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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5867)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总结各地在健全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制度、构建传统村落保护多方参与机制、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式、传承优秀建筑文化、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进一步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1〕23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审查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合肥高第花园G1~G3、G5~G9、Y10~Y13、Y15号楼项目等17个项目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予公布。附件:2024年度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2月1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交通委、园林绿化局,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交通委、绿化市容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完善服务大局、专业敬业的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专家队伍,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专业能力,我部决定征集第二批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专家,请你单位择优推荐“道路桥隧”、“城镇供热”、“环境卫生”、“地下管网管廊”、“园林绿化”等五个专业领域专家人选。一、推荐专家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二)热爱市政基础设施行业,熟悉掌握相关专业及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职业道德良好,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有公正、独立的见解和判断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60周岁。其中,“道路桥隧”、“城镇供热”、“地下管网管廊”领域专家应侧重具备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能力经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领域专家应侧重具备应对处置突发舆情、“邻避”效应等引发的群体事件相关经验。(三)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时间较长,学术水平和实践技能高;具备丰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经验;善于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原则上有相应科研或技术团队作支撑,具备开展事故模拟实验的条件。(四)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所属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推荐。二、专家主要职责(一)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时,接到我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派任务后,迅速带领或跟随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或事故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处置意见。任务完成后,及时剖析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等。(二)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及时、准确、客观发声,澄清谬误、明辨是非。(三)在相关领域制定政策文件、完善工作措施时,提供技术支撑等。三、有关要求(一)请各单位按照所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推荐表和推荐人员汇总表。各单位要核实推荐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及相关材料,有关单位的推荐意见要加盖公章。(二)我部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入库专家纳入我部专家队伍管理,为我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服务。(三)请各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院7号楼北配楼外一层,邮政编码:100835;电子版可发zhaozhao@mohurd.gov.cn)。联系人及电话:赵昭、王淼、吴洁 010-58933247、58934652附件:1.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专家推荐表   3.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委(局)、园林绿化(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提升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统筹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安全便捷、连续贯通、多元包容的无障碍和适老化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升工程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城市道路等工程项目,要督促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二)提升无障碍设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无障碍内容的编制深度,鼓励开展无障碍专项设计,明确无障碍流线及设施配置(位置、数量、面积、选型、色彩等)具体要求;推动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设置无障碍设计专篇,细化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说明、必要的点位大样详图等内容。鼓励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选用安全耐久、功能适配、性能优良的产品和材料,建设人性化、系统化、智能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三)抓好无障碍设施精细化施工。要督促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发挥统筹谋划作用,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保障设计、建造费用,督促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单位应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明确无障碍设施和标识的尺寸、位置和安装方式等。施工单位应结合无障碍设施建设实际,因地制宜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确保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加强无障碍设施施工及产品的质量检查与监督。二、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四)开展专项体检。鼓励结合城市体检等工作,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评估。以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园、绿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城市独立式公共厕所等人流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居住建筑为重点,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专项体检对象和范围,摸清无障碍通道、缘石坡道、盲道、轮椅坡道、出入口、无障碍停车位等通行设施以及无障碍厕所等服务设施底数,排查城市无障碍设施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问题台账。(五)加强体检结果应用。以城市无障碍专项体检评估结果为依据,科学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目标任务,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年度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计划。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鼓励主干道、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加装电梯;合理配置新能源汽车无障碍充电车位。对经评估不具备无障碍设施改造条件的,应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六)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无障碍专项体检评估等工作,将无障碍设施信息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相关数字化平台,提升无障碍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无障碍、适老化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开发和应用模块化、智能化技术产品,加强信息技术与无障碍设施建设深度融合,提升无障碍设施安全性、系统性、便利性、舒适性,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应用。三、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七)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严格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推动结合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等工作,将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八)完善竣工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不得擅自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交付使用。(九)落实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督促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履行维护和管理责任,对损坏的无障碍设施和标识系统进行维修或者替换,对需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纠正占用无障碍设施行为,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依法对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履行维护和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工程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验收等环节,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积极吸纳反馈意见予以整改提升。鼓励市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在线地图、小程序等,以拍照、定位等方式反映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处理反馈,形成“问题发现—整改—反馈”闭环处置机制。四、加强组织保障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结合全国助残日、全国“敬老月”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复审,确认参加面试考生人员名单如下:二、面试安排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一)面试时间要求面试将于2025年3月12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下午14:3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下午14: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二)面试报到地点报到地点(候考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区二层候考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三、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待面试全部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注意事项(一)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复审材料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按相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面试当天下午,考生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请提前做好准备。(四)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准时参加考试。预祝面试取得优秀成绩!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联系方式:010-589345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25年2月2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决策部署,推动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好房子建设,我部组织开展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征集工作,形成《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目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推动先进技术体系和产品应用,引导行业技术进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全生命期应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光 010-58933327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城市更新重点任务,总结推广城市更新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我部组织遴选了第二批城市更新典型案例,编制《城市更新典型案例集(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附件:1.城市更新典型案例名单(第二批)   2.城市更新典型案例集(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郭占军:  经调查核实,你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在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申请注册时实际工作单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6年1月19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7号),你于2016年1月2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1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陈宝成等29人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  附件:2016年第七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7月1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