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6〕3号)相关要求,按照火炬统计调查制度,现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内容1. 本次统计调查主要涉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及其在孵(当年毕业)企业情况。各孵化器使用以“tjfh”开头的服务机构年报统计账号登录火炬统计调查系统(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按要求填报相关统计数据。如遇统计账号密码遗忘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市级审核部门办理,联系电话:022-87891084)2. 统计调查分为半年报和年报两种报告期。年报的调查时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报的调查时期为填报期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火炬统计报表模版见附件1。二、年报报送日期1.各孵化载体于2026年1月31日前须完成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行发展情况、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在孵(当年毕业)企业情况系统填报。2.各区科技局于2026年2月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3.经市级线上审核通过后,请各孵化器于2026年2月1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首页签字盖章件(带火炬水印)扫描上传至系统。三、半年报报送日期各孵化器在2026年6月底通过网络系统平台完成半年年报上报,同时将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调查范围1. 当前有效期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孵化器以及已完成2025年度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含标准级、卓越级)的机构,均须完成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调查工作。2. 有意向申报2026年度部级或市级孵化器的机构,应完成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各孵化器新增账号请与各区科技局联系。各区科技局填报附件2《各区新增纳统科技型孵化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汇总表》。3. 请各孵化器配合通知所有在孵(当年毕业)企业完成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调查中涉及在孵(当年毕业)相关调查内容,其中2025年新增在孵企业应报尽报。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1. 各填报单位应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填报情况将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我市开展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2. 各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并指导辖区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开展统计填报工作,并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3. 在孵(当年毕业)企业情况系统填报,需各孵化器在“第15步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在孵(当年毕业)企业情况”中,点击“导入企业”后下载导入模版,填写在孵(当年毕业)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地域代码等信息后,并逐一通知在孵(当年毕业)企业自行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系统(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行2025年度运营数据填报。4.如在孵企业(当年毕业)是首次导入,需在孵企业(当年毕业)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后进行填报。5.如在孵企业(当年毕业)需找回账号密码可联系下方技术支持电话或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企业用户找回密码”,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密码以及短信验证码”,方可找回密码重新登录。6. 在孵(当年毕业)企业完成2025年度企业情况填报并提交后,由孵化器进行系统审核及确认,避免出现数据遗漏或错误。同一家在孵(当年毕业)只能由一家孵化器机构导入系统并确认审核通过。六、联系方式市级填报咨询 崔鹏 张昕然 022-87891084市科技局创新体系处何长胜 吴晓 022-58832826火炬统计调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8426722附件:1.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2025年度)模版2.各区新增纳统科技型孵化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汇总表2026年1月16日
2026-01-1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市粮食局、市经研院:现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登记报告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6年1月15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登记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严防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市粮食局、市经研院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已退休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制度;其他公职人员参照执行。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行为,是指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通过打招呼、说情、暗示等方式,以直接或者间接方式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第五条 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的主要情形包括:(一)要求对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违规审批或核准,擅自缩小招标范围、变更招标方式,为后续干预招标投标活动预留空间;(二)明示或暗示不具备启动招标条件的项目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三)明示或暗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邀请招标,或者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化整为零”或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四)明示或暗示不按照审批、核准的招标事项内容进行招标;(五)明示或暗示通过“明招暗定”“先干后招”等方式虚假招标;(六)明示或暗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文件;(七)明示或暗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八)明示或暗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让特定投标人中标;(九)明示或暗示以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中标;(十)干预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的抽取及评标、定标活动;(十一)明示或暗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十二)干预中标公示程序,要求隐瞒中标候选人信息或缩短法定公示期限;(十三)明示或暗示招标人签订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十四)明示或暗示中标人转包、分包中标项目或为中标人指定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十五)明示或暗示招标人超出合同价进行结算;(十六)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借用或出借资质用于招标投标活动;(十七)明示或暗示逃避招标投标监管,干扰正常监督执法、监督检查或投诉处理工作;(十八)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十九)利用职权或超越职责范围,探听招标投标活动,泄漏未公开信息;(二十)利用职权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管部门等牵线搭桥的;(二十一)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擅自中止、终止招标程序,或无正当理由重新组织招标;(二十二)其他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的行为。第六条 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得违规过问和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不得违规对招标投标有关活动过程情况、决定或决策打探消息、说情、打招呼,不得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自己和家属亲友及特定关系人承揽招标项目、谋求利益等。 第七条 项目招标人和有关人员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的,要坚决抵制和拒绝,并严格按照本制度各项规定如实登记报告,及时填写《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登记报告表》,并注意保留提供的相关书证、物证、视(音)频资料等证据。《登记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于3个工作日内径送项目主管处室,一份由报告人(报告单位)自行留存。项目主管处室当日将《登记报告表》送驻委纪检组。 第八条 登记报告责任人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登记报告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严防失密泄密问题。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登记报告责任人,对打击报复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第九条 各区发展改革委应当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登记报告制度,或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6-01-1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助力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赋能乡村全面振兴,高水平组织实施天津市智慧农业科技重大专项,现公开征集天津市2026年度智慧农业领域的技术攻关方向和集成示范建议。一、征集方向聚焦我市农业生产实际需求,重点围绕农业传感器与专用芯片、农业核心算法、农业机器人等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面向智慧种植、智慧养殖、智能育种、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等方面开展产业化集成示范。二、征集要求1.紧扣国家及我市战略部署,攻关应对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产化替代等水平,聚焦“卡脖子”、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说明研究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阐明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目标,突出对产业的带动经济效益。2.项目实施周期2年以上。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5〕 5号)》,项目研发总投入经费需在800万元以上(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经费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三、征集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月14日四、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依据实际需求填写《天津市2026年度智慧农业科技重大专项指南建议征集表》(见附件),于2026年2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zhangyujiao@tj.gov.cn邮箱。各单位提供技术需求不限数量,高校以院系单位申报即可。五、联系方式1.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低碳科技处联 系 人:杜鹤霄联系电话:022-588328202.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部联 系 人:张玉娇联系电话:022-24439402 附件:天津市2026年度智慧农业科技重大专项指南建议征集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1月16日
2026-01-1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部署要求,锚定民生提质和农业增效核心目标,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高水平组织实施天津市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现公开征集“天津市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指南需求及建议。一、征集方向(一)社会事业领域专题1.科技适老围绕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健康复和医疗卫生等方面需求,重点研发智能安防、可穿戴设备等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老年友好的科技创新产品,加快产品迭代升级。专题2.科技助残围绕康复辅具、无障碍交互等方向,结合我市技术优势,重点开展肢体功能障碍、视障、听障等智能康复与辅助器具研发;研发适用于智能交互与无障碍环境相适应的辅助工具。专题3.科技赋能文化围绕文化遗产数智化保护,运用数字化采集、数字孪生等技术建立文物、非遗数字档案库,研发纳米、生物等新材料新技术助力文物修复,实现文化遗产永续保存。专题4.质量基础设施优化围绕数字技术赋能质量基础设施,开展质量大数据分析、区块链溯源、AI质量控制与数字孪生质检技术研究;围绕检验检测技术升级方向,开展高端装备智能检测技术、快速检测装备研究。专题5.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围绕态势感知与威胁情报,数据安全与隐私计算,芯片内生安全,网络空间测绘,星地与星间通信安全等技术方向,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突破核心技术瓶颈,强化技术成果转化落地,筑牢网络空间安全屏障。。(二)现代农业领域专题1.农业新品种培育。围绕保障我市“肉篮子”、“奶瓶子”、“果盘子”、“米袋子”等产品稳定供给,开发良种繁育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培育畜禽、林果等产业优势特色新品种及耐盐碱作物优异新品种。专题2.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围绕增强畜禽水产等动物疫病防控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研发创制安全高效疫苗新产品、疫病诊断新产品、新型中兽药、兽用化学药品、生物治疗制剂等。专题3.绿色高效种植养殖围绕精准高效种植、集约化养殖等方向,开发适用不同农业生产场景的系统化技术体系,研制新型饲料、新型肥料、抗旱节水产品等绿色种植养殖投入品及其配套装备。专题4.农产品、食品的加工、制造与安全围绕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支撑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针对农产品减损保质、食品功能性成分及危害物检测控制等方向,研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产品或关键装备。二、征集要求1.紧扣国家及我市战略部署,聚焦“卡脖子”、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说明研究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阐明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目标,突出产业带动经济价值。2.项目实施周期2年以上。3.项目研发总投入经费需在200万元以上(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经费比例一般不低于3:1)。4.市级重点研发计划一般应由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牵头申报。三、征集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月14日四、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依据实际需求填写《天津市2026年度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建议征集表》(见附件),于2026年2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zhenhua@tj.gov.cn(社会事业)、zhangyujiao@tj.gov.cn(现代农业)。各单位提供技术需求不限数量,高校以院系单位申报即可。五、联系方式1.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低碳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党 馨(社会事业)022-63082307;杜鹤霄(现代农业)022-588328202.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联系人及电话:王振华(社会事业)022-24439402;张玉娇(现代农业)022-24439402附件:天津市2026年度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建议征集表 2026年1月16日
2026-01-1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城市安全领域科技创新,推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技术研发、科技转化、推广应用科技创新体系更趋完善,有力支撑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高水平组织实施天津市城市安全科技重大专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天津市2026年度城市安全领域的技术攻关方向和集成示范建议。一、征集方向重点围绕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生产安全、智慧警务、智慧气象等方向的核心技术攻关、关键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示范落地等。二、征集要求1.紧扣国家及我市战略部署,攻关应对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产化替代等水平,聚焦“卡脖子”、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说明研究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阐明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目标,突出对产业的带动经济效益。2.项目实施周期2年以上。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5〕 5号)》,项目研发总投入经费需在800万元以上(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经费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三、征集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月14日四、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依据实际需求填写《天津市2026年度城市安全科技重大专项指南建议征集表》(见附件),于2026年2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wangzhenhua @tj.gov.cn邮箱。各单位提供技术需求不限数量,高校以院系单位申报即可。五、联系方式1.天津市科学技术局低碳科技处联系人: 党 馨 柳向阳 联系电话:022-63082307 022-588328652.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联系人: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部 王振华 联系电话:022-24439402 附件:天津市2026年度城市安全科技重大专项指南建议征集表市科技局2026年1月16日
2026-01-1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6日,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施工总承包单位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10216599XD)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先进激光导航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批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自2026年2月15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5859021070(经当事人同意公开)人社部门电话: 022-29339425
2026-01-16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速通优品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朱晓蕾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5〕第2381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1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如下:对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1月16日
2026-01-16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财资环〔20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2026年1月7日
2026-01-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天津市鑫恺盛世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张紫金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5〕第2275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2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如下: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1月16日
2026-01-16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天津市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拟推荐人选的公示(已过期)
2026-01-16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