部企业自主搭建中试验证平台,在关键领域率先落地应用。          (六)开展中试验证关键技术研发。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鉴定推广机构协同开展中试验证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复杂环境试验、可靠性适用性仿真分析等关键问题。推进人工智能(AI)、数字孪生、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开展试验设备及流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提升中试验证质量,促进农机制造装配水平和加工工艺优化升级。          (七)完善中试验证设施设备。支持中试验证平台建设主体完善试验场地,配备样机试制、技术熟化、工艺验证、放大试产所需的试验设备、测试仪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以及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完善复杂工况和关键部件测试设备,加强研发、试验、故障等综合数据统筹管理与应用,提升中试验证能力。建强国家农机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创新产品提供鉴定检测计量服务。          (八)推进中试验证公共服务。推动已建成的中试验证平台和性能检测中心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面向行业系统提供整机及零部件试验验证、产品型式试验、性能测试等服务。鼓励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对外开放共享,发展设备租赁、远程运维、共享试验等新型服务业态,促进试验验证数据共享共用、第三方采信。鼓励工业系统中试验证平台参与农机中试验证。利用好制造业中试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中试资源共享对接和先进经验推广。           四、全力打造农机熟化应用场景          (九)建设熟化应用中心及试验场。支持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和推广机构,布局建设大型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农机装备、设施农业装备等综合性熟化应用中心,以及各领域、各产业分中心,促进创新产品在应用中不断迭代升级、提升性能。指导各地依托大型国有农场、农机合作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等,针对不同地形条件、土壤类型和作物品种建设一批熟化应用试验场,为农机创新产品提供充足的田间性能测试和可靠性适用性验证场地。          (十)突出多场景规模化熟化应用。增加不同场景熟化应用试验场建设数量,扩大样机投放量和试验验证作业面积,通过多季多场景反复作业验证,充分采集田间性能测试数据和样机用户评价情况,确保精准快速发现问题、优化性能。支持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探索建设规模化熟化应用场景,推进丘陵农机熟化应用规模化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一批综合性、全环节、大面积熟化应用试验场,推动农机创新产品在县域及更大范围内加快规模化应用。          (十一)发挥农机推广机构重要作用。支持各级农机推广机构全过程参与农机装备熟化应用,依托熟化应用试验场,组织开展农机创新产品田间性能测试活动,联合研发人员、企业技术人员,收集整理试验数据和使用问题,提出机具性能优化改进建议。针对即将成熟定型的机具,组织现场作业、田间演示等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对创新产品的接受度认可度。支持引导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参与熟化应用相关工作。          (十二)创新拓展熟化应用渠道。以农机合作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为重点,支持引导其试用租赁或购置应用农机创新产品,及时反馈机具使用效果,示范带动新机具推广应用。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作业补贴等方式先行先试先用,加力拓展创新产品应用市场空间。支持通过开展公益性质的农机创新产品年度推介发布活动或举办供需对接会,促进研发成果与地方需求有效对接。鼓励通过直播视频平台加大创新产品宣传力度,引导用户购机用机。            五、加强资源要素支撑          (十三)推动技术规范制修订同步联动。支持相关单位和机构共同制定中试验证技术规则标准。指导各级农机鉴定推广机构及时跟进农机创新产品研发进展,对于即将定型的产品,提前做好试验鉴定大纲和相关标准编制计划;对于急需急用重点产品,在样机中试验证阶段适时启动大纲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起草单位深度参与样机田间性能测试。          (十四)优化创新产品检验检测服务。推进国家农机试验鉴定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加强农机鉴定检测机构与企业、科研单位动态协同,支持合作开展鉴定检测技术装备研究,创新鉴定检测方法,开发专用检测装备,优化技术评价手段,持续提升鉴定检测工作质效。开辟急需急用创新机具鉴定“绿色通道”,最大程度缩短鉴定检测周期,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实施。探索建立机具应用效果追溯体系,保障应用主体权益。加强农机鉴定检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十五)加快创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强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将生产急需、群众欢迎的农机创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实施“优机优补”。用好创新产品补贴渠道,对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需熟化定型的创新产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3年以下的特定补贴支持。对于农机鉴定机构参与熟化应用的创新产品,推动简化鉴定流程。对于农机试验鉴定能力暂无法保障的农机创新产品,支持通过“有资质第三方检测+田间(场院)试验验证+农机服务组织评价”等方式获得补贴资质。          (十六)强化政策支撑。积极将涉及建设内容纳入“十五五”有关专项规划,支持地方建设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平台,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车间(产线)。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优化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将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农机创新产品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通过保险、采购等政策推动相关装备推广应用。          六、组织实施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机创新产品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完善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抓好贯彻落实。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集聚各方资源力量,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农机装备产业基础等条件,制定有效的落实举措,对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给予政策保障。          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省份要先行先试、主动创新,探索出台针对性工作举措,切实打通从研发制造到推广应用中的堵点。强化区域协同,鼓励优势应用省份和研发制造省份联合开展农机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工作,提升效率效能。及时总结农机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的成效做法和创新经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8月25日
2025-09-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应急管理厅(局),各有关中央企业:现将《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为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重点劳动防护用品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重点劳动防护用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生产流通、采购使用假冒伪劣或过期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等知假售假、知假买假乱象,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发力,查处一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移送一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帮扶一批质量安全管理薄弱企业,压实各环节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产品准入、生产流通、使用管理等全链条安全水平。二、整治重点重点产品安全性能:安全帽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长管呼吸器、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矿用自救器等呼吸防护装备泄漏率、过滤效率、防护时间、呼吸阻力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阻燃服、防静电服、化学防护服、焊接服、熔融金属防护服等躯体防护装备安全防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等眼面防护装备透光性能、抗冲击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安全鞋安全防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安全带、自锁器、速差自控器、安全网等坠落防护装备动态冲击项目、金属零部件耐腐蚀性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化学品及微生物防护手套、机械危害防护手套等手部防护装备安全防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重点区域和对象:重点产品主要集聚地生产企业;五金劳保商店、建材市场、电商平台等含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场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重点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重点问题:生产领域存在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明示质量标准等问题;流通领域存在的销售无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部分电商平台在入驻商家审核和商品质量管控方面存在漏洞等问题;使用领域存在的采购单位知假买假,使用单位不履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问题。三、主要措施(一)强化源头治理和重点监管。对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对不符合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生产许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合理确定检查方式和抽查频次,重点检查抽查五金劳保商店、建材市场和电商平台销售的产品。(二)督促生产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销售企业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查验标签标识、合格证明,核对厂名厂址、使用期限等关键信息。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三)严格网络销售行为监管。各地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按职责督促指导电商平台完善检查监控制度,严格平台内经营者和商品信息管控,对“防尘帽”“塑料帽”等易与安全帽混淆的产品发出风险提示;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对平台内销售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合规管理,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质量标识证明,对有问题的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及时下架、停止销售。(四)强化检验检测行为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抽查,重点检查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信息查询系统,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检验检测报告真伪查询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五)建立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各地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产品属性、赋码技术条件等因素,依法依职责指导鼓励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加强重点劳动防护用品溯源管理,推动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链条质量溯源管理,逐步实现产品质量可控、可溯。要加强线索互通、信息共享等查处机制,在生产、销售环节发现不合格产品涉嫌流向使用单位的,或者在使用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溯源处置。(六)加强采购、验收和作业现场管控。各地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督促指导重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按照“逢买必查”原则,严格控制进场验收程序,建立重点劳动防护用品收货验收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防护费,施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安全防护费。督促使用单位开展常态化排查,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使用单位按照GB 3980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系列标准、AQ 6111―2023《个体防护装备安全管理规范》、JGJ 184—2009《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GB 55034—2022《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重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维护、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指导员工查询生产、销售等信息,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重点劳动防护用品,不使用来源不明、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七)强化信用监管。各地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及时公开、推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生产批次,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单位等信息。相关执法查处信息要记入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公示,对生产、流通单位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列入相关部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实结论,冒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名义出具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八)强化事故调查与执法查处。对因重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问题导致伤亡事故的,实行“一案多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开展事故调查,追究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坚决斩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要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九)加强社会共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各地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指导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研究完善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个体防护装备产品推荐性标准转强制性标准工作,逐步提升现行产品标准的性能要求;用好安全生产领域“吹哨人”制度,鼓励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内部人员报告产品质量问题,畅通举报渠道,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保障措施各地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各地实际,细化任务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强宣传警示,开展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安全认知水平;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在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的同时,要注重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不同层级部门不得同时抽查检查同一经营主体,避免或尽量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注重总结经验和成效,重大事项及时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09-02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法规
市级
    一、背景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近期对存量文件进行清理,经西青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废止《西青区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支持办法(试行)》(津西援办发〔2019〕2号)文件。    二、主要内容    本次废止《西青区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支持办法(试行)》(津西援办发〔2019〕2号)文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关于废止 《西青区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链接:https://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fgw/fdzdgk/lzyj/202509/t20250902_7124243.html
2025-09-02 | 西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区长郑伟铭  分管区政府研究室、审计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卢盈  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区政府机关工作(外事、涉港澳事务、机关事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保密、档案)、政务督查、发展改革(粮食)、财政金融、统计、商务、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改革、楼宇经济、投资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减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联系区武装部、区税务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消防救援支队。副区长沙红  分管教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中医药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医疗保障、体育、红十字会、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工作,联系区妇联。副区长徐志强  分管城建、住房、城市管理(市容、园林、综合执法、停车管理)、街道、国防动员、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减排)工作,联系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副区长张锡顺  分管公安、司法、政府法制、行政复议、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平交警支队、区法学会。副区长孙成龙  分管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民族、宗教、侨务、涉台事务,民心工程工作,联系网格化管理工作。副区长张健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数据,金街地区管理、五大道地区管理工作,联系区科协和网信工作。为加强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动态衔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在上述分工基础上,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AB岗制度,遇一方出差或其他原因临时不在岗位,由对方代管其工作。具体组合如下:郑伟铭与卢盈,卢盈与张锡顺,沙红与孙成龙,徐志强与张健。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9-02 | 和平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宽带林草”建设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5〕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提升林区和草原通信网络供给水平,支撑林区和草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现就推进“宽带林草”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快林区和草原通信网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强化林区和草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优化用地用林用草审批为重点,以促进资源双向开放共享为抓手,扎实推进林区和草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先进网络和信息技术部署和应用,有力支撑林区和草原生态保护、火灾防控、经济转型,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到2027年底,林场(所)驻地通4G/5G网络比例达到90%,人口聚居区、重点防火瞭望塔等重要点位4G/5G网络覆盖水平明显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范围内的关键点位基本实现宽带网络覆盖,穿越林区和草原的国道和重点省道沿线按需实现4G/5G网络覆盖。二、重点任务(一)深化重要点位网络覆盖1.深化人口聚居区网络覆盖。持续深化林场(所)驻地、自然保护地管护站点、森林草原防火集中靠前驻防点、20户以上人口聚居区等宽带网络覆盖,加快向5G网络和千兆光网升级。按需拓展20户以下人口聚居区移动网络覆盖。升级扩容林场驻地至外部的传输网络,提升网络综合业务承载能力。2.深化林草防火点位网络覆盖。探索适宜森林、草原、湿地及自然保护地等场景的宽带接入技术和组网方案,充分利用管护站、监测站、生态定位站、防火瞭望塔、森林草原防火靠前驻防点、监控塔等设施资源,按需拓展移动通信网络、移动物联网等覆盖范围,加大森林草原防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二)加强重点区域网络建设3.加强生产经营区域网络建设。加强林区和草原经营区光缆、基站等设施建设条件保障,灵活采用中频和低频5G基站,逐步推进5G网络向森林和草原牧区、林下种植、养殖、产品采集加工等区域延伸覆盖,提升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拓展偏远山区以数字宽带自组网为主的森林防火专网覆盖范围。4.加强自然保护地网络建设。结合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等用网需求和保障条件,合理选择光纤、微波、卫星等传输方式,积极优化移动和固定网络覆盖,提升重要点位网络接入能力,支撑加快数字化管理运营。(三)优化网络建设施工环境5.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通信基础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推广江苏省、山东省临沂市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47号)要求,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要按照“只跑一次”“一个口进出”的目标,结合实际谋划推动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协同办理,优化流程、提高效率。6.加快项目审批。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林区和草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主动指导并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办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的用林用地项目,林草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审查工作。7.减免相关费用。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森工集团、国有林场等单位减免林区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等费用,不得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管理费、资源占用费、通信设备接入和挂载费等不合理费用,降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要积极协调有关林业设计单位减免林区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设计、评估等各类相关费用。(四)提升网络维护和使用水平8.加强运行维护。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积极探索共管共维模式,定期开展巡检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隐患,为用户提供优质通信服务;可委托林业工作人员开展代维服务,共同做好林区网络日常运行维护。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应急通信保障,积极配合林草主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基础电信企业在林区组织工程施工、巡检维护等过程中,林区经营单位要精简优化相关流程,提供通行便利。9.发挥网络效能。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在通信专业运营、系统集成和通信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鼓励林区各单位与基础电信企业在信息化建设、通信网络维护、呼叫中心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为林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森林旅游服务平台、智慧林业云平台等信息化项目提供网络和算力等支持,为提升林区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智慧林草提供保障。三、保障措施(一)建立协调机制。各地通信管理局会同林草主管部门及基础电信企业、林区经营单位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统筹建设需求、加强统一实施,合理安排建设计划,研究明确争议解决机制和协调程序,积极解决林区和草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林区经营单位结合需求实际,进一步与基础电信企业签订有关合作协议,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林区网络深化覆盖。(二)分类组织实施。各地林草主管部门梳理林区范围内人口聚居区、生产作业区、景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防火点位等各类重点场景以及国省道沿线重要点位,明确支持政策,细化电力引入等各项配套措施。各地通信管理局组织基础电信企业梳理上述点位通信网络覆盖情况,并结合林草主管部门和林区各单位已明确的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在合理论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基础上,分类分级明确建设计划,扎实开展施工建设。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保障“宽带林草”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在相关绩效考核中,统筹考虑各地公司“宽带林草”推进落实情况。(三)强化工作引导。各地通信管理局会同林草主管部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重点对本地林区和草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做法和正面案例,以及涉及流程多、审批难、费用高等方面负面案例,及时予以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林草局组织梳理全国范围内的典型做法和案例,适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四)加强配套支持。各地林草主管部门在组织修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时,应优先考虑同步组织林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公众通信基础设施,落实依规发放许可、开放公共设施等政策;积极推动将“宽带林草”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涉及用林用草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给予林草要素保障。鼓励地方政府给予资金等各类政策支持“宽带林草”建设项目。(五)促进合作共享。林区经营单位将林区和草原建筑物、防火瞭望塔和微波铁塔等各类资源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费开放,并保障通信设施平等进入;承担瞭望塔加固、引电、供电、用地等配套设施建设,协助报装直供电;在杆塔、机房、传输引接等建设方面予以协调支持;为基础电信企业施工作业提供相应人力、特种车辆等支持和通行便利。铁塔、杆路等通信基础设施应向林业相关单位积极开放,支持加强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害生物预防等监控检测感知设备建设。支持林区优先开展异网漫游,进一步推动网络开放共享、减少重复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8月28日
2025-09-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法规
市级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党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天津港保税区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港保税区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我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民生为本,深化产城融合,树立民生福祉新标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推动保税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将服务区域发展,保障民生,实现高品质生活作为城市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以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核心,以智慧医疗赋能为支撑,以医防融合发展为主线,构建两家三级医院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2+2+N”三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为基础、院前急救机构和周边公立医院为支撑的全方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现医疗卫生设施均衡布局,加快建设空港医院二期、临港医院,启动建设空港二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能力,强化医学研产协调发展,扩大区域开放水平,奋力谱写健康保税建设新篇章,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高于全国、领跑全市、再上台阶。二、主要内容(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1.加快推动重点医疗项目建设。强化统筹调度,持续推动空港医院二期、临港医院项目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建设协调会,强化部门协同,压实主体责任。计划空港医院二期2026年6月竣工,2026年11月部分投入运营;临港医院2026年10月竣工,2027年4月部分投入运营。积极对接肿瘤医院,全力支持天津市肿瘤医院三期扩建项目推进。(责任单位:社发局、发改局、财政局、规建局、基建办、空港医院、肿瘤医院)2.统筹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布局。统筹规划设置2家综合医院(目前已建成综合医院1处暨空港医院,正进行现状扩建,另新建1处综合医院暨临港医院)、1家专科医院(暨肿瘤医院,正进行现状扩建)、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已建成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2027年启动建设空港二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已建成青年公寓社区卫生服务站、福光公寓社区卫生服务站、海港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2025年建成九如社区卫生服务站、明湾公寓社区卫生服务站,2026年建成空港三期社区卫生服务站、航空物流区社区卫生服务站,2027年建成复地温莎堡社区卫生服务站、联想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覆盖全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医疗卫生设施均衡布局。(责任单位:社发局、发改局、财政局、规建局、基建办)(二)全面深化与总医院的战略合作3.深化与总医院的合作机制。在前期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全面加强与总医院战略合作,推进总医院对空港医院、临港医院项目一体化运营管理,以总医院的管理运行架构为基础,充分利用总医院的优质资源,健全空港医院、临港医院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一体化管理、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强学科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科研成果产业转化,构建高度融合、相互激励的合作建院新模式。(责任单位:社发局、空港医院、临港医院)(三)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4.强龙头,“做优”品牌医院。空港医院以“国际化、智慧化、协同化”为核心,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创新、学科优化、人才引育、产医融合,打造现代化医疗服务体系。聚焦多学科医学中心建设,重点发展急创救治中心、国际诊疗中心、老年康复中心、全科医学中心、妇儿诊疗中心等五大中心。进一步细化专科布局,依托二期国际诊疗中心探索与外资医院的前沿合作,发展特色学科,形成差异化竞争力。(责任单位:社发局、空港医院)肿瘤医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全力支持天津市肿瘤医院三期扩建项目推进,打造国际化肿瘤精准诊疗中心、国家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科创新基地、自贸区基因与细胞治疗中心,辐射中国北方,放眼国内外。争取成为天津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并力争达到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肿瘤专科B级水平。(责任单位:社发局、肿瘤医院)临港医院力争2027年投入运营,后续发展成三级综合医院,以“综合医疗+特色专科”为核心,满足本区医疗需求,同时服务周边。瞄准康养结合以及其他亟需的经济社会民生服务需求,打造滨海新区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医院,建设海上及空中医疗应急救援基地,满足海陆空综合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社发局、临港医院)5.打基础,“提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成为滨海新区乃至全市居民身边有特色、有温度的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能力,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充实医疗人员队伍,畅通职称晋升通道,增设专业门诊、特色门诊,增加服务内容,延长服务时间,真正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兜底作用。(责任单位:社发局、湖滨中心、临港中心)6.抓重点,“巩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成果。按照新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的整体部署,发挥空港医院的牵头作用,整合全区医疗资源,提升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将专科医生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将预防保健融入服务,持续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健全转诊与会诊制度,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与远程服务。通过“医院-卫生中心-卫生站”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现社区、公寓、企业等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推动生命全周期健康管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社发局、医疗集团各成员单位)7.谋特色,“扩大”中医药服务发展。持续完善三级医院中医科、二级中医院、社区卫生中心中医馆等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基层为重点的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融入滨海新区中医医疗集团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大力发挥中医药在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和愈后防复方面的独特优势,通过开展中医健康讲座、体质辨识、养生指导等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与自我保健能力。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为中医药传承发展奠定群众基础。(责任单位:社发局、医疗集团各成员单位)(四)不断提升医疗卫生管理服务能力8.加强部门行业管理能力。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管理作用,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配备,科学规划卫生设施布局,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和考核,推动我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社发局)9.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依托市疾控局、新区疾控中心等专业化监督执法机构,不断提升人员队伍监管水平;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强化执法设备更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于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职业卫生监管领域,适时引入急需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监管工作,补充自有人员不足,适应产业发展需要。(责任单位:社发局)10.创新监管协管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管员、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委员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优势,推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肉眼可识别、凭经验可判断”且风险相对较低的监管事项下沉,并做好培训指导与跟踪反馈。(责任单位:社发局)(五)强化医学研产协同发展11.医学研产协同攻关。依托空港医院、肿瘤医院、临港医院,以需求为导向,支持医院申报国家部委相关科研专项,调动区内企业资源优先参与科研攻关,支持科研成果在本地优先转化应用。(责任单位:社发局、科技局、发改局、空港医院、肿瘤医院)12.产业创新生态赋能。利用自贸区先试先行制度促进新药与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整合区域内生物医药产业链资源,推动医疗机构与上下游医药企业、科研机构等深化合作,构建产业协同创新网络。(责任单位:社发局、自贸局、科技局、发改局)13.科技成果产业转化。坚持临床研究和医疗救治协同,学科建设和团队培育结合,强化科研攻关在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医学科技前沿领域新技术、新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责任单位:社发局、科技局)(六)抢抓政策优势扩大开放14.推动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打造“一核三区”。一核:整合区域内的医疗、养老、生态等资源,打造北方医疗康养国际示范区。智慧医养研发区(空港一期):依托空港医院、肿瘤医院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研发平台和创新中心,推动医疗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医养社区示范区(空港二期):依托空港医院、国寿嘉园、湖滨中心等专业机构,延伸医养融合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依托九如社区积极申报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健康养生特色区(临港区域):依托临港医院和临港区域的自然生态资源,发展健康旅游、康复养生、生态养老等特色健康产业,推动大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社发局、自贸局、科技局、发改局、规建局、基建办、医疗集团各成员单位、肿瘤医院)15.创新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引进优质市场化品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共管共享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慈善公益活动开展,多重保障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高端化、特色化、均等化、全覆盖。(责任单位:社发局、财政局)16.加快“引育”高端专业人才。加强与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的人才合作,打通与医学院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多渠道吸引人才,坚持引育拔尖、补充紧缺、壮大基层,完善医疗人才激励机制,推动2家医院教学教研基地建设,提供人才公寓、人才补贴等配套设施、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高端人才投身保税区医疗卫生事业。(责任单位:社发局、组织部、人社局、医疗集团各成员单位、肿瘤医院)17.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协同自贸局等相关部门支持空港医院和肿瘤医院进一步扩大临床急需药品进口品类和数量,积极打造我国北方临床急需药品临床应用示范区。利用空港医院二期国际诊疗中心建设契机,推动与外资医疗机构的技术合作和国际商业保险一体化结算落地。推动引进外商独资、合资医院,丰富我区医疗机构业态,为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提供更多选择,创造更多更优就医条件。(责任单位:社发局、自贸局、科技局、政务办、空港医院、肿瘤医院、临港医院)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卫健、财政、人社等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督导落实。强化政策协同,将医疗卫生规划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与产业、人才等政策联动。(责任单位:社发局、财政局、人社局)(二)加强财政投入优先安排民生保障资金,加大财政倾斜力度,保障基建、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多元化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PPP模式或慈善捐赠补充资金。(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三)加强信息化支撑推动智慧医疗建设,推进电子病历、远程诊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应用,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强化数据安全,加强医疗信息隐私保护,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标准。(责任单位:社发局、医疗集团各成员单位、肿瘤医院)(四)加强监管评估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定期对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行动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社发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9-01 |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2025年工作安排,教育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激发教师教学热情。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学习借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网址:basic.smartedu.cn)优质课程案例,融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汇集优质教学资源。建立健全优质课程资源遴选更新机制,系统化体系化建设智慧平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不断丰富平台资源内容,提高平台资源质量。   (三)服务学生教师使用。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学生预习、复习、开展探究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提供服务。支持教师课堂教学,为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提供服务。   (四)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帮助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二、质量要求   精品课包括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阅读课五类。学科课程、特殊教育、人工智能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和阅读课四类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人工智能教育类为实践作业),特殊教育、阅读课类可不提交作业练习。实验教学类以课堂实录的形式呈现,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等。精品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和错误。   (二)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审定的教材,参照《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和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有关要求,保证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三)突出课堂实效。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进教学,强化应用人工智能赋能学科教学。鼓励学校开设阅读课,将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促进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阅读相关课内外读物。   (四)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精品课制作要求见附件1。   (五)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强化所用素材版权意识,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三、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智慧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报送要求及开放上传的课程目录节点,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并向学校提出申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目录节点需以2024年起投入使用的新教材为准。   (二)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课例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三)县级初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课例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按照制作标准摄制视频,连同其他资源统一提交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省市遴选。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并推荐参加省级遴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确定省级精品课,进一步加大科学类精品课推荐数量,并在下达的名额内(见附件2)推荐参与教育部遴选。精品课原则上同一目录节点只推荐1节。特殊教育精品课应坚持优质、多元、均衡的原则,实现学科全覆盖,避免结构性短缺,以满足学生差异化需求。   (五)部级遴选。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省级推荐的精品课进行评审,遴选确定部级精品课,并在智慧平台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前三年精品课遴选工作经验,制定2025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电教、装备、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教师和学生的负担。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地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5年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3),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三)做好服务保障。教育部将加强智慧平台技术支持,组织专门培训。各地要对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教学指导、技术支持、运维服务和经费保障。   (四)健全激励机制。教育部将对获得部级精品课的教师颁发证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省份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鼓励。部级精品课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要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精品课的教师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   (五)强化推广应用。部级精品课将作为智慧平台优质课程资源,供广大师生学习使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切实提升精品课使用效益,促进提高教育质量。   五、其他事项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工作联系表(见附件4),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工作联系表Word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在2025年11月12日前通过智慧平台完成精品课推荐工作,并于11月16日前下载精品课推荐汇总表进行确认。   客服电话:4001910910 QQ客服:4001910910   客服邮箱:jpk@moe.edu.cn   附件:1.精品课制作要求      2.各地精品课推荐名额      3.精品课评价指标      4.工作联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8月29日
2025-09-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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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静海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5年8月22日
2025-09-01 | 静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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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根据工作安排,西青区财政局组织实施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共选取了2家企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天津市西青区卫健委2.天津市科汇宽带网络有限公司2025年10月31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受理单位:西青区财政局会计法制监督科通讯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号联系电话:27921109                                           2025年9月1日
2025-09-01 | 西青区财政局
公示公告
市级
根据《天津市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总体实施方案》要求,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现将经审核符合2024年度先打后补补助资格的16家养殖场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本单位书面反应或致电29342016。2025年8月29日2024年度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明细 序号 场户名称 法人 姓名 坐落地址 畜禽种类 当前存栏数量万(头、羽、只) 直补年度出栏数量万(头、羽、只) 疫苗种类 免疫抗体抽样监测结果 1 天津市武清区新凯养鸡场 张洪生 天津市武清区城关镇大桃园村 蛋鸡 7.7398 3.35 高致病性禽流感 合格 2 天津津海牧业 张瑞营 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镇郭家庄村 奶牛 0.18 0.0017 口蹄疫 合格 3 天津市龙怀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李洪响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灰锅口村 蛋鸡 10.456 4.0668 高致病性禽流感 合格 4 天津市洪响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李文来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灰锅口村 蛋鸡 11.804 8.982 高致病性禽流感 合格 5 天津市昊瑞丰牧业有限公司 孙国尧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灰锅口村 奶牛 0.1402 0 口蹄疫、布病 合格 6 天津市百圣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李士刚 天津市武清区陈咀镇小王村 奶牛 0.266 0.0062 口蹄疫、布病 合格 7 天津市广阔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邢继杰 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代庄子村 生猪 0.4425 0.73 口蹄疫 合格 8 天津市农达康养鸡专业合作社 曹建伟 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艾家庄村 蛋鸡 15.92 31 高致病性禽流感 合格 9 天津市武清区益捷养猪有限公司 项会海 天津市武清区城关镇五里店村 生猪 0.3277 0.2244 口蹄疫 合格 10 天津蕙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李士刚 天津市武清区陈咀镇小王村 奶牛 0.3078 0.0025 口蹄疫、布病 合格 11 天津市农康养殖有限公司 高雪鹏 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甄营村 生猪 0.8407 0.9158 口蹄疫 合格 12 天津市武清区博亚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赵国文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沟兆屯村 蛋鸡 10 2 高致病性禽流感 合格 13 天津市鹏程海利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孟昭军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鸭徐庄村 肉鸡 8.52 46 高致病性禽流感 合格 14 天津市澍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许会兵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窑上村 肉鸡 22.4 50.5 高致病性禽流感 合格 15 天津市武清区良晖养鸡场 刘桂良 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周家务村 蛋鸡 13.5 1.2 高致病性禽流感 合格 16 天津市武清区赵振鹏养殖场 赵振鹏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刘皮庄村 肉鸡 6.06 41.16 高致病性禽流感 合格 
2025-08-29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