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场监管总局3家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共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情况招聘单位为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3家招聘单位情况详见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二、招聘对象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最高学历学位在读期间或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且取得国(境)外学位不超过两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台等地区毕业生参照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资格条件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聘人员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四、报名和考试1.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s://lusiax.com/ecos/1757264703)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时起至2026年10月8日12时止。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取消的岗位,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3.考试。详见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4.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五、工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六、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严格落实回避规定。3.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网站或单位官网等渠道发布考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2026年9月20日
2026-09-20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示(2026审核年度第5期)为确保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我区人社局审核,现将符合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共5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查证,并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区人社局举报电话:022-84906142市人社局举报电话:12333来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十二南路天津临港商务大厦B座八楼人社局 邮编:300452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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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2026审核年度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名单(第5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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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税区2026年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公示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2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6〕20号)要求,现将审核合格拟拨付的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内容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9月22日监督电话:022-84912879附件:2026年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明细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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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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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民就业创业乡土导师管理办法》,市农村中心组织开展天津市农民就业创业乡土导师评审工作。经自主申报、区级推荐、市级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王志伟等102人拟定为农民就业创业乡土导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如有异议,可在2026年9月24日17:00前,书面向市农村中心提出。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A座电 话:022-28336078附件:天津市农民就业创业乡土导师名单2026年9月20日
2026-09-20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津滨食药安办发〔2026〕4号关于印发《2026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各街镇、区级各相关部门: 按照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津食药安办发〔2026〕3号)要求,定于9月启动202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尚德守法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二、启动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三、宣传重点(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宣传“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的主题。(二)聚焦食品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从业人员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守法重信正面典型,弘扬尚德守法行业风气,鼓励食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标准提升践行“共享食安”承诺,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持续巩固反食品浪费成果,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公众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四)食品企业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优化完善“1+1+N”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区级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学)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五)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宣传新区深化改革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工作成效,织密织牢食品安全责任网。(六)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浓厚氛围。(七)宣传各开发区、各街镇、区级各相关部门助力新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成效,讲好新区食品安全故事,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活动安排(一)区级层面区食药安办组织区级各相关部门制定《2026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并督促开展活动。(二)开发区、街镇层面各开发区、各街镇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特色,启动并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宣传周活动。(三)社会层面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经营主体、食品相关行业协(学)会和新闻媒体,面向广大群众、食品从业者,广泛开展知识普及、诚信守法、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食药安办组织协调,各开发区、各街镇、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丰富宣传内容,加强人员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同步部署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二)提升宣传效果全区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标识“阳光下的盘中餐”。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用好“一网一微”宣传矩阵,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强化宣传视频、宣传品等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全面宣传效果。(三)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开发区、各街镇、区级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10月12日前报送宣传周活动总结(含各类宣传活动照片)和《2026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至区食药安办邮箱。附件:1.2026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标识“阳光下的盘中餐” 3.2026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6年9月17日(联系人:张微微;联系电话:022-65306284;邮 箱:bhscjxts@tj.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1:2026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doc
2026-09-20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各区评价机构审核、实地核查、第三方机构复核等程序,现将我市2026年第五批1428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9月20日至10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22-87890191-8505,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蒋树海举报电话及联系人:022-63082270,022-58326705,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李青,李伟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附件:天津市2026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2026年9月20日
2026-09-20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各区评价机构审核、实地核查、市级复核、公示等程序,公示期间经市科技局和评价机构核验公示异议企业,共有3家企业存在异议。现将通过公示的我市2026年第四批2474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联系人及电话: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李青022-63082270,李伟022-58326705,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蒋树海022-87890191转8505。附件:天津市2026年第四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2026年9月20日
2026-09-20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9月3日至6日,2026中国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启幕,为精准护航展会有序开展、守护文旅创新成果,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滨海保护中心”)主动靠前、精准赋能,联合多部门进驻展会现场,开展全方位、全流程知识产权护航服务。精准对接需求,明确服务方向。滨海保护中心紧扣文旅产业“创意密集、品牌增值快、侵权易发”特征,精准锁定商标混淆误用、文创作品抄袭仿制、图片影音资源盗版、地理标志不规范标注与滥用等高频侵权风险点,针对性制定专项应对预案,畅通参展企业维权咨询、纠纷调处、风险防控渠道,全力筑牢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防线。发挥机制优势,构建立体保障体系。本次展会持续深化“专业驻场+多部门协同+全链条服务”特色工作模式,联动市场监管、检察机关、版权协会等部门,组建“行政监管+司法保障+行业自律”三位一体专项服务工作组,汇聚行政执法、司法维权、行业合规指导专业力量,推动“展前精准排查、展中动态巡查、展后溯源追查”全流程闭环落地。释放服务效能,助力文旅产业升级。驻展期间,重点巡查非遗文创、文旅IP、地方特色文旅产品等展区,主动走访参展企业、非遗传承人、地理标志经营主体,点对点开展风险提示与合规指导;现场发放《重点国家知识产权国别指南》及文旅版权保护宣传手册15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近200次;对“津农精品”、滨海新区“向海乐活”文旅IP相关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与品牌保护专项辅导,引导参展主体树立“源头合规、全程护权”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下一步,滨海保护中心将健全常态化政企检协协同服务机制,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护航会展经济提质增效,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附件:
2026-09-20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为助力辖区重点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津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动靠前服务,一方面联合区政府办、区科技局、八里台镇共同举办智汇·湾畔第十一次茶叙活动,另一方面联动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协企座谈,实行活动座谈双线并行。活动聚焦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等企业业务方向,围绕专利预审提速、风险防控、海外布局等环节,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帮扶服务,切实打通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落地通道。活动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倾听企业发展堵点难点。针对天津市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亚美斯特(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伽利略(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提出的现实诉求,精准施策、靶向破解企业知识产权发展难题。一是做实全流程风险管控,夯实专利质量根基。开展专利申报材料专项辅导,指导企业区分普通技术资料与核心涉密资料,把握技术公开合理尺度,防范技术泄密风险。二是科学谋划海外布局,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摸清企业出海发展规划,做好PCT国际专利申请政策辅导,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筑牢知识产权前置保障。此次双线助企服务,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优势,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有效回应科创企业知识产权急难愁盼。下一步,津南区将持续做好企业诉求回访跟进,动态跟踪专利审查授权进展,系统总结双线协同助企工作经验,持续下沉企业一线,常态化收集企业诉求,把知识产权服务嵌入企业研发、转化、出海全流程,持续提升辖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为区域科创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
2026-09-20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9-20
成文日期:2026-09-20
发文日期:2026-09-20
有效性:
名称:关于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企业动态核查整改核定结论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9-20 | 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