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招募2025天津马拉松医师跑者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2025天津马拉松将于10月在我市举办,这一赛事是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大型活动之一。为进一步充实大赛医疗保障力量,确保赛事安全顺利举行,现面向全市医疗卫生行业招募100名医师跑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医师跑者定义及职责天津银行2025天津马拉松医师跑者由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招募、培训,是赛事医疗急救保障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师跑者为比赛正式运动员,须首先遵守赛事对运动员的全部要求,同时具备志愿者属性。比赛过程中,当有其他运动员出现身体不适状况后,附近医师跑者须第一时间通知组委会医疗保障工作人员及附近医护人员、医疗观察员、AED救援人员,并视运动员实际身体状况提供救助和照顾。医师跑者统一接受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和天津马拉松赛事组委会的组织和管理。二、资质要求(一)持有有效医师、护师职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的医生或护士(天津三甲医院优先选择)。(二)具备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临床经验(从事急诊相关工作优先选择)。(三)2023年1月1日以后,曾参与过马拉松赛道救援并获得服务证书的人员优先选择。三、报名条件(一)已成功报名天津银行2025天津马拉松相应比赛项目,不得跨组别(马拉松、半程马拉松)申报。(二)身心及外形健康,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无社会不良记录,赛前无伤病,应在赛前12个月内通过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严格评估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参赛。(三)符合赛事竞赛规程、报名须知等相关规定。(四)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至少2场半程或全程马拉松赛事(需提供完赛证书或完赛证明)。(五)确保能够参加由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及赛事组委会在赛前举行的集体培训,不得请假,赛前科学合理进行训练备赛。四、人员时段及人数(拟定)半程马拉松50人,马拉松50人。马拉松时段需求:300以内拟定3人;300-330,拟定7人;330-400,拟定16人;400-430,拟定10人;430-500,拟定6人;500-600,拟定8人。半程马拉松时段需求:130以内拟定2人;130-145,拟定2人;145-200,拟定9人;200-215,拟定10人;215-230,拟定12人;230-300,拟定15人。五、申请信息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所属医院(或医疗组织)、跑龄、完成马拉松赛次数、全马最好成绩、是否担任过马拉松赛事医师/急救跑者、意愿申请完赛时段:例如半程150-200或全程400-430。另附2023年1月1日后半程或全程马拉松赛事完赛证书2张。六、服务保障(一)组委会提供天津银行2025天津马拉松参赛名额(需付费);(二)组委会提供医师跑者工作背心;(三)组委会提供医师跑者服务证书。七、赛事信息(一)赛事名称:天津银行2025天津马拉松(二)比赛日期:2025年10月26日(星期日)全程马拉松:7:30半程马拉松、健康跑:8:00(三)起 点:友谊路(天津大礼堂)(四)全程终点:宾水西道(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五)半程终点:海河东路(天津金茂汇)(六)健康跑终点:重庆道(民园广场)(七)比赛项目:男子、女子马拉松(42.195公里)男子、女子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健康跑(约5公里)(八)参赛人数:33000人,其中马拉松项目18000人,半程马拉松项目10000人,健康跑项目5000人(九)关门时间:全程马拉松6小时15分半程马拉松3小时15分健康跑1小时八、其他事项(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本单位医护人员踊跃报名。(二)报名参加医师跑者前需完成天津马拉松官网赛事报名。(三)请各单位于8月15日12:00前,将《医师跑者报名表》(附件1)及马拉松等相关证书扫描件以“xx医院-姓名”压缩包形式报送至政务邮箱swjwylyjc@tj.gov.cn,其中报名表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文件名修改为“xx医院-姓名报名表”、“xx医院-姓名-完赛证书”。附件:1.天津马拉松医师跑者报名表2.天津马拉松医师跑者申请承诺书2025年8月12日
2025-08-14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天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区承担的第32项整改任务,应于2025年12月完成,目前已达序时进度。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附件: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xlsx
2025-08-14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8-14
成文日期:2025-08-14
发文日期:2025-08-14
有效性:
名称:关于2025年第八批民航专业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8-14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现将河北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区长戴雷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审计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审计局。常务副区长李强 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合作、财政、统计、金融、机关事务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减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国防动员、数据、外事、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区发展改革委(区粮办、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办)、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国动办(区人防办)、区数据局、区外办,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武装部、驻区部队、区税务局、区委网信办。副区长田强 负责科技、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老龄、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工作。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残联。联系区科协。副区长王林 负责住房、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容、园林)、综合执法、供热、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土地整理、人防、街道、北站地区管理工作。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土整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北站办。联系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区网格中心。副区长李晓霞 负责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园区建设招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商务(工信)、外经外贸、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意风区地区管理。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区投资促进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审批局)、意风区管委会。联系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副区长康安平 长春市挂职。副区长任红卫 负责公安、司法、政府法制、行政复议、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公安河北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联系河北交警支队。副区长段雅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医疗保障、民心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红十字会。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区文创办、区红十字会。联系各民主党派、区民宗委、区侨办、区台办。 2025年8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08-14 | 河北区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根据《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5〕5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和内容本项目旨在支持在天津市正常经营的,2024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天津市猎豹企业,根据自身科技创新需求,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为目标,实施包括建设内设研发平台在内的技术研发项目。项目分三种类型:1、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50万,项目执行期为2025年4月至2026年9月;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项目执行期为2025年4月至2026年9月;3、猎豹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200万,项目执行期为2025年4月至2027年9月。每个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本项目支持。二、有关要求和说明1、企业在申报上一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调查的企业,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完成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统计年报填报工作。4、本次预征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上述任一种项目类型,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种项目类型,并在科服网(https://www.tten.cn)“项目申报”栏目的“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信息填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企业需填写2024年营业收入、利润、研发经费,以及有效期内的Ⅰ类知识产权数量数据(详见附件1),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主表A100000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Ⅰ类知识产权证书等作为佐证材料。5、本项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1:3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6、本项目验收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数量
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天津市猎豹企业
1
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研发费用较2024年正增长
实现一项(指标1、指标2须完成任1项;对于指标5、6、7、8、9、10、11、12,若某一指标完成数量超过1,则按实际完成数量计算完成项数)
实现
二项(指标1、指标2须完成任1项;对于指标5、6、7、8、9、10、11、12,若某一指标完成数量超过1,则按实际完成数量计算完成项数)
实现三项(指标3、指标4须完成任1项;对于指标5、6、7、8、9、10、11、12,若某一指标完成数量超过1,则按实际完成数量计算完成项数)
2
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较2024年正增长
3
猎豹企业2026年研发费用较2024年正增长
4
猎豹企业2026年研发投入强度较2024年正增长
5
项目执行期内,新增1名(含)以上市级以上领军人才
6
项目执行期内,引进1名(含)海外人才
7
项目执行期内,新增1名(含)以上博士、高级职称人才
8
项目执行期内,获批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
9
项目执行期内,获得1项(含)以上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10
项目执行期内,在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1项(含)以上奖励
11
项目执行期内,获批经认定的1个(含)以上局级以上(含)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12
项目执行期内,参与制定1项(含)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13
项目执行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14
项目执行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猎豹企业
15
项目执行期内,猎豹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有关验收考核指标的说明详见附件2。7、预征集时间:8月19日9:00-8月27日18:00。8、市科技局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分别对申报三种项目类型的企业按照企业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利润、研发投入强度,拥有的I类知识产权数量等四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筛选纳入本项目支持范围的企业并公示名单。9、参加申报的企业应保证所填写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已经支持的企业,市科技局将追回已发放的财政支持资金,并将企业纳入科研失信名单,按照诚信管理相关制度处理。企业须上传《天津市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信息填报承诺书》(详见附件3)。10、联系人及电话:
咨询内容
接受咨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丁彦文
022-58326705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政策咨询
蔡俊峰
022-58326707
猎豹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政策咨询
李青
022-58832963
预征集信息填报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学技术信息所
刘娜娜
022-23532900-819附件:1.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信息填报表 2.有关验收考核指标的说明 3.天津市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信息填报承诺书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13日
2025-08-13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紧缺人才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5〕25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印发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4〕125号),为进一步提高紧缺专业人才和骨干专科医师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2025年度紧缺人才培训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临床医师(麻醉专业,康复专业)。招收对象以区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为主,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二年以上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来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学员,可适当放宽招收条件。(二)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临床药师。招收对象为各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的药师,需具备临床药学、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临床药学专业人员应有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1年以上经历;其他专业人员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的药师,具备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有从事药剂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已取得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参加临床药师(全科专业)培训。非上述专业但确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具有从事药剂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并已取得主管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参加临床药师(全科专业)培训。(三)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心血管病学、妇产科学、超声诊断学、重症医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精神科8个专业)。招收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区级医院临床执业医师。来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学员,可适当放宽招收条件。二、培训基地及招收人数三、学员报名及招收为进一步满足基层培训需求,推动建立学员和培训基地双向选择机制,本年度招生工作仍分为两个阶段。(一)紧缺人才和骨干医师报名(除临床药师专业):第一阶段学员于2025年8月7日—8月31日期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报名)登录“培训统筹管理平台”(https://pxtc.chinacpd.cn)自主填报两档志愿。第二阶段为各基地批量上传学员阶段,基地可自主开展招生工作,将招收的学员批量录入系统,该阶段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二)临床药师类别学员通过“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信息平台”(http://ntbcp.drugsafe.cn/program/index.php)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时间为2025年8月5日—8月31日,第一志愿录取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月5日,第二志愿录取时间为2025年9月6日-9日,后期会根据招生需求陆续开放多个批次至9月30日截止。四、培训内容及方式培训采取临床实践培训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临床实践培训需脱产培训12个月。(一)线上学习。学员可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s://www.ncme.org.cn)参加线上课程学习(含公需课与专业课)。(二)临床实践培训。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到相应科室进行临床实践。五、培训考核参培学员在完成项目实施方培训大纲和培训任务后需提交一篇自评总结材料,培训基地审核后报名参加结业考核。考核合格人员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任务。为切实减轻学员培训负担,各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培训并考核学员提供进修证明。六、其他事项(一)各培训基地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任务要求,结合学员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基地要加强师资带教激励机制,在进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应结合带教任务和质量给予适当倾斜。(二)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学员派出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区、本单位医疗服务工作情况,按照培训要求组织选送培训学员,确保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保障学员合理待遇;对结业返岗学员做好使用激励,促进医务人员学有所用,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天津市2025年度紧缺人才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8月8日
2025-08-13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税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政策清单序号项目名称主管部门政策依据公开网址1最低生活保障金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津民规〔2020〕1号)等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津民规〔2020〕1号)等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3低保边缘家庭救助金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津民规〔2020〕1号)、《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民规〔2022〕6号)等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4养老服务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8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民规〔2024〕4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5养老护理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8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民规〔2024〕4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6百岁老年人 营养补助费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关于调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津老工委办发〔2015〕6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7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23〕23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23〕23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9孤儿基本生活费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实施办法》(津民发〔2011〕89号)、《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7〕27号)等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19〕43号)、天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补充意见》(津民发〔2021〕8 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1副食品价格 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民计字〔1993〕66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2社会救助对象 年终一次性 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1〕16号),城市低保、特困对象、按月领取救助金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每人每年800元;农村低保、特困对象、按月领取救助金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每人每年700元。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3社会救助对象 春节过节费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1〕16号),城乡低保、特困对象、按月领取救助金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每人每年100元。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4困境家庭儿童 基本生活费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津民规〔2023〕4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5社会救助对象 取暖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供热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民发〔2011〕70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6社会救助对象 物价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规〔2022〕1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7特困人员照料 护理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津民发〔2017〕13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8高龄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8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19育儿补贴天津港保税区社发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15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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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保税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政策清单(20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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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5〕5号),现就2023-2024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称“创新券”)兑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创新券支持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天津市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无不良诚信记录;(三)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四)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在开展科研活动中有对外购买科技服务的需求。二、支持范围支持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以发票日期为主要依据,参考服务合同、成果证明等材料)完成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两类服务。以下情形不属于创新券的支持范围:(一)已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二)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三)购买的专业服务与其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无直接相关性。三、创新券服务机构本市以下单位可申请成为创新券服务机构:中央和地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海河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管理单位;具有有效CMA或CNAS资质,能够提供委托检验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北京市、河北省科技管理部门审定的创新券服务机构,自动获得天津市创新券服务机构资格。四、支持额度创新券资金每次最低申请额度1000元,同一周期(一般为一个自然年)内可多次申请,年申请额度累计不超过15万元,具体金额按照符合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不超过50%比例核定。五、程序及要求为方便企业办理创新券兑现,落实便民化有关要求,本批次创新券申请和兑现均采用在线方式,企业需通过科服网(www.tten.cn)使用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办理。企业参加本次兑现时,需在线完成“事前申请备案—事后申请兑现”的完整流程,具体操作过程可参阅《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见附件)。兑现申请申报时间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兑现申请与初审2025年9月5日17:00前,兑现申请需完成“兑现申请提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在企业提交兑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建议各申报企业及时与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沟通。(二)专业机构复审2025年9月19日17:00前,兑现申请需完成“市级受理”。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市科技局责成专业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如形式审查驳回,企业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形式审查通过,兑现申请状态栏显示“市级受理”。在此期间请企业注意及时查看审核意见,按要求补充、完善有关材料,与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做好沟通。(三)专家评审形式审查通过的兑现申请,市科技局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25年9月26日17:00前,企业应在管理服务平台导出《兑现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进行上传,未上传《兑现申请表》盖章件将无法参加专家评审。六、京津冀创新券按照京津冀三地签署的创新券合作协议,本次兑现期间,同时受理本市企业因跨地区购买科技服务产生的京冀创新券申请,申请条件、资助方向、资助额度、申请流程参照本市创新券执行,申请额度计入年度累计不超过15万元的兑现总额。京津冀科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开放实验室)目录已在科服网创新券版面公布,企业可通过科服网的机构和服务检索功能获取上述资源并选择申请。附件:1.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 2.各相关部门咨询电话2025年8月13日
2025-08-13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
现将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上述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上述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是指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经营网点。
本公告所称快递服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服务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快递企业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活动。快递末端服务是指上述收寄、投递服务。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服务,是指快递企业接受寄件人委托,完成快件下单、验视、包装、封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对快件进行归类、封发的业务活动。投递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将快件按约定方式投交到约定的地址或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二、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纳税人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不包括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8月11日
2025-08-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5年8月12日
2025-08-13 | 静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