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文物局:你局《关于报审万松寺太平禅师宝塔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蓟文物报〔202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一、对设计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进一步勘察五层塔身开裂原因和程度,勘察界定塔身残损孔洞和塔身建造阶段施工洞的区别,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二)补充塔顶和塔刹基座封护、防雨、防渗工程措施。优化拆砌、择砌、塔砖的选择标准、部位和范围和技术要求。补充风化塔基束腰砖雕的安全性评估。深化剔补塔身、塔檐砖的操作技术要求。综合评估维修后塔身的整体形象的协调性,合理选择重新抹灰的部位和范围。(三)进一步完善图纸绘制,增加剖面图和塔中间层的平面图,补充斗栱、门窗等大样图;补充可移动护栏的设计方案图等。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跟踪设计,及时补充勘察、深化相关设计和工程做法。二、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三、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此复。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8-27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8-27
成文日期:2025-08-27
发文日期:2025-08-27
有效性:
名称:关于对参与民航专业工程设计市场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的通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8-27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付珩等任免职的通知 南开政人〔2025〕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区人民政府决定:付珩任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其南开区人民政府万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去唐泽南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曹树华天津市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2025-08-27 | 南开区人民政府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郑鑫等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南开政人〔2025〕1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区人民政府决定:郑鑫任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頔任南开区财政局副局长;石盟任南开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邓金星任南开区人民政府学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雅洁任天津南开学校鹏飞学校校长;杨忠刚任天津市五十中学校长;李崇严任天津师范大学南开附属中学校长;赵莉任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王艳任南开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2025-08-27 | 南开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彬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彬同志任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高原同志任宁河区教育局副局长;张福成同志任宁河区数据发展中心主任(副处级)。特此通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8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08-27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洪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张洪伟同志任宁河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于文军同志任宁河区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王俊泰同志任宁河区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兼);沈学伟同志任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王兴双同志任宁河区公务员局局长(兼);范紫剑同志任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张子震同志任宁河区中医医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任绍辉同志宁河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免去杨晓莹同志宁河区公务员局局长(兼)职务;免去韩长金同志宁河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特此通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8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08-27 | 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第13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5年8月26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品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约定配送)
(元/吨)
(元/升)
(元/吨)
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
8825
6.59
8525
92号乙醇汽油
9355
7.10
9055
95号乙醇汽油
9884
7.51
9584
0号柴油(标准品)
7820
6.75
7520
负10号柴油
8289
7.16
7989
负20号柴油
8680
7.50
8380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8月26日
2025-08-2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市高企认定办拟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计划2025年9月中旬,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二、报名形式评审专家参加培训前,应先申请进入天津市科技专家库,入库方式可查询《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天津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008/t20200826_3535038.html)。请各位专家于2025年9月5日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培训报名。市科技局将对评审专家参加培训情况进行梳理,近三年参加过培训的评审专家,方可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三、专家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二)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四、专家职责(一)审查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报告等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二)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规定,评审专家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独立评价。技术专家应主要侧重对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财务专家应参照中介机构提交的专项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等进行评价打分。(三)在各评审专家独立评价的基础上,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五、专家纪律(一)应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企业进行评价,并签订承诺书。(二)评审与其有利益关系的企业时,应主动申明并回避。(三)不得披露、使用申请企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材料,不得泄露评审结果。(四)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响,采取非正常手段为申请企业认定提供便利。(五)认定评审期间,未经认定机构许可不得擅自与企业联系或进入企业调查。(六)不得收受申请企业给予的好处和利益。一经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其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资格。六、联系方式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产业创新研究部,联系电话:022-24434608;市科技局智能科技处,联系电话:022-58832971,022-58832969。2025年8月26日
2025-08-2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等规定,现开展天津港保税区2025年度企业登记备案事项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委托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将对你单位实施登记备案事项和公示信息审计工作。请你单位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并按要求提供审计相关材料。对于全部抽查结果,我局将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4906079、84906310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7 5235 6616、189 2046 6888
附件下载:
附件:登记备案事项及公示信息抽查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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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8-26 |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天津市无线电设台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根据《天津市无线电管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天津市无线电设台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如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附件:2024年天津市无线电设台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5年8月22 日
2025-08-26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