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宫延刚等3856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宫延刚等3856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1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8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采用电子化申报的,除省级初审部门的公函及加盖省级初审部门公章的《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外,其他陈述证明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陈述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我部在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查时发现,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段丽英、广元市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蒋文友、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刘校基隐瞒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已注册在其他单位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为加强注册执业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段丽英等3人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 附件:弄虚作假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3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电力行业标准备案申请的函》(标准函[2016]3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1000kV可控并联电抗器设计技术导则》等6项行业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0月14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张雪智等9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张雪智等9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城市轨道交通桥梁伸缩装置》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497-2016,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李哲等7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缪志伟等8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高强等40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高飞等70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仰武林等2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李哲等7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缪志伟等8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高强等40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高飞等70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仰武林等2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盘山风景名胜区面积为110.9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33.6平方公里。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年内,应完成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的标界立桩,建立健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 二、要认真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分类保护要求,按照划定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严格执行相应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地质地貌、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等,特别要加强对挂月峰、千像寺、盘山烈士陵园等的保护管理,维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景名胜区内严禁开山采石、滥伐林木、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行为。要限期改造、搬迁或拆除影响景观环境的建筑设施,恢复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要尽快完善环境卫生、污水处理、防灾减灾等保护性基础设施。 三、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利用强度。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抓紧编制报批详细规划,引导和控制各项建设活动。禁止超容量接纳游客,风景名胜区日合理游客容量控制在6.5万人次以内、日极限游客容量控制在19.4万人次以内。严格控制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数量、用地和建筑规模,接待床位总数控制在9500张以内。做好规划设计,做到建筑风格与景区环境相协调。要做好城乡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协调衔接,控制居住区规模,优化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布局、城乡建设、居民生产生活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的关系。加强景区旅游市场整治,引导景区居民有序从事旅游服务。 四、《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保护、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你市及蓟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盘山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职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我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四川省科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揭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四川省科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揭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4日,你省绥化市明水县仕林苑棚改区一期工程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2016年12月24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肖方豪,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