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数据局关于公布2025年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印发通知公布了2025年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我市奥的斯电梯、联合利华、雀巢等8家企业入选,现将名单转发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加强指导和推广,鼓励给予相应支持政策,共同打造我市智能制造升级版。 附件:2025年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数据局 2025年12月29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聂德雷联系电话:83608034;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发展处 陈立敏联系电话:23142279;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李奕萌联系电话:59032601;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处 卓奕丰 联系电话:83607716;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标准化处 马 蜻联系电话:27182054;市数据局数字经济处 王雨琪联系电话:83858617;)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5年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典型场景
项目所在地
1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全流程多场景人工
智能融合的电梯制
造智能工厂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品数字化设计、产品虚拟验证、制造工程优化、车间智能排产、物料精准配送、柔性产线快速换产、人机协同作业、在线智能检测、设备维修维护、规模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供应链物流智能配送、生产进度跟踪
滨海新区
2
联合利华(天津)
有限公司
调味品端到端全价值链数字化智能工厂
工艺动态优化、质量分析与改进、在线智能检测、质量精准追溯、设备维修维护、污染在线管控、采购计划优化协同
滨海新区
3
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配电设备多场景柔
性智能工厂
工厂数字化规划设计、产品数字化设计、产品虚拟验证、工艺数字化设计、柔性产线快速换产、在线智能检测、质量精准迫溯、设备运行监控、物料精准配送
东丽区
4
天津雀巢有限公司
全链路协同智造甜
品智能工厂
生产计划优化、车间智能排产、生产进度跟踪、仓储智能管理、物料精准配送、能源智能管控、设备运行监控、设备故障诊断与预测、数智精益管理、供应商数字化管理
滨海新区
5
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
一中心多基地高效
协同的干式变压器
智能工厂
工厂数字化规划设计、产品数字化设计、工艺数字化设计、在线智能检测、设备运行监控、车间智能排产、物料精准配送、仓储智能管理
滨海新区
6
天津正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骨科内植入物全流程,精益协同智能工厂
产品数字化设计、工艺数字化设计、柔性产线快速换产、在线智能检测、质量精准追溯、仓储智能管理
滨海新区
7
天津置信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全域数实融合配电
设备智能工厂
工艺数字化设计、产品数字化设计、人机协同作业、在线智能检测、质量精准追溯、设备运行监控、数智精益管理、车间智能排产、仓储智能管理
东丽区
8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代中药全产业链
协同智能工厂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品数字化设计、工艺数字化设计、工艺动态优化、在线智能检测、先进过程控制、人机协同作业、设备运行监控、质量精准追溯、质量分析与改进、仓储智能管理
北辰区
2026-01-04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马春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马春红同志任宁河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力同志任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丁晗同志任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河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特此通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12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1-03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安全与管制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10号
【发文日期】2025年02月04日
202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为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加快推进住房品质提升,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抓住安居这个基点,以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兼顾增量建设与存量更新,完善标准规范,强化科技赋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供给,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供坚实支撑。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取得显著进展,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大幅提升,保障性住房率先建成“好房子”,商品住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老房子改造为“好房子”取得明显进展,形成有效支撑住房品质提升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二、重点任务(一)完善住房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住宅项目规范》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切实提升住房建设底线要求。加强现行相关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制订修订住宅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全面提高住房设计、材料、建造、设备以及无障碍、适老化、智能化等方面标准要求。因地制宜编制地方标准或导则等技术文件,明确本地区住房品质提升的具体要求,提出经济可行的技术实现路径。引导行业学协会和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更有针对性地满足住房消费需求。(二)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合理规划住宅小区空间布局,为未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预留适当空间。引导广大设计师从居住功能、安全、性能、质量、体验等方面出发,开展住房精细化、集成化设计,优化户型设计,完善功能分区,合理规划动线,改善采光通风条件,提升室内空间利用率和居住舒适度。推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考虑不同群体需求,研发设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好用、居住舒适的住房产品,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推广主体结构与管线系统分离、可变隔断、同层排水等技术,提高住房耐久性与灵活适应性。推行基于人工智能的设计方法,强化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三)推广应用好材料。推动高品质建材生产与应用协同发展,加强建筑和建材领域标准规范衔接。加快研发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材,大力推广具有隔声降噪、防水防反味、抗菌防霉、保温隔热等作用的材料和产品。持续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支持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采购绿色建材,鼓励商品住房项目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严格执行建材见证取样和进场复验制度,加大钢筋、预拌混凝土、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质量监管力度。加强进场建材和设施设备防火、防腐性能管理。(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在更大范围推广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装修。拓展数字化技术工程应用场景,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住房设计、建造和运维全过程应用,推广应用智能建造装备设备。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新建城镇住房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推动建筑运行节能降碳,加强建筑能效限额管理。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编制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强化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快建筑用能结构转型。(五)提升运维服务水平。建立住房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构建住宅建筑信息动态更新和安全隐患消除机制,全面提升房屋安全保障水平。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拓展物业服务内容,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引导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养老、托幼、助餐、家政等生活服务。推动建立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周边服务资源,提升便民利民服务和运维服务水平。(六)推动既有住房更新改造。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持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动既有住房节能改造。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打造高品质居住生活空间。稳步推动燃气、供水、供热、排水、消防管道更新改造,开展居民供水加压调蓄设施更新改造,推动专业化运维,增设户内燃气安全、供热计量装置。鼓励采用以旧换新、原拆原建、模块化建造等方式,支持居民自主更新老旧住房。积极发展装配式装修,推广集成厨卫、架空地面、装配式隔墙等,缩短装修时间,方便更新维护。(七)强化科技赋能。面向未来中长期住房品质提升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技术集成应用示范,突破一批提升住房品质的成套技术和产品设备。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设住房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设完善科技成果库,发布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加大惠民实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动智能家居产品开发和互联互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住房智能化水平。(八)完善产业支撑。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企业等向“好房子”建设集成商转型,打通研发、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维、服务等产业链,培育行业新质生产力。选择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打造涵盖建材、家居、家电等多个领域的产业集群,创新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开展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试点,加快绿色建筑提标升级,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健康发展。提升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化和系列化水平,逐步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三、加强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更新等有关文件要求,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用好城市更新和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好房子”推动力度。要引导企业加快推进满足市场需求的住房项目建设落地。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作用,加强住房品质提升标准政策培训、技术交流。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关心和支持住房品质提升的良好社会氛围。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02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9号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02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关于对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限期校验的公告 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等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校验,以下医疗机构逾期未向我局申请校验,请于公告之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逾期仍不提交校验申请,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联系电话:022-84912800特此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关于对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限期校验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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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12-31 |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现就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任务分工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负责检验检测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称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颁发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各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以下简称各行业评审组)在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行业获得市场监管总局颁发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二、统计对象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具备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已取得资质但按法人机构填报确有困难的直报系统内现存非法人检验检测机构。三、工作安排(一)系统访问路径检验检测统计信息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https://qts.cnca.cn/qts/)上完成,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首页—服务—集成服务—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访问。(二)填报和审核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3月20日,超出系统开放时间将无法进入系统填报与审核。请检验检测机构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填报并通过审核。审核单位的联系方式已在系统中列出,检验检测机构在填报中遇到问题时,可以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评审组按分工,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工作。审核发现填报数据有问题的,请及时通知填报机构修改补正。(三)校验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组织对统计数据进行校验和质量审查,并根据校验和质量审查结果督促填报机构修正数据。(四)相关资料查询在统计直报系统登录界面“系统公告”中可查询现行有效的统计调查制度(《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2025—2028)》),在“系统帮助”可以下载查阅“检验检测统计工作手册”及“检验检测机构账号操作常见问题”,详细了解统计直报系统的使用方法和统计各项目填报与审核要求。四、工作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按法人单位进行填报取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如实、准确填报统计信息。同一法人实体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有多张资质认定证书或者多个名称的,应汇总以法人单位统一填报一张统计报表,并在“资质证书状况”中列明每张资质认定证书的信息;同一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有多个场所的,应在“地址栏”中列明各个场所的地址。法人实体下有多个检验检测机构,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机构应当单独填报。现存非法人机构按法人机构填报确有困难的,可沿用此前账号继续填报。(二)同一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数据仅由一个部门审核检验检测机构在提交审核时,审核单位应选择资质认定证书载明的发证机关,如发证机关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应选择所在行业对应的评审组(如无法确定,可选择综合评审组)。同一填报单位既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证书,又获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的,选择省级资质认定证书发证机关审核。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评审组可通过统计直报系统审核、查询和统计由本单位发证或者归口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填报数据。五、联系方式系统客服热线及邮箱:010-56738610,servicerjw@samr.gov.cn系统使用咨询电话:贺鹏艳,010-82262306统计指标咨询电话:胡媛、高楠,010-88651728、010-82260842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5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12-31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 油改电小客车》等8项天津市地方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根据《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含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1。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中,并于2026年1月31日前传真反馈,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附件: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咨询联系方式 2.意见反馈表 2025年12月31日(联系人:刘璟,电话:27113030,传真:27113002)
2025-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文旅听公字〔2025〕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望玺月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变更参加演出的演员、节目未重新报批行政处罚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时二、听证地点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10楼会议室(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6年1月6日11:00前至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处(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北楼1509)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如当事人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旁听自动取消。特此公告。2025年12月31日
2025-12-31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